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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之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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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三節 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之差異分析…

本節就回收有效問卷,以獨立樣本 t 考驗來比較不同性別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 素上的差異。再就不同年齡、教學年資、最高學歷、家庭狀況、職務等項目,以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其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若差異達到顯著水準者,則再進一步 以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以探求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之差異。

一、 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分析

回收有效問卷中,以獨立樣本t 考驗比較男女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情 形,其結果如表32 所示,男女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未達顯著水準,即 不同性別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並無顯著性差異。由此得知,「H2-1:不同性別 的國小教師,在導師任教意願之影響因素上有顯著差異存在」不成立。

表32

不同性別教師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比較

檢定變項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工作負荷 男 102 2.866 0.846

-1.202 女 272 3.001 0.760 個人因素 男 102 3.696 0.718

-1.519 女 272 3.833 0.799 學生因素 男 102 3.769 0.462

-1.859 女 272 3.887 0.722 外在支持 男 102 3.200 0.708

-1.498 女 272 3.318 0.670

*p < .05;**p < .01;***p < .001

二、 不同年齡的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分析

回收有效問卷中,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年齡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 差異情形,其結果如表33 所示,不同年齡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皆達顯 著水準。已達顯著水準之各組經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在「工作負荷」層面上,25 歲以下教師高於26-30 歲教師、26-30 歲教師低於 31-40 歲教師、26-30 歲教師低於 41-50 歲教師、26-30 歲教師低於 51 歲以上教師。在「個人因素」、「學生因素」層面上,

31-40 歲教師低於 41-50 歲教師;在「外在支持」層面上已達顯著水準,但因差異性 不大,因此無法比較各組的差異性。由此得知,「H2-2:不同年齡的國小教師,在導 師任教意願之影響因素上有顯著差異存在」部分成立。

26-30 歲教師在「工作負荷」層面低於其他年齡教師,年齡越大分數越高,推究 其原因,可能年輕教師對教學工作滿懷熱忱與衝勁,在選擇年段時,影響程度較低。

年齡越大的教師,面對瞬息萬變的教育環境,在體力狀況與教學熱忱已不如年輕教師 的情況下,工作負荷量會是他們選擇任教年段的重要考量因素。25 歲以下教師剛從 學校畢業,太多工作量可能會因教學經驗不足而手忙腳亂,選擇任教的年段時會考量 該年段的工作量。

表33

不同年齡教師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比較

檢定變項 年齡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工作負荷

25 歲以下 3 4.000 0.000

5.352***

1 > 2 2 < 3 2 < 4 2 < 5 26-30 歲 13 2.144 0.597

31-40 歲 196 2.962 0.769 41-50 歲 139 3.031 0.802 51 歲以上 23 3.000 0.631

個人因素

25 歲以下 3 4.000 0.000

2.683* 3 < 4 26-30 歲 13 3.680 0.427

31-40 歲 196 3.685 0.737 41-50 歲 139 3.959 0.844 51 歲以上 23 3.790 0.787

學生因素

25 歲以下 3 3.429 0.000

7.856*** 3 < 4 26-30 歲 13 3.769 0.376

31-40 歲 196 3.711 0.584 41-50 歲 139 4.093 0.707 51 歲以上 23 3.745 0.788

外在支持

25 歲以下 3 4.000 0.000

2.775*

26-30 歲 13 2.985 0.862 31-40 歲 196 3.257 0.627 41-50 歲 139 3.376 0.743 51 歲以上 23 3.070 0.545

*p < .05;**p < .01;***p < .001

41-50歲教師在「工作負荷」層面上平均分數高於26-30歲教師,在「個人因素」、

「學生因素」層面上平均分數高於31-40歲教師,推究其原因,可能為了能兼顧學校 工作及家庭狀況,衡量自己教學經驗,在選擇年段時,必須做出慎重的考量所導致的 結果。

三、 不同教學年資的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分

回收有效問卷中,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教學年資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

素之差異情形,其結果如表34 所示:

表34

不同教學年資教師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比較

檢定變項 年資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工作負荷

5 年以下 9 2.875 0.974

8.179***

2 < 5 3 < 5 4 < 5 6-10 年 95 2.899 0.688

11-15 年 130 2.894 0.847 16-20 年 66 2.744 0.768 21 年以上 74 3.405 0.619

個人因素

5 年以下 9 3.667 0.500

10.106***

2 < 3 2 < 4 2 < 5 6-10 年 95 3.442 0.747

11-15 年 130 3.792 0.790 16-20 年 66 3.939 0.677 21 年以上 74 4.144 0.736

學生因素

5 年以下 9 3.619 0.189

9.275***

2 < 3 2 < 4 2 < 5 6-10 年 95 3.568 0.568

11-15 年 130 3.869 0.593 16-20 年 66 3.948 0.719 21 年以上 74 4.141 0.732

外在支持

5 年以下 9 3.333 0.854

9.890***

2 < 5 3 < 5 4 < 5 6-10 年 95 3.015 0.658

11-15 年 130 3.102 0.652 16-20 年 66 3.236 0.594 21 年以上 74 3.646 0.665

*p < .05;**p < .01;***p < .001

由上表 34 得知,不同教學年資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皆達顯著水 準。已達顯著水準之各組經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在「工作負荷」層面上,教學年資 6-1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21 年以上教師、教學年資 11-15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21 年 以上教師、教學年資16-2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21 年以上教師。在「個人因素」層 面上,教學年資6-1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11-15 年教師、教學年資 6-10 年教師低於

教學年資16-20 年教師、教學年資 6-1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21 年以上教師。在「學 生因素」層面上,教學年資6-1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11-15 年教師、教學年資 6-1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16-20 年教師、教學年資 6-1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21 年以上教 師。在「外在支持」層面上,教學年資6-10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21 年以上教師、教 學年資11-15 年教師低於教學年資 21 年以上教師、教學年資 16-20 年教師低於教學 年資21 年以上教師。由此得知,「H2-3:不同教學年資的國小教師,在導師任教意 願之影響因素上有顯著差異存在」成立。

教學年資21 年以上教師在「工作負荷」、「外在支持」層面上,高於教學年資 較淺的教師。推究其原因,可能在體力狀況與教學熱忱已不如年輕教師的情況下,工 作負荷量會是他們選擇任教年段的重要考量因素。同時,教學年資21 年以上教師在 學校服務時間長久,且可能長時間擔任某年段導師,人際關係良好,行政教師願意積 極配合處理教學上的問題,家長較為熟識及認同教師的教學方式,願意配合參與學校 事務,在選擇年段時,「外在支持」層面影響程度較高。

教學年資6-10年教師在「個人因素」、「學生因素」層面上低於教學年資較深的 教師。推究其原因,可能教學年資較深的教師在教學及處理學生問題經驗豐富,且在 各校服務時間較長,較能選擇想擔任的年段導師,在選擇年段時,影響程度較高。

四、 不同學歷的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分析

回收有效問卷中,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學歷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 差異情形,其結果如表35 所示,不同學歷教師在「外在支持」層面上的差異達顯著 水準。已達顯著水準之各組經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在「外在支持」層面上,師專學 歷教師高於一般大學學歷教師、師專學歷教師高於師範大學(學院)學歷教師。在「工 作負荷」、「個人因素」、「學生因素」層面上的差異未達顯著水準,由此得知,「H2-4:

不同學歷的國小教師,在導師任教意願之影響因素上有顯著差異存在」部分成立。

表35

不同學歷教師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比較

檢定變項 學歷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工作負荷

師專 6 2.688 1.43777

2.498 一般大學 97 2.916 .76157

師範大學(學院) 205 2.909 .77295 研究所以上 17.6 3.263 .72891

個人因素

師專 6 4.250 .82158

2.264 一般大學 97 3.792 .69223

師範大學(學院) 205 3.729 .82694 研究所以上 17.6 3.967 .71982

學生因素

師專 6 4.071 1.01720

1.230 一般大學 97 3.782 .73630

師範大學(學院) 205 3.847 .61216 研究所以上 17.6 3.965 .66065

外在支持

師專 6 4.300 .76681

9.005*** 1 > 2 1 > 3 一般大學 97 3.153 .56625

師範大學(學院) 205 3.245 .68509 研究所以上 17.6 3.518 .70338

*p < .05;**p < .01;***p < .001

師專學歷教師在「外在支持」層面上高於一般大學、師範大學(學院) 學歷教師 , 推究其原因,可能師專學歷教師在學校服務時間長久,且可能長時間擔任某年段導 師,人際關係良好,行政教師願意積極配合處理教學上的問題,家長較為熟識及認同 教師的教學方式,願意配合參與學校事務,在選擇年段時,影響程度較高。

五、 不同家庭狀況的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分

回收有效問卷中,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家庭狀況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 素之差異情形,其結果如表36 所示,不同家庭狀況教師在「個人因素」、「學生因 素」層面上的差異皆達顯著水準。已達顯著水準之各組經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在「個 人因素」層面上,已婚(最小子女未滿 18 歲)教師低於已婚(子女已成年)教師。在「學

生因素」層面上,已婚(最小子女未滿 18 歲)教師低於已婚(子女已成年)教師。在「外 在支持」層面上的差異未達顯著水準。在「工作負荷」層面上已達顯著水準,但因差 異性不大,因此無法比較各組的差異性,由此得知,「H2-5:不同家庭狀況的國小教 師,在導師任教意願之影響因素上有顯著差異存在」部分成立。

表36

不同家庭狀況教師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比較

檢定變項 家庭狀況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工作負荷

未婚 80 2.806 0.821

3.385*

已婚(尚未有子女) 9 2.965 0.866 已婚(最小子女未

滿18 歲) 226 3.112 0.797 已婚(子女已成年) 59 3.127 0.606

個人因素

未婚 80 3.671 0.745

6.383*** 3 < 4 已婚(尚未有子女) 9 3.732 0.441

已婚(最小子女未

滿18 歲) 226 4.056 0.834 已婚(子女已成年) 59 4.172 0.480

學生因素

未婚 80 3.679 0.628

8.561*** 3 < 4 已婚(尚未有子女) 9 4.286 0.495

已婚(最小子女未

滿18 歲) 226 3.815 0.673 已婚(子女已成年) 59 4.177 0.557

外在支持

未婚 80 3.110 0.753

2.986 已婚(尚未有子女) 9 3.233 0.608

已婚(最小子女未

滿18 歲) 226 3.300 0.660 已婚(子女已成年) 59 3.373 0.602

*p < .05;**p < .01;***p < .001

已婚(子女已成年)教師在「個人因素」、「學生因素」層面上高於已婚(最小子女 未滿18 歲)教師。推究其原因,可能已婚(子女已成年)教師大多是年齡較大的資深教 師,家庭生活較穩定,且不用為子女升學問題煩惱,在選擇年段時,可依自身的教學

經驗、喜好、個性等做選擇。已婚(子女已成年)教師面對學生問題,因體力狀況不如 年輕教師,教育環境改變太快速,傳統的管教方式已不適用於教育現場,在選擇年段 時,「學生因素」影響程度較高。

六、 不同職務的國小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分析

回收有效問卷中,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不同學校職務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 素之差異情形,其結果如表37 所示:

表37

不同學校職務教師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之差異比較

檢定變項 學校職務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工作負荷

低年級導師 92 3.307 0.776

1 > 3 2 > 3 中年級導師 155 3.150 0.622 42.670***

高年級導師 127 2.505 0.757

個人因素

低年級導師 92 4.092 0.670

1 > 3 2 > 3 中年級導師 155 3.980 0.632 37.114***

高年級導師 127 3.357 0.828

學生因素

低年級導師 92 4.342 0.655 1 > 2 1 > 3 2 > 3 中年級導師 155 3.853 0.532 55.024***

高年級導師 127 3.504 0.588

外在支持

低年級導師 92 3.433 0.678

1 > 3 2 > 3 中年級導師 155 3.472 0.585 26.193***

高年級導師 127 2.953 0.676

*p < .05;**p < .01;***p < .001

由上表 37 得知,不同學校職務教師在任教意願影響因素上的差異皆達顯著水 準。已達顯著水準之各組經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在「工作負荷」層面上,低年級導 師高於高年級導師、中年級導師高於高年級導師。在「個人因素」層面上,低年級導 師高於高年級導師、中年級導師高於高年級導師。「學生因素」層面上,低年級導師 高於中年級導師、低年級導師高於高年級導師、中年級導師高於高年級導師。在「外 在支持」層面上,低年級導師高於高年級導師、中年級導師高於高年級導師。由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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