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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分析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羅晏汝 撰 (頁 53-5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基本資料分析

本節針對教保人員之背景變項部分,以年齡、婚姻狀況、學歷、

證照或資格、教學年資、特教學分、研習時數、園所類別、任教之園 所或班級有無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有沒接受巡迴輔導老師服務 等項目,說明背景變項分布之情形,統計資料如表 4-1。

表 4-1 教保人員基本資料

背景因素 基本資料 人數 百分比

21-30 歲 43 22.9 31-40 歲 80 42.6 年齡

41 歲以上 65 34.5

未婚 71 37.8

婚姻

已婚 117 62.2

(接下頁)

表 4-1 教保人員基本資料(續)

表 4-1 教保人員基本資料(續)

有 16 位,佔 13.7%,育有四名子女的有 2 位,佔 1.7%。

三、學歷

以教保人員的學歷來看,高中畢業的有 13 位,佔 6.9%;專科畢業 的 38 位,佔 20.2%;大學畢業的 129 位,佔 68.6%,以大學畢業的比 率最高;研究所以上的有 8 位,佔 4.3%。

四、證照或資格

本研究在證照或資格題項為複選題,其中沒有任何證照的有 12 位,佔 5.7%;具有幼稚園教師證的有 125 位,佔 59.2%,具丙級保姆 證照的有 12 位,佔 5.7%;具保育員資格的有 54 位,佔 25.6%,具有 學前特教教師證的有 5 位,佔 2.4%;另外擁有其他證照的有 3 位,佔 1.4%,其他證照包含有園長、所長資格。

五、幼教教學年資

教保人員之幼教教學年資部份,教學年資在三年內的有 35 位,佔 18.6%;教學年資在三年之五年之間的有 32 位,佔 17%;教學年資在六 年至十年之間的有 32 位,佔 17%;教學年資在十年以上者有 89 位,佔 47.4%,為數最多。

六、已修特教學分

已修過之特教學分之情形,完全沒修過特教學分者有 37 位,佔 19.7%;修過三學分者有 103 位,佔 54.7%,修四至十學分者有 27 位,

佔 14.4%;修十一至二十學分者有 10 位;佔 5.3%,修二十一個學分以 上者有 11 位,佔 5.9%。

七、特教相關研習時數

就參加特教相關研習時數部分,完全沒參加過特教相關研習的有 16 位,佔 8.5%;參加過特教相關研習的有 172 位,佔 91.5%。

八、任教園所類型

教保人員目前所任教園所類型之情形,其中服務於公立幼稚園者 為 99 位,佔 52.7%;服務於私立幼稚園者為 51 位,佔 27.1%,服務於 公立托兒所者為 16 位,佔 8.5%;服務於私立托兒所者為 22 位,佔 11.7%。

九、園所收托特殊兒童情形

目前或曾經任教園所收托特殊兒童之情形,園所有收托發展遲緩 兒童的有 28 位,佔 14.9%;收托身心障礙兒童的有 45 位,佔 23.9%;

收托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的有 59 位,佔 31.4%;任教園所沒收有 收托特殊兒童的有 56 位,佔 29.8%。

十、班級中有無特殊兒童之情形

指教保人員目前或曾經任教的班級中有無特殊兒童的情形,其中 班級中有發展遲緩兒童的有 32 位,佔 17%;班級中有身心障礙兒童的 有 41 位,佔 21.8%;班級中有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的有 58 位,佔 30.9%;班級中不曾有特殊兒童的有 57 位,佔 30.3%。

十一、有無巡迴輔導服務

任教園所接受巡迴輔導服務的情況,有接受巡迴輔導服務的有 135 位,佔 71.8%;沒有接受巡迴輔導服務的有 41 位,佔 21.8%;不清楚 是否有接受巡迴輔導服務的有 12 位,佔 6.4%。

綜合上述,本研究之教保人員年齡,以 31-40 歲之人員最多佔 42.6%;婚姻狀況,已婚者超過半數,高達 62.2%;學歷方面,大學畢 業者佔 68.6%;所擁有之證照或資格,以幼稚園教師證為主佔 59.2

﹪;另外在幼教年資方面,具有十以上年資者佔 47.3%;修過 3 個特教 學分以上者佔 80.3%;參加過特教相關研習者佔 91.5%;所任教的園所 類型以公幼為主佔 52.7%,大致上接近台東縣之園所類型分佈;就任教

園所及班級有無收托特殊兒童的情況看來,有 78.2%的園所曾收托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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