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壓力團體之政策立法動機

或許不同團體、每位家長推動實驗教育法制化之理由互異,但期待獲得國家支援與肯認 認,挹注資源協同完善建置打造另一種與現存學校截然區別的教育花園,其核心精神卻是心 同此理。自訪談資料結果得知,研究者得出壓力團體之立法動機,茲敘述如下:

壹、人民教育自決觀念蓬勃發展

一、去除國家教育權介入,還予國民教育權

由於國民教育權概念興起,人民身為教育權主體,應建立在享有教育選擇權基礎上,來 維護國民學習權,破除國家教育權迷思,還予國民自行決定接受何種教育方式一類的思維促 進實驗教育的興學。

(一)在家自學為正常教育管道

國家最早在家自學便有所謂的在家自學一般性教育制度,更是正常社會現象下的一般性 教育正規管道。因此,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推動制定為教育條例,不僅僅是將強迫入學教育 措施,重新導正為正常教育制度管道,亦為啟蒙國民捍衛受教權利,去除國家強行主導介入

157

自學,自學是中國傳統耶…對啊!大部分是自學,後來有學校才關到學校裡 面去接受教育,在家自學本來就是人類歷史上的...應該是說他本來就是教育 的一個正常的一個型態,對不對,那是因為國家強迫入學條例,才強迫大家 把孩子送到學校,本來沒有國家介入教育的時候,本來每個人都是在家自學 不是嗎?所以這本來就是一個人類教育的正規的管道之一,因為我們教育制 度的發展去強迫孩子離開家庭到學校去,現在只是恢復正常,所以在家教育 本身不是實驗,他本身就是一個正常的一般性教育的管道。如果能夠這樣子 去看待,那其實就不需要有那麼多奇怪的設定,比如說一定要掛學籍在學校 校,卻不到學校去上課。這顯然是一個不正常的現象。(訪 P2-20170314)

(二)國民察覺自身享有的國民受教權,得自主決定學習型態

而現今耳熟能詳的「實驗教育」一詞其實是個妥協性名詞,早期稱作理念教育、全人教 育、另類教育…等,名稱不一,但均意旨體制外教育一類的學習場域,係由教育主導權概念 發展而來,隨著民主化時代來臨國民因為察覺自己擁有教育主導權,行使國民受教權得自主 決定採取何種學習型態之權利運用,而興起實施實驗教育之想法與作為。故國民受教權即國 民學習權,互為表裡均為人民本就擁有的自決權利。故人民日益發現唯有破除國家教育過度 介入或干預等弊端,才有可能還予國民教育權,自行決定接受何種教育方式,方有可能真實 貫徹人民天生擁有的學習權利,據以實現天賦人權思想說。

我們現在在談實驗教育,其實有一點是從當時的理念教育或另類教育開始,

那其實今天稱為實驗教育是一個妥協性的名詞…,其實是針對於國民受教權 跟教育主導權上的概念出發以後,才會產生的差異。(訪 P4-20170329)

(三)同時保障家長教育選擇權與其子女之學習受教權

就家長角色觀之,家長有權為孩子選擇符合其福祉的教育方式,孩子身為學 習的主體,也有替自己表示想要參與何種教育型態的選擇空間,既屬於 1999 年《教育基本 法》及 1999 年《國民教育法》、2010 年修正《國民教育法》第 4 條第 4 項直接賦予家長的教 育選擇權,同時也允許孩子自身享有學習受教權,兩者間需要同時受到法令保護,以阻卻各 種外在侵害。

那這個如果在落實在實際上就是我們的教育選擇權,也就是等於對於追求學校型態教 育以外,知識教育以外,能不能有不一樣的理念教育的選擇權。(訪 P4-20170329)

非學它其實在讓全國各地的人,如果你不想要走學校型態學習的話,你就可以透過自

158

學,有一個法源有一個法制可以保障,這個學習的選擇權。(訪 P10-20170516)

非學校型態這一個部分,現在是家長...因為是教育選擇權,非學校型態整個的成立是 教育選擇權的發揮吧!所以家長做得主要的承擔…,就說孩子的受教權可以被保護 啊!那受教權和父母的選擇權這兩端都可以被保護啊!(訪 P7-20170504)

從教育基本法裡面,其實有教育選擇權嘛…,再加上就是...ㄟ...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家長

有選擇權,教育選擇權,所以我們那時候就有是基於一樣的兩個理念,所以我們就開 始去推所謂的《非學條例》或自學法規這樣子…,我一直主張是應該讓家長有更多的 選擇權…,所以我講的那個推動,包括就是說讓更多家長了解,有這樣的一個管道可 以去自學或者是非學。(訪 P9-20170512)

(四)學習未必只能發生於學校之中,資訊網路亦為學習管道

首要釐清國家責任與人民權利之分界在於提供教育機會為國家責任,但是否接受國家提 供之教育機會則應歸諸於人民自行決定之,且人民有權利要求國家提供教育選擇之平等性、

多元性學習途徑,未必要一體接受制式化的國家教育,由國家教育權轉變成人民自行「選擇

」何種受教育方式,只要都是在「學習」,在家自學同樣可以成為學習場所,未必到學校才 能夠進行學習,也不一定到學校才學習得到學生需要的知識。

拜網路、視訊、影集之賜,在家自學採取觀看線上課程方式,不也是一種學習管道嗎?

甚至可能學得更多、更好,因應網路時代的視訊直播、教學影片存檔或雲端虛擬教室多人群 組同步學習,皆屬於教育快速革新下,另一種與傳統學校截然不同的人才培育方式,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學習方式順風搭上資訊科技網路列車,不再需要依靠學校教師、軟硬體設備等 實體空間才能學會現代人應配備的知識、情意和技能。

如果你承認(自學生)他是在家裡一樣是受教育,一樣的保持著學習,那為 何場所一定要設在學校,為什麼學習一定要放在學校,你就承認它(學校)

是學習的場所。(訪 P2-20170314)

教育需要有更快步的革新,至於可以因應整個國家的需要,人才培育的需要吧!對 。然後學習方式這 20 年的電話網路時代網路的應用,就是這已經是每個人的事了。

對, 現在的問題可能是學校的腳步沒有辦法跟上來。對,非學校型態的這一塊,我 覺得它是搭上這一個時代它的列車,所以它很多東西相較於有一些...有一些答案,它 是勝利的。(訪 P7-20170517-2)

(五)教育市場化競爭帶來各具特色的教育商品差異

159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和政府委託民間經營的公辦民營三種態樣,有別於一般公、私立主流 學校,增加了人民在新自由主義教育市場化競爭機制下,自由挑選、購買不同特色教育商品 的考慮空間,因為有差異才能帶來比較,有比較將能帶動演化,如同選舉後選人並不會全來 自同一政黨一樣,是民主社會構成要素,由於受教育主體為人民,不是國家機器,國家在維 繫教育水準的同時,也有義務擘劃不同的教育參考選項,讓人民自主決定要接受哪一種型式 的教育,此為人民享有教育選擇權的具體落實與展現,選擇始自於差異,有差異便可相互參 照比較,最終才形成各式各樣的現今演化局面。

我們現在的 2014 年的實驗教育三法裡面包含的三種型態,一個就是學校去...以學校方 式去推動這個實驗教育法,這個是非學校型態,另外一個就是所謂的委託民間經營,

這個就叫做公辦民營啦!那他們的意義都是希望我們的教育能夠多元化、民主化,落 實教育基本法所講得叫做人民是教育權的主體,人民既然是教育權的主體,那麼,人 民應該就有教育選擇權,對不對,那你如果要有選擇權,就要有選擇的選項的存在,

就像說選舉是民主裡面必要的一種現象,那選舉是不是要有很多的候選人,比如說是 臺北市長或總統要有候選人,但候選人不能夠...屬於一個政黨,或同一個政黨,應該 有不同的聲音不同的主張,那教育的多元化,實驗教育的意義也是在這個地方。因為 他的意義就是能夠一方面滿足人民的教育水準,一方面就是有不同的模式,不同的典 範的一種教育實驗,他才能夠帶來教育上面互相的參考,然後這個比較,因為這一種 不一樣所謂的差異,才能夠帶來一些演化。(訪 P1-20170313)

(六)人民身為權利主體,自決學習樣態已為民主國家普世價值

因此,讓學生根據特有的學習狀態落實由人民這個權利主體,自主選擇適合的學習樣態

,已是民主國家普世價值,回歸理念妥適照顧參與非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或機構類型的 自學生,替他們爭取更多權益保障,包括自學生的學費或學位問題,仍保有一些改善空間,

故提升未來實驗教育之辦學及學習品質,正是立法目標關注的焦點與主軸。

教育選擇權,就是一個民主國家的一個普世價值,就是從國家教育權落實到 人民的一個選擇權,人民的學習權利主體。那學生本來就是可以自己去依照 他的狀況,選擇適合他的學習的樣態,這個就是...如果要說支持的話,就是 以理念念…理念為主去支持…就是個人自學、團體自學跟機構,這三種非學 校型態的這個學生都有被照顧到,這就是我們的目標。那剛剛那個保障他們 的學習權是裡面…不管是團體自學或機構辦理或個人自學,他的那個各方面

160

都更有保障啦!比如說學費或者是那個學位,這一些都更有保障,就更能夠

都更有保障啦!比如說學費或者是那個學位,這一些都更有保障,就更能夠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