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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境外」到「在地」的愛滋身體

李昂的〈禁色的愛〉( 1999)描寫國外任教的王平短暫回台時與林志文邂逅 的 故 事16。李 昂在 自序 中談 到這 篇 小 說寫於 1989 年,當時同志論述尚未在台灣 引 發 熱烈 的討論17。但〈禁〉中旁觀的女性敘事者「我」,卻已經以開放的心態 敘 述 朋友 王平與林志 文 的男男 情 感糾葛 。 不過李 昂在文本中 卻突兀 地穿插兩段 對 AIDS 的描述:一、王平在美國的伴侶 Ted,隨他一起回台時在新公園釣人。

「我」描述新公園內的人僅僅觀望,卻不 上前搭訕 Ted 的原因是:「還有 AIDS 呢 ! 經常 出入『公司 』 的人更 會 告誡的 說 。台灣 到其時發生 過的病 例,都 是外 國人,或有外國伴侶的人」( 頁 14)。1984 年台灣第一起愛滋病例為外籍旅客 過 境 。此 事經過當時 的 媒體報 導 後,在 台 引發軒 然大波。台 灣媒體 更因此開始 關 注 、翻 譯愛滋相關 的 資訊。 媒 體援引 美 國視愛 滋為男同性 戀黑死 病的論點,

在 社 論中 繪聲繪影地 強 調愛滋 與 男同性 戀 的關聯18。1985 年官方也宣布首樁本 土 的 愛滋 案例,感染 者 為一男 同 性戀商 人 並自稱 過去十年與 逾千名 國 籍各異 的

15 紀大偉,〈翻譯的公共:愛滋,同志,酷兒〉,《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六期,2015 年 6 月,頁 83-89。

16 李昂,〈禁色的愛〉,收錄於《禁色的暗夜:李昂情色小說集》(台北:皇冠,1999.08)。

17 李昂在自序中提及,雖然在一九八九年即在報紙發表,但因為不想跟隨九〇年代同志書寫的熱潮出版 小說。直到出版了兩本與政治相關的小說集《自傳:一部小說》與《北港香爐人人插》後,覺得同志書 寫熱潮退燒才將〈禁色的愛〉等篇小說集結出版。

18 黃道明,〈賣淫、變態與愛滋:「玻璃圈」的秘密〉,《酷兒政治與台灣現代「性」》(香港:香港 大學出版社,2012.11),頁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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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李昂認為當時( 2000)台灣民眾對於愛滋的知識近乎於零。她指出民眾對 愛 滋 感染 的風險一無 所 知,很 容 易造成 防 疫的漏 洞。但李昂 更關注 「女性」在 愛 滋 風暴 下受害的狀 況 。她認 為 「女性 」 往往在 不對等的兩 性關係 中成為犧牲 者,導致感染愛滋是男性的八倍到十倍28。在此我們先不論這個數字正確與否。

從 李 昂在 這場座談會 的 發言, 可 以得知 她 所特別 關注的是可 能受到 愛滋侵害的 女 性 。她 對男同性戀 與 愛滋的 議 題,並 不 像小說 所表現 的那般關注 。另一 個原 因 也 可能 是在這場座 談 會中, 是 以放映 黃 春明赴 日拍攝的愛 滋病紀 錄片《紅絲 帶的故事》為主。片中主角因為使用帶有 HIV 病毒的凝血製劑 而感染。與會的 文 學 人將 焦點著重在 對 愛滋知 識 的普及 , 希望透 過文學與藝 術的力 量消除社會 大 眾 的恐 懼。與會者 刻 意減低 台 灣男同 性 戀與愛 滋病的關聯 ,期盼 社會大眾勿 將 愛 滋只 視為男同性 戀 專屬的 疾 病。不 過 在這場 座談的呼籲 期盼過 後,林俊頴 在 〈 愛奴 〉中卻反其 道 而行, 刻 意書寫 男 同性戀 與愛滋的糾 葛。林 俊頴的〈愛 奴 〉 利用 文本角色的 對 話,展 開 男同性 戀 、愛滋 與性的辯證 。我認 為作者是希 望 透 過這 樣的辯證 , 讓人反 思 加諸在 感 染者身 上 的污名 與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