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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城鄉風貌

„ 景觀與城鄉風貌

環顧國內現況,從公部門、專業學術團體、地方民眾皆關心城鄉風貌的發展,

而究竟城鄉風貌是否有一套標準的定義?城鄉風貌本身也嵌合在景觀系統中,若 參考景觀法草案的定義,景觀是指人類視覺所及之自然及人文地景,包括自然生 態景觀、人為環境景觀及生活文化景觀。這樣的定義很明顯是狹隘,但也丟出了 一個辯證的內容。

8 張仲良(1999)。台灣農村聚落建設中推動居民參與之研究-以嘉義縣阿里山鄉茶山村原住民部 落景觀工程為例(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1999)。

從人文景觀的角度看城鄉風貌,曾梓峰老師9在2006 年第三屆永續景觀研討

區域或地方意象「自明性」有其自身的結構、元素與文法,與城鄉發展的歷 史紋理及脈絡息息相關。晚近的發展,以景觀作為地方特色與自明性,更被要求 與生態永續的訴求以及新世紀生活環境塑造的新標準結合。

具自明性的城鄉風貌在意涵上包含四個向度:

1. 與這個區域的地理空間與自然環境的特性有關。

2. 是地方歷史脈絡與紋理中所產生的各種特殊地景的呈現。

3. 表現出一種從過去到未來有關生存機會與生活方式營造的積極性企圖與 行動。

4. 表現出一種對於時代發展條件與水準追求的價值想像與邏輯。

„ 城鄉風貌的發展意義與目的

而城鄉風貌的發展也有其意義與目的,在營建署近年推動創造台灣城鄉風貌 示範計畫中針對城鄉風貌的發展有一系列的主張12

城鄉風貌發展的概念應該回到景觀創造的意義、生命的價值追求、生活的品 質需求,所有城鄉風貌的發展其實就是在追求共同價值模式下環境的轉變、創新。

城鄉風貌應是作為促成地方追求區域或城鄉自明性的媒介。所謂「自明性」

是指景觀應配合其原有的區域結構,用其內在的邏輯模式做進一步的昇華。城鄉 風貌的發展不應該僅是創造新的風貌,而是創造讓過去歷史經驗用創新的方法呈 顯、創造新的風貌經驗。

城鄉風貌發展也應呈顯人與自然最佳化的關係。永續發展、生態發展、生態 工法,以永續作為基礎,人怎麼重新處理水、植栽、棲地,創造人在自然環境生 活中最佳發展模式。城鄉風貌發展在這個過程中應該也同樣導引出永續發展的新 課題。

對於如何落實具未來性的城鄉風貌發展,應該用Workshop 的行動模式讓民 眾透過不同利益團體的參與決定環境的未來。Workshop 乃近十年歐洲城市進行 都市環境改造所發展出來的重要規劃策略與工具,基本之精神在於讓所有與計劃 地區有關的民眾或團體,以工作方的模式,先期且儘早地參與到規劃及決策的過 程中來。其效益不僅能夠有效地凝聚共識、化解社會衝突,更能夠積極地建立起 民眾的共同認同,也容易為後續的經營管理建立良好的基礎。

12 國立高雄大學(2005)。93 年度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區域學習輔導中心計畫第二區總結 報告書(頁 8)。台北市: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