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圖書館讀者隱私權利及隱私議題
一、圖書館權利宣言
(一) 圖書館權利宣言的內涵
圖書館乃大眾之民主教育機構之一,滿足使用者對資訊和思想的需求。因此 圖書館在提供服務時不應以使用者的性別、年齡、背景及思想觀點等而有所不同。
美國圖書館協會(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簡稱 ALA)1939 年發表「圖書館權 利宣言」(The Library Bill of Right)作為圖書館員行政中立之標準,進而保障知識自 由(Intellectual Freedom)。「知識自由」(Intellectual Freedom)意指「任何人可以不受 限制的搜尋及獲取所有資訊的權利,且提供自由獲取所要表達的問題,從中發現 問題、原因及動機各方面的資訊」(ALA, 2010)。此一宣言於 1984 年 6 月 18 日起 草公布,並於 1961 年 2 月 2 日、1967 年 6 月 27 日、1980 年 1 月 23 日經歷幾次 修訂,直到 1980 年 ALA 正式召開會議再度修訂。ALA 圖書館權利宣言正式內容 如下(引自林美君,2004):
1. 圖書館服務的宗旨在提供社區讀者圖書及其他有關資訊,以引導興趣並 啟迪人心。圖書資料不因為作者之種族、國籍、社會、政治或宗教觀點 不同的被排斥。
2. 圖書館應提供當代有關任何問題或爭論的資料,沒有任何資料會因黨派 爭執或學科的不承認而遭受限制或剔除。
3. 圖書館檢察制度是應加以批判的,其有礙於圖書館提供公眾資訊與啟發 讀者的使命。
4. 圖書館應團結任何個人或團體以抵抗剝奪自由表達(Free Expression)和自 由取用(Free Access)的措施。
5. 讀者個人使用圖書館的權利,不因其年齡、種族、宗教、國籍血統或社 會政治觀點不同而遭受限制或剝奪。
6. 作為一民主社會教育機構的圖書館,應樂於提供其聚會場所、會議室,
以因應社會或各種文化活動之需要,同時圖書館應機會均等地開放予社 區公眾利用。
由此可知,圖書館權利宣言是美國圖書館專業教育的準則之一,圖書館員為 知識自由的擁護者,維護使用者各種知識、思想可以自由流通。因此,不但圖書 館員成為使用者的擁護者之外,亦協助使用者使用資訊的能力、培養興趣與知識 發展,奠定民主制度中圖書館的地位與功能,並作為我國圖書館界借鏡與參考。
(二) 圖書館專業倫理守則
圖書館經過不懈的追求與努力,逐步確立了對社會普遍開放、平等服務的基 本原則。圖書館經營的核心元素在於圖書館員,而圖書館是一種專業,因此館員 的專業能力才能確保專業的品質(劉濟慈,2009)。因此圖書館員專業倫理守則將是 民主的基礎,亦是圖書館服務的核心。圖書館館員的專業,除了應有的學術專業 知識以外,更重要的是圖書館館員應具備專業道德規範的認知,圖書館行政運作
時,如何做出正確的抉擇。根據美國圖書館協會(ALA)於 1995 年公布倫理守則(Code of Ethics) 內容分別如下:
1. 我們提供所有的圖書館使用者至上的服務,包括經過組織後適當可用的資 源、公平公正的服務政策、正當的取用、以及正確、不偏見及有禮貌的回 應使用者所有的需求。
2. 我們秉持知識自由為最高原則,並反抗所有對圖書館的檢查制度。
3. 我們保獲每位讀者的隱私權,對搜尋或獲得的資訊,及查閱、借閱、取得 及傳送的資訊,皆需保密。
4. 我們認同、尊重智慧財產權。
5. 我們以尊重、公平、和真誠的態度對待同事,保障所有職員的權利與福利。
6. 我們不因私人利益而侵害到讀者、同事和機構單位的權益。
7. 我們區分個人信念和專業職責的不同,不因個人信念而介入影響圖書館的 公平性,或影響取用圖書館資訊資源。
8. 我們透過維持自身的知識與技能來追求出色的專業能力,鼓勵同儕專業發 展,並激發個人的潛力。(ALA, 1995)
美國圖書館協會(ALA)提出的專業倫理守則,已奠定圖書館界服務大眾的基礎。
然而,我國參閱 ALA 的倫理守則為追求目標,進而提出我圖書館員專業倫理守則 (2002),其內容分別如下:
1. 館員應積極維護閱讀自由,並抗拒不當壓力。
2. 館員應基於平等原則提供服務,不得為差別待遇。
3. 館員應本中立原則,蒐集各種圖書資訊,維護讀者權益。
4. 館員應努力保存各種圖書資訊,促進文化交流。
5. 館員應重視讀者終身學習之需要,提升教育功能。
6. 館員應不斷提升讀者運用圖書資訊能力,提供最高層次服務。
7. 館員應抱持熱忱態度,積極主動為讀者服務。
8. 館員應精確、有效處理圖書館業務,提供最佳服務。
9. 館員應參與學術活動、吸取新知、充實專業技能,增進優質服務。
10. 館員執行職務時,應嚴守業務機密、維護讀者隱私,不圖利自己或加損 害他人。
鑒於上述國內外圖書館專業倫理守則可知,美國為民主背景強大的國家,對
「知識自由」相當注重,圖書館界亦然如此。隨著社會開放、多元民主思想成熟 化,「知識自由」成為圖書館員基本的理念,秉持誠實公正的理念,維護知識自由 原則,不因背景、年齡等因素而受到歧視,進而達到「讀者至上,服務為本」目 標,奠定我國圖書館工作之基礎。
(三) 知識自由是否適用於「學校圖書館」
在 1948 年 ALA 制定的「圖書館權利宣言」(Library Bill of Rights)獲准通過,
是圖書館界核心精神的理念。以知識自由觀點探討讀者隱私,該宣言第五條指出
「一個人不能因出身、年齡、背景或觀點而遭到拒絕或剝奪使用圖書館的權利」,
而「圖書館權利宣言」(Library bill of right)於 Free Access to Libraries for Minors 進 一步解釋「未成年人可以免費取用圖書館,應給予相同的權利」(ALA, 2004)。由 此可知,除了成年人以外,兒童與青少年使用圖書館時,圖書館應給予尊重,秉 持知識自由之理念,促使每位讀者使用圖書館自由、獲取資訊與知識的基本權利。
由此可見,「圖書館權利宣言」已成為多數圖書館員行政中立之標準,但是否適用 於讀者為中小學生為主的「學校圖書館」仍備受質疑。陳麗鳳(1999)提及圖書館知 識自由的問題是否適用於兒童,自 1930 年以後仍是圖書館界的爭議議題,「圖書 館權利宣言」、「知識自由」闡述,所有使用者(包括兒童在內)都享有圖書館服務的 權利,但圖書館對兒童的看法,至今仍有不瞭解與差別待遇的情形存在;林美君 (2004)提及圖書館應扮演教育的角色,因此對資料有篩選的必要,以防違反社會道 德倫理的資料流通;Riehl(2007)指出雖然身為圖書館員應努力保護讀者的隱私,但
鮮少學校圖書館有具體解決隱私問題的相關制定,有時回應第三者取用學生紀錄 的要求時,館員很難實行權威性的發言。因此正式的權利宣言對於圖書教師仍有 明顯的不足,應該要有明確的規範來釐清圖書教師的身份與職責,並以專業的角 度判斷是否危及學生的個人安全,如果已危及學生和他人的安全時,該如何介入 學生隱私的權利,瞭解學生使用圖書館資源的狀況,相對也會牽涉到學生在圖書 館的隱私問題,致使學生自由使用圖書館的權利有限。因此,圖書館對特定議題,
是否採中立態度還是表明立場,尚無定論(林美君,2004)。
二、圖書館讀者隱私權
黃詩南(2009)指出圖書館讀者隱私權為讀者在接受圖書館服務過程中享有對 個人資訊資料、通訊資料、身體資料、圖書館活動資料、資訊需求資料等進行支 配的權利;羅冰眉(2006)則認為圖書館涉及讀者隱私權的領域主要分為(1)讀者活動 的隱私:指讀者在圖書館的活動不受他人監视、檢查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需要 和興趣自由地利用圖書館資源、享受圖書館服務;(2)讀者資訊的隱私:指讀者個 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學歷、聯系方式、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指紋、
血型、病史、等隱私的範疇。作為利用圖書館的讀者,圖書館是蒐集、整理、保 存各種圖書資料,以便讀者利用之場所,但日常因工作所蒐集的讀者個人資料,
對讀者個人隱私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
(一) 圖書館讀者紀錄
「圖書館讀者紀錄」主要是圖書館要求讀者提供個人資訊使其有資格借閱圖 書館的資料,以便追蹤讀者使用圖書館資源之情形。Zhao(2008)提及「圖書館記錄」
之定義如下:
1. 關於讀者使用圖書館相關資訊,為了可以讓圖書館瞭解讀者搜尋、閱讀 和借閱書籍、複印或向參考諮詢服務台詢問的資訊。圖書館資源包含任
何書籍、期刊、視聽資料、膠捲、藝術品、檔案以及任何圖書館公開使 用的館藏。
2. 關於服務讀者需求和使用的資訊。
3. 所有資訊可以辨別上述提及的資訊。(Zhao, 2008)
「個 人 資 料 」 包 含 使 用 者 個 人 姓 名 、 學 號 、 身 分 證 號 、 住 址 、 電 話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個 人 認 證 碼 及 個 人 圖 書 借 閱 紀 錄 、 檢 索 紀 錄 等 可 識 別 個 人 的 資 訊 ;其中「圖書借閱紀錄」仍包含在個人資料所涵蓋的範圍。凡使用者可 辨識性的資料將會被儲存於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裡,以便追蹤圖書館使用者使用圖 書館資料之情形,造就圖書館內發生不少關於圖書館讀者紀錄遭公開或侵犯等隱 私問題。為了妥善保護讀者紀錄,當國家明訂隱私相關法律時,竭誠盼望圖書館 應將其中最有保障的條例列入圖書館政策中,保障圖書館使用者的權利。
除了相關法規保障以外,圖書館員如何保護圖書館讀者記錄?Doug
Johnson(2014)認為目前並未有明確的答案來解釋如何保護學生在學校圖書館的流 通紀錄,但 Johnson 認為圖書館有責任去制定具體的政策,並且設立誰及為什麼可 以分享圖書館紀錄。因此他主張下列幾項論點:
1. 館員不會將圖書館紀錄主動與第三者(包含父母、其他學生)分享,但應給 予父母有關圖書館管理者身份的基本知識。
2. 在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裡的圖書館流通歷史應該將其刪除或不保留紀錄,
以便保護學生的隱私。
3. 對於圖書館流通資訊的每項內容要求都應該逐案的去處理。
3. 對於圖書館流通資訊的每項內容要求都應該逐案的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