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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足球運動與體育課程與設備標準及場地發展情形

第一章 臺北市足球運動在國民小學發展之情形(1967-2012)

第一節 國民小學足球運動與體育課程與設備標準及場地發展情形

足球運動自臺灣光復後一直列為國民小學體育課教材,23而有了課程要推動學 校體育課正常化,尚需要學校設備、運動場地的配合才能有效的發展足球運動。

以下筆者就國民小學體育課程標準、國民小學體育設備標準與國民小學足球運動 場地設備調查結果此三方面加以探討,以明瞭臺北市改制後足球運動在國民小學 課程、設備標準相關規定及場地發展情形。

一、國民小學體育課程與足球運動修訂之情況

光復初期的臺灣省國民教育以力謀國語教育的普及、積極灌輸三民主義的思 想兩點為主。241967 年 6 月 27 日,總統蔣介石宣示,加速推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之後「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經總統於 1968 年 1 月 27 公佈,正式成為我國實 施九年國民教育的法令依據,自 57 學年度起正式實施。依據總統訓示,國民小學 以倫理教育、生活教育為主。25因義務教育推行,兒童就學便利,學生就學情形逐 年增加。後因社會變遷、時代的改變,國小體育課程上也修訂了多次的改變。以 下針對足球運動於各時期國小體育課程修訂情況來探討,舉例如下:

(一)1968 年修訂之「小學體育暫行課程標準」

1967 年 9 月教育部為配合九年國民教育之實施,根據行政院頒布之「九年國 民教育實施綱要」進行國民中小學課程標準修訂工作,至 12 月完成,歷經 4 個月

23 王惠玲,〈臺灣足球運動發展之研究(1945-2000)〉(臺東: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21。

24 臺灣省政府長官公署教育處編,《臺灣一年來之教育》(臺北:中正書局,1946),90-91。

25 教育部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編,《第四次中華民國教育年鑑》(臺北:正中書局,1974),19。

的修訂,於 1968 年 1 月 1 日教育部公佈「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26體育課程分 為低年級唱游和中、高年級體育。中、高年級體育科目標如下:

1. 培養兒童健全的身心,以促進其均衡發展。

2. 養成兒童公正、守法、服從、負責、誠實、友愛、互助、合群等美德,以奠定 其團體生活之基礎。

3. 指導兒童學習基本運動方法,以促進運動能力與安全知能。

4. 啟發兒童愛好運動興趣,以充實康樂之生活。

5. 建立兒童團體生活的基礎。27

中、高年級體育科授課時間為每週 120 分鐘,授課內容分為必授教材及選授 教材,必授教材佔全部教材 85%,分別為國術、體操、遊戲、田徑運動、球類運 動、舞蹈等 6 項。其中球類運動包含簡易足球、小型足球等,必授教材中球類運 動自第三學年起均實施躲避球、籃球、足球、壘球等 4 項球類運動;28選授教材最 多佔全部教材 15%,分別為水上運動、冰上及雪上運動、球類運動、鄉土教材等 4 項。29其中球類運動包含少年棒球、少年籃球、小型足球、德式手球、板羽球、少 年排球等。

此次體育課程的修訂,在教材上區分出必授及選授教材,授課教師可依場地、

學校特色、教師專長選擇教材授課,球類運動的教學從第三學年開始,使學生能 提早開始接觸球類運動、有更多機會學習不同項目的運動,但容易受到其他項目 運動的擠壓,此也是學生學習足球運動不利因素之一。

(二)1975 年修訂之「小學課程標準」

1968 年「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公佈後,受到教育思潮不斷地進展,教育

26 教育部,〈體育課程標準〉,《國民學校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62),1。

27 教育部,〈體育課程標準〉,《國民學校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62),243。

28 教育部,〈體育課程標準〉,《國民學校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62),243-245。

29 吳萬福,〈近三十年來我國國民中小學的體育發展與現況〉《教育資料集刊》,10(臺北,1985):

5-6。

部為配合兒童身心發展及國家社會的需要,於 1975 年 1 月起著手修訂國小課程標 準,進行修訂的課程實驗、座談會、比較研究等工作。301975 年 8 月 7 日教育部正 式公佈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修訂後之中、高年級體育目標為:

1. 培養兒童健全的身心,以促進其均衡的發展。

2. 指導兒童學習基本的方法,以促進其運動能力之培養。

3. 養成兒童公正、守法、服從、負責、誠實、友愛、互助、合作、勇敢、果斷等 美德,以奠定其團體生活之基礎。

4. 指導兒童保健衛生知識,以培養其良好習慣。

5. 啟發兒童愛好運動興趣,以充實康樂生活。31

課程標準修訂後,在時間分配上,第三至第六學年體育教學時間每週均為 120 分鐘,分 3 節授課,每節 40 分鐘。早操於每日朝會升旗後舉行之。課間活動於每 日上午第 3、4 節之間實施之。32體育課程授課內容之必授教材、選授教材所佔之 比例略為調整,分別為 80%、20%。必授教材內容有:國術、體操、田徑運動、球 類運動、舞蹈。球類運動授課要項及時間分配可分為男、女,其各占比例及內容 為:男生 30%-30%,各種用球遊戲、躲避球、簡易籃球、簡易壘球、簡易足球、

簡易手球。女生 20%-25%,各種用球遊戲、躲避球、簡易籃球、簡易壘球、簡易 手球。33其中用球遊戲、簡易手球 2 個項目為本次新增之內容,女生則無簡易足球 此項目。簡易足球佔球類運動教材 20%,從第三學年開始各學年授課節數分配,

除了第五學年是 6 節,其餘皆是 5 節,共授課 21 節。簡易足球的教材內容分別是,

第三學年為對陣球、第四學年為端線足球、第五學年為簡易足球、第六學年為簡 易足球。34

選授教材種類可分為:自衛活動、水上運動、冰上及雪上運動、球類、鄉土

30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5),384-385。

31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5),261。

32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5),262-263。

33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5),264。

34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5),284-287。

教材。其中球類內容為:少年籃球、小型足球、德式手球、板羽球、少年排球、

少年棒球、羽毛球、桌球。35

此次體育課程標準之修訂,必授教材及選授教材比例調整為 80%及 20%,授 課內容增加 2 個項目,取消遊戲,使體育課程教學內容更為豐富,教師在教材的 選擇上更具彈性。

(三)1993 年修訂之「小學課程標準」

1975 年「國民小學課程標準」公佈之後,臺灣的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

社會多元化、文化中國化等環境產生劇烈的改變,先前制訂的課程標準已不適用,

尤其是 1987 年解嚴之後,為適應社會變遷與教育發展的需要,1989 年 1 月 14 日 教育部成立第 9 次「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修訂委員會」,討論國小課程標準修訂之重 點、方向,透過「國民小學課程標準總綱修訂小組」著手進行總綱修訂工作,36最 後於 1993 年 9 月 20 日公佈課程標準。體育課程總目標如下:

1. 提高運動知能,增進身心發展。

2. 啟發運動樂趣,充實康樂生活。

3. 培養運動道德,發展社會行為。

4. 增進保健知能,實踐健康行為。37

在授課時間方面,每節課均為 40 分鐘,低年級改為每週 2 節(共 80 分鐘),

中、高年級每週 3 節(共 120 分鐘),健身運動於每日朝會後舉行,課間運動於每 日上午第 3、4 節間彈性實施,課外運動應與團體活動中之體育活動配合實施。38教 材綱要取消必授和選授規定,依低、中、高年級分段規定,每學期之授課內容需 在各類教材中至少選擇 1 項,至多選擇 3 項,但不可由同組教材中選擇第 2、第 3

35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5),265 。

36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3),346。

37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3),219。

38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3),221。

項目。39體育課授課內容有低年級有徒手遊戲、器械遊戲、球類運動、舞蹈遊戲等 4 種 14 項;中年級有體操、田徑、球類運動、舞蹈、其他等 5 種 25 項,其中球類 運動授課內容有:躲避球、籃球、壘球、足球、手球、排球等 6 項球類運動,足 球運動在中年級球類運動中列入甲乙丙丁 4 組教材中之乙組,乙組另有籃球、手 球 2 項教材;高年級有體操、田徑、球類運動、舞蹈、國術、其他等 6 種 33 項,

其中球類運動授課內容除與中年級相同之外,另外增加巧固球、羽球、網球、桌 球、棒球及其他等 6 項,而高年級的球類運動分為甲乙丙丁戊 5 組,足球與籃球、

手球、巧固球同為乙組教材。40

(四)2000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教育部為了「迎接 21 世紀的來臨與世界各國之教改脈動」,並在「國家發展 的需求」和「對社會期待的回應」兩大主要背景下,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教育改 革行動方案」,進行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與教學革新,有鑑於學校教育之核心為課 程與教材,此為教師專業活動之根據,乃以九年一貫課程之規劃與實施為首務。

由於新世紀需要新的教育思維與實踐,教育部認為可同時進行一次課程改革之規 劃,以凝聚國人對教育改革的共識與努力,進而創造學校教育的新境界。41

國民教育的最終目標在培養健全的國民,為了因應新世紀的需要,我們的國 民必須要有良好的適能,才能擔負新時代的任務。美國健康教育體育休閒舞蹈學 會(AAHPERD)根據適能(fitness)的觀點,對健康提出了整體性的概念,認為真正完 整的健康應由 5 個安適狀態(well-being)所構成:1.身體適能(physical fitness):包括 瞭解身體發展、身體照顧,發展正向身體活動的態度與能力。2.情緒適能(emotional fitness):包括思考清晰、情緒穩定、成功的調適壓力,具備自制與自律的能力。

3.社會適能(social fitness):包括關心配偶、家人、鄰居、同事和朋友,積極與他人

39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3),228。

40 教育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3),221-227。

41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臺北:教育部,2000),1。

互動和發展友誼的能力。4.精神適能(spiritual fitness):包括尋找個人生命的意義,

設定人生的目標,擁有愛人與被愛的能力。5.文化適能(cultural fitness):包括對社 區生活改造有貢獻,能關注文化和社會事件與接受公共事物責任的能力。42

設定人生的目標,擁有愛人與被愛的能力。5.文化適能(cultural fitness):包括對社 區生活改造有貢獻,能關注文化和社會事件與接受公共事物責任的能力。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