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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一、一天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

貳 貳

貳、 、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國民小學規劃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權責歸屬

一、一天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

依據問卷第五部分「我國國民小學未來規劃學童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發 展方向」中的第四題「您認為一天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應由哪一層級規劃?」進 行分析,此題為單選題,有五個選項:(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2)地方教育主管 機關;(3)學校自主決定;(4)各班教師決定;(5)其他。茲分析陳述如下。

(一)整體而言

表 4-37 「一天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調查統計表 (N=540)

選項 次數(N) 百分比(%)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55 10.2

(2)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126 23.3

(3)學校自主決定 334 61.9

(4)各班教師決定 24 4.4

(5)其他 1 0.2

由表 4-37 可知,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認為「一天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規劃之 權責歸屬」以由「學校自主決定」所佔比例最高,高達六成以上,其次則是由「地 方教育主管機關」,有二成左右的比例勾選;勾選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者,有 一成的比例,其餘選項則不滿一成。顯見,大部分的國民小學教師皆認為「一天中 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規劃之權責歸屬」應由「學校自主決定」。另外,在「問卷」

其他選項上,有一位教師留下的意見提到雖是贊同由「學校自主決定」,但是期望 是經由全校討論出共識後再做決定。

(二)不同人口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情況分析

此部分主要針對不同「人口變項」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比對其對於「一天

「學校自主決定」。

(三)不同組織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情況分析

此部分主要針對不同「組織變項」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比對其對於「一天 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之情況。「組織變項」包含學校規模 學校地區二個背景變項。整理如表 4-39 所示。

表 4-39 不同組織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對於「一天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規劃之權 責歸屬」意見之次數分配表

組織變項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學校自主決定 各班教師決定 其他 χ2 df

*學校規模 N N N N N

1.12 班以下 14 8.5 34 20.7 110 67.1 5 3.0 1 0.6

2.13 班至 48 班 30 10.3 70 24.1 179 61.7 11 3.8 0 0

3.49 班以上 11 12.8 22 25.6 45 52.3 8 9.3 0 0

11.60 8

*學校地區

1.城市(含縣轄市) 6 7.6 17 21.5 50 63.3 6 7.6 0 0

2.鄉鎮地區 42 11.5 93 25.4 218 59.6 13 3.6 0 0

3.偏遠地區 7 7.4 16 16.8 66 69.5 5 5.3 1 1.1

12.84 8

由表 4-39 可知,不同學校規模與學校地區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在五個選項的 勾選反應百分比的整體差異,卡方值均未達顯著差異,顯示不同學校規模與學校地 區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在此五個選項上之意見並無差異。可見,無論是何種組織 變項的國民小學教師大部分均認為「一天中每節下課時間的長度規劃之權責歸屬」

應由「學校自主決定」。 二、一天中下課的次數

依據問卷第五部分「我國國民小學未來規劃學童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發 展方向」中的第五題「您認為一天中下課時間的次數應由哪一層級規劃?」進行分 析,此題為單選題,有五個選項:(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2)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3)學校自主決定;(4)各班教師決定;(5)其他。茲分析陳述如下。

(一)整體而言

表 4-40 「一天中下課的次數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調查統計表 (N=540)

選項 次數(N) 百分比(%)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62 11.5

(2)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142 26.3

(3)學校自主決定 311 57.6

(4)各班教師決定 23 4.3

(5)其他 2 0.4

由表 4-40 可知,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認為「一天中下課的次數規劃之權責歸屬」

以由「學校自主決定」所佔比例最高,高達五成以上,其次則是由「地方教育主管 機關」,有二成六左右的比例勾選;勾選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者,有一成的比 例,其餘選項則不滿一成。由此可見,大部分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皆認為「一天 中下課的次數規劃之權責歸屬」應由「學校自主決定」。此外,在「問卷」其他選 項上,有兩位教師留下的意見提到雖是贊同由「學校自主決定」,但是期望是經由 全校討論出共識後再做決定。

(二)不同人口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情況分析

此部分主要針對不同「人口變項」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比對其對於「一天 中下課的次數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之情況。「人口變項」包含性別、年齡、學歷、

服務年資及擔任職務五個背景變項。整理如表 4-41 所示。

表 4-41 不同人口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對於「一天中下課的次數規劃之權責歸屬」意

表 4-42 不同組織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對於「一天中下課的次數規劃之權責歸屬」

意見之次數分配表

組織變項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學校自主決定 各班教師決定 其他 χ2 df

*學校規模 N N N N N

1.12 班以下 21 12.8 38 23.2 98 59.8 5 3.0 2 1.2

2.13 班至 48 班 31 10.7 77 26.6 173 59.7 9 3.1 0 0

3.49 班以上 10 11.6 27 31.4 40 46.5 9 10.5 0 0

17.89 8

*學校地區

1.城市(含縣轄市) 6 7.6 21 26.6 47 59.5 5 6.3 0 0

2.鄉鎮地區 43 11.7 102 27.9 208 56.8 13 3.6 0 0

3.偏遠地區 13 13.7 19 20.0 56 58.9 5 5.3 2 2.1

14.18 8

p<.05

不同學校規模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在五個選項的勾選反應百分比達顯著差 異,卡方值 17.893,達顯著水準(p<.05)。經由百分比同質性的事後比較發現,學 校規模「49 班以上」在「學校自主決定」的選項(46.5%;AR=-2.3)上較其他組 偏低,但在「各班教師決定」的選項(10.5%;AR=3.1)上較其他組偏高。推究可 能原因在於學校規模大、學生人數多的國民小學,為了因應有限的校園空間在使用 上的限制,所以對於下課時間次數的規劃在「各班教師決定」的勾選比例較中小型 學校偏高。

三、課間活動內容

依據問卷第五部分「我國國民小學未來規劃學童下課時間與下課時間運用之發 展方向」中的第六題「您認為有關課間活動內容應由哪一層級規劃?」進行分析,

此題為單選題,有五個選項:(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2)地方教育主管機關;(3)

學校自主決定;(4)各班教師決定;(5)其他。茲分析陳述如下。

(一)整體而言

表 4-43「課間活動內容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調查統計表 (N=540)

選項 次數(N) 百分比(%)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11 2.0

(2)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34 6.3

(3)學校自主決定 421 78.0

(4)各班教師決定 73 13.5

(5)其他 1 0.2

由表 4-43 可知,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認為「課間活動內容規劃之權責歸屬」以 由「學校自主決定」所佔比例最高,高達七成八,其次則是由「各班教師決定」,

有一成多的比例勾選;其餘選項則不滿一成。由此可見,大部分的彰化縣國民小學 教師皆認為「課間活動內容規劃之權責歸屬」應由「學校自主決定」。另外,在「問 卷」其他選項上,有一位教師留下的意見提到雖是贊同由「學校自主決定」,但是 期望是經由全校討論出共識後再做決定。

(二)不同人口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情況分析

此部分主要針對不同「人口變項」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比對其對於「課間 活動內容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之情況。「人口變項」包含性別、年齡、學歷、服 務年資及擔任職務五個背景變項。整理如表 4-44 所示。

表 4-44 不同人口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對於「課間活動內容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 之次數分配表

人口變項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學校自主決定 各班教師決定 其他 χ2 df

*性別 N N N N N

1 男 6 3.2 17 9.1 146 78.5 16 8.6 1 0.5

2 女 5 1.4 17 4.8 275 77.7 57 16.1 0 0

12.60 4

*年齡

1.未滿 30 歲 3 2.9 3 2.9 76 73.8 21 20.4 0 0 2.30 歲以上~未滿 40 歲 5 1.8 14 5.0 222 79.6 38 13.6 0 0 3.40 歲以上 3 1.9 17 10.8 123 77.8 14 8.9 1 0.6

16.96 8

*學歷

1.專科畢業 0 0 1 25.0 3 75.0 0 0 0 0

2.大學畢業 6 1.4 22 5.2 337 79.3 59 13.9 1 0.2

3.研究所以上 5 4.5 11 9.9 81 73.0 14 12.6 0 0 10.96 8

表 4-44(續)

人口變項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學校自主決定 各班教師決定 其他 χ2 df

*服務年資 N N N N N

1.未滿 5 年 3 2.4 5 7.9 95 76.0 22 17.6 0 0 2.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4 2.5 8 5.1 128 81.0 18 11.4 0 0 3.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 2 1.0 13 6.6 153 77.3 29 14.6 1 0.5

4.20 年以上 2 3.4 8 13.6 45 76.3 4 6.8 0 0

14.47 12

*擔任職務

1.教師兼任行政人員 2 1.2 13 7.6 138 80.7 17 9.9 1 0.6

2.科任教師 4 4.5 8 9.1 63 71.6 13 14.8 0 0

3.低年級級任教師 2 2.0 3 3.0 77 77.8 17 17.2 0 0

4.中年級級任教師 0 0 1 1.0 76 78.4 20 20.6 0 0

5.高年級級任教師 3 3.5 9 10.6 67 78.8 6 7.1 0 0

27.98 16

p<.05

在不同人口變項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意見差異方面,由表 4-44 可知,不同 性別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在五個選項的勾選反應百分比有顯著差異,卡方值 12.60,達顯著水準(p<.05)。進一步從調整後的殘差值來看,在「地方教育主管 機關」的選項上,男性教師勾選的百分比(9.1%;AR=2.0)顯著高於女性教師勾選 的百分比(4.8%;AR=-2.0);在「各班教師決定」的選項上,女性教師勾選的百分 比(16.1%;AR=2.4)顯著高於男性教師勾選的百分比(8.6%;AR=-2.4)。

不同年齡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在此五個選項的勾選反應百分比的整體差 異,卡方值達顯著差異,卡方值 16.96,達顯著水準(p<.05)。進一步從調整後的 殘差值來看,在「教師自主決定」的選項上,「未滿 30 歲」教師勾選的百分比(20.4

%;AR=2.3)顯著高於「40 歲以上」教師勾選的百分比(8.9%;AR=-2.0);在「地 方教育主管機關」的選項上,「40 歲以上」教師勾選的百分比(10.8%;AR=2.7)

較其他組偏高。顯示「未滿 30 歲」的教師較「40 歲以上」的教師贊同由各班教師 自主決定課間活動內容的規劃,而「40 歲以上」的教師傾向由地方教育主管統一規 劃課間活動內容。推測此研究結果與「下課時間運用之現況」中所發現的「50 歲以 上的教師傾向替學生安排課間活動內容」的結果有關,因為若是由地方教育主管機

關統一規定課間活動內容,那麼學校及各班教師定會依規定執行。

在擔任不同職務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在五個選項的勾選反應百分比達顯著 差異,卡方值 27.98,達顯著水準(p<.05)。經由百分比同質性的事後比較發現,「中 年級級任教師」在「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的選項(1.0%;AR=-2.4)上較其他組偏 低,但在「各班教師決定」的選項(20.6%;AR=2.3)上較其他組偏高。

(三)不同組織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情況分析

此部分主要針對不同「組織變項」的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比對其對於「課間 活動內容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之情況。「組織變項」包含學校規模與學校地區二 個背景變項。整理如表 4-45 所示。

表 4-45 不同組織變項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對於「課間活動內容規劃之權責歸屬」意見 之次數分配表

組織變項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學校自主決定 各班教師決定 其他 χ2 df

*學校規模 N N N N N

1.12 班以下 4 2.4 8 4.9 133 81.1 18 11.0 1 0.6

2.13 班至 48 班 5 1.7 16 5.5 229 79.0 40 13.8 0 0

3.49 班以上 2 2.3 10 11.6 59 68.6 15 17.4 0 0

10.27 8

*學校地區

1.城市(含縣轄市) 1 1.3 9 11.4 56 70.9 13 16.5 0 0

1.城市(含縣轄市) 1 1.3 9 11.4 56 70.9 13 16.5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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