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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主任學校行政工作的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民小學主任學校行政工作的分析

吳清山(1991)指出,學校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學校領導者推動學校行政工 作,依據教育原理、原則及相關法令,運用有效的科學方法,對於學校內的人、

事、財、物的業務,做最適當的處理,以促進教育進步,達成教育目標的一種歷 程(陳木金,2002)。

目前國民小學行政組織依教育部 (1999)修正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 級編製及教職員工員額編製標準 (見附錄一)」第三條:各處室主任、組長均由 教師兼任,每班置教師 1.5 人為原則,全校未達九班者,得增置教師一人。但 財政困難之地區,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另訂實施年度。為分析及瞭解教師 兼任學校職務之現況,本節從學校行政的意義、學校行政組織系統、國民小學各 處室工作內涵探討。

壹、 學校行政的意義

各專家學者對學校行政的定義大同小異;大部份從教育論、目標論、歷 程論與內容論來探究學校行政的意涵。

學校行政是學校行政人員針對人、事、財、物或教務、訓導、總務、輔 導、人事、會計等各種學校事務,依教育理念與原則,運用計畫、組織、領 導、激勵、溝通、協調、人事、經費、評鑑等科學方法與歷程,以支援服務

師生教學,促進學校進步的各項作為,學校行政旨在支援服務師生教學,進 而達成學校教育目標(林志成,2001)。

學校行政是「對學校教學以外事務的管理,以求經濟而有效的達成學校 教育目標,滿足成員需求的一種歷程」,此一定義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一) 學校行政的管理對象是「學校教學以外的事務」—教務、訓導、總 務、輔導、人事、主計及學校公共關係。

(二) 學校行政是對學校事務的「管理」—計畫、組織、領導、溝通、協 調、評鑑。

(三) 學校行政的目的在「達成學校教育目標」、「滿足學校成員個人需 求」。

(四) 學校行政應「兼顧經濟及有效」。

(五) 學校行政是一種服務。

(六) 學校行政是一種計畫、執行、考核的歷程。

學校行政,係指學校對於其所掌理的教育事務,透過計畫、決定、溝通、

協調、激勵、領導、組織、視導、評鑑等管理,以謀求經濟有效的方法,促 進學生健全發展,實現學校所訂教育目標。

鄭彩鳳(2002)認為學校行政是學校依據教育之原理原則及有關法令規 定,運用有效及經濟的方法,對於學校組織相關的人、事、物、財等要素,

做系統化的經營管理,藉以促進學校教育進步,進而達成學校教育目標的一 種歷程。

綜觀各專家學者對學校行政的定義,研究者認為學校行政是學校對所管 理的教育事務,依據教育有關之法令規定及教育原理原則,運用經濟及有效 的方法,透過計畫、決定、溝通、協調、激勵、領導、組織、執行、視導、

評鑑等管理作為,以陶冶學生群性,促進學生適性發展,滿足教師需求,發

揮教師專業知能,進而達成學校教育目的與學校行政績效責任的一種歷程。

貳、學校行政組織系統

學校是社會體系的一環,是社會系統的一部份。學校行政組織是一個科 層體制,各處室分工合作、相輔相成。為了學校有效的運作,分職設事,一 所學校設有:校長、主任、組長、教師、護理師、職員、幹事、工友、警衛、

司機、廚工的職務,希望透過各處室分工合作,維持學校行政業務正常運作,

達成學校教育目的與學校行政績效責任。

台中縣、市國民小學因規模不同,而各處室組有不同的組織配置(見圖 2-2-1、2-2-2、2-2-3、2-2-4、2-2-5),各處室分組作業,在科層體制的趨 勢下,各處室組的業務皆有明確的職責劃分,形成階層體系。每一項工作皆 由專人負責,學校行政在有效運作下,教學活動才能有效的進行。但是學校 行政工作多如牛毛,法規、行政命令、教育處計畫、活動繁雜瑣碎,因個人 的解讀與判斷不同,而產生了許多誤會,部份工作在學校行政組織系統分工 不明確,時常因人、因事、因地等不同,將工作分配在不同的處室,即使是 資深主任,亦無法全然了解掌控所有學校行政組織系統的運作模式。

圖 2-2-2 37 班以上 60 班以下學校行政組織

圖 2-2-3 25 班以上 36 班以下學校行政組織

圖 2-2-4 13 班以上 24 班以下學校行政組織

參、國民小學各處室工作內涵探討

學校係提供學生良好學習情境和過程,協助學生有更好的適應和成長。

為利業務推展,遂分設部門各掌所司,設有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輔導 室或教導處等單位。各處室在功能上及工作內涵有相似也有各自獨特之處,

行政工作職掌(如附錄二)項目繁雜,分層負責,依不同的學校規模,設置 各處室主任,分為教務主任、訓導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

小型學校則將教務處、訓導處及輔導室併為教導處,各處室主任負責綜理處 室之工作,教務主任、訓導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之工作內涵分述如下:

一、教務主任:

◎秉承校長之命主持全校教務事宜 ◎彙整校務長期計畫(教務部份)

◎策定年度教師研究進修項目

◎規劃各科教學研究工作科學教育計畫 ◎擬定教務工作計畫

◎彙編全校行事曆

◎分配教職員行政職務及任課事宜 ◎巡查及輔導各班教學事宜

◎辦理補救教學(有的學校編配在輔導室業務)

圖 2-2-5 12 班以下學校行政組織

◎有關全校停課事宜 ◎推薦優良教師

◎策劃校內外教學觀摩會 ◎策劃教學環境布置 ◎督導教學單元布置

◎處理校務會議及學年會議教務有關事項 ◎召開教務會議

◎審查各科補充教材及教學資料 ◎策畫及評鑑科學展示作品及校刊

◎籌辦家長參觀教學日策畫畢業典禮(有關教務方面事項)

◎策劃學藝競賽及參賽事宜 ◎策劃執行發展學校特色 ◎主持補校業務

◎處理有關教學上偶發事項 二、訓導主任

◎秉持校長之命主持全校訓導事項 ◎擬定訓導工作計畫章則及行事曆

◎彙整校務長期計畫(訓導部份)

◎各項慶典活動之籌辦 ◎處理重大偶發事項 ◎辦理校際活動比賽事宜

◎召開或出席有關訓導各項會議 ◎視導社團活動上課情形

◎義工制度推展(有的學校編配在輔導室業務)

◎檢閱導護日誌

◎考核教師訓導工作成效 ◎其他有關訓導及交辦事項

三、總務主任

◎擬定總務工作計畫及各項章則

◎彙整總務各業務擬編之行事曆並負責進度執行之追蹤管理與 考核

◎彙整校務長期計畫(總務部份)

◎有關業務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與請示

◎辦理有關總務各項獎懲表揚研究發展及進修訓練事宜 ◎督導學校綠化美化事項

◎督導營繕工程相關事宜

◎督導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事項 ◎督導災害之預防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 ◎工程款限時支付檢查結果之擬議 ◎年度計畫列管項目之選定與呈報考核 ◎列管項目執行進度追蹤月報之呈報 ◎列管項目年終考評之呈報

◎上級機關校長交辦或會議會報重要決議案之執行管制追蹤 ◎會同訓導處理各項演習

◎涉及國家賠償法案件之處理 ◎校園整體規劃

◎有關總務工作資訊之蒐集與建檔 ◎其他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四、輔導主任

◎擬定輔導室章則及工作計畫 ◎彙整校務長期計畫(輔導部份)

◎主持各項會議

◎輔導活動研究推廣工作 ◎充實輔導設施

◎策劃家庭及設區聯繫 ◎推展輔導活動專案工作 ◎其他有關業務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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