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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實施法治教育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國小實施法治教育之相關研究

表2-1(續)

表2-1(續)

表2-1(續)

根據上表所列法治教育相關研究,茲將研究結果分四個層面來加以分析。

一、法律知識方面

就國小學生而言,塗惠玲(1996)的研究發現兒童民主法治知識就整體而 言,並不是很理想;班級氣氛民主之兒童,其民主法治知識顯著高於班級氣氛 權威者;女生優於男生;六年級學生優於五年級學生;而五年級學生又優於四 年級學生;大型學校和中型學校的學生均優於小型學校的學生;高家庭社經地 位學生優於中、低家庭社經地位學生;父母親教育程度較高者優於父母親教育 程度較低者;經常及偶爾擔任班級幹部者優於從未擔任班級幹部者。祈婉琳

(1999)的研究發現偏遠及智類學校學生優於仁類學校學生;非原住民學生優 於原住民學生。毛中勻(2002)的研究發現國小學生在法律知識有中等程度,

其餘結果與塗惠玲(1996)所發現者相同。

陳瀅淑(2004)的研究發現國小學童獲得法律知識的主要管道為學校,其 後依次為電視、報紙、網路;國小學童法律知識測驗平均答對率為69.45﹪,具 中等水準;除年級、性別未對國小學童在法律知識上造成顯著影響外,學校所 在地、出生序、家庭社經地位、收看新聞節目或談話性節目頻率、幹部經驗皆 呈現顯著差異。

就國小教師而言,林偉文(2006)的研究發現國小教師校園法律知識測驗 的平均答對率為66.03%,僅具中等水準;「教師年齡」及「服務年資」與國小 教師校園法律知識呈顯著負相關;「不同性別」、「師資養成方式」及「是否 修習過法律課程」之國小教師,其校園法律知識無顯著差異;「不同學歷」、

「服務學校地區」及「參與法律進修頻率」、「是否兼任行政工作」之國小教 師,其校園法律知識有顯著差異。

二、法治態度方面

就國小學生而言,塗惠玲(1996)的研究發現五六年級兒童的反權威態度 及對選舉的評價顯著高於四年級的兒童;班級氣氛知覺傾向於民主的兒童,其 守法的態度均顯著高於班級氣氛知覺傾向於權威的兒童;經常及偶而擔任過班 級幹部的兒童,在反權威態度與守法的態度方面均顯著高於從未擔任過班級幹

部的兒童;出生序為老大的兒童在守法的態度方面顯著高於老么;女生的守法態 度顯著高於男生。祈婉琳(1999)的研究發現智類學校兒童之法律態度顯著優 於偏遠學校兒童;女生之法律態度顯著優於男生;原住民兒童之法律態度顯著 優於原住民兒童;高家庭社經地位兒童之法律態度顯著優於中家庭社經地位兒 童。中家庭社經地位兒童之法律態度又顯著優於低家庭社經地位兒童;經常擔 任班級幹部兒童之法律態度顯著優於偶爾以及從未擔任班級幹部的兒童。而偶 爾 擔 任 班 級 幹 部 兒 童 之 法 律 態 度 又 優 於 從 未 擔 任 班 級 幹 部 的 兒 童 。 毛 中 勻

(2002)的研究發現大型學校和中型學校的學生法治態度上均優於小型學校的 學生;女生優於男生;高社經地位和中社經地位的學生均優於低社經地位的學 生;經常擔任和偶爾擔任班級幹部的學生均優於未曾擔任班級幹部的學生。陳 瀅淑(2004)的研究發現除「性別」、「出生序」、「收看新聞節目或談話性 節目頻率」未對國小學童在法律態度上造成顯著影響外,「年級」、「學校所 在地」、「家庭社經地位」、「幹部經驗」皆呈現顯著差異;國小學童的法律 知識與法律態度間呈現顯著正相關。

就國小教師而言,林懿伶(2009)的研究發現多數國小教師同意「治亂世,

用重典」,應加重刑罰;國小教師整體法治觀點傾向肯定態度,但在法律功能、

執法程序和罪犯及犯罪行為的看法上持否定態度。受訪者普遍認為法律在目前 臺灣社會上所能發揮的實質功能有限,仍無法保障到民眾實質的權益。不同教 育程度、服務年資的教師分別在「整體法治」、「對執法機關、人員及司法程 序的」觀點上有差異。服務年資越高,所受的教育訓練較為傳統權威,對於執 法機關的公正及權威認同度較高;不同專業背景及有無參與法治相關研習不會 影響國小教師法律態度。

三、法治教育實施情形之調查研究方面

古志峰(2005)探討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中部地區四縣市國民小學法治教 育實施情形以及國小教師對法治教育實施情形的看法,發現目前校園中法治教 育主要推動者為級任老師與校長、主任、生教(訓導)組長。法治教育的課程 包含正式課程及非正式課程;教材與教法方面則以小執法說故事為教材較多,

並安排法律知識會考、法治教育宣導活動等;教學法則為講述法、討論法、價

值澄清教學法、道德討論教學法等。教學時間方面,城市地區較一般地區為高。

該研究並對於行政機關建議應修定法治教育補充教材-小執法說故事、並於師 資培育時廣開基礎法律課程及法治教育相關課程以及研發法治教育補充教材及 教學指引。

陳靜宜(2007)研究新竹縣國民小學法治教育實施現況,發現小學教師對 於學校的行政人員、老師是否重視法治教育的推展及教師是否能夠利用網路取 得最新的法律相關知識的認知程度較高,大部份學校以議題的方式來推動法治 教育,實施的方式包括:法律常識測驗、自治市選舉、班級幹部自治、宣導講 座、

校外參觀教學等非常多元。在融入課程方面,低年級的部份主要是融入在生活 領域之中、高年級的部份會在社會領域中相關課程進行指導,至於其他領域,

在遇到有關法治教育主題時才採隨機指導的方式進行。在法治教育實施現況的

「行政支援」層面,男性教師認知優於女性教師。對於法治教育的實施成果感 到滿意,在行政配合情形之滿意度最高,可見學校仍相當重視法治教育的推展,

但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如:經費的支援、社會資源等 還有待加強。學校教育 人員對於實施法治教育的經費支援、師資研習情形及實施法治教育時所用的評 量方式滿意度較低。就個人而言以「沒有足夠的經費支援」為實施法治教育之 最大困境,而「時間不足」次之,其餘依序是專業進修不足、教材資源不足、

社會資源不足為實施上之困境。在推動法治教育遇到的困境包括:經費不足,

實施時間不夠,教師的專業進修管道欠缺,及社會上有許多法治教育的負面示 範,嚴重影響學校法治教育的成效與家庭教育無法配合等。

學校層面的困境最主要是沒有足夠的時間實施、缺乏經費支援、社會上有 許多法治教育的負面示範,嚴重影響學校法治教育的成效。

四、法治教育教材內容分析方面

劉智能(2010)採用內容分析法分析我國國小社會學習領域教科書中民主 法治教育內容,發現各版本民主法治教育內容以翰林版出現次數最多,主類目 以「民主法治的實踐」出現次數最多,次類目以「批判思考的能力」出現次數 最多;各版本第七冊民主法治教育內容出現的比率最高;各版本民主法治教育 實質內容及相關能力指標符合情形呈現具差異性。

周怡君(2010)採用內容分析法分析我國國小社會領域教科書中法治教育 內容,發現法治教育內容比重,以翰林版較高。各版本教科書在不同學習階段 所呈現之法治教育內容比重差異不大,內容以次要主題呈現為主。各版本法治 教育內容主題類目,以「權利與責任」最受重視。各版本法治教育內容次要類 目,集中於「權利與義務」、「責任」以及「社會規範」三項法治教育內涵。

「基本法律知識」與「政府組織與職權」是三個版本較少提及之法治教育內涵。

縱合上述分析,與本研究主題相關性較為密切者當屬古志峰之「國民小學 法治教育實施情形之調查研究--以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為例」與陳靜宜之「新竹 縣國民小學法治教育實施現況之研究」,兩者分別探討中部地區四縣市及新竹 市法治教育推行之現況。古志峰之研究內容包含中部地區四縣市國民小學法治 教育實施現況、國小教師對法治教育實施情形的看法以及不同背景之國小教師 對法治教育實施情形的看法之差異情形,以問卷調查法進行研究。該研究進行 九年一貫課程分析,有助於了解國民小學法治教育課程內涵,惟若能輔以訪談 法進行研究,將有助於了解國民小學推展法治教育之真實面貌。此外以中部地 區四縣市為範圍,研究各縣市法治教育實施情形,範圍過於廣泛。因為各縣市 作法不一,推行之重點工作不同,難以一概而論。

陳靜宜之研究中採問卷調查法輔以半結構式訪談以彌補問卷調查之不足,

較能掌握國民小學推展法治教育之真實面貌,惟該研究顯示新竹縣國小教師對 於法治教育實施現況有正向認知,且教育人員對於實施法治教育之成效,平均 得分為2.64分,略高於平均數2.5分,因而推論新竹縣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於實 施法治教育成效感到滿意似嫌速斷。此外,該研究缺乏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推展 法治教育之論述,例如僅說明部頒法治教育實施策略,缺乏新竹市實際實施之 現況說明為其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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