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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主要彙整問卷調查結果之統計分析結果後,歸納出本研究之結論,以作 為提出具體建議之依據,茲將所得結論分述如下:

一、我國中小學圖書教師對使用者隱私權認知現況分析

(一) 我國中小學圖書教師對使用者隱私權認知程度屬中上程度

本研究的採用李克特式五點量表計分方式呈現,共計有 18 題。有效問卷受測 者的 291 名我國中小學圖書教師在總量表上平均每題得分為 3.70,顯示我國中小 學圖書教師對使用者在整體隱私權認知是屬於良好正向的。就三個隱私認知面向 得分平均數皆高於 3 分,程度高低順序為「傳統隱私」面向、「隱私概念」面向、

「資訊隱私」面向,顯示我國中小學圖書教師對這三個隱私認知面向皆趨向中上 程度,故我國中小學圖書教師對於圖書館使用者隱私權有基本的瞭解與認同。

雖大部分的圖書教師對使用者隱私權已有相當程度的瞭解,但依研究統計資 料中發現,仍有部分的圖書教師認為,不應該為了重視學生隱私權而有差別管教 的行為,根據我國《教師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教師有義務輔導或管 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全國法規資料庫,2014)。致使教 育現場上偶有侵犯學生隱私權事情發生或教師言行舉止上侵犯學生隱私權視為理 所當然,代表圖書教師對於「擁護知識自由責任」與「代替父母責任」未有明確 的界定。所以針對部分的圖書教師,往後應盡量以「理性勸說、先行告知」的方 式來尊重學生個人隱私為優先,讓學生擁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最後再說明其可能 侵犯他人隱私權之理由是必要性的,若有屢勸不聽之情況發生,最後再以公開制 止的方式處理。

(二) 以「資訊隱私」認知面向較為薄弱

隨著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擴大了資訊傳遞的管道及速度,使人與人之間所 傳遞的資訊與資料隨之增加,圖書館為了滿足使用者資訊需求,採用許多科技,

甚至資訊科技所造成的問題可能已超出傳統法律所限制的範圍,對使用者隱私權 造成極大的威脅。本研究發現圖書教師對「資訊隱私」認知較為薄弱,其中以「您 認為監視攝影機會間接侵犯學生的隱私」得分平均數最低,因圖書館屬於公開場 所,設置監視器不至於構成侵犯學生的隱私,若沒有監視器,當學生發生狀況時,

該如何究責?因此鑑於學生的安全為第一優先,監視器仍為不可或缺的工具,因 此大多數的圖書教師對於裝置監視器較普遍不認為是侵犯隱私的工具。圖書教師

「資訊隱私」認知程度較為不足推測原因有二:1. 圖書教師並未跟隨時代進步來 擴充個人的專業知能、2. 圖書館沒有擬定具體的隱私查核表,例如:誰可以合法 取用讀者個人紀錄?什麼樣類型的資料需要加以保護不可對外公開?是否有安裝 軟體可自動刪除讀者的紀錄?什麼樣的資料該保存或刪除等等之相關政策規定與 辦法,將隱私政策設置於網站上,明確的對外公布,表示個人對於圖書館使用者 隱私權的保障步驟及決心。使圖書教師當在面對第三方要求取得學生個人流通紀

錄時,可放心擔任執行決策的角色,明白說明其圖書館的規定及具體的作法如何。

更重要的是,圖書教師個人專業知能需因應世界潮流之需,增強個人資訊能力,

成為資訊融入教學的主要執行者。當學生在操作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時,學校除了 評估網際網路的安全性之外,圖書教師應教育他們如何正確使用網路資源及保護 網路隱私,作為培養學生隱私概念為資訊素養的一部分,提升學生自行保護隱私 權的意識。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中小學圖書教師對使用者隱私權認知差異分析

(一) 不同擔任年資之圖書教師在「傳統隱私」面向有達顯著差異

本研究調查結果,不同擔任年資之圖書教師在「傳統隱私」達顯著水準,經 雪費法(Scheffé method)事後比較分析,得知擔任年資 1-2 年以上之圖書教師高於 1 年以下之圖書教師。

根據曾禮珍(2015)在「圖書教師對國小圖書館經營推動及閱讀態度影響之研究」

中顯示我國圖書教師學校負責圖書館業務年資以 1-2 年最多。由此可知,雖擔任年 資期間差距不大,但多一年處理圖書館相關業務所累積的經驗,多少也會有所影 響,著手處理圖書館相關業務經驗也較擔任 1 年以下之圖書教師來的豐富,遇到 圖書館使用者問題機率相對較高,對隱私權認知趨向良好程度。為了消弭不同擔 任年資之圖書教師對使用者隱私權認知的差異,教育相關單位及學校應積極宣導、

定期舉辦校園隱私權相關教育研習,甚至可以考慮將隱私課程納入初階、進階培 訓課程之一;不同學校之圖書教師亦可利用回流教育、圖書教師社群等管道詢問 及分享個人處理隱私個案實務上的經驗,促使圖書教師對使用者隱私權有更良好 的認知程度。

(二) 是否參與隱私權教育研習之圖書教師在「整體隱私認知」、「隱私概念」面向有 達顯著差異

本研究的調查結果,是否與隱私權教育研習之圖書教師在「整體隱私認知」、

「隱私概念」達顯著水準,任職後有參與隱私權教育研習圖書教師對隱私概念認 知程度明顯優於未參與隱私權教育研習之圖書教師。

根據本研究調查,任職後有參加隱私權教育相關研習之圖書教師有 160 位;

未參與有 131 位,結果顯示有參與研習之圖書教師對隱私權、個資法的意義與內 涵有比未參與隱私權教育研習的圖書教師具備良好的認知,也較重視學生個人的 隱私權益。且本研究表 4-9 圖書教師個人基本資料隱私事項統計表結果顯示,有許 多可識別個人的資料,是圖書教師不願被公開、被侵犯的項目。由此可知,圖書 教師對個人資料、個人隱私都有相當的重視。

隱私概念的養成並非一朝一夕,為了消弭圖書教師對隱私概念認知的落差,

唯有教育單位在足夠的經費之下,應積極推廣隱私權相關教育研習,並提升圖書 教師對隱私權的認知,在未來能將其所學,引導學生正確使用圖書館資源,冀望 能為中小學圖書館營造互相包容及尊重隱私的學習環境。

三、我國中小學圖書館隱私權問題之調查分析

(一) 以「揭露學生的個人資料」之隱私問題最常發生

根據表 4-22 我國中小學圖書教師在學校圖書館曾遇到的隱私問題統計表顯示,

以「揭露學生的個人資料」(如:圖書館借閱紀錄、張貼逾期未還書籍名單等)得分 最高,此屬於「傳統隱私」認知方面的隱私問題,且傳統隱私認知面向第 2 題「為 了提醒學生,圖書教師可以公開逾期未還書籍名單」得分最低。由此可知,學校 圖書館經常有學生借書逾期未還的事情發生,以下摘錄幾位圖書教師於開放式問 項針對此隱私問題提出看法:

「先提前告知學生若再不歸還書籍只好公開公布資料以及採取必

要手段(檢查書包或置物櫃)因為這是情非得已的情況,表示 學生無法為自己負責。」

「圖書館有按月統計、列出閱讀達人排行榜,意為鼓勵學生借閱 圖書。日後的借閱排行榜中學生姓名將以加○方式部分隱匿。

謝謝善意提醒。」

因學生時常借書忘記歸還,若不追究,漏洞就會愈來愈大,學生可能也會變 得不在乎,影響其他同學的權益。因此,必要時仍需要公開逾期未還書籍名單。

但根據上述可知,學生的個人資料並非都是負面的情況下遭公開,也有圖書教師 提到會公開學生的借閱紀錄,是為了想要公開獎勵愛閱讀的學生。由此可知,揭 露學生個人資料的用意不盡相同,但未來仍會嘗試以私下提醒學生為主,或以圈 圈方式代替全名,盡可避免在當事者不知道的情況下公開他人的個人資料,而造 成學生心裡不舒服。

(二) 以「未經當事者同意而進行拍攝」之隱私問題排名第二

根據表 4-22 我國中小學圖書教師在學校圖書館曾遇到的隱私問題統計表顯示,

以「未經當事者同意而進行拍攝」得分第二高,共計 114 位。學校時常以宣傳教 學活動、記錄學習歷程為由,將拍攝的照片放到學校的網頁上公開瀏覽。以下摘 錄圖書教師於開放式題項針對此隱私問題提出看法:

「通常都是在上課、或活動進行,未特別徵求當事者是否同意拍 攝。若都需徵求同意才可拍攝,是否有執行上的困難?」

所以,仍有圖書教師認為以教學、活動的前提之下,且根據表 4-11 圖書教師 對個人物品不願被他人公開的隱私事項,以「獨照」排序最低,故推測因人人手

上皆有具有照相功能的智慧型手機,個人的照片很容易被取得與傳遞,所以將此 事視為習以為常。若以正當的理由作正當的用途,圖書教師較普遍認為未徵求學 生同意進行拍攝不算侵犯學生的隱私;但未來會嘗試以事先說明為何拍攝的理由 以及徵求學生意願再將照片公開,避免侵犯肖像權及隱私權之疑慮。

(三) 圖書教師解決隱私問題多以保守方式為主

根據表 4-23 學校圖書館使用者隱私問題之處理方式摘要表,彙整出圖書教師 所遇到的隱私問題會如何解決。大多數的圖書教師所提出的方式普遍以「尊重學 生個人意願,徵求他人同意」、「單獨、私下提醒」、「參酌相關法令規範」或「請 示他人處理」等較為消極、不出事為原則方式居多。因此應訂定有效檢核機制,

研擬圖書館隱私查核表,積極、主動落實隱私查核機制,強化處理使用者隱私問 題不足之學校圖書館,協助並確保學生在圖書館能適切性、充分性的學習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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