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理想中的大學財務組織
第二節 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會計系統與預算制度之策略規劃
此研究計畫為教育部委託國立成功大學邱正仁教授,根據我國目前財會與預 算系統之問題,提出我國可行之財會與預算制度之系統架構與策略性規劃。
一、 我國財會與預算系統現狀說明
綜觀我國國立大學現況之財會系統現況組織圖(圖 23),主要的組織現況與 衍生情形如下:
1. 財務層面
國立大學財務層面之主要問題有二,第一個屬於整體財務功能組織問題,
第二個則是財務來源與規範問題,如下:
1. 缺乏專責的財務單位
從圖 23 可知,目前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之管理與運作主要係由校務基 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屬委員會性質,每學期僅召開至少一次會議,底下 並無常駐人員進行隨時掌握校務基金之動態;且大部分國立大學尚未設 置專責之財務單位如財務處以彌補上述功能之不足,更易造成因無常設 及專責行政組織之設置,導致校務基金不論係短期資金管理、長期資產 配置或重大資本支出等財務專業規劃,無法妥善運用。
2. 受限的財務來源規範與嚴格的主管監督
目前國立大學之收入來源可分為部撥預算、學雜費收入及自籌收入 等三大來源,而國立大學主要經費以部撥預算為大宗,因此國立大學在 財務功能應受教育部之規範與監督。學雜費收入為保障國民之教育權利,
每年調整學費幅度有限,且受到未來少子化影響,學雜費收入將可能不 增反降之趨勢。自籌收入則係未來國立大學最具彈性,包括推廣教育收 入、場地出租收入、產學合作收入、捐贈收入、投資收益等。
就上述三種收入屬性,因就其收入來源應有所不同之監督與規範,
且依照「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之設置條例」第十條,自籌收入不受預 算法等四大法限制,然目前國立大學在校務基金實際運作上皆需受教育 部監督與相關法令規範。另國立大學校產的所有權係由政府掌握,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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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3 我國國立大學財會系統現況組織圖
資料來源:邱正仁,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會計系統與預算制度之策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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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薪資規定亦須遵循法令規範,社會捐款國立大學之風氣亦尚未蔚成,
顯然,在此情況下,國立大學在自籌收入方面仍有許多須突破之處,再 加上部撥預算與學雜費收入則調整幅度有限,開源實屬不易。
2. 會計層面
國立大學之會計功能之架構可分為會計組織、會計制度、以及會計系統 等三個面向,如下:
1. 獨立的會計人事系統
參考圖 23,就會計組織權責而言,根據會計主計人員設置條例,國 立大學會計室主辦人員由主計處辦理,形成獨立會計人事系統。而會計 室依法應由校長指揮,會計室卻需對主計機關負責,因此指揮對象與負 責對象不同,易於雙方在執行面發生歧見時,產生主導權責問題。
2. 扭曲的大學會計制度
國立大學目前所適用之會計制度為教育部於 1996 年頒布之「國立大 學校院校務基金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採權責發生制;特別之處係代管 資產與相關折舊之規定,具體而言,代管資產與負債同時在借貸雙方入 帳抵銷,然而,每年仍需提列折舊費用。由於代管資產主要是過去政府 移轉予國立大學的建築物與土地,與國立大學主要營運活動無關且金額 龐大,提列折舊往往使國立大學的盈餘由正轉負,進而誤導報表使用者 認為國立大學每年皆發生虧損。因此,政府與教育部應正視此問題,未 來應聘請專家學者,研擬一套可真實反映國立大學財務狀況的會計原則 與制度。
3. 與資源規劃系統不一致的會計資訊系統
會計系統能提供即時之會計資訊給報表使用者,而大學資源規劃系 統則能協助校務經營單位即時掌握大學資源,協助管理與規劃大學之校 務方針。目前國立大學尚未建置一致性之會計系統與大學資源規劃系統,
就校內而言,影響會計功能的發揮,以及決策攸關資訊的提供;在整體 國立大學上,則影響各國立大學會計報表的可比較性,並影響各校之間 競爭優勢環境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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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4 國立大學財會系統之整體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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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或行政領域,專職非兼任方式進行,更能藉由引進企業界職能分工的 概念,適得其所以達成教育與經營目標。惟人事功能之彈性與鬆綁為必 要配合之措施,始能達成上述目標。
10. 募款職責與專業化
為了提高國立大學募款效果及外部參與度,此研究計畫認為國立大 學應仿效先進國家,成立專職的募款單位,使社會大眾或各界企業得以 有正式管道捐助校方。另外,國立大學亦應設定募款目標,將募款活動 視為重要之行政工作,並將募款目標拆分予各院所與各單位,同時搭配 校友中心之功能,研擬潛在募款對象,以提高募款目標的達成率。其中,
相關獎酬辦法之設置為重要關鍵所在,以積極鼓勵各單位與各院所進行 募款活動,表現良好者給予獎勵,相反者,則減少校內資源分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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