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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與家族發展

第三章 劉承豪家族之發展

第一節 土地開發與家族發展

乾隆五十年(1785),九芎林設隘(屬竹塹堡線東廂),155由劉承豪出 任總理,156且跟據劉世偉先生所保存的佃批記載,157劉承豪向通事什班申 請墾批開拓員山仔溪北犁頭山隘(今芎林上下山平原一帶)。當時承豪公 招閩粵佃戶共十八戶隨同前往。設立九芎林公館。

乾隆五十一年(1786), 林爽文事件爆發,六張犁地區首當其衝。當 地墾首林先坤、陳玆雲、劉朝珍、錢茂祖等人集結客家人,組織義民軍,

協助清廷廷定叛軍。雖無史料記載劉承豪有參與,但從當初與其開墾重要 伙伴與地緣關係,其或多或少有出資出力參與。

乾隆五十二年(1787), 據道光四年九月之在立分田字:

議就段再立分田約字,叔請益姪星亮、廣亮三大房等,先年父親承墾在九芎林土名公館

155 根據芎林文獻採訪記錄記載:九芎林官隘設於乾隆四十年至五十年間。而戴炎輝在「清代臺 灣之鄉治」認為:九芎林屬於全官隘,隘費全由官負擔,乾隆五十年(1785)奏設。本文按 戴炎輝之說法。

156 新竹文獻記載首任九芎林總理視為劉承豪,但劉氏族譜記載視為劉里益。按戴炎輝九芎林設 立官隘的時間為乾隆五十年,劉承豪仍在世,故以劉承豪為隘首。

157 劉世偉先生提供。

前,向竹塹社給有墾單貳紙。…...又批乾隆五十二年又向竹塹社給佃批,犁份貳甲存在請 益收執,要用取出不得隱匿批炤。

劉承豪向竹塹社通事什班申請墾批,並與姜勝智等其他佃戶再深入至九芎 林附近開墾。劉承豪並與林拱寰、林體魁等開墾下山一帶荒埔,同時劉承 豪也開墾了九芎林公館前崁下埔地(今上山一帶)。158

乾隆五十三年(1788),淡水廳正式將竹塹城九芎林一帶歸為屯租田,

任命承豪公為墾首、姜勝智為佃首。劉承豪、姜勝智和通事什班先後建公 館於九芎林街,昔稱公館街。劉氏公館同時為九芎林的行政所在處。姜勝 智公館為處理佃租開墾事宜之場所。此外,九芎林在正式劃歸番屯招佃開 墾「丈報餘埔」後,由佃首姜勝智催收屯租,使成為後來的主導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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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四年(1789),劉承豪與姜勝智等完成灌溉用之高梘頭圳及 石壁潭圳。

乾隆五十五年(1790),在道光四年之立分田字亦載明「即日批明乾 隆伍十五年向竹塹社給佃批,犁份五甲壹紙存在長房星亮收執,要用取出 不得隱匿批炤」可知劉承豪再次向竹塹社給出土地開墾。但在這年的四月 劉承豪去世,劉氏家族的墾業由三子繼承。其中由長子劉里益繼續擔任芎 林地區總理。160

從乾隆晚年嘉慶年間劉氏家族的墾業由劉承豪有三子里益、伯益、請 益,在召集佃戶十餘人,協同姜勝智等,將九芎林街一帶繼續開墾完成。

後又與其他墾戶續進埤塘窩、倒別牛、五股林、石碧潭、猴洞、鹿寮坑、

員山仔、竹東二重埔和三重埔、中水坑、山豬湖、橫山大肚、關西下橫坑

158 吳學明,《頭前溪中上游開墾暨史料彙編》(新竹:新竹縣文化中心,1998)頁 35

159 同上註,頁 41

160 廣傳公派下第六房第一五八代祖譜增修委員會編,《彭城劉氏祖譜》(新竹:廣傳公派下第六 房第一五八代祖譜增修委員會,1974)頁 92

等地。161

嘉慶年間, 九芎林發展迅速,成為頭前溪中上游一帶最大的市街,九 芎林與竹塹城間的道路與渡船,成為竹塹城進入內山的重要道路。竹塹城 內山主要商業活動以九芎林最繁榮,九芎林亦是淡水廳竹塹城外最早形成 街道的新興市集之一。嘉慶十五年後九芎林庄佃首由饒繼昌繼任,至道光 初年,九芎林地區大部分已開發完成。

道光年間,根據道光元年劉承豪孫廣亮「立杜賣盡耕田契」及道光四 年九月之在立分田字,可知其仍為九芎林地區的土地拓墾者之一。

道光十四年(1834),姜秀鑾和閩人周邦正在淡水同知李嗣鄴授意下 籌組金廣福,由姜秀鑾擔任墾首,漸將重心移至北埔地區。

從道光至光緒年間,劉氏家族在芎林地區的土地開墾付之闕如,本節 另從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由事務員上野德藏所主持調查的《土地申告 書》中了解當時劉家在芎林地區土地取得的狀況。

表 4-1 芎林地區土地申告書劉氏家族統計表

地番若堺界 地基祖 業主 本番 假番 厘數

東至彭木生厝地西至國王 廟地南至連阿四厝地北至 路

56 702 3

149 番戶 劉仕標 105 31 2

十六、七 番戶

劉仁杞外五人 (劉 仁杞、劉澄清、劉 金清、劉詳清、劉 文清、劉維清)

94 38 9 65 64 21

二十一番戶、五十四番戶 銀 五元

劉仕懋外五人 (劉 仕確、劉仁埕、劉 仁鍊、劉仁超、劉 仁送)

97 35 2.55

161 劉氏族譜記載:一日原住民趁三兄弟不在,大舉來襲,包圍公館;妯娌三人奮勇與抗,被圍 三日,堅守堡壘,毫無懼色。後三兄弟從竹城討救來援,圍始得解。事聞淡水廳,三兄弟接 授職義勇,並給有文憑。

59 67 0.85 數為 2.8768,當年所調查的總甲數為 9.8315,新增了 6.9847,可見清領時 期芎林地區隱田之嚴重。由表(4-1)中可得知當時劉氏家族所佔的甲數為 1.568 甲與清領時期所保存的佃批所有的 12.84 甲,有相當顯著的差異,可 見劉氏家族清領末期在芎林地區土地開發擁有的優勢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