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基模理論的相關文獻

有關基模理論對動作學習研究領域之詮釋範圍,自 1975 年迄今分別檢驗的變項如:

工作、年齡、技能水準、特殊族群、練習安排、自我控制與練習量等。而本節則針對本 研究所涉及的相關內容文獻進行論述,分為有一、檢驗變異練習的相關研究、二、特定 技能的相關研究。

一、檢驗變異練習的相關研究

1991 年 Shea and Kohl 即以握力工作檢驗變異練習的效應,實驗徵召 36 位參加者隨 機分成目標組、目標+變異組和目標+目標組,要求以仰臥姿勢,在面前螢幕中目測自己 產生的力量與目標力量差距。目標組只練習 150 N (牛頓) 的力量 (目標力量),每 5 次 為一區間,組間休息 16 秒,全程共試作 17 組,總次數為 85 次;目標+變異組除了練習 相同次數的目標力量外,又練習了 ± 25N 與 ± 50N 等 4 種的力量 (100N、125N、175N、

200N);目標+目標組練習的總次數等同於目標+變異組。練習後,進行保留測驗,結果 發現目標+變異組在獲得期表現與其他兩組的表現差,但是,一天厚的保留測驗,目標+

變異組的表現則由優於其他兩組,表示以變異方式練習與目標動作相似或接近動作是有 助益於目標動作的學習。另外,Graydon and Griffin (1996) 以投擲工作進行實驗,研究 者招募 26 位兒童 (男 13 位、女 13 位) 分為恆常組與變異組。恆常組只在距離 1.5 公尺 的投擲目標練習,而變異組則在 0.5 公尺、1 公尺、1.5 公尺、2 公尺以及 2.5 公尺處進 行練習。練習後,三天進行保留測驗,研究結果也同樣顯示變異組在保留測驗的絕對誤 差低於恆常練習組。而 Goodwin, Grime, Eckerson, and Gordon (1998) 複製相同研究典 範,以投擲飛鏢為實驗工作,將參加者隨機分成三組,恆常練習組練習距離 2.39 公尺投 擲飛鏢,須試作 75 次;變異練習組 1 除了練習 2.39 公尺距離外,另外又練習 1.47 和 3.30 公尺的距離,練習總次數與恆常練習組相同 (每距離各 25 次);而變異練習組 2 練習與 變異練習組 1 的相同,又再練習 1.93 和 2.84 公尺的距離,總練習次數相同,但是每個 距離各 15 次。並於一天後進行遷移測驗,研究結果發現在遷移測驗中,兩種不同變異

練習組的表現皆由於恆常練習組,亦支持變異練習由於恆常練習。相似的結果,亦出現 林靜兒等 (2003) 之研究,以三段式〝N〞字型的相對時宜按鍵工作檢驗變異練習假說,

研究顯示兒童在相對時宜工作的參數學習,恆常練習組在獲得期的動作表現優於變異練 習組,在遷移測驗則反之。但是,卓俊伶 (2004) 以相同實驗工作對老年人進行測試,

研究結果發現高變異量的練習方式是不利於老年人動作表現與學習。

Shea, Lai, Wright, Immink, and Black (2001) 以按鍵工作再次檢驗恆常與變異練習的 效應,將 40 位成年人隨機分配至恆常練習、整組練習、連續練習與隨機練習等四組。

恆常練習組僅練習 900 毫秒的目標時間,而其他三組除了練習目標時間外,亦須練習 700 毫秒和 1100 毫秒等兩種變異目標時間,而每一種目標時間的練習次數是總練習次數的 三分之ㄧ。實驗分為練習期以及一天後的保留測驗和遷移測驗。在練習期,每 12 次為 一組,共試作 9 組,每位須完成 108 次,而參加者可在電腦螢幕上觀看到動作的目標時 間以及相對時間目標比例。保留測驗則進行目標時間的測驗 12 次,遷移測驗為延長至

1300 毫秒的目標時間。研究以相對時間誤差比例和絕對時間誤差為依變項,結果發現在 保留測驗與遷移測驗中,恆常練習組的相對時間誤差比例低於其他三組;而連續練習和 隨機練習等兩組在遷移測驗的絕對時間誤差顯著低於恆常練習組和整組練習組,不過在 保留測驗時,四組則無達到顯著的差異。而 Schoenfelt, Snyder, Maue, McDowell, and

Woolard (2002) 則以籃球罰球進行研究,招募 64 位男大學生和 34 位女大學生,隨機分 成四組,恆常練習組只練習 5.8 公尺罰球線的定點投籃,變異練習一組則練習罰球線前 後 0.6 公尺,變異練習二組除了練習罰球線距離外,又練習前後 0.6 公尺,變異練習三

組練習罰球線距離的兩側和圓頂。為期 3 週的練習,每星期練習 4 天,每天練習 40 次,

每 10 次一區間,並於每週一進行週間測驗,兩星期後進行保留測驗。結果顯示在週間 和保留測驗中,兩種不同變異練習組投籃準確性顯著優於恆常練習組,同樣支持變異練 習的效果。

再者,Hall, Domingues, and Cavazos (1994) 徵招 30 位男大學棒球選手,隨機分成 三組,控制組不介入任何練習,低變異組以集團練習安排進行快速球、曲球和變速球三 種球路的打擊練習,而高變異組則是以隨機安排的方式練習此三種球路的打擊。實驗開 始進行同質性考驗,接著進行為期 6 週,每週 2 天、每天 45 次的打擊練習,最後實驗 並進行遷移測驗。研究結果顯示在遷移測驗中,高變異練習組的打擊數高於低變異組和 控制組;同時研究也分析三組的打擊進步率,其發現與遷移測驗結果相同,高變異組的 打擊進步率 (56.7%) 高於其他兩組 (低變異組:24.8%、控制組:6.2%)。研究再次證實 變異練習的效果,且對具備技能者亦有其效益存在。而 Hebert, Landin, and Solmon (1996) 以 83 位選修網球課的大學生為實驗參加者,並依據測得的分數,以中位數區分為高技 能與低技能兩組,其中每一組分成高變異組 (正手拍與反手拍交代練習) 和低變異組

(集團練習)。實驗為期 9 堂課的練習,在獲得期每次練習正、反拍擊球各 15 次,再進行 集團與交替練習各 20 次的後測。研究結果發現,低技能組在後測中集團練習的表現優 於交替練習,可是高技能組並未達到顯著差異,研究者認為實驗中操弄的變異性不夠 大,以致對高技能者無法產生練習的效果,反之,低技能組可能技能尚停留在獲得概念 的階段,所以比較適合集團的練習方式。此研究發現有悖於變異練習的假說,不過,就

Guadagnoli and Lee (2004) 最適挑戰點 (optimal challenge points) 之概念,工作難度與預 期表現的關係是隨著技能水準而改變,即在練習時,預期成功率會隨著工作難度而降。

以初學者而言,較低的工作難度成功率較高,相對地同一種工作難度對精熟者其成功率 又高於初學者,因在學習過程中,初學者獲得與工作有關的訊息愈多對學習效果愈大,

相對於精熟者,在執行工作時並不需要太多的相關訊息即可完成,所以此概念主要建議 實驗的工作難度需考量到技能水準的差異,選擇學習者所表現工作的最佳挑戰點,不然 研究結果很有可能導致支持恆常或變異練習的結果,諸如 Hebert et al. (1996) 之研究結 果,低技能組在集團學習效果優於變異練習方式,而變異練習對高技能組則沒有明顯的 效果存在。

二、特定技能的相關研究

由上列之變異練習文獻之論述,可了解練習的安排是為其研究焦點,同時也驗證不 同年齡層與技能水準的適用性,但是,有關大量練習帶來表現與表現者不同之研究尚待 發展。而有關特定技能之研究,擬由 Keetch et al. (2005) 對籃球罰球投籃工作的表現獲 得啟示,近年來學者相繼檢驗其產生的機制為何?在此一部分將針對特定技能的研究進 行研析。

「特定」(especial) 一詞,根據韋式辭典之定義,其涵義是:「有別同一類 (distinguished among others of the same class)」(http://www.webster-dictionary.org/de- finition/especial)。Keetch et al. (2005) 據此,建議針對這些高精熟的技能使用「特定技能」

一詞,即在一類技能中之某特定技能有其特殊情境,且在大量練習後其表現能力有別於 同一類技能的其他技能表現。特定技能有可能出現在大量練習一類技能中某一特定技 能,而同一類的其他技能是休息的狀態,例如:籃球罰球投籃,在比賽情境中,該技能 就是在 5.8 公尺距離進行定點投籃,目標和距離是永遠保持恆常關係,而棒球投手的投 擲工作,亦是在相同距離進行投擲,3 公尺的跳台跳水也是同樣在 3 公尺距離重覆相同 練習,很少會在其他距離進行練習,故而發展出特定技能。Keetch et al. 猜想特定技能 僅限於閉鎖性技能,因表現環境穩定而且可預測,易有利於此類技能的發展,反觀開放 性技能則表現環境不穩定且無法預測,不利於發展的條件,況且個體並不會具有很多特 定技能,故而不會損害其儲存問題,對記憶而言,僅增加一點記憶表徵。然而,特定技 能突兀的表現,仍然無法符合基模理論之類化機制。

特定技能不符合基模理論之預測,主要大部分研究焦點都著重在類化過程而不是特 定練習的結果,據此每個動作產生是一種基模規則的更新,所以個體的參數和動作結果 並不是直接儲存,僅是儲存其更新關係,因此,基模理論無法對一類技能中的某一特定 技能在大量練習後,可能的產生特定效應提供一個合理的闡釋,如同對練習可促進同一 類技能的表現一般,以籃球罰球投籃為例,表現者一直重複使用 5.8 公尺的定位投籃程 式與參數,其特殊效應又如何與基模類化觀點一致?其一可能的解釋是發展出特定類化 動作程式 (Especial GMPs),也就是表現者在一類技能中的某一特定技能經大量且有回 饋的練習,針對此一特定技能的最佳動作發展出另一個或新的類化動作程式;其二,參 數特殊化 (parameter specification) 的結果,即大量練習並未產生新的類化動作程式,而

是促進這一個特定技能的參數選派能力,所以大量且具有回饋和恆常知覺線索的練習發 展出此一特殊性,形同自動化的選派參數機制;最後是加權模式 (weighting model),與 參數特殊化的觀念類似,特定技能表現依然由同一個基模規則所支配,但是其中準確性 成分對鄰近的距離也會產生作用,諸如準確性能力的類化程度,意指在 5.8 公尺高度練

是促進這一個特定技能的參數選派能力,所以大量且具有回饋和恆常知覺線索的練習發 展出此一特殊性,形同自動化的選派參數機制;最後是加權模式 (weighting model),與 參數特殊化的觀念類似,特定技能表現依然由同一個基模規則所支配,但是其中準確性 成分對鄰近的距離也會產生作用,諸如準確性能力的類化程度,意指在 5.8 公尺高度練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