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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搜救任務時之支援調度程序,海難業務主管機關交通部頒行之「海難災害防 救業務計畫」,作為執行海難災害防救之準則,而主要執行機關海巡署訂定「海 岸巡防機關執行海上救難作業程序」,作為所屬艦船艇執行海難搜救之行動準 據。

第三節 國際搜救合作概況

現今各國海事或海巡機關,依據「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 98 條第 2 款規定:「每個沿海國應促進有關海上、空中安全足夠應用及有效搜尋與救助服 務之建立、經營和維持,並應在情況需要時,為此目的通過相互區域性安排與鄰 國合作。」紛紛建立區域搜救合作機制,以實踐海上船舶及人命安全維護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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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際航運安全、保安及海上環境等全球船舶事務,雖已由聯合國創立的 國際海事組織(IMO)負責管理,訂定相關國際公約及搜救作業手冊,規範海上 航行安全及緊急事故處理程序,惟因各國地理、水文及氣候皆有不同,執行航行 安全維護能力有限,皆頇透過多邊或雙邊搜救合作,強化區域航行安全,藉由搜 救交流、兵棋推演或聯合演習等方式,提升彼此搜救合作默契及技能,以保障海 上船舶及人命之安全。

一、 國際多邊搜救合作 (一)國際海上人命救助聯盟

國際海上人命救助聯盟(International Maritime Rescue Federation, IMRF)

為現行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賦予諮 詢地位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以推動全球海事安全機制,救援海上及陸地水域遇 險人員,防止人命損失為使命。IMRF 自 1924 年成立後,及積極招募各國救助 專業機構共同參與,目前 IMRF 已有 60 多國、計 90 餘機構加入會員。IMRF 為

26王進旺,2011 海巡報告書(臺北:行政院海岸巡防署,2011 年),頁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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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性質的非政府間組織,所需資金皆由組織自行籌措,用於辦理全球性人命救 助相關活動,並與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等國際政府間組 織合作,共同研討促進航行安全及強化搜救的方法及技能。

聯盟的前身為國際救生艇聯盟(ILF),隨著海上人命救助工作日漸重要,救 助方式已不僅限於救生艇,而各國的救助能量也由以救生艇為主力,逐漸發展為 今日海陸空立體救助體系,國際救生艇聯盟(ILF)的名稱已無法完整涵蓋當今 搜救體系的全部範疇,因此,在全球會員的推動下,聯盟於 2007 年 6 月完成歷 史性改組,由原來相對鬆散的國際救生俱樂部形式,發展成為具有獨立法律地位、

完整組織架構及具代表性的慈善性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並將名稱改為「國際海上 人命救助聯盟」。聯盟會員分為正式會員、附屬會員、聯系會員三類,其中包括 了歐洲主要救生機構、美國海岸警衛隊等政府機構以及亞洲、非洲大洋洲的各個 救助組織。會員組織歷史新老不等,歷史最悠久的組織已發展了近 200 年,最新 的救助機構僅有不到 2 年。

IMRF 致力推動全球救助發展戰略,其主要目標首先為「提高人命救生能力」, 特別是大型海難事故的搜救能力,通過與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國際民航組織 (ICAO)等機構的合作,制定國際標準程序,提高國際海上安全與救助能力。其 次為「提高全球人命救生的整體實力」,主要為制定聯盟區域協助計劃及組建區 域性國際應急救助隊,以增強地區,特別是落後地區的整體救助能力,並於遇有 重大海難事故時,能夠協調附近國家搜救能量,予以快速反應和協助,落實全球 水域完整救援。第三是「持續有效發展」,透過廣納會員逐步實現會員地域分布 及組織性質的廣闊及均衡,提高水上安全意識,減少全球海上人命事故,廣開門 路,吸納資金,確保捐款募集渠道暢通,並能有效利用。27

中國救撈於 1978 年加入該組織,目前為 IMRF 正式會員,國際海上人命救 助聯盟亞太交流合作中心(IMRF Asia-Pacific Regional Centre, APRC)於 2012

27 「國際海上人命救助聯盟及世界海上人命救助大會簡介」,人民網,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51844/51850/212617/13750362.html,(2017 年 5 月 20 日最後閱 覽)。

助(Mass Rescue Operation, MRO)」培訓及桌面演習,為亞太地區首次舉辦之 國際性 MRO 培訓課程,計有 18 國(地區)共 65 人(含產、官、學界)參加,

28 「歡迎來到亞太網站」,國際海上人命救助聯盟亞太交流合作中心,http://imrf.asia/,(2017 年 5 月 20 日最後閱覽)。

29 「接軌國際,海巡署盼加入 IMRF」,中央社,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25004670-260407,(2017 年 5 月 20 日最後閱覽)

30 「在上海大眾救援」,國際海上人命救助聯盟亞太交流合作中心,

http://imrf.asia/projects/seminar-exercise/168-seminar-exercise/1789-mass-rescue-in-shangha2,

(2017 年 5 月 20 日最後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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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海上人命救助大會由 IMRF 主辦,各會員輪流競爭承辦,每屆大會召開 前,由各會員組織向 IMRF 秘書處提交承辦下屆大會的申請,並在大會上予以公 布和競爭,IMRF 董事會將根據全體會員意願,並結合會員組織接待能力以及會 員所在國家的綜合國力等因素,研究確定下屆大會主辦國,並於下屆大會召開 3 年前通知全球會員,會議內容包含高層論壇、技術論壇、會員大會、技術裝備展 示、救助船艇展示、救助演習及其他相關活動等面向。

世界海上人命救助大會是全球最具專業性、權威性和影響力的搜救盛會,會 議受到各國政府及非政府組織的高度重視,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國際 紅十字會等機構領導人均受邀出席會議,各國政府高級官員也會出席大會,而主 辦國亦會由領導人或副領導人出席致意,以突顯體該國政府對海上人命救助工作 的高度重視。1995 年在烏拉圭召開的救助大會,由烏拉圭總統親自出席,2007 年在瑞典召開的救助大會上,瑞典國王及王后出席宴會並參觀到訪救生船艇。31 中國大陸自 1978 年以中國救撈名義加入聯盟後,每四年皆組團參加會員大 會,並於 2011 年 8 月 24 至 28 日假上海首次承辦「世界海上人命救助大會」,本 次大會亦為聯盟首次於亞洲舉行,期間計有開幕式、全會、論壇、會員大會及展 覽等項目,並於 8 月 24 日下午舉辦以「帄安海洋」為主題的海空立體救助演習,

因此藉由本次大會中國大陸積極推銷獨具中國特色的救撈發展之路,於建設精實 的國家專業應急救援能量為基礎下,圍繞重點於宣傳中國救撈,鏈結國際救撈發 展,並充分利用本次大會,宣傳中國救撈「加強應急救助、發展搶險打撈」的工 作,運用獨具中國特色的三個「三位一體」32模式,執行人命救助、環境保護和 財產安全保障等工作,並深化國際海上人命救助的交流、研討和合作,進一步擴

31 「國際海上人命救助聯盟及世界海上人命救助大會簡介」,人民網,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51844/51850/212617/13750362.html,(2017 年 5 月 20 日最後閱 覽)。

32 中國救撈於體制改革後,形成救助隊伍、打撈隊伍、飛行隊伍三位一體的編制,主要負責人 命救助、環境救助、財產救助三位一體的職掌,並具備空中立體救助、水面快速反應、水下 潛水打撈三位一體的綜合功能。

國交通運輸部,http://www.moc.gov.cn/ft2011/jiulaodahui/,(2017 年 5 月 23 日最後閱覽)。

34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中國海上搜救發展」,,亞太地區大規模海上人命救助培訓及桌面演習(上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057244911199836&infeed=1,(2017 年 5 月 23 日最 後閱覽)。

39 「中俄『海上聯合-2016』軍演之意涵」,青年日報,http://www.ydn.com.tw/News/157834,(2017 年 5 月 23 日最後閱覽)。

40 同前註。

41 吳兆麟,「海上交通安全與兩岸合作」,海上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論文集(2009 年 6 月),頁 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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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聯繫,當船舶於交界線附近發生海難事故時,雙方就近派遣航空器或船艦 進行救援,另因日本搜救協調中心為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西北太帄洋駐點 任務管制中心,該中心亦會主動通報鄰近各國即時遇險訊息,以及時提供遇 險船舶最快的救援協助。

為維護海上航行安全,我國海巡署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基於「人道救援」

普世價值,定期進行人員互訪交流與搜救桌面推演,2009 年為增進臺日海 事機關互動關係,我國海巡署派駐 1 名聯絡官於日本那霸辦事處,擔任日本 海上保安廳業務協調聯繫窗口,藉以強化緊急通報聯繫機制,遇海難事故發 生時,可迅速通報對方尋求協助。100 年至 103 年 8 月,臺日搜救合作案件 計有 5 件,救援 26 人,包括 102 年 1 月 18 日韓國籍「3005 黃金號」漁船於 臺灣東北方 162 浬失火,臺、日、韓、陸均動員能量前往救援,最後 5 人生 還、4 人失蹤,為近年重要跨國人道救援合作實例。42

2、 臺菲搜救合作

臺菲以巴士海峽相隔,船舶交通頻繁,菲律賓馬尼拉飛航情報區緊連我 國臺北飛航情報區南側,雙方搜救合作主要亦依國際搜救合作機制,透過搜 救協調中心(RCC)或任務管制中心(MCC)通報聯繫,而與臺灣本島相距 遠達 860 浬的南沙太帄島亦是相同,如 2007 年 11 月 26 日,菲律賓空軍軍 機於南沙太帄島附近海域墜機,菲國政府即透過搜救協調中心請求我方協助 搜救。

而為促進臺菲律賓雙方海巡合作關係,我國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 事處」與菲律賓駐臺灣「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亦於 2008 年 2 月 21 日 簽訂「有關海難搜救及海洋環境保護合作瞭解備忘錄」,其中針對海難搜救 合作範疇部分敘述如下︰

4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推動區域搜救合作機制之現況與展望」,中央災害防 救委員會第 23 次會議資料(2014 年 10 月 13 日),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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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行於雙方領域內之船舶發生海難事件時,雙方應提供相互協助與 支援。

(2) 雙方應進行人員交流、互訪、訓練演習、會議及研討會等合作,並 在海難搜救上提供技術與行政支援。

(3) 雙方應指定各自海岸巡防機關作為執行機關,負責確認、執行與監 控本備忘錄所進行的計畫與各項活動。43

自 2004 年起,臺菲海巡機關即建立人員互訪交流機制,如 99 年菲律賓

自 2004 年起,臺菲海巡機關即建立人員互訪交流機制,如 99 年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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