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七屆國會立法成果暨美牛事件前後的國民黨黨政關係…22
第三節 國民黨黨政關係
一、回歸多數政府
2008 年 1 月第七屆國會選舉,國民黨獲得七成以上席次,成為國會最大政 黨。3 月 22 日,馬英九以 58%得票率當選台灣總統,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多數 由同一政黨掌握,我國憲政運作回歸多數政府,結束民進黨執政時期少數政府困 窘局面。
在第七屆國會當中,本文發現一個有趣的事實,即在法案產出的部分,亦相 當可觀,換句話說,觀察一致政府的國會,如從分析立法產出,其實相當符合一 致政府的學說,即在於行政立法關係,在各類法案的合作中,確實比起分立政府 的法案合作產出較為多,但是我們也認知到,在第七屆國會當中,黨政關係時常 處於緊張局面,因此我們想探究政府部門的垃圾桶決策模式,就必須從一致政府 當中的執政黨黨政關係著手,以了解為何會發生國會阻撓執政黨政策的全貌。
由於馬英九就任總統後與國會多數黨共同形成一致政府,在學理上行政部門 與立法部門之間應從「制衡」逐步「換軌」至「協調」的角色,且目前我國的政 府體制有逐漸朝總統制轉化的傾向,為協調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之間的意見,因 此黨政關係顯得格外重要。由於本文將馬英九執政時期的黨政關係視為是垃圾桶 決策模式中的一種選擇場合,也即是一種垃圾桶,因此本文將敘述國民黨黨政過 程,特別將論述焦點放在馬政府時期的黨政關係,特別著重在美牛事件前後過程 中的黨政關係平台,從中理解美牛事件中為何美牛進口政策會演變成一種垃圾桶 決策。
二、國民黨黨政運作與特色:行政領導立法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章第 5 條之規定,國民黨的黨政運作理論上只要是經由黨 內的民主程序決定的政策,黨員應服從與貫徹執行:「本黨之黨政運作,依主義 制訂政策,以政策決定人事,以組織結合從政黨員,黨之決策,經民主程序決定
後,責成從政黨員貫徹實施。」還沒政黨輪替以前,在兩蔣的威權統治下,行政 與黨務屬於「領袖-伺從體系」,在當時決定黨政關係的型態深受國民黨「革命 政黨」的政黨屬性及威權政體的特性所影響(陳宏銘,2013),國民黨中央掌握 人事權,但是行政體系仍具有較明確的政策目標與行政倫理,基本上較能堅持專 業與團隊倫理,政策或法案制定上基本都透過黨員主管的部會單位草擬,並動員 黨籍立委在立法院會上予以表決支持,但黨務系統便幾乎純粹「依附領袖而存 在」,無法形成具有自主意識與自我認同(楊泰順,2008)。
當李登輝以總統身分接任黨主席後,隨著李登輝在黨內權力的鞏固,以及民 選總統的地位,其主政 12 年期間一直身兼黨主席,且大部分時期兼任黨主席一 職未逢挑戰(陳宏銘,2013)。為了強化對黨的控制,並透過黨的運作合理化他 的領袖地位,李登輝積極鼓勵行政官僚競選十三全會之中常會所開放的半數競選 席次。直到 1999 年國民黨失去政權前的最後一次中常委選舉,受李登輝青睞的 行政官僚仍然可以在強力動員規劃下全數當選(楊泰順,2008)。這種以行政領 導立法的做法,一方面化解行政與立法部門相互衝突的可能性,也提高立法效 率,但在另一方面,這種黨政運作模式也壓抑了黨籍立委的立法自主性(陳鴻基,
2003)。西元 2000 年以前國民黨政府的運作之所順暢,在於國民黨透過「政黨」
扮演了非正式制度的中間角色,透過黨中央的中常會,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得 以溝通聯繫,協調行動。
黨政關係就是指政黨與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與模式,有學者就黨政關係做過 定義,認為民主國家的黨政關係一詞是指,政黨、政府(或國家機器)、選民間 的互動關係(鄒篤麒,1993),第一次政黨輪替後,有學者提出黨政關係的新主 張:黨政關係普遍發生在各個行政部門、國會、政黨等行動主體之間的結構化和 非結構化競合互動之中(林水波、何鴻榮,2002)。他們認為黨政關係有幾種類 型,在政黨內有總統府與行政院的關係、行政院與立法院的關係、總統府與立法 院的關係、總統府與執政黨的關係、行政院與執政黨的關係、執政黨與國會黨團 間的關係以及在野黨與在野黨團的關係等。
林水波等將憲政體制分成下列三個層次來分析黨政關係,第一層是政府體 制,第二層是政府組成方式,第三層是憲法及其它法律規定。其中,總統制會傾 向黨政分離,內閣制會傾向黨政合一,雙首長制則會在黨政合一與黨政分離中擺 盪。在雙首長制之下的一黨多數政府,黨政關係透過執政黨內的黨政關係即可掌 握。而雙首長制之下的少數政府,總統、內閣首長、以及國會三者的關係不是三 角關係,而是不穩定的行政、立法及朝野雙邊關係,林水波等人之分析有助於詮 釋 2000 年政黨輪替後的台灣政治現況。
三、馬政府執政初期黨政運作與特色:五人小組(2008-2009)
馬英九先生以史上最高票當選總統,國會又逾四分之三,馬總統執政初期外 界不樂見國民黨走回「以黨領政」老路,針對黨政運作設立最高層的國政小組,
並親自擔任召集人,但當時的國民黨黨主席為吳伯雄,形成總統與執政黨黨主席
職位分離的狀態(陳宏銘,2013)。這個國政小組的概念來自當時國民黨秘書長 吳敦義的「層峰會議」,設定為黨政最高層的協調機制,後來稱之為府院黨高層 會議(五人小組),這個小組包括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國民黨黨主席、立法院 長等黨政高層與會,透過這個小組作為涵蓋政務系統、國會民意以及黨務系統資 訊溝通交流的平台,形成黨政最高層的決策共識。這個小組與國家安全會議不 同,兩者相同點在於都是總統視需要召開,但後者是體制內會議,前者主要是為 了黨政運作需要,因應而生的一個溝通平台。
小組運作方式,基本上採不定期召開,但是如遇重大政策、預算案、法律案 等,或者影響層面很大的案件,就會召開。前國民黨黨鞭林益世即表示,這個小 組會議應該是「諮詢」性質,沒有體制上的問題。另外同時間立法院八個委員會 為單位的座談會也開始運作,按照國民黨當時的黨政平台協調機制,最基層的「委 員長會議」視議題而定,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由立法院各委員會委員長及所轄各 部會政務次長或幕僚等參與。而在國民黨中央每週例行的中山會報中,府方有秘 書長、國民黨有副主席詹春柏為代表,立法院有副院長曾永權為代表,行政院由 秘書長薛香川與會,以此強化高層運作機能,以期減少訊息的誤判。
2008 年雖然回歸多數政府的憲政運作,除行政部門要能協調一致的運作之 外,更需要國會在法案、預算、一般授權、正當性等各方面的支持與協助,雙方 在既制衡又合作的情形下,才能使政策獲得通過,貫徹施政計畫。由於國會組織 形態是合議制,又是社會利益的匯聚焦點,共識的達成本來就是以協調、妥協與 競爭為主,目的是在凸顯政策背後的各種聲音,以達成民主政治當中重要的「充 分討論」(王金平,2013),但是行政與立法間仍舊存在問題,而總統與行政院 長間的角色與互動也出現挑戰。一部份輿論認為總統與行政院長分工合作,總統 負責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等國家安全方針,行政院長則負責內政。另一部分輿 論認為,從理論上說,97 年修憲隱含換軌制,總統與國會多數同黨時,憲政運 作偏向總統制;總統與國會多數不同黨時,總統應任命國會多數組閣,憲政體制 偏向內閣制運作。
馬英九總統就職後,一開始採取第一種觀點,表示自己將遵守憲法退居第二 線,他指出:「憲法上是雙首長制,國家政策的核心是在行政院,因為民主政治 主要的內涵是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我是民選的,我要對選民負責,因為我提出 很多政見,所以我必須向民眾說明哪些政策我做到了,但這些政見絕大部分都是 由行政院在執行,所以行政院長一定是在第一線,這是我去搶都搶不過來的,我 不可能去主持院會,所以我一定是在第二線。只是大家不瞭解,我即使是在第二 線,也不能因此就不跟民眾講話了,這兩者不衝突。」
馬英九總統認為我國憲政體制屬於雙首長制時,此一憲政解讀,提升了行政 體系的決策地位,但是立法院畢竟擁有立法權與預算審議權可以制衡行政體系,
當馬總統意識到黨有可能與立法院形成「自然結盟」,掣肘行政體系的政策與預 算後,便不得不仿效李登輝與陳水扁政府,邀請閣揆、黨魁與國會議長在總統府 內成立高層平台,協調彼此的歧異(楊泰順,2008)。不過標榜遵憲的馬總統在
處理與行政、立法部門互動時,並不順利,雖然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立法 院長與國民黨主席間建有「五人小組」平台,但是總統府表示此「五人小組」是 憲法架構外的決策機制,功能發揮有限。
國民黨重返執政後,在立法院擁有四分之三優勢席次,不過表現卻不如預 期,執政十個月,在人民的眼中,國民黨似仍積習未改,黨政運作扞格頻傳,由 於馬英九頗受「全民總統」迷思的影響,一直在「黨政分離」、「以黨輔政」中 打轉,又弄出「黨政分際」,導致黨政高層之間齟齬叢生,「五人小組會談」形
國民黨重返執政後,在立法院擁有四分之三優勢席次,不過表現卻不如預 期,執政十個月,在人民的眼中,國民黨似仍積習未改,黨政運作扞格頻傳,由 於馬英九頗受「全民總統」迷思的影響,一直在「黨政分離」、「以黨輔政」中 打轉,又弄出「黨政分際」,導致黨政高層之間齟齬叢生,「五人小組會談」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