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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件:寶藏巖與藝術的交會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社會事件:寶藏巖與藝術的交會

寶藏巖與藝術的交會 第二節 政策思維:

藝術介入與藝術村 第三節 地方理論:

文化地景與生活世界 第四節 總結:

文獻與理論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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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將針對研究所涵蓋的概念,進行現有文獻之探索與討論。一共分成三個 較大的面向:「社會事件:寶藏巖與藝術的交會」、「政策思維:藝術介入與藝術 村」、「地方理論:文化地景與生活世界」。並於其內探討相關議題與研究、提出 整理與思考。

第一節 社會事件:寶藏巖與藝術的交會

由於本研究之範疇鎖定於特殊案例–寶藏巖共生聚落,故先簡單介紹寶藏巖 議題的發展脈絡,再探討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的營運狀況。最後回顧寶藏巖在藝術 村進駐前的藝術進入社區經驗,以呈現較完整樣貌。

一、寶藏巖議題沿革始末

(一)從寶藏巖寺至違章建築

談起寶藏巖,我們通常會聯想到臺北市中正區汀洲路三段 230 巷內,那群緊 鄰著新店溪山坡地上的建築:那是曾經的違建住宅,也是現在所謂的藝術村、共 生聚落;然而寶藏巖之名,是來自一旁的市定古蹟「寶藏巖寺」。事實上,閩南 語中的「巖仔」就是一種供奉觀世音菩薩的佛教廟宇,與「寺」有著通而不同的 概念(林美容,1996:179)。

1930 年代,日軍於溪畔駐軍,並於寶藏巖寺旁留下了兵舍與防禦工事(如 今共生聚落內仍存有當時建置之機槍堡與防空洞)。1945 年二戰結束,國民政府 將其接收,做為臺北北區司令部的軍事用地;山坡上也出現數間由民眾自行起造 的屋舍,從事著耕種與採砂工作。至 1960 年代,兩岸情勢稍緩、違建禁令也逐 漸鬆弛,駐守當地的軍人也因兵舍不足供其家人居住而開始自力營建,但仍常遭 受「半夜蓋,早上拆」的阻饒;因尋找工作機會,而從其他縣市陸續湧入的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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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進行規劃,主打居民生存與聚落保存並重理念,也因此出現了「寶藏巖共 生聚落計畫」的概念(呂昕潔等,2009)。

而「寶藏巖公社」的成員多為藝術家與學生,後續的佔屋行動更演變成流血 衝突(王宏舜、楊正敏,2007)。公社成員認為,寶藏巖所在位置從未被登記為 國有地,法理並不適用於此;此外,市政府設定條件來篩選承租資格,並沒收原 本的屋舍,這些舉動都壓迫了居民的生存權。其後甚至還排拒特定團體,企圖將 寶藏巖形塑成「該有」的面貌。隨著時間過去,上述兩種論述的拉鋸越發劇烈,

同時卻也排擠了其他聲音,尤其是在地居民的意見。

(三)寶藏巖的文化活動

在漫長都市政策、學院規劃、民間論述逐步發展共識的同時,寶藏巖也不斷 地摸索其保存之路:如 1998 年所舉辦的「第一屆臺北市弱勢社區營造博覽會」、

2002 年的「寶藏巖新發現影展」、2003 年的「GAPP 全球藝術行動者參與計畫

(Global Artivist Participation Project)」等(寶藏巖共生聚落,2006);另外,在 寶藏巖國際藝術村進駐前,臺北市文化局也曾於 2006 年進行「臺北藏寶」計畫,

舉辦了藝術節、廢墟市集、駐村藝術家開放工作室等活動,以實驗、推廣歷史聚 落保存之政策。

至於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營運後,則有更固定且具規模的自辦與合辦藝文活動;

此部分將於下面進行詳細介紹。

二、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的誕生

寶藏巖議題就像是場角力,而臺北市政府則始終站在那最為關鍵、也最有主 導性的位置:無論是起先的計劃拆除、審查後就地合法、甚至是構思及營運共生 聚落……任何決策都有執政者的意見與考量;連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相關的一切

(如政策制定、園區規劃、營運機構等),也是臺北市政府規劃與安排。以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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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五年時間,寶藏巖國際藝術村才終於在 2010 年 10 月 2 日正式開村營運。其 相對位置如下圖 2-1 所示:紅框處為「寶藏巖共生聚落」,臨水面緊鄰福和橋、

水源快速道路及河濱自行車道;北與自來水園區相接;連外道路則僅有汀洲路 230 巷。

圖 2-1 寶藏巖共生聚落位置圖 資料來源:google map

寶藏巖共生聚落的開放時間,為週二至週五的 13 點至 22 點;週六、日提早 至 11 點;週一則是休館。另外,雖然說是對外開放,但在沒有舉辦活動時,其 實並沒有太多的藝術空間可供參觀;最為精采而具「藝術氣息」的日子,通常是 每年 3 月及 11 月舉辦的「開放工作室」。根據官方說法(臺北國際藝村,無日期 a),這是因為藝術家需要空間思考及創作,若平日開放藝術家住房等空間供自由 參觀,會造成藝術創作的困擾及不便。

在設施方面,寶藏巖國際藝術村一共設置有 14 間「創作計畫駐地工作室」、 2 個排練室、3 個展覽空間及數個戶外廣場,以提供各式各樣的展演空間及多元 演出(臺北國際藝術村,無日期 b)。由於曾經進駐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的藝術家 也已有不少數量,下頁表 2-3 僅列出今年(2012)年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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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 Jam∕胡農欣

國外人才駐地 Sebastien Szczyrk 法國 國際藝術村還有種名為「微型群聚(micro loft)」的駐村機制。

「寶藏巖國際藝術村駐村作業要點」裡提到:「為發揮寶藏巖聚落共生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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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以今年(2012)八月現場資料為準(下頁圖 2-2)整理成下頁表 2-4:

圖 2-2 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空間運用告示 資料來源:研究者拍攝

表 2-3 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微型群聚一覽表(2012∕8)

房號 名稱

37 弄 1 號 植物語彙金工概念工房 37 弄 8 號 Open Lab. Taipei

51 弄 5 號 201 室 甘燿嘉 51 弄 5 號 401 室 神棍樂團 51 弄 13 號 202 室 王明霞 51 弄 15 號 303 室 差事劇團 53 號 2 樓 House 客棧 55 號 1 樓 羅禾淋 55 號 2 樓 林舜隆

57 號 尖蚪

61 號 都市酵母

59 弄 1 號 阿尼馬動畫工作室 59 弄 1-1 號 二皿

59 弄 1-2 號 小本書 書店 59 弄 2 號 田力田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24 畫年度徵件時程,逐步徵召藝術創業者(蘇瑤華,2012:108)。

藝術家駐地計畫是臺灣政府藝文補助的一環,甄選進駐的目標以短時 間進駐、鼓勵創作∕發展新作為主要價值,直到 2010 年才開始以寶藏 巖空間進行的「微型群聚」徵件,開啟長期進駐的可能性,並首次將

「藝術消費」納入鼓勵範圍(蘇瑤華,2012:126)。

藝術村的群聚,具體回應強大在地社區發展需求,開始於寶藏巖。寶 藏巖國際藝術村首先將「社區回饋計畫」納入駐村徵件辦法基本格式 中,載明寶藏巖的駐村側重社區融合的價值,透過藝術活化地方、透 過藝術融合社區、透過藝術培力居民,才是藝術村的立村之道。微型 群聚駐地期間較長,期中績效評鑑,在地居民的融入性也是評分的重 點(蘇瑤華,2012:152)。

微型群聚的期程較長,也較偏重藝術消費,且尤重和社區之互動關係。不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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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時間的考驗與社會之公評。

三、寶藏巖的藝術介入經驗

「藝術」對寶藏巖而言並不陌生,與藝術村的共存也非新鮮事:除了有大量 的國產電影(如大頭仔、南國再見,南國、雨狗、殺人計畫等)在此取景,並曾 有民眾協助參與拍攝外,寶藏巖更於 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0 月試辦過藝術村

(GAPP 全球藝術行動者參與計畫、寶藏巖共生藝棧),是當地較為正式的藝術 介入活動;而這兩次的藝術村計畫,也各自激起了不小波瀾及後續討論。

曾參與這兩次計畫的林毓瓊,於 2007 年並根據其觀察及經驗撰寫《藝術創 作與社區主體性–寶藏巖聚落藝術實驗活動經驗分析》一文;以下整理其論述,

以窺寶藏巖過往的經驗(林毓瓊,2007:146-169)。

(一)居民扮演之角色

由於藝術家乃策劃藝術行動者,因此除了握有創作主動權之外,更能決定居 民在藝術創作裡的角色,及其主客體位置。林毓瓊提到,藝術行動若建立在相互 的理解及妥善的設計之下,無論居民的知識背景或教育程度如何,都絕對能成為 展現創意的主體;只是並非每個藝術家都願意如此。她以遊客及部分藝術家的攝 影行為舉例,強調彼此間應互相理解,否則被攝者只是受觀看的客體,而失去了 詮釋作品意義的權利。

(二)藝術創作與社區生活之衝突

寶藏巖與傳統的藝術村大不相同:它是一個真實的社區,加上居民大抵較為 弱勢,又正經歷違建聚落拆遷安置的爭議之中,因此駐村的複雜度也大為提高。

林毓瓊認為,藝術村在當時已是未來發展重心,但當時居民卻仍處於搬遷的不確 定性之中,因此對藝術家難免感到不是滋味;加上藝術家通常較不拘小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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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又大不相同,因此難免產生諸多誤會(甚至引起的抱怨還多於讚賞)。又,

藝術家創作時的「公共性」也是個課題,究竟誰握有決定空間發展的權利?是否 在創作中建立民眾參與的機制,讓其轉為社區公共藝術計畫?

(三)藝術介入帶給社區的收穫

林毓瓊認為,藝術介入讓居民意識到「詮釋」的權力,也就是主體性。居民 不應只是被動的接受各種資源或安排(如引進藝術家),而社區更不能安做被觀 看與被詮釋的客體;民眾必須主動參與,並在互動過程中爭取創造詮釋及參與經 營的權利。

四、小結

在歐美地區,藝術常是都市美化與再生的根基,不僅塑造出彼此的良性互動 關係,也產生各種令人稱羨的美好成果。

古特(Catherine Grout)曾說,藝術是超然於利害關係之上的,因此容易形 成非強制、分享的互動關係(姚孟吟譯,2002)。然而,臺灣雖然企圖移植、複 製成功經驗,但在實際的操作上卻不如預期理想,甚至造成始終不斷的社會抱怨 聲浪,讓人不禁質疑藝術與現實生活的關聯性。如王聖閎(2011)所言,藝術進 入社區最值得嚴肅面對的隱憂,便是成為一種干涉他人生活的暴力。

當然,藝術與生活的關係應是和諧且不斷裂的;而藝術與我們所處世界(無 論大至都市、小至社區)的關係,也不應該是受人質疑的狀態。觀察臺灣的藝術 進入社區情形,除了激起了民間的意識,也帶動了在地的經濟與觀光潛力;但我

當然,藝術與生活的關係應是和諧且不斷裂的;而藝術與我們所處世界(無 論大至都市、小至社區)的關係,也不應該是受人質疑的狀態。觀察臺灣的藝術 進入社區情形,除了激起了民間的意識,也帶動了在地的經濟與觀光潛力;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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