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神是全能的,試問祂能否造一個自 己無法移動的石頭呢?
答:1.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是全能的神,沒有 難成的事(創十七 1,十八 14)。因此,
凡是事祂所造的石頭,祂都能移動。
2.所謂「神不能造一個自己無法移動的石 頭」,非但不能說明「神有所不能」,反 而可以證實「神無所不能」,因為否定 的否定,就是肯定。
二、既然萬物都本於神,為祂所有,為何信 徒還要奉獻財物給神呢?
答:1.因為天地萬物都屬於神,為祂所建立 (詩八十九 11),甚至連我們賺錢的能 力也是祂所賜的(申八 18)。所以,奉獻 財物給神,是信徒當盡的本分(代上二 十九14)。
2.奉獻財物給神,有下列幾項好處:
(a) 使神家有糧(瑪三 10),差派更多工 人,積極推展聖工,興旺福音。
供給窮困同靈生活上的需要(羅十二 13;林後八 1~4),叫他們越發感 謝 神 , 並 為 捐 助 者 代 禱( 林 後 九 12~14)。
蒙神喜愛,多得恩惠,凡事富足。
(b) 因為積財在天,而常常思念天上的事 (太六 19~21)。
三、聖經上為什麼說,神創造人是為了祂自 己的榮耀呢?(賽四十三 7),祂不是至 大、至尊、至榮的神嗎?
答:1.神創造人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正如 父母苦心教養兒女,也期待從兒女的 身上得榮耀一般。
2.兒女在社會上有所成就,父母還不能 十分滿意;除非他們兼有善良的品性,
為眾人所敬重。
3.大衛對神說:「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 奇妙可畏!」(詩一三九 14)。人在生理 上的構造、百體的功用、肢體間的關 係和搭配,以及心理上的反應、情緒
的變化、記憶、思考和判斷等,確實 奇妙可畏!但神所要的榮耀並不止於 此,祂還期待受造的人遵行祂的旨意,
作世上的光,而得著更大的榮耀(太 五14)。
4.由於亞當一人的悖逆,眾人都陷在罪 裏,虧欠了神的榮耀(羅三 23,五 12)。但由於基督一人的順從,眾人 卻要因信成為義人,叫神得榮耀(羅 五18~19);等到福音傳遍天下,基 督再臨,選民得贖的時候,神的榮耀 就更大了(弗一 14)。
5.父母因兒女的賢能而受稱讚,或神因 選民的順從而得著榮耀,都是理所當 然,不算貪圖虛浮的榮耀(腓二 3)。
這就是所謂「實至名歸」。
四、世人歸主,乃因主揀選了他,並非他揀 選了主(約十五 16)。但若後來離開真 道,被除名,到底是主選錯了呢?或他 並不是主所揀選的呢?
答:1.主耶穌曾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凡 父所揀選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
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又說:「若 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若不是父的揀 選),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六
37、44)。例如:呂底亞所以會信主,
乃因主為了顯明揀選的恩典,而開導她 的心,叫她留心聽講;其他的婦女所以 未信主,乃因沒有主的揀選(徒十六 12
~15)。
2.揀選是神的預定,早在創立世界以前,
萬古之先,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所以 與我們的行為無關(弗一 4~5;提後一 9)。但蒙揀選成為信徒之後,卻要遵行 神的旨意,保守聖潔,與揀選的恩典相 稱,才不至於被砍掉(太七 21;帖前四 3~5、7;羅十一 22)。因此,保羅不但 勉勵腓立比教會說:「就當恐懼戰兢,
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二 12);而且 自己也努力「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 怕 我 傳 福 音 給 別 人 , 自 己 反 被 棄 絕 了。」(林前九 27)。
3.有些信徒所以會離開真道,被教會除名,
並非因主選錯了人,乃因他失去儆醒,
未持守真道。例如:為了揀選使徒,主
耶穌曾上山整夜禱告,直到天亮,才從 許多門徒中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 徒(路六 12~16)。後來,使徒之一的猶 大竟然出賣主耶穌,而成為滅亡之子 (約十七 12)!原因是,猶大貪愛錢財,
時常偷拿公款(約十三 4~6),而且在 企圖賣主之時,雖然經主一再提醒,仍 然沉迷不悟,以致任由撒但擺佈(約十 三18~19、21~27)。
4.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要尋 找可以吞喫的人,所以要謹守真道,儆 醒禱告,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彼前五 8~9;雅四 7;太二十六 41);尤其是當今 魔鬼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基督即將再 臨,審判大日迫近的時候(啟十二 12)。
牠的工作更厲害。
五、何謂「三位一體論」?除了名稱不恰當 外,共內含有何錯誤?
答: 關於「三位一體論」與「獨一神觀」
的問題,請參考謝順道長老著作之「聖 靈論」(再版本)第一章何謂聖靈。
六、「奉耶和華的名」、「奉父子聖靈的名」、
「奉耶穌基督的名」,有何不同意義?
答:1.舊約時代的先知,奉耶和華差遣,
也奉耶和華的名說話或行事(賽六 8;
耶一 4~10)。
2.新約時代的門徒,是奉耶穌基督差遣,
也奉耶穌基督的名說話或作事(西三 17)。
3.主耶穌將要升天的時候,曾經對門徒 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 徒 , 奉 父 子 聖 靈 的 名 , 給 他 們 施 洗。」(太二十八 19)。但後來門徒給人 施洗的時候,卻都奉耶穌基督的名施 洗(徒二 38,八 16,十 48,十九 5),而從未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
4.主耶穌只對門徒說,奉父子聖靈的名 施洗,並未說清楚那名是什麼。五旬 節聖靈大降那一天,門徒所以要奉耶 穌基督的名施洗(徒二 38、41),乃 因他們明白:所謂「父子聖靈的名」,
就是「耶穌的名;父、子、聖靈,都不 是主的名,惟有「耶穌」才是。
七、耶穌是天上的神道成了肉身,降生於 世,即帶有神性,兼有人性。照理說,
應有「少年的私慾」、「青春期的困擾」
吧!若然,其青年期是否全然聖潔?
答:1.按肉體說,耶穌是大衛的後裔,出 生於猶太國伯利恆城,當然具有人 性,也有一般人在生活上的許多需 要;但按聖善的靈說,卻因從死裡復 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是在 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羅一 3 ~4,九 5)。
2.「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的「道」,表示耶穌具有神性,因為 道就是神(約一 1、14);「肉身」,英譯
本用"flesh",表示耶穌帶著有「肉 慾」的身體;「住在我們中間」,則表 示耶穌曾住在門徒之間,過著一般人 的生活。
3.聖經說,耶穌禁食四十天,受魔鬼的試 探。魔鬼雖然三次都失敗,還是不肯 罷休,而只是「暫時離開耶穌」(路四 1~13)。若耶穌完全沒有「肉慾」,魔
鬼何必試探祂?為什麼只是暫時離開 祂,以後還要找機會再來呢?
4.耶穌雖然降生為有「肉慾」的人,卻沒 有「青春期的困擾」,更未曾犯過任何 罪( 約 八 46 , 十 八 38 ; 路 二 十 三 41;太二十七 3~4)。因為罪的行為 來自罪的思想,即罪的心思意念。「心 思」是心所想,「意念」是意志和念頭 是企圖,所以說「意是心之行」。耶穌 不但沒有罪的意念,連罪的心思都沒 有,所以祂可以說:「這世界的王將 到,牠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約十 四30)。耶穌的裏面既然沒有魔鬼的地 位,便沒有罪的心思意念,他能勝過 肉體的軟弱,也沒有青春期的困擾了。
5.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 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
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 15)耶穌因為 有「肉慾」,也有肉體上的軟弱,才會 在許多事上受試探,也會體恤我們的 軟弱。耶穌雖然有「肉慾」,卻因禁食 禱告四十天、被聖靈充滿、 熟悉聖經、
敬畏神、遵行神的旨意,而勝過魔鬼
的各樣試探(路四 1~14)。
6.亞當的形像,就是耶穌所預定道成肉身 的形像(羅五 14)。所謂「形像」,就狹 義而言,就是「人形」;就廣義來說,
應該包括「人性」。「人形」,是「外在」
的形像;「人性」是「內在」的形像。具 有人性的亞當,因背逆神而敗在魔鬼 的試探之下;但同樣具有人性的耶穌,
卻因順從神而戰勝了魔鬼的試探。
7.耶穌雖然具有人性,也有肉慾,卻能夠 戰勝魔鬼的試探,甚至使魔鬼在祂面 毫無所有(約十 30)。惟有如此,耶穌 的形像在基督徒的心目中方顯得更偉 大,更尊嚴;也惟有如此,我們要效法 基督,才有成功的可能性(林前十一 1)。
八、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為何說:「不要 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約 二十17);而過了八日,卻叫多馬來摸 祂呢(約二十 26~27)?這段期間發生 了什麼變化呢?
答:1.「路二十四 36~43」記載,復活後的
主的身體,是可看可摸又能吃東西的。
2.「約二十 17」的「摸」,呂振中譯本譯 為「牽纏」。當馬利亞找不到主的屍體 在墳墓外面哭的時候,主向她顯現。
馬利亞起初以為是看園的,而不在意。
後來,知道是主,便緊緊的牽纏著,
而不讓祂走了。因此,主對祂說:
「不要牽纏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 我的父呀!」。
九、所謂「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
(約三 13),該如何解釋?是否與「約二 十 17」有所矛盾?
答:1.「約三 13」表示耶穌與天父的一致 性。因為神的靈超越時間和空間的 限制,同一時間既在這裏,又可以 在 那 裏 ( 耶 二 十 三 23~24 ; 弗 一 23);
所以說,耶穌雖然降生到地上來,
卻仍舊活在天上。
2﹒「約二十 17」表示耶穌是父所差遣 的獨生子,祂的任務是在父與我們之
間做中保。如今,耶穌的任務尚未
完成,需要留在父的右邊繼續做中 保 , 不 斷 的 為 我 們 代 求( 來 七 20~25),所以任何人都不得牽纏 祂(約二十 17)。
◎ 有關「神觀」的疑難問題,講參考謝順道 長老著作之「聖靈論」(再版本)第一章「何 謂聖靈」。
十、耶穌復活後,在地上四十天顯現給門徒 看(徒一 3),而後被接升天,直至今日 若以升天為分界點,請問升天前後的耶 穌有何不同?今天是否可能出現,以我 們的身體觸摸能吃能喝的神呢?
答:1﹒「創十八 1~8」記載,在幔利的橡 樹那裏向亞伯拉罕顯現的神,是能吃 能喝的神。「路二十四36~43」記載,
復活後的耶穌,不但可看可摸,而且 能吃燒魚。因為神是靈(約四24),
不必吃喝,但要吃喝也可以。
2.復活後的耶穌是「靈性的身體」,簡稱
「靈體」(林前十五 44)。靈體的特性是:
當它顯現的時候,你就看見它,也可 以觸摸它;但若隱藏起來,你就看不
見,也摸不到了。它不必吃喝,但要 吃喝也可以。
3.升天前後的耶穌,並沒有分別。只要神 願意,今天仍然可能出現,以我們的 身體觸摸,能吃能喝的神。
十一、獨一神觀和得救有關。其聖經根據在 那裏?
答:1.奉誰的名施洗,與該教派對「神觀」
的信仰有關。凡是相信「獨一神觀」的 教派,都必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
凡是相信「三位一體神觀」的教派,
則必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
2.洗禮的正確方法之一,是奉「耶穌基督
2.洗禮的正確方法之一,是奉「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