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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了解「臺南市國小實施法治教育的現況」,根據研究目的,配 合相關文獻探討,本章將說明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究工具、研究程序和資 料處理,共分五小節,各節內容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依據研究動機和目的,配合文獻探討設計本研究架構,如圖3-1 所 示。

圖3-1 研究架構

茲將本研究架構說明如下:

A:比較不同背景變項的臺南市國小教師在法治教育實施現況差異情形。

B:比較不同背景變項的臺南市國小教師在法治教育實施成果差異情形。

教師基本背景 1.性別

2.年齡 3.教育背景 4.服務年資 5.現任職務 6.學校規模

法治教育實施現況 1.行政支援

2.師資研習 3.課程教學 4.教學評量 5.社會資源

法治教育實施成果 1.實施成效

2.實施困境 3.改進策略

自變項 依變項

A

B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目的在了解臺南市國小法治教育實施之現況,研究者以臺南市公 立國小學務主任、兼任行政教師、一般級任教師為研究對象,不包括代理代課 教師、實習教師、幼稚園教師、私立小學教師或實驗學校教師。希望將本研究 所得結果,提供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行政單位實施法治教育之參考。

壹、問卷部分

本研究問卷調查的母群體是以一百學年度臺南市公立國民小學的正式教師

(主任、組長、教師)為對象,不包括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幼稚園教師、

私立小學教師或實驗學校教師。依據臺南市教育局所公佈一百學年度公立國民 小學學校基本資料,取得臺南市國民小學學校基本資料,計臺南市公立小學共 計213 所。依據學校的班級數大小,將臺南市國民小學學校區分為四類,班級 數在 12 班以下者為第一類,13-24 班者為第二類,25-48班為第三類,49班以 上為第四類學校。採取「分層配額抽樣」(stratified quotasampling)的方法,依 表3-1的分配比例抽取樣本,抽取兼任行政教師210人,級任教師430人,合計抽 取樣本總數640人,回收有效問卷599份,問卷回收率93.59%。

表3-1 學校抽樣數

學校規模 學校總數 抽取學校 兼任行政教師 抽樣人數

級任教師 抽樣人數

抽樣人數 小計 12班以下 110 37 2 2 148 13~24班 39 13 3 7 130 25~48班 37 13 4 10 182

49班以上 27 9 5 15 180

合計 213 72 210 430 640

貳、訪談部份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為主,並輔以半結構式訪談之質性資料,使能取得較完 整的資料,並可深入瞭解問題之核心,以彌補量化資料之不足。因此,本研究 以立意抽取 1 位檢察官、 1 位校長、 2 位主任以及 2 位未擔任行政職務之 級任教師為訪談對象,共計 6 人,見表3-2 。

表3-2 訪談對象分配表

訪談對象 檢察官 校長 教師兼行政

(主任或組長)

級任教師

(級任)

合計

人數 1 1 2 2 6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與訪談蒐集資料。調查之工具為引用陳靜宜(2007)

所編製之「國民小學法治教育實施現況調查問卷」,瞭解臺南市公立國民小學 教育人員對於學校推展法治教育之意見。訪談部分,則參考陳靜宜(2007)所 編「國民小學法治教育實施現況訪談大綱」進行分析整理,自編成「臺南市國 小法治教育實施現況訪談大綱」為研究工具,用以瞭解問卷內容所無法獲悉之 感受與意見。

壹、調查問卷

本問卷使用陳靜宜(2007)所編製之「國民小學法治教育實施現況調查問 卷」,此問卷的內部一致性Cronbachα 係數為.8265,代表問卷題目的內部一致 性高,問卷有理想的信度。此問卷的內容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填答者基本 資料,第二部分是法治教育實施的現況,又分為五個項目:法治教育的行政支 援、師資研習、課程教學、教學評量、社會資源;第三部份是法治教育的實施 成效,又分為二個項目:法治教育的實施成效和法治教育的實施困境與改進措 施。

貳、訪談大綱

一、訪談大綱的編製

為深入瞭解樣本對研究問題的意見,本研究參考相關文獻資料,撰擬訪談 內容綱要初稿,並請同事給予意見,再與指導教授討論修正後,最後請專家學 者給予意見完成訪談大綱。訪談大綱專家學者內容效度諮詢名單表如表 3-3 所 示:

表3-3 訪談大綱專家效度檢核名單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侯松茂 國立臺東大學 教授

魏俊華 國立臺東大學 教授

呂淑燕 臺南市新市國小 主任

鄭登文 臺南市小新國小 主任

潘志賢 臺南市海東國小 教師

二、訪談大綱的內容 訪談大綱如下所示:

(一) 您覺得目前臺南市國小推行法治教育的情形如何?請簡述之?

(二) 目前學校編排總體課程表時依教育部規定融入家庭教育、環境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唯獨缺少法治教育,請問貴校是將法治 教育獨立節數為宣導,亦或融入課程之中進行法治教育?貴校是利用 哪些時間來推動法治教育及其相關活動?

(三) 貴校如何運用社會資源來協助法治教育的推動?

(四) 目前地檢署運用緩起訴金供各校申請司法小志工以推展法治教育,請 問貴校有無申請?經費如何運用?若無爲何不申請?有何執行困難 之處?

(五) 您認為臺南市國小實施法治教育,級任老師配合度如何?

(六) 您認為臺南市國小级任教師在實施法治教育時,學校行政單位可以給 級任老師哪些支援?

(七) 您認為臺南市國小若要實施法治教育,可能遭遇的困難有哪些?

(八) 您實施法治教育的教材來源為何?是小執法說故事、自編教材或隨機 融入?

(九) 您認為臺南市國小實施法治教育,有何相關之改進措施?

第四節 研究程序

本研究的研究程序可分為確定研究目的、蒐集文獻資料、正式施測、資料 分析等四個階段,如圖3-2,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確定研究目的

研究者因研究動機而決定以法治教育為研究主題,希望能對臺南市國小法 治教育發展有幫助。

二、蒐集文獻資料

研究者在確定研究題目之後,開始蒐集及閱讀各種法治教育的相關書籍、

期刊、論文等相關文獻資料,進而建立研究架構。

圖3-2 研究流程

三、正式施測

決定研究主題

臺南市國小法治教育實施現況之研究

蒐集文獻資料

正式施測 1.問卷調查、2.訪談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結論與建議

(一) 問卷施測

研究者擬於一百零一年四月初發出問卷,並於一百零一年四月底催收完 畢。本問卷以臺南市國小教師為抽樣母群體,為考慮樣本的代表性及研究需要,

研究者採分層配額抽樣,依臺南市教育局公佈公立國小班級數,按比例訂定出 各區域預定抽樣人數。

(二) 訪談

本研究在問卷施測後,再以訪談來彌補問卷之不足。為維護受訪者的隱私,

將受訪者編號,見表3-4。

表3-4 受訪對象一覽表

編號 訪談日期 性別 職稱 工作地區

A-1 101.5.23 男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 臺南市 A-2 101.5.20 男 國小校長 北區 B-1 101.5.12 男 國小教師兼組長 新市區 B-2 101.5.15 男 國小教師兼主任 南化區 C-1 101.5.10 女 級任教師 安南區 C-2 101.5.18 女 級任教師 善化區

四、資料分析

研究者將正式施測後的問卷收回,然後把收回的有效問卷樣本進行編碼登 錄工作,再把所得的資料利用社會科學統計套裝軟體程式 SPSS for Window12.0 進行分析整理。訪談部份也在訪談後做逐字稿的整理分析。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的資料處理分析將分成問卷的處理和訪談兩部份。茲分別敘述如下:

壹、調查問卷的處理

本問卷回收後,先剔除無效問卷,再將問卷編碼、登錄,採用社會科學統 計套裝軟體程式(SPSS for Window 12.0)作為研究資料統計分析工具。統計方 法如下:

一、平均數、標準差

用以對受測的國小教師瞭解不同背景變項填答者的意見與其差異的情形。

二、獨立樣本 t 檢定

用以考驗臺南市公立國小主任、兼任行政教師、一般教師,是否因「性別」

不同,而在實施學校法治教育意見上有所差異。

三、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針對背景變項「年齡」、「教育背景」、「服務年資」、「擔任職務」、

「學校規模」,分別探討「法治教育實施現況」的差異情形。如果進行變異數 分析時,F值達顯著水準,則進一步以Scheff’e 法進行事後比較。

四、複選題使用百分比分析法

邱皓政(2010)指出,對於紙本問卷來說,複選題由於有多個選項,填答 者必須就每個選項進行反應,因此每一個選項都是一個二分變數,每一個複數 變項最小值為0,最大值為1,反應出每一個題目均為二分變項。由於複選題需 要多個變數與之對應,所以需要此程序來處理其單變量的次數分配表與多變量 的交叉分配表,才能分析其資料。而其中交叉表僅以百分比分法來瞭解受試者 在各題目上意見的分佈情形,以所有填答人數為分母,勾選各選項的人數為分 子來統計分析。

貳、訪談資料的處理

研究者在訪談時,以錄音筆輔助紀錄訪談的原始資料。訪談後,其內容主

要整理步驟為:

一、謄寫成逐字稿

將訪談所得的錄音內容以逐字稿的方式呈現,並註明受訪者編號、基本資 料和訪談的日期。

二、歸納分類

將謄寫好的逐字稿依訪談的題目予以分類整理。訪談資料邊碼說明如表3-5 所示。

表3-5 訪談資料代號說明

符號 代表意義

R 研究者

A-1、A-2、B-2、B-2、C-1、C-2 受訪者

R 0101 研究者第一題第一次提問 A-1-0101 受訪者第一題第一次回答 101.05.10 訪談日期101年5月10日

三、分析討論

將訪談的結果納入問題分析與調查問卷的結果中,進行綜合性的分析討 論,以作為問卷結果分析時之質性意見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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