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係就五個部份逐一說明實驗一之方法與步驟,其內容包含有:一、實驗參加者;
二、實驗場地與器材設備;三、實驗工作;四、自變項與依變項;五、實驗流程;與六、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等。
一、實驗參加者
本實驗一徵召 12 位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公開組的男大學生籃球員為研究參加者,收 案條件以慣用右手投籃且視力正常或經矯正後正常者,同時在平常練習或比賽中所使用 的罰球投籃型式皆以單手低手或高手的投籃型式為主,均受過正式籃球訓練與比賽,其 平均籃球經驗為 8.33 年 (SD ± 0.78),而在 99 學年度正式比賽攻守統計紀錄表的罰球 投籃準確性皆有達到 70 %以上。實驗進行前,先行徵詢參加者意願,並說明本研究的 目的與流程,在實驗前請參加者簽署「參加者需知與同意書」 (如附錄一)。研究中 12 位實驗參加者須分別在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與變化罰球投 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等三種表現情境接受測驗。
二、實驗場地與器材設備
實驗一將使用場地與器材設備,將分為:(一) 實驗場地;以及 (二) 實驗器材設備 加以說明。
(一) 實驗場地
本實驗一的場地佈置是以正規比賽用之室內體育場館,場地的長為 28 公尺,寬 15 公尺,場內無任何障礙物,籃框距離地板高度是 3.048 公尺,籃板長 1.83 公尺、寬 1.219 公尺,並依照實驗設計情境所需分別佈置成特定罰球投籃情境與非特定罰球投籃情境,
特定罰球投籃情境與正規比賽時進行處罰罰球投籃的情境 (距離球場底線內緣 5.8 公尺 處) 相同,以罰球線為基礎點,向前後方向延伸,畫出 7 個間隔距離為 0.2 公尺的投籃 點,分別是 5.2 公尺、5.4 公尺、5.6 公尺、5.8 公尺 (罰球線)、6.0 公尺、6.2 公尺與 6.4 公尺,並在地板上以 A、B、C、D、E、F、G 貼示標誌點作為標示,但不標明距離為何。
實驗進行時,參加者只需依照實驗者指示站立在各個投籃距離進行定點投籃即可,而投 籃時必須採用平時訓練或比賽慣用手和型式執行定點投籃工作,而且在投籃出手之際雙 腳不可離地。另外,在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即遷移到與場地底線平行的位置,也 就是在正對籃框 0°位置,並將場內地板劃線加以遮蔽,同樣僅貼上 7 個投籃點的標示,
分別為:3.6 公尺、3.8 公尺、4.0 公尺、4.2 公尺(罰球線)、4.4 公尺、4.6 公尺和 4.8 公 尺,以利引導參加者實驗的進行 (詳細場地佈置如圖 1、圖 2),同樣不標明其距離。
而在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該表現情境佈置與特定罰球投籃情境相 似,只是向籃框方向延伸距離,同樣以 0.2 公尺為間隔,在地板貼上 5 個投籃點的標示,
分別為:2.4 公尺、2.6 公尺、2.8 公尺 (罰球線)、3.0 公尺和 3.2 公尺,以利引導參加者 實驗的進行 (詳細場地佈置如圖 3)。然而,在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之距離設 定,則是以重量與平衡原則之公式進行計算所得,其公式為:重量 × 距離,兩者之間 是成反比關係,當重量愈重距離愈短。以本研究的正常罰球投籃為例,659 公克 (正常 球重) × 5.8 公尺 = 3,822.2 公克/公尺,若球重量增加為 2.1 倍,則距離須縮短至 2.8 公 尺,兩者關係才會相等。
最後,為記錄投籃準確性之資料,實驗中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是在籃球場邊線架 設一組數位 HD 攝影機,而置於邊線攝影機與實驗參加者前額切面成垂直 90°;而非特 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則是以距離 5.8 公尺平行處架設一組數位 HD 攝影機,其放置的原 則與特定罰球投籃情境相同;而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如同特定罰球投籃 視覺情境。
(二) 器材設備
斯伯丁 (SPALDING ) 7 號和訓練用球各 2 顆,7 號為男子籃球正規比賽用球,製作 材質是高級合成皮所製,重量為 659 公克,圓周長度 76 公分,而訓練用球為 7 號 2.1 倍的重量,依照原有制式重量標示為 3 磅 (453.6 公克 × 3 磅 = 1360.8),但是,實際經 秤重的重量是為 1365 公克,其主要的功能是使用於籃球投籃或傳球的肌力訓練用,而 球的圓周長度、製作材質以及外觀皆與 7 號球相同,並無額外附加重量於球的外體上;
Sony HDR-SR11/SR12 數位 HD 攝影機 (Digital HD Video Camera Recorder) 2 部以及皮尺 一卷、膠帶 3 卷、標示牌 7 個。
圖 1 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實驗場地圖 圖 2 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實驗場地圖
圖 3 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實驗場地圖
三、實驗工作
本實驗工作為籃球定點投籃,實驗參加者均以單手投籃動作進行投籃,而投籃過程 中至球離手為止,參加者雙腳必須不離地;另外,在實驗過程中,參加者是可全程觀看 到球的飛行軌跡以及投籃結果。
實驗分成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與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以及變化罰球投籃距 離-力量表現情境等三種表現情境,在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每位參加者需在實驗設定 的 7 個距離 (5.2 公尺、5.4 公尺、5.6 公尺、5.8 公尺 (罰球線)、6.0 公尺、6.2 公尺、6.4 公尺) 完成 140 次的試作,每個距離皆須試投 20 次,每次試投必須在 5 秒鐘內完成,
以 14 次試投為一個區間 (block),每一個區間的試投,間隔休息時間為 3 分鐘,而每一 個實驗情境完成後,隔天以及第三天則再執行另外兩種實驗情境,以防止不同表現情境 會有相互干擾情形出現。
而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的工作要求諸如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然而,在變化 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之實驗參加者,必須手持訓練用球在 2.4 公尺、2.6 公尺、
2.8 公尺 (罰球線)、3.0 公尺和 3.2 公尺等 5 個距離進行試投,其他實驗工作要求亦同。
此外,在進行定點投籃時,要求球員不要以籃板為瞄籃的參照點,鼓勵儘量以籃內空心 投進為主,每一組完成試投後,研究者並立即提供參加者投籃命中率的結果回饋,若實 驗進行中,參加者的試投是以打板的方式進行投籃 (無論命中與否),此次的試投視為無 效。
四、自變項與依變項
實驗一的自變項分別為特定與非特定罰球投籃等兩種罰球投籃視覺情境,以及兩種 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等,依變項則為投籃準確性 (%),其評量方式採用投籃準 確性 4 點得分量表 (Hardy & Parfitt, 1991; Keetch et al., 2005; Wallace & Hagler, 1979) 進 行分析,3 分為籃內空心,但不碰觸到籃框或籃板,2 分則是投籃命中,但球有碰觸到 籃框,1 分是球有觸及籃框,但投籃未命中,0 分為籃外空心,或者球觸及籃框下緣。
根據實驗中所測得的分數,帶入下列式中,以求得投籃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總分 /(3 × 投籃總數)】× 100。
五、實驗流程
實驗一的流程依序分成下列五個步驟來實施:
(一) 實驗參加者填寫「參加者需知與同意書」
研究者逕向實驗參加者概要說明實驗一的目的後,請參加者簽署「參加者需知與同 意書」 (見附錄一),並填寫基本資料,如:出生年、月、日以及籃球經驗。
(二) 實驗流程說明
研究中所徵募的 12 位實驗參加者,以隨機方式分配至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非 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以及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等三組後,進行實驗流程 的說明,其內容包含有:投籃型式、實驗工作要求、試投次數以及如何進行投籃的順序 等,並告知參加者投籃時,以籃框為瞄準目標,而不是籃板,若試投發生以打板方式進
球者,該次投籃則不列入成績計算,須重新再試投一次。
(三) 熟悉試作與熱身
在研究者說明並示範實驗工作一次後,請實驗參加者熟悉實驗所設計的投籃距離各 試投一次,同時並作為參加者熱身活動。
(四) 實驗測驗
在示範與熟悉試投流程後,休息 5 中分鐘,即接受實驗的測驗。特定罰球投籃視覺 情境組的實驗參加者試投的順序以前、後距離不重複出現的隨機原則,依照研究者的指 示到不同距離進行定點投籃,每種距離各試投 20 次,全部共進行 140 次的試投,每次 的試投必須在 5 秒鐘內完成,而每一次試投後有間隔 5 秒鐘休息時間,再進行下一次的 試投。實驗以 14 次試投為一個區間,每一個區間完成後休息 3 分鐘以避免發生疲勞效 應。另外,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和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的參加者,亦 與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操作相同,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則將表現情境遷移至籃框
0°位置,而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則是使用訓練用球 (約為正常球的 2.1 倍),
在經球重量換算後的距離進行投籃。隔天與第三天,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非特定罰 球投籃視覺情境和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等三組的參加者再行互換測驗情 境,其實驗流程亦同於上述實驗步驟,實驗流程圖如圖 4 所示。
圖 4 實驗一流程圖
六、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實驗一主要目的是在釐清特定視覺與非特定視覺等兩種罰球投籃情境,在罰球投籃 之表現,並比較不同距離之定點投籃準確性的情形;另外,再檢視特定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與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等兩種表現情境,在罰球投籃的表現,並分析在不同距 離之定點投籃準確性。研究中所測得資料,採用下列幾種統計方式進行分析:
填寫參加者需知與同意書
實驗流程說明:投籃型式、工作要求、試投次數、投籃順序
實驗試投次數:每種距離各試投 20 次,共 140 次 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組:面對籃框 90°位置,以隨機的原則進行試投 非特定罰球投籃視覺情境組:面對籃框 0°位置,以隨機的原則進行試投
變化罰球投籃距離-力量表現情境組:以 2.8 公尺為基準,以隨機的原則進行試投 示範與熟悉試投:以隨機方式在每個距離各試投 1 次
隨機分派至各組
休息 5 分鐘
(一) 評分者信度檢驗
本實驗一評分者的信度以第一組之第一位實驗參加者實際試投的影片資料,經由兩 位受過籃球正規訓練的籃球員根據投籃準確性 4 點得分量表進行分析,並記錄所有定點 投籃的得分結果,以皮爾遜積差相關 (Pearson’s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求得評分者 間信度為 r = .93。隔日再選擇相同實驗參加者試投的影片,由相同評分者再次進行影片
本實驗一評分者的信度以第一組之第一位實驗參加者實際試投的影片資料,經由兩 位受過籃球正規訓練的籃球員根據投籃準確性 4 點得分量表進行分析,並記錄所有定點 投籃的得分結果,以皮爾遜積差相關 (Pearson’s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求得評分者 間信度為 r = .93。隔日再選擇相同實驗參加者試投的影片,由相同評分者再次進行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