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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足球運動與體育課程、設備標準及場地發展情形

第三章 臺北市足球運動在高中(職)發展之情形(1967-2012)

第一節 高中(職)足球運動與體育課程、設備標準及場地發展情形

一、高級中學校體育課程與足球運動修訂之情況

1967 年 7 月 1 日,臺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其地區高中和國中屬市立。1979 年 5 月,總統公布「高級中學法」,高中學制乃有明確的規定。237高中課程依循教育 部所頒定之課程標準執行,迄今歷經多次修訂,以下筆者將足球運動在歷次課程 之演變情形加以整理敘述,以釐清其發展之情形。

(一)1971 年修訂之「高級中學體育課程標準」

1968 年九年國民教育實施以後,至 1971 年首屆學生即將畢業,為配合該批學 生進入高中就讀,使高級中學課程與國民中學課程充分銜接,增進高級中學教學 效果起見,教育部乃著手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1971 年 2 月 4 日,教育部發函 臺灣省教育廳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示各單位須遵照新修訂高中課程標準實 施。

1971 年修訂、公佈之高級中學體育課程標準其教學目標如下:

1. 鍛鍊身體,提高活力,促進體格充分發育。

2. 從運動競賽中培養公民道德及團體合作之精神。

3. 養成愛好運動之習慣,培養健全之身心,建立康樂生活之基礎。

4. 訓練運動技能,增進體能使用效率及安全自衛等生活之適應能力。238

時間支配為:體育課第一、二、三學年每週均 2 小時。早操或課間操,每日

237 黃嘉源,〈臺灣羽球運動發展之研究〉(臺東:國立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體育教學碩士班,2004 年),52。

238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1),217。

15 分鐘。課外運動,每週至少 120 分鐘。必授教材最低占全部教材的 80%,教材 種類包含:體操、遊戲、田徑運動、球類運動、舞蹈及國術。其中男生球類運動 授課項目有:足球、籃球、排球、棒球、羽球、手球等 6 項。各校須任選 5 項施 教,三學年內每項授課時數至少 9 小時。239足球授課內容,第一學年:1.基本動作:

踢球(踢靜止球、踢地面滾動球),停球(足停滾動及空中落下球),射門(定 位球射門、滾動球射門)。2.應用技術:多人互傳球、停球,多人互傳球前進及射 門,比賽(復習基本動作及應用技術;討論規則)。第二學年:1.基本動作:停球

(胸、腹、頭停球),頭頂球(向前傳球、左右傳球),運球(前進、急停)。

2.應用技術:個人攻守,多人攻守,比賽(復習基本動作及應用技術;討論規則、

攻守陣法及策略)。第三學年:1.基本動作:踢球(踢滾動球及高飛球),運球(前 進、左右變向、急停),多人頭頂球及各式傳球。2.應用技術:多人運球、傳球及 攻守,全隊攻守,比賽(復習基本動作及應用技術;討論規則、裁判法、攻守陣 法及策略)。240

受到升學主義競爭激烈的影響,藝能科目教學往往被忽略,成為知識的附庸 品,無法彰顯其價值,課程修訂針對藝能科目之授課內容做出了具體的規定。241就 教材內容而言,足球運動課程標準確實達到循序漸進的要求,例如第一、二、三 學年的內容由淺而深,符合學習的進程。

(二)1983 年修訂之「高級中學體育課程標準」

教育宗旨須符合建國理想和國家追求的目標,而課程是實現教育目標的具體 內涵。1971 年實施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至 1983 年已超過 10 年,時勢的推移及 需求的變遷,為符合實際應詳加修訂,是此次課程修訂之緣起。此次課程標準修

239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1),217-220。

240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71),235-237。

241 王惠玲,〈臺灣足球運動發展之研究(1945-2000)〉(臺東: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94。

訂有以下幾項特點:1.五育並重,均衡發展;2.課程分化,有利升學;3.編審教材,

切合實際;4.重視科教,彈性選修;5.發展資訊,增列選科;6.輔導評量,相互為 用。242教育部於 1983 年 7 月 20 日發函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指示各單位須遵照新修訂高中課程標準於新學期實施之。

1983 年修訂高級中學體育課程目標如下:

1. 指導學生鍛鍊身體,促進身心全面發展。

2. 啟發學生運動興趣,建立終身運動習慣。

3. 訓練學生運動技能,提高身體適應能力。

4. 培養學生運動風度,樹立團結合作精神。

5. 增進學生體育知識,發揮知行合一效果。243

在授課時間方面:第一、二、三學年,每週授課 2 小時。早操或課間操,每 日 15 分鐘。課外運動,每週至少 120 分鐘。必授教材最低占全部教材 80%,內容 有:體操、田徑運動、球類運動、舞蹈、國術、體育常識。其中男生球類運動占 25%~30%,內容包括:足球、籃球、排球、棒球、壘球、羽球、手球、桌球、國 防體育等 9 項目。球類運動由各校視環境、師資等條件,選擇 2 至 3 個項目實施。

選修教材最高占全部教材 20%,其中球類運動有女子足球項目。三年的授課總時 數為 45~54 節,每項球類運動授課時數男生至少 15 小時,女生至少 12 小時。244 在必授教材中,足球運動授課內容有:1.基本動作:踢球(踢迎空球、踢半近 空球)、停球(停空中落下球)、射門(射滾動球)、守門術。2.應用技術:多人 各式傳球停球、個人攻守。3.比賽:複習基本動作及應用技術;討論規則、攻守原 則與陣法。245

在選修科目球類運動課程標準中,授課內容有:足球、籃球、排球、棒球、

242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83),82-83。

243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83),271。

244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83),272-275。

245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83),282-283。

壘球、羽球、手球、桌球、橄欖球、網球等 10 項。球類運動由各校視環境、師資 等條件選擇 2 至 3 個項目實施。有關足球運動的目標如下:

1. 促進學生身心均衡發展。

2. 培養守法、服從、團結合作與積極奮鬥之運動精神。

3. 提高足球運動知能,培養優秀足球運動員。

4. 提高身體活動效率,增進生活適應能力。246

選修科目足球運動,自第二學年起實施,每週授課 2 小時,第三學年 2~4 小 時,教材內容為基本動作、應用技術、比賽等項目,相較於必授教材的內容更為 深入。另外再增加一項目為體能訓練,以符合「培養優秀足球運動員」的課程目 標。247

1971 年體育課程標準規定:各校應自 6 項教材中選擇 5 項實施,教學時數至 少 9 小時的規定,在此次課程標準中改變成:9 項教材內,選擇 2~3 項實施,總 節數在 45~54 節之間。足球運動的教材內容不論是基本動作、應用技術或比賽,

皆能由易而難,符合學習者的需求。但球類運動僅占每週體育課之 25%至 30%,

且須分配於籃球、排球、棒球等多種項目上,能教導足球運動的時間不多,學生 能否在短時間內學習到教材內容的要點,是一大問題。

(三)1995 年之「高級中學體育課程標準」

高中課程標準公佈未久,面臨解嚴後帶來的衝擊,為配合國中、國小課程修 訂及因應社會變遷,教育部於 1989 年著手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並於隔年成立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修訂委員會」,聘請各方代表和學者專家,積極展開修訂工 作。於 1995 年 1 月 19 日頒布實施。

1995 年修正發布之高級中學體育課程標準課程目標如下:

246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83),561。

247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83),562-563。

1. 認識體育功能,建立正確體育觀念。

2. 增進運動技能,提昇身體適應能力。

3. 培養運動習慣,樹立良好運動道德。

4. 欣賞運動美感,充實休閒生活。248

在時間分配方面:體育課第一、二、三學年每學期每週均實施 2 節體育課。

其中必授教材節數占 30%,選授教材節數占 70%。早操或課間操每週以實施 3 次 為原則。必授教材內容有:田徑、體操、球類、舞蹈、國術、體適能、體育知識。

而球類運動的授課項目有:籃球、排球、足球、棒(壘)球、手球、羽球、合球、桌 球、網球、巧固球、橄欖球、高爾夫球,總計有 12 項。球類運動的授課時數應占 必授教材節數的 25%~35%,249由各校就球類運動 12 個項目中加以選擇,編列於 3 年中加以實施。在選修科目球類運動中的授課項目除「其他球運動」外,內容均 與必授科目球類運動中的授課項目內容一致。各校可視學校環境、師資等條件選 擇 2~3 項球類運動實施。足球運動的教學實施內容包含:1.基本技術:踢球、停 球、射門(射定位球、射滾動球、空中迎射)、守門動作(滾地球接法、飛球接 法、擊球法)。2.應用技術:個人攻守、2 人或多人組合練習、比賽與欣賞。250

(四)2008 年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普通高級中學教育,除延續國民教育階段之目的外,並以提昇普通教育素質,

增進身心健康,養成術德兼修、五育並重之現代公民為目的。251教育部經過多年 的修訂工作,於 2008 年 1 月 24 日發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為了能與國 中九年一貫課程銜接,高中課程綱要以領域為課程架構。為實現本階段教育目的,

須從生活素養、生涯發展及生命價值三層面輔導學生達成下列目標:

248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6),281。

249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6),328。

250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臺北:正中書局,1996),295-296。

251 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臺北:教育部,2008),2。

1. 提昇人文、社會與科技的知能。

2. 加強邏輯思考、判斷、審美及創造的能力。

3. 增進團隊合作與民主法治的精神及責任心。

4. 強化自我學習的能力及終身學習的態度。

5. 增強自我了解及生涯發展的能力。

6. 深植尊重生命與全球永續發展的觀念。252

2008 年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體育」課程綱要課程標準如下:

1. 充實體育知能,建構完整體育概念。

2. 增進運動技能,發展個人運動專長。

3. 積極參與運動,養成規律運動習慣。

4. 培養運動倫理,表現良好社會行為。

4. 培養運動倫理,表現良好社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