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後蔗苗養成所時期生產地景的變遷 後蔗苗養成所時期生產地景的變遷 後蔗苗養成所時期生產地景的變遷 後蔗苗養成所時期生產地景的變遷
1945 年日本將臺灣統治權移交給中華民國政府,臺灣遂納入中華民國的統 治。政權的更替意味著財產所有權者的替換,戰後國民黨政府接收日人統治臺灣 的成果,如總督府轄下機構與株式會社等財產轉為國民黨政府所有。國民黨政府 接管的同時,也因應島內外經濟發展的變化與政策目標的轉變,將手中的國有財 產進行新的利用與再分配。而在日治時期透過國家之手而形成廣大蔗苗園圃的新 社地區,也在上述的變化中產生轉變。
由日治進入戰後,經濟發展上的重要轉變為臺灣由農業社會進入工商業社會,
除了農業所佔之生產產值比例下降外,農業生產結構也產生轉變,由稻米與甘蔗 生產為主轉變為高經濟價值作物生產為主。因此,本節將新社放在戰後臺灣農業 轉型的脈絡中,說明新社地區自日治時期形成以大南庄蔗苗養成所為核心的人文 環境,在農業轉型與國家政策的影響下產生何種轉變。因此本節首先討論蔗苗養 成所機關的改制與功能的變遷;其次說明在白冷圳基礎上,水資源利用的多樣化;
最後討論在農業轉型、國家政策與水資源利用的改變下,此時期生產地景的變 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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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壹、、、、區域組織區域組織區域組織區域組織—從蔗苗繁殖場到種苗從蔗苗繁殖場到種苗從蔗苗繁殖場到種苗從蔗苗繁殖場到種苗改良改良改良繁殖場改良繁殖場繁殖場 繁殖場
第二章說明戰後臺灣農業的轉型歷程以及國家糧食政策的轉變,那麼這樣整 體大環境的轉變,對於新社地區自日治時期在國家力量下建構的大南庄蔗苗養成 所造成了什麼影響?這個影響可由蔗苗養成所本身機構的沿革與負責任務可一 見端倪。因此本部分將先敘述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大南庄蔗苗養成所後,該機構的 沿革;次之敘述隨國家農業政策的調整,蔗苗養成所功能的轉變;最後將說明在 蔗苗養成所功能轉變的過程中,影響最深的政策—陽明山計畫的施行,政策形成 之源由以及對蔗苗養成所的影響。
一 一 一
一、、、、蔗苗繁殖場機構沿革蔗苗繁殖場機構沿革蔗苗繁殖場機構沿革蔗苗繁殖場機構沿革
戰後國民政府接收總督府殖產局的大南庄蔗苗養成所,1945 年改名為臺灣 省政府農林廳蔗苗繁殖場,其後於民國 41 年(1952)易名為農林廳種苗繁殖場,
民國 70 年(1981)再次更名為農林廳種苗改良繁殖場,最後由於民國 88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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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虛級化之故,種苗改良繁殖場改隸屬於行政院農委會。(陳國雄總編輯, 2009:1-2)由大南庄蔗苗養成所在戰後機關沿革的歷程可說明兩點,一為大南庄蔗 苗養成所由總督府殖產局在戰後納入省政府農林廳,之後再納入行政院農委會轄 下,其機構從日治至戰後大抵都在中央層級的農業相關單位內,機構目的皆為支 援國家農業政策,機構的上屬單位影響該機構所負責之功能。二為從機構名稱屢 經更替可說明,其機構主要負責之任務已由蔗苗繁殖轉變為種苗改良繁殖,這項 轉變呼應前述臺灣農業轉型歷程其一特徵—即糖業沒落。
二 二 二
二、、、、蔗苗繁殖場功能的轉變蔗苗繁殖場功能的轉變蔗苗繁殖場功能的轉變蔗苗繁殖場功能的轉變
當糖業沒落,原先蔗苗養成所的功能又轉型為何?此答案可由種苗改良繁殖 場歷年負責業務可知。戰後初期蔗苗繁殖場除了以蔗苗培育為最主要業務外,尚 有栽植綠肥作物,且自民國 37 年(1948)年起嘗試栽種蔬菜,做為蔬菜推廣與 留種之用。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蔗苗繁殖場, 1949, p. 33)民國 41 年改制為農林廳 種苗繁殖場,負責業務擴增為農藝作物種苗繁殖33、蔬菜採種、新進農作物試種 以及試驗研究工作。(台灣省農林廳種苗繁殖場, 1956:29-31)
種苗繁殖場業務方向的轉變,使繁殖場在民國 46 年(1957)由農復會自美 國引進高樑中的威士品種進行繁殖,民國 54 年(1965)自台南區農業改良良場 接手飼料玉米種子培養。1980 年代因應政府推動「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
積極向農民推廣雜糧與綠肥作物的種植,為配合政策需求,種苗改良繁殖場便以 雜糧與綠肥作物為主業務。(沈再發主編輯, 1998, p. 89、146)1990 年代因應臺灣 加入 WTO 後農業面臨更強大的國際市場競爭,國家農業政策以扶植高附加價值 農業為主,種苗改良繁殖場遂投入園藝作物如蔬菜、花卉培育,至民國 95 年(2006)
更因應休閒農業發展的風氣,改良繁殖場遂開放第二苗圃提供遊客參觀景觀綠肥 與花壇植物。(陳國雄總編輯, 2009, p. 2)
綜觀上述種苗改良繁殖場歷年主要業務的變遷,實與臺灣農業發展轉變密不 可分,而此二者的連結則與改良繁殖場隸屬國家農業單位,需配合農業政策推動 有關。
33 農藝作物種苗繁殖之項目,以民國 45 年(1956)為例,包含蔗苗、棉花、小麥、蠶豆與綠肥,
(台灣省農林廳種苗繁殖場, 1956:29-30)其中仍以蔗苗培育為主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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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 三
三、、、、種苗繁殖場的變革種苗繁殖場的變革種苗繁殖場的變革種苗繁殖場的變革—陽明山計畫的施行陽明山計畫的施行陽明山計畫的施行陽明山計畫的施行
民國 43 年(1954)因中華民國與美國共同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以此條 約為基礎擴建位於大肚台地,日治末期為太平洋戰爭而興建的公館機場,將公館 機場擴建為清泉崗空軍基地34,民國 48 年(1959)將此擴建計畫命名為「陽明 山計畫」。基於擴建所需,自民國 45 年(1956)起陸續徵收大肚台地上約 1400 多公頃的土地,其徵收的範圍涵蓋當時大肚台地上的民居地,受影響之民眾數龐 大。為安置需遷居的民眾,政府擬以省政府轄下新社的種苗繁殖場,以及台糖公 司位於埔里以及魚池等地的自營農場土地,做為居民遷居地。(林秀茹, 2004, p. 58;
蔡怡心, 2002:21-22)
民國 45 年(1956)遷居民眾達 656 戶 8123 人,其中一部份的人遷至新社新 一村至新七村,從居民原居地來看,新一村至新六村居民來自清水鎮東山里、吳 厝里與楊厝里;新七村居民則來自沙鹿鎮公館里。(蔡怡心, 2002, p. 25)
由於陽明山計畫相關檔案尚屬未解密之檔案,基於資料限制,尚未能明確知 道為何遷居地選擇的原因,然而若從土地取得方便性與降低擾民程度的角度思考,
將隸屬省政府與國營單位的土地分給移民使用,不僅土地取得上較為容易,也無 須再牽涉其他民眾。因此,位於新社擁有廣大苗圃地的種苗繁殖場,其國有土地 的地權屬性,成為國家可運用的土地資源籌碼,提供國家分配土地中被考量的點 位。因此,新社種苗繁殖場成為陽明山計畫中移民計畫實施地點之一,此結果與 土地地權關係密切。
陽明山計畫使種苗繁殖場撥出 373 公頃土地安置大肚台地的移民,同時原屬 輪耕制度下形成之貸下地改為定耕,放租給地方居民,放租面積達 463 公頃35。 因此種苗繁殖場扣除安置大肚台地移民,以及放租的土地後,可控制之耕地由蔗 苗養成所時期 900 餘公頃銳減至 105 公頃。(臺灣省農林廳種苗繁殖場, 195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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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苗繁殖場可直接控制的土地面積減少,帶來的影響有二,一為三年輪作制 度的瓦解,促使種苗繁殖場業務加速轉型;二為促使白冷圳管理權的轉移。
在種苗繁殖場轉型方面,土地面積減少使原先三年輪作制的蔗苗培育無法實
34 民國 55 年(1966)公館機場更名為清泉崗空軍基地。
35 此時期放租之土地到了民國 57 年(1968)正式公地放領成為民有土地。放領之土地面積約 478.4446 公頃。(表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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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另一方面,戰後初期台糖公司為減低生產成本,採取自行培育蔗苗的方式,
種苗繁殖場輸出蔗苗對象由台糖公司轉為規模較小的赤糖廠。(臺灣省農林廳種 苗繁殖場, 1952-1953, p. 2; 1955, p. 10)此一輸出對象的轉變,反映種苗繁殖場的 蔗苗培育在台灣糖業發展的重要性下降。在種苗繁殖場本身耕地面積縮減使原先 耕種制度無以為繼,以及蔗苗生產重要性下降的情況下,種苗繁殖場業務目標遂 由蔗苗培育轉為蔬菜、棉花、麻類、雜糧、綠肥、牧草以及果樹種子為主。(臺 灣省農林廳種苗繁殖場, 1956, p. 4)
白冷圳管理權的轉移,見下一部分水資源利用的討論。
貳 貳 貳
貳、、、、水資源利用的多樣化水資源利用的多樣化水資源利用的多樣化水資源利用的多樣化 一一
一一、、、、白冷圳隸屬機構的轉變白冷圳隸屬機構的轉變白冷圳隸屬機構的轉變白冷圳隸屬機構的轉變
昭和年間興建的白冷圳,管理權歸屬於大南庄蔗苗養成所,戰後白冷圳的管 理權亦順勢移交給蔗苗繁殖場。然而到了民國 45 年(1956)由於陽明山計畫種 苗使種苗繁殖場控制土地面積的銳減,使種苗繁殖場對於白冷圳灌溉水源需求下 降。白冷圳灌溉水源的分配方式由種苗繁殖場單一掌控轉變為水利局、地政局、
台中縣政府、東勢警察分局、豐榮水利委員會、新社鄉公所、新舊農民代表 1 名 與種苗繁殖場代表 1 名等,共同組成白冷圳管理小組。白冷圳的管理經費亦由省 政府專款管理。(臺灣省農林廳種苗繁殖場, 1956, p. 47)此一管理組織的變革,說 明種苗繁殖場對於白冷圳控制力下降,更甚者,由於新移民的進入使用水紛爭屢 屢不斷,到了民國 47 年(1958)白冷圳管理權由種苗繁殖場正式移交給豐榮水 利委員會接管。(臺灣省政府, 1947)
民國 64 年(1975)榮豐、大甲、后里、苑裡等水利會整併為台中水利會,
白冷圳遂受台中水利會管轄,直到今日。白冷圳管理權移交至農田水利會系統,
象徵白冷圳由原先支援蔗苗養成所的灌溉設施,轉變為支援新社河階面上農業發
象徵白冷圳由原先支援蔗苗養成所的灌溉設施,轉變為支援新社河階面上農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