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芎林地區的開發
第三節 劉承豪家族在芎林地區的開發
芎林地區因當地多九芎樹,故原名為「九芎林」。根據新竹文獻會通 訊〈芎林文獻採訪冊〉中所記錄其開發在乾隆四十至五十年間,粵人姜勝 智、劉承豪等來此,向通事什班墾批開拓建莊,當時僅招得佃戶漢人十八 戶,與通事什班攜手共同開墾,並在當地建立公館街;當時的九芎林係今 日芎林鄉一帶的總稱,公館則僅指九芎林街而言。118
乾隆四十年(1775),劉承豪與林拱寰、林體魁(二林為竹北林家之 祖先)合作開墾六張犁及九芎林之交界地。至乾隆五十年間,粵人陸續進 墾在此贌得土地開發,後更前進到石壁潭(石潭村)、山豬湖(秀湖村)、
倒別牛(新鳳村)等地。乾隆五十四年間,劉承豪、姜勝智等十二人,引 石碧潭之水(頭重溪),開闢高梘圳以灌溉五股林(新鳳村)、芎林等處田 三十餘甲。119
劉承豪家族與芎林地區開發可追溯至乾隆五十年(1785),九芎林設 隘(屬竹塹堡線東廂),120由劉承豪出任總理時。121且根據劉世偉先生所 保存的〈乾隆五十年佃批〉記載:
「立給佃批竹塹社通事什班、土目斗限比抵仝眾番等,今有員山仔溪北犁頭山隘邊草地壹 所,未經開墾。茲蒙 大憲奏明委官勘丈劃入界內,准番開墾,業經呈明 淡分府給示墾種 在案。茲番等乏力開墾,愿召得漢人劉承豪自備牛隻工本前來認墾,犁分壹張,坐第 O 分,
即當丈明每張五甲,分定界址,其丈高係東興庄裁縫尺一丈四尺七寸為一篙,議定五年內 不得抽的,三年之外圳水到田,每甲納租捌石,旱園納租肆石,其谷車運至社倉,租斗量 納,不得少欠。如佃人要別創退費頂耕,務須向社對佃過名,不得私相授受。如要開築坡
118 新竹文獻委員會編,〈芎林採訪冊〉《新竹文獻會通訊》(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4 年 2 月),頁 5。
119 盛清沂,〈新竹、桃園、苗栗三縣地區開闢史(上)〉《台灣文獻》31:4,1980,頁 154-176
120 根據芎林文獻採訪記錄記載:九芎林官隘設於乾隆四十年至五十年間。而戴炎輝在「清代臺 灣之鄉治」認為:九芎林屬於全官隘,隘費全由官負擔,乾隆五十五年(1790)奏設。本文 按戴炎輝之說法。
121 新竹文獻記載首任九芎林總理視為劉承豪,但劉氏族譜記載視為劉里益。按戴炎輝九芎林 設立官隘的時間為乾隆五十五年,劉承豪於乾隆五十五年去世,故以劉承豪應為總理,劉里 益為官隘隘首。
圳,議定工資銀兩四六均出,業出四佃人出六。至於分灌小圳係佃人之事,其陂圳日后或 有崩壞亦係四六均出,其佃人務要安分守法,不得窩容匪類,如有窩匪及拋荒拖租累課情 事,即將田取回另招別佃承耕,此係兩愿各無異言。立給佃批付炤。
批明應納大租字乾隆伍拾冬年,每甲先納壹石,至五十四年每甲供納大租捌石,永為定 例,不得增減,立批
再批明乾隆伍拾陸年業既墾成,丈定五甲八分四厘,踏明四至界址,東至水坑口上片 打咚樹橫路直透大河與劉可富毗連為界,西至與自己田毗連為界,南至大河為界,北至 水坑口由坑壢透至崁下自己田毗連為界,其坡圳水上流下接,不得另移別處,立批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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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承豪向通事什班申請墾批開拓員山仔溪北犁頭山隘(今芎林上下山 平原一帶)。劉承豪立此佃批時為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因此當年每甲先納 大租一石,後以每甲大租八石的金額租下這塊 5.84 甲的土地,總計每年約 需花費大租 46.72 石。此外,其範圍東至水坑口與大河及當時在猴洞地區
(今秀湖村)為界,西與自己在下山一帶的田為界,南至頭前溪大河為界,
北至水坑口由坑壢透至崁下自己田為界。可知當時劉承豪所開墾的地區為 上下山、枋寮一帶,已有相當土地與實力,方得到芎林地區的拓墾權。這 也是文獻資料中最早開始拓墾芎林地區的史料,由此可知芎林地區開墾時 間最少在乾隆五十年之前,即已開始有漢人進行拓墾。當中根據劉家所保 留的佃批記載,可知劉承豪家族為當時最早進行芎林地區開墾的家族,其 對芎林地區的開發有相當重要的影響。
乾隆五十一年(1786), 林爽文事件爆發,六張犁地區首當其衝。當 地墾首林先坤、陳玆雲、劉朝珍、錢茂祖等人集結客家人,組織義民軍,
協助清廷平定叛軍。雖無史料記載劉承豪有參與,但從當初與其開墾重要 伙伴與地緣關係,其或多或少有出資出力參與。
乾隆五十二年(1787),據〈道光四年九月再立分田字〉:
議就段再立分田約字,叔請益姪星亮、廣亮三大房等,先年父親承墾在九芎林土名公館
122 劉邦武先生提供,〈乾隆五十年佃批〉
前,向竹塹社給有墾單貳紙。…...又批乾隆五十二年又向竹塹社給佃批,犁份貳甲存在請 益收執,要用取出不得隱匿批炤。
劉承豪在向竹塹社通事什班申請墾批二甲,並與姜勝智等其他佃戶再深入 至九芎林附近開墾。劉承豪並與林拱寰、林體魁等開墾下山一帶荒埔,同 時劉承豪也開墾了九芎林公館前崁下埔地(今上山一帶)。123
乾隆五十三年(1788),淡水廳正式將竹塹城九芎林一帶歸為屯租田,
任命承豪為墾首、姜勝智為佃首。劉承豪、姜勝智和通事什班先後建公館 於九芎林街,昔稱公館街。劉氏公館同時為九芎林的行政所在處。姜勝智 公館為處理佃租開墾事宜之場所。此外,九芎林在正式劃歸番屯招佃開墾
「丈報餘埔」後,由佃首姜勝智催收屯租,使成為後來的主導者之一。124 隔年,乾隆五十四年(1789),承豪公與姜勝智等完成灌溉用之高梘頭圳 及石壁潭圳。
乾隆五十五年(1790)奏設九芎林隘為全官隘性質,其實際運作類似 公隘,是以防番為目的的公共團體。根據戴炎輝《清代臺灣之鄉治》記載:
「九芎林隘丁一十名,每名口糧谷三十石,向來亦係業佃均出。 今該處 田園全屬歸屯,所有大小租息俱充屯餉,並無另有業租佃可以均出。所有 口糧亦經議請於屯租內,官為照給。」125。官隘隘首之充當仍由地方總理、
董事及業佃等推舉,由劉承豪之長子劉里益為官隘之隘首。126此外劉承豪 家族在〈道光四年之立分田字〉亦載明「即日批明乾隆伍十五年向竹塹社 給佃批,犁份五甲壹紙存在長房星亮收執,要用取出不得隱匿批炤」可知 劉承豪再次向竹塹社給出土地五甲開墾。這年四月墾拓芎林地區的始祖劉 承豪去世,劉氏家族的墾業由三個兒子繼承。其中長子劉里益繼續繼承劉
123 吳學明,《頭前溪中上游開墾暨史料彙編》(新竹:新竹縣文化中心,1998)頁 35
124 吳學明,《頭前溪中上游開墾暨史料彙編》(新竹:新竹縣文化中心,1998)頁 41
125 戴炎輝,《清代臺灣之鄉治》(台北:聯經出版社,1979)頁 544。
126 新竹文獻委員會編,〈芎林採訪冊〉《新竹文獻會通訊》(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4 年 2 月),頁 2。
承豪未盡之墾務工作。
從乾隆晚年至嘉慶年間,劉氏家族的墾業由劉承豪三子里益、伯益、
請益,召集佃戶十餘人,協同姜勝智等,將九芎林街一帶繼續開墾完成。
後又與其他墾戶續進埤塘窩、倒別牛、五股林、石碧潭、猴洞、鹿寮坑、
員山仔、竹東二重埔和三重埔、中水坑、山豬湖、橫山大肚、關西下橫坑 等地。
當時芎林地區仍多原住民,開墾時常發生衝突。據《新竹縣誌人物志》
記載:
一日,山胞乘三兄弟不在,大舉來襲,包圍公館;妯娌三人奮勇與抗,被圍三日,堅守 堡壘,毫無懼色。後三兄弟從竹城討救來援,圍始得解。事聞淡水廳,三兄弟接授職義勇,
並給有文憑,今尚珍藏劉家。
可知當時與原住民衝突仍相當嚴重,開墾過程相當艱辛。而三兄弟不但英 勇秉承父志,致力於墾務。其妻子亦負起保衛家園的職責,頗為後世稱頌。
嘉慶年間,九芎林發展迅速,成為頭前溪中上游一帶最大的市街,九 芎林與竹塹城間的道路與渡船,成為竹塹城進入內山的重要道路。竹塹城 內山主要商業活動以九芎林最繁榮,九芎林亦是淡水廳竹塹城外最早形成 街道的新興市集之一。嘉慶十五年後九芎林庄佃首由饒繼昌繼任,至道光 初年,九芎林地區大部分已開發完成。
道光年間,根據道光元年劉承豪之孫廣亮「立杜賣盡耕田契」及道光 四年九月之在立分田字,可知其仍為九芎林地區的土地拓墾者之一。
道光十四年(1834),姜秀鑾和閩人周邦正在淡水同知李嗣鄴授意下 籌組金廣福,由姜秀鑾擔任墾首,漸將重心移至北埔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