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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學習目標編寫

在文檔中 第二節 研究目的 (頁 32-35)

在教學設計中,要求對學習者透過每一項從屬知識或技巧的學習以後應達到 的行為狀態,以及透過一單元的學習以後應達到的最終行為狀態提出具體明確的 說明,這就是學習目標的編寫(張祖忻等,1995:149)。學習目標確立之後,教 學活動便根據這些目標來展開,所以,學習目標是評量教學效果的標準,也是運 用教學方法和媒體的重要依據之一 。

語文基礎知識教學和語文能力訓練 結合的原則,簡稱為雙基原則,由實驗經 驗證明,加強雙基教學是提高語文教學質量的中心環節 (何三本,2002:19)。

本研究教學設計依據語文教學雙基原則,學習目標分成詩歌語文知識學習目標和 閩南語語文能力學習目標:

一、詩歌語文知識學習目標

本研究教學詩歌語文知識學習目標在於透過閩南於作兒童詩歌的教學,傳遞 詩歌方面的語文知識,包含詩歌欣賞、朗讀和習作三部分,培養學生感受、想像

、鑑賞、審美、表現與創造的能力,使之能具有積極創新的精神、表現自我特質

。以下將詩歌語文知識學習目標分成詩歌欣賞 、詩歌朗讀和詩歌習作:

(一)詩歌欣賞:

1、能對詩歌內容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 ,包括大意、主旨和取材,並能掌握重其 點,擴展知識領域,激發主動探索和研究的精神。

2、能理解詩歌的深一層意義,對詩歌所傳述的精神、觀念加以分析,尋找詩歌 的中心思想,建立正確觀念。

3、能了解作者的思維過程和邏輯概念 ,培養獨立思考、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能從詩歌形式加以探究,包括結構安排、敘寫手法、句式押韻和修辭技巧,

認識和了解詩歌寫作方式和文學表現的美 。

5、能從詩歌欣賞中感受和聯想,體會詩歌中主角人物的喜怒哀樂 ,獲取新經驗 和新情趣,增加人文素養。

(二)詩歌朗讀:

1、能正確朗讀詩歌,除了勿丟字、不添字、不顛倒外,更應該注意字音、詞調 和語調的準確性。

2、能揣摹作者的心情和旨意,充分了解詩歌中的情意和意境的表現 。 3、能明白句型結構,了解詩歌的韻律和節奏方式,並流暢朗讀詩歌。

4、能認識聲音的表現方法,包括聲音的輕重、語氣的強弱、音量的大小和音速 的快慢,將詩歌句中感情有效的傳達出來 。

5、能把詩歌的情意和韻律結合成一體,以體會詩歌中所呈現的生活經驗和心靈 感受。

(三)詩歌習作:

、表情達意。以下依據教育部2003年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語文學習 領域閩南語綱要」的分段能力指標8,將閩南語語文能力學習目標分成 聆聽能力

要語音成分。

5-1-1能觀察生活中的閩 南語書面文字。

5-1-2能以口述講出簡短 的生活語句。

5-3-3能從欣賞作品中,模 仿使用簡單的修辭技巧。

5-3-4能在口述作文或造 句練習中,欣賞閩南語的

(四)寫作能力以口述作文和仿作練習為主,由對人、事、時、地、物的具體描 述,到提出自己的想法與見解,包括思考、觀察和表達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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