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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參

參、、、、水資源的利用水資源的利用水資源的利用水資源的利用

一 一

一、、、、水資源利用的方式水資源利用的方式水資源利用的方式水資源利用的方式

水資源利用與自然環境特色與當時代技術有關。首先,在自然環境方面,新 社屬於由河階崖與大小不一的河階面組成。天然的灌溉水源主要來自山坑溪水、

河水、河階崖湧泉等來源。當時代技術方面,仍多半利用利用丘陵地間山溪坑水 開鑿水圳、修築埤塘的方式,進而利用圳水、埤塘、水堀等水源。

在水圳利用的方面,目前最早可知在嘉慶 21 年(1816)劉常山山向東勢角 阿多漢社白番烏肉道、阿沐兄弟有承墾糞箕湖水磜下(約永居湖一帶)之土地,

其契約中土地的四至,即有水圳之記載。(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整理, 嘉慶 21 年 [1816])是故可知在嘉慶年間新社地區即有水圳設施的出現。

河階崖湧泉之利用,則可見諸於馬力埔聚落西北方 260 公尺處的洗衣坑,馬 力埔聚落位於新社河階群大南面上,聚落西側地形為大南面與水井子面交界處,

旁有食水嵙溪流經,具備河階崖下湧泉之條件,在自來水未發達之年代,當地居 民遂利用此處湧泉進行洗衣(照 3-1)

照片 3-1 馬力埔聚落旁的洗衣處(24°13'19.43"北;120°47'27.77"東)

但受限豐原山地集水區狹小,使河階面上水源流量不豐且不穩定,以及新社 河階群的高位河階地形特色,致使取大甲溪水不便所致,新社地區雖在清代有零 星修築水圳,但未出現如鄰近地區如台中盆地的葫蘆墩圳、東勢地區的東勢老圳、

本圳等較具規模的水圳。此一零星修築水圳的事實,可由日治初期明治 44 年

(1911)統計之台中廳公共埤圳16一表中並未涵蓋新社地區之水圳可得到佐證。17

16 公共埤圳之頒訂源自於明治 34 年(1901)7 月 4 日律令第 6 號公布之「臺灣公共埤圳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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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3)事實上,同年度統計之灌溉面積 30 甲以上台中廳認定外埤圳,也未 納入新社地區之埤圳。由此可推測,清代新社地區修築之水圳,其灌溉規模不僅 小,灌溉面積應也未超過 30 甲。

表3-13 明治 44 年(1911)台中廳公共埤圳一覽表

埤圳名 埤圳名埤圳名 埤圳名

八堡圳 大安圳 大肚圳 新埤 葫蘆墩圳 大義圳 八寶圳 三汴埤 五福圳 東勢角圳 永基圳 溪頭圳 東西圳 星山圳 虎眼大圳 頭汴坑圳 福馬圳 義和圳 深耕圳 慶豐圳 阿罩霧圳 王田圳 頂店圳 北溝圳

總計灌溉面積 總計灌溉面積 總計灌溉面積

總計灌溉面積

54404.7742

甲甲甲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 (1913 年[大正 2 年 9 月 10 日]). 明治四十四年度 臺灣埤 圳統計: 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頁 15(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 1913 年[大正 2 年 9 月 10 日]) 附註:此一公共埤圳灌溉面積最大者為八堡圳,其面積為 18382.181 甲;灌溉面積最小者為北溝 圳,其面積為 77.489 甲。

二 二 二

二、、、、水田的出現與分佈水田的出現與分佈水田的出現與分佈水田的出現與分佈

雖然清代新社地區並未出現大規模水利設施,然而隨平埔族與漢人修築小規 模的水利設施後,在農業墾殖拓展的過程中,水圳與水田也逐漸出現。(表 3-14、

表 3-15)由表 3-14、表 3-15 可見,嘉慶年間由平埔族大幅度招漢人入墾新社地 區,此時期交易之土地多為荒埔或埔地等象徵未開墾的土地性質。其後道光至同 治年間水田與水圳出現在契約的次數明顯增多,說明自嘉慶年間漢人入墾後,設 隘防番、築庄、修築水圳等成果逐漸展現,至少在道光至同治年間獲得灌溉水源 之土地較多於開墾初期的嘉慶年間。日人領台後,明治年間實施土地調查,故此 時期古契約出現大量地方居民向政府宣稱土地所有權之「理由書」,由理由書內 所宣稱之田地性質,也可發現明治年間已有部分田地為水田性質。

16 條;明治 37 年(1904)2 月 19 日府令公布之「臺灣公共埤圳規則施行規則」28 條、「臺灣公 共埤圳聯合會規則」3 條。將「凡與公眾利害有關者,均指定為公共埤圳,由行政官廳監督管理」

(陳鴻圖, 2001)

17 明治 44 年(1911)台中廳公共埤圳列有自新社永居湖地區取水之八寶圳,然而八寶圳主要灌 溉區域為石岡至台中盆地一帶,未包含新社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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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湖庄與水底寮庄。低位河階距離大甲溪較近,可順勢利用河階面與河階崖匯 聚往大甲溪之小支流作為灌溉水源。因此低位河階雖然土地面積不若高位河階面 的土地來的大,但由於較易取得灌溉水源,水田比例較高位河階來的高,土地生 產力易較佳。

因此,整體而言,在漢人對於山林資源以及農業墾殖的需求,以及隘番制與 屯番制的施行下,自乾隆中葉起平埔族與漢人陸續進入這片地勢平坦卻高亢的河 階地區。相較於其他鄰近地區來說,新社地區水源取得相對稀少且不穩定,所開 闢出的水田也多分佈在水源較為穩定的食水嵙溪流經地區與低位河階,形成此時 期水田多分佈於新社河階群的北部地區。

表3-16 新社地區嘉慶至明治年間契約中出現水圳或水田的座落位址

地區 地區 地區

地區 筆數筆數筆數筆數 不詳 5 食水嵙 6 永居湖庄 4 新社庄* 5 大南庄 9 七份庄 2 水底寮庄 3

總計 總計 總計

總計

34

資料來源:整理自附錄契約

附註:*不含食水嵙地區,新社庄食水嵙併入食水嵙計算;表中街庄為明治年間土地調查後所查 定之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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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5 新社地區嘉慶至明治年間契約中出現水圳或水田分佈圖 資料來源:

1. 統計自附錄契約。

2. 1904 年水田範圍資料取自臺灣堡圖。

肆 肆 肆

肆、、、、生產地景的形成生產地景的形成生產地景的形成生產地景的形成

新社河階群上的原始植被為桑科榕屬、樟科楠木與相思林(見第三章第一節), 在番界政策與漢人對於木材、樟腦、維生糧食的需求下,漢番紛紛進入這片土地,

那麼,在外部經濟環境的影響,以及自然環境對於水資源的制約,歷經清代百餘 年的開墾活動後,漢番族群又在新社地區墾殖出怎樣的生產地景?以下將分別敘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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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86 46 3,949

總計 41.51667 360 14,933 七份庄

畑 32 205

5.96 4.50

6,639

田 84 13 1,089

總計 35.10092 218 7,728 馬力埔庄

畑 34 145

5.84 3.11

4,887

田 59 9 527

總計 35.46104 154 5,414 鳥銃頭庄

畑 32 109

10.66 4.50

3,443

田 61 13 793

總計 35.09016 122 4,236 永居湖庄

畑 32 47

35.62 9.00

1,496

田 72 26 1,872

總計 46.24658 73 3,368 新社地區

畑 1082

21.08

36,579

田 289 28,624

總計 47.58279 1371 65,203 捒東上堡

畑 38 2110

76.32

79,421

田 143 6802 975,541

總計 118.1403 8912 1,054,962

資料來源: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 (明治 38[1905] ). 畑收穫查定書. 臺北,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 (明治 38[1905] ). 田收穫查定書 臺北,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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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6 明治 37 年(1904)新社地區土地利用圖 資料來源:臺灣堡圖

二 二 二

二、、、、經濟作物種植經濟作物種植經濟作物種植經濟作物種植—茶樹茶樹茶樹茶樹、、、、果樹果樹果樹果樹、、、相思樹等林木、相思樹等林木相思樹等林木 相思樹等林木

一為源於同治年間的開港通商後,對於茶的需求日益提高;二為源於新社地 區地形為河階丘陵地區,氣候溫度條件允許栽植茶樹;三為水資源限制無法開闢 水田,遂選擇栽植茶樹與果樹、相思樹等林木。

栽植茶樹、果樹、相思樹或雜木等林木的農業生產可由大正 5 年(1916)大 南庄蔗苗養成所徵收 105 甲土地時,提出收購金收買林木等地上物作為補償的事 件可見一斑。19(表 3-18)

19對比這些林木果樹的所登記之地目,涵蓋畑、原野與山林。

79 越深入深山,漢番衝突日益嚴重,中部山區的製腦地位反而崛起。(林滿紅, 1997:34、

64-65)劉銘傳時期的開山撫番,其一措施為將東勢角的製腦業務由中路營務處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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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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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蔗苗養成所為中心 蔗苗養成所為中心 蔗苗養成所為中心 蔗苗養成所為中心生產地景的變遷 生產地景的變遷 生產地景的變遷 生產地景的變遷

1895 年臺灣納入日本統治,臺灣在總督府殖產興業的發展方針下,除了繼 承清代臺灣產業發展的圖像,並加強發展各種糖、米、茶、樟腦以及菸草等經濟 作物的種植,且進一步推動這些農作物的加工產業。總督府在推動上述發展方針 的過程中,除以政策性引導資本家投入外,同時總督府亦直接介入,其指標為官 有機關的設置,新社地區此時期即成立有大南蔗苗養成所與樟林作業所兩機構。

官有機構的設立與否,以及設立的區位需考量國家對於展業發展以及對於臺灣島 內各區域的思維,前者涉及當時經濟發展的背景;後者則涉及到區域分工的問 題。

在區域分工方面,農作物自種植到加工的過程形成一連串部門,這些部門本 身的區位條件各有其異,部門散佈在空間中便形成區域分工體系,全台各地因此 程度不一的納入這個分工體系內。而在各區域納入的過程中,除了國家政策扮演 重要的推動角色外,區域本身的條件也需納入考量。

因此本節將先新社地區放在日治時期經濟發展的脈絡中,說明國家在何種經 濟發展的動機驅使,以及新社本身所具有的自然與土地條件,兩者相互配合形成 日治時期國家進入新社設置官有機構的契機;其次敘述突破原先自然環境限制的 水利設施—白冷圳之興建;最後說明以蔗苗生產為中心的生產地景轉變。

壹 壹 壹

壹、、、、區域組織區域組織區域組織區域組織—官設機構官設機構官設機構官設機構的成立的成立的成立的成立

一 一

一、、、、大南庄蔗苗養成所大南庄蔗苗養成所大南庄蔗苗養成所大南庄蔗苗養成所

為確保優良蔗苗品種能穩定供應全台蔗田所需,尋找一合適地點成立蔗苗養 成所遂成為必要之手段。明治 37、38 年左右(1904、1905)當時的民政長官後 藤新平與殖產局代理局長新渡戶稻造便前往新社進行實地勘查,其後明治 42 年

(1909)企業家松岡富雄氏在馬力埔設立約 10 甲的甘蔗苗圃從事蔗苗試作,將 蔗苗提供給糖業試驗場與各地的株式會社使用,試驗成效不錯。加以明治 44 年

(1909)企業家松岡富雄氏在馬力埔設立約 10 甲的甘蔗苗圃從事蔗苗試作,將 蔗苗提供給糖業試驗場與各地的株式會社使用,試驗成效不錯。加以明治 4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