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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生活:文化地景與生活世界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地方生活:文化地景與生活世界

本研究企圖描繪寶藏家園居民,於寶藏巖共生聚落的生活情形:包含生活內 容、範圍、以及與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的互動。本節將從文化地景理念出發;接著 釐清人文地理學之「生活世界」概念;最後詳細分析研究所使用的,大衛西蒙

(David Seamon)的生活世界論述。

一、文化地景(cultural landscape)

(一)定義與概要

「文化地景」一詞,最早是由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文化地理學家騷爾(Carl Sauer),於 1925 年所著之《地景形態學(The Morphology of Landscape)》中提 出,並引起後續廣泛的討論與研究。他曾為文化地景下了最著名的定義(1925:

343):

The cultural landscape is fashioned from a natural landscape by a cultural group. Culture is the agent, the natural area the medium, the cultural landscape is the result.(文化地景是文化團體對自然地景作用而形成。

文化是其作用力、自然場域作為媒介、而文化地景則是產出的結果。)

從其理念可發現,騷爾十分重視地景所具備的獨特性,以及其中的文化意 涵;他也對於後來的文化地景、文化景觀發展影響深遠。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於 1992 年世界遺產公約(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中,將文化地景認定為文化資產的一種,並且在《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公 約執行指導方針(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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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itage Convention)》指出文化景觀是「自然與人類的結合作品」,包含「人類 與其自然環境交互作用下的多樣性表現形式」後,近年來臺灣的文化資產學者

UNESCO進一步將文化地景區分為下列三種類型。

(1)人類刻意設計創造的地景(包含各種為了美學或宗教理由而營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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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一種分析與了解地景的角度,其目的在於探究地景背後所形成的經濟、

社會與政治因素,同時指出地景在社會中的象徵意義。各個地理學家,包 含騷爾、接續的傑克森(J. B. Jackson)、其後分支的三種取向(現象學、

政治經濟學與文化研究)的學者,均屬此類思維。總而言之,當今文化地

李素馨、侯錦雄(2011)曾指出,2005 年施行的新版文資法將「文化景觀」提 升至與「自然文化景觀」平行的層級,並以「指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

43 著作《歐洲科學的危機與先驗現象學(Die Krisis der europäischen Wissenschaften und die)》中有詳細的闡述,而生活世界是他對科學進行批判的概念(倪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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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世界連結(魏光莒,2006)。

胡塞爾曾對生活世界加以定義(吳汝鈞,2001:153):

生活世界是一種本來自明性範域,一切自明地呈現出來的事物,都被 當作在知覺中直接出現的事物自身,在記憶中被回想成事物自己,或 其他直覺方式中呈現出來的事物自身。

Manen 在其論述中提到了生活世界的構成(高淑清譯,2004:25): 生活世界包含了理性構成的意義,一般人在看待此意義世界時,對於 自身所處的生活世界早已處之淡然;生活世界並不是經由概念化、分 類或是加以反思而得知的,它是一種反省之前當下的立即體驗。

游淙祺(2004:180-181)認為,胡塞爾的生活世界概念包含數種涵義:

它有時指涉具體的生活世界如某個人的生活周遭;有時指具有特殊文 化的領域例如由青少年的次文化所塑造而成的世界;最後也指必須透 過抽象活動的過程才被認識到的「世界核心」(weltkern),它也就是所 有人都會認可的素樸知覺世界,所謂的素樸意指它尚未經過文化的解 釋或重構。在這三個不同的涵義中,只有第三個可以滿足上面所提到 的三個目的,亦即嚴格言之,胡塞爾的生活世界概念指的是那個共通 於所有人類經驗的領域。

張慶熊(1995:119-120)整理了胡塞爾對於生活世界的各種定義,並將其 細分成下列數類:

1. 狹義的生活世界的概念。它指日常的、知覺地給予的世界。這一概 念來源於胡塞爾區分日常的、知覺地給予的世界和通過理念化的方 式產生的客觀科學的世界。胡塞爾研究這兩個世界的相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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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世界」(lebenswelt, life world)原為現象學大師胡塞爾(Edmund Husserl)所首創,意指個人或團體具體生活於其中的周圍世界;人可

現象學的基本理念,「生活世界」(life-world)構成了人們的「視域」

(horizon),並建構了人們理解世界的方式。而「地方」(locality),則是 人們觀看世界的「位置」(position);其根本意義在於,人們通過此「位 置」來理解世界,從而確立自己在萬物秩序中的定位。這個理念,頗 為關鍵;它開啟並深化了學者們對於「地方」之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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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世界地理學(A Geography of the Lifeworld:Movement, Rest, and

Encounter.)》是第一本以生活世界為標題的專書:他在書中以胡塞爾的現象學哲 學觀,探討人與地的關係,並以「移動」、「滯留」與「會遇」三個主題,研究生 活世界中不被查覺的層面(薛雅惠,1991)。談到生活世界在人文地理學裡所扮

47 方、環境與社群(communities)也就變成了一種所謂「關懷的區域(regions of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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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們當從存在論的(ontological)層次上,藉由「現象學的地理學」

方法,而探究出生活世界中人類的空間(space)與地方(place)的經 驗、人的空間性(spatiality)、土地與生活的經驗等等的深刻意蘊,已 設想出一門奠立於生活世界的人文地理學,將會對作為經驗科學之地 理學基礎的釐清有所裨益。(P. 33)

我們可以看出,胡塞爾的生活世界概念,恰好與人文地理學所關心的視野相 同,適合論述人與所在環境之互動行為,因而受到青睞;其後,人文地理學者針 對其需要,逐漸從現象學的生活世界理論中,發展出屬於人文地理學的生活世界 理論,而揚棄了原有之理論意象。最後,作者肯定現象學對於人文地理學的貢獻 與重要性:

這不再是直接套用胡塞爾生活世界的概念,而是學習胡塞爾對生活世 界嚴密的描述法,此即建立一套以現象學方法來釐清地理學基本概念 的「現象學的地理學」(phenomenological geography),而不再是基於 地理學者對於現象學的解釋而來的「地理學的現象學」(geographical phenomenology)。(P. 33)

西蒙(1979)認為,現象學界對於生活世界理論的觀點,適用於研究、論述 人們在其所處之地理世界中的經驗與行為:包含生活及移動所接觸到的空間、地 方與環境,以及與人與人每日互動、交織、結合的經驗行為;而針對現象學界與 地理學界對生活世界理論之認知差異,地理學家 Edward Relph(1981)提出所謂

「地理的生活世界」(geographical lifeworld)概念,做為地理學界開展研究之對 象。他認為,地理學是具備經驗與現象學之基礎:空間、景觀、城市與區域等概 念之所以對我們有意義,是因為我們可以把不同的異議,歸因於我們對這些現象 的直接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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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蒙的生活世界概念

(一)移動、駐留與會遇

西蒙在《生活世界地理學》一書中,主要是透過「移動(movement)」、「駐 留(rest)」與「會遇(encounter)」的環境經驗「三和弦(triad)」來探討生活世 界。關於這個概念,他是這樣說的(Seamon, 1979:131):

Phenomenology explores parts to understand wholes. The whole here is everyday environmental experience. Is has been explored in terms of movement, rest and encounter, which can be represented as a whole by the triadic structure…… I call this representation a triad (rather than a triangle) because the term suggests a working relationship among the parts – as in a chord triad of music……(現象學的探究是企圖了解整體;而這裡所謂 之整體,指的是日常環境經驗。它以移動、駐留與會遇的形式被探索,

並用一個三元結構表現出全貌……我之所以稱它為「三和弦」而非三 角形,是因為這個形式暗示著每個部份間的運作關係–就像音樂裡的

「三和弦」。)

下圖 2-4,便是所謂的「環境經驗三和弦」;另外,他也對此概念加以說明

(Seamon, 1979:131):

圖 2-4 大衛西蒙的環境經驗三和弦 資料來源:Seamon(1979:132)

1. 人們在身體和情感上歸屬於他們的地理世界。

移動 駐留

會遇

50 資料來源:Seamon(1979:132)

「駐留」與家園、中心、安居、寓居等概念相關聯,顯示出人類對空間與環 境的基本需求;其中,最深層的駐留經驗是寓居(dewelling),它促使人與人、

人與自然相聚。而寓居的生活世界包含規律性、重複以及循環性,它們都奠基於 人們的關懷、關心之情。本研究將“rest”譯為「駐留」,乃根據張榕紜(2009:4)

之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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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移動」幫助人們把這些地方融入自己所熟悉的世界,也讓自己得以安居、寓 居的地方變廣。

「駐留」與「移動」的關係是相互的,人必須在這其中取得自己的平衡;而

「會遇」則是人們在駐留與移動間的情境感觸。西蒙用兩個圖來表現(如圖 2-6 與 2-7):

圖 2-6 環境經驗的四和弦 資料來源:Seamon(1979:138)

圖 2-7 開放與慣性的三和弦 資料來源:Seamon(1979:138)

慣性的三和弦 開放的三和弦 真實感的加深(世界和自我)

移動 駐留

傾向分離

未察覺 察覺 深度接觸

移動 注視 駐留

傾向結合

真實感的減少(世界和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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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頁的兩個圖必須一起觀察。圖 2-6 的右側有四個層次(未察覺、注視、察 覺與深度接觸),它們是知覺的連續體(Seamon,1979:122)同時也是「會遇」

的模式。而圖 2-7 上半部是「開放的三和弦」,它包含了「會遇」的兩種模式:「察 覺」與「深度接觸」;下半部「慣性的三和弦」,則是包含「未察覺」與「注視」,

代表著「會遇」的分離模式。吳權紘(2007:33-34)對這兩個三和弦,分別做 了以下的解釋:

……透過它,人們可以增加他們對世界的理解,藉由移動(擴展個人 新的地方與情境的),有點像是,開放性增加個人的範圍而培養出更精 緻的理解與對本身世界更大的關心……

……人們只需要極小的注意力在近身的世界。我們對於注意力的表達,

通常是透過環境的注視、察覺與培養。生活的收獲通常伴隨最小的改 變或新奇的程度……

綜上所述,「會遇」就是人在環境裡的所有情感接觸。如張榕紜(2009:38)

所言:

這是一種較不易觀察且涉及內在型態及外在本質或事件。對於自己熟 悉的環境很自然地利用先於意識前的會遇方式,即為身體-主體知覺方 式,其對環境的認知就是其所視為理所當然的層面;但面對陌生的環 境時,則利用知覺方式的意識上的會遇方式,其對環境的認知具擴展 性,個人能注意到先前未曾注意的層面。

(二)身體芭蕾

西蒙關注人在生活與移動中,所接觸的地方、空間與環境,以及與其他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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