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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風潮的生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外籍配偶風潮的生成

一、外籍配偶生成之原因

人們常會為就業、婚姻、就學等目的而引發遷移行動。而婚姻的遷移行為,

是其中影響地區人口變化最明顯的指標。台灣經歷工業化後,使農、漁業產生衰 退的現象,出身農、漁業家族男性,在社經地位與生活條件下,婚姻面臨困境與 衝擊。因此,這群中、低階層社經地位的男性,尋求東南亞地區貧窮落後國家之 女性作為婚配之對象。在 1980 年初,台灣農、漁村陸陸續續出現從低開發國家 之泰國、菲律賓、緬甸等遠嫁來台的外籍配偶,形成外籍配偶的婚姻市場機制(蕭 昭娟,2000)。

夏曉鵑(1997)指出,台灣娶東南亞外籍配偶的起始淵源,係 1970 年代末期 至 1980 年代初期,部份退伍老兵面臨擇偶的困境,少數在台灣的東南亞歸僑於 是媒介印尼、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的婦女,其中尤以華裔貧困婦女佔多數,

這些婦女來台最早已經超過 20 年。這些外籍配偶以華人子女、以及華人與泰、

印、越等國的人民通婚的子女為主,只有少數是純泰、印、越等國的血統。台灣

男子多與東南亞國家的華人子女通婚,是因為彼此在語言上、風俗文化和生活習 慣的差異較小。

跨國婚姻在全球的形成和發展,跟著國際經濟體系發展的脈絡、資本主義的 崛起、勞動市場的需求與分配,而不斷的演進與發展。傳統的遷移研究以推拉理 論最為典型。而全球化的跨國婚姻與推拉理論認為遷移的原因是相符合的,由原 住地的推力或排斥力(push force)和遷入地的拉力或吸引力交互作用而成(廖正 宏,1985:94)。根據蕭昭娟(2000)研究指出國際間的跨國婚姻,其形成的演進可

1、郵購新娘(mailorder bride)的名稱出現:此階段男女透過信件的方式而締結許多 2、1818 年開始出現徵求新娘的個人性廣告,之後筆友社和寂寞芳心俱樂部漸漸婚姻。 4、 現今 MOB(mail-order bride,郵購新娘)的使用已含有種族和社會的意義,表示潮中。

女性是來自低開發的國家和男性是來自較先進的國家。

資料來源:修改自蕭昭娟(2000:8-9)。

根據表 2-1-1 可得知,國際的跨國婚姻是在經由書信的來往,而產生的「郵 購新娘」這個名詞而來的,進而有筆友設的紛紛設立及俱樂部的形式產生,乃至 於商業行為的婚姻介紹所在英國成立,漸漸的改變了原本只是書信交往,彼此通

信的關係,成為收取酬庸而介紹伴侶的商品販賣。女性在不見人性的檔案中以商

資料來源:修改自洪藝真(2006:13-14)

由表 2-1-2 得知,台灣早期的跨國婚姻是由台灣的女性嫁到日本或歐美國 家,同時也從教育較台灣低落的泰國、印尼等地,仲介外籍配偶到台灣來,即使 如此,因為跨國婚姻障適應礙多,所以常常演變成逃婚。直到政府的「南進政策」

實施後,開放東南亞投資,台商與東南亞的女子接觸頻繁,於是開啟了東南亞跨 國婚姻的大門,1980 年代當時台灣正經濟起飛,許多的外籍配偶也是為了改善 家裡的經濟狀況,才嫁到台灣了的。到了 1990 年代,台灣的政經結構改變,亞 太地區的經濟興起,促使台灣與東南亞國家的互動更為密切,仲介的觸角更可深 入其他的東亞國家。台灣的資金外流,外勞的大量引進,造成本國籍的勞工階級 失業率大,間接影響其婚姻市場的價值與地位,退而求其次的作法,則唯有迎娶 外籍配偶才能完成終身大事。

不管是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或文化因素,人們的遷移行為一定有其誘因存 在,此誘因構成推拉理論的動力,驅使人們進行遷移活動,而在決定遷移時,其 動機形成的背後隱含著二個假設,第一個假設認為人的遷移行為是經過理性的選 擇,第二個假設認為遷移者對原住地及目的地訊息有某種程度的瞭解;由於對客 觀環境的認識,加上主觀的感受與判斷,最後才決定是否遷移(葉淑惠,2004)。

故當全球化的趨勢產生,台灣在東南亞地區是扮演一個具有拉力及吸引力的角 色,也因為種種的誘因產生,使得東南亞地區的國家對台灣有進一步的篩選及評 價,而選擇遠嫁到台灣來。

基於上述的相關研究,研究者將國際跨國婚姻的演進與台灣跨國婚姻的演 進,以對照的方式整理出如下圖 2-1-1:

圖 2-1-1 國際與台灣跨國婚姻演進圖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作成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目前在台灣的適婚人口男多於女,代表著婚姻市場處於 失衡的狀態,再加上近幾年台灣社會開放,婚姻觀念改變,所強調的是兩性平權 和家庭責任分工,所以台灣女性的自我意識覺醒,與過去傳統女性的三從四德已 大大不同;部分的台灣男性也覺得台灣女性不如往那樣宜家宜室(鍾重發,2004)。

台灣由於女權的提倡,由原本的農業社會轉型成工業社會,女性成為家中生 產的一份子,也是家庭維持家計結構中重要的一員。目前雙薪家庭的結構愈來愈 明顯,女性有一定的比例可以自立某生,不用依賴另一半來維持家庭開支。所以 社會男性與女性的結婚比例被重新分配,高收入的女性認為不需要委屈求全的來 寄託另一半,所以會選擇晚婚,或者找到們當戶對的心儀對象才考慮結婚,而原 本不受社會階層限制而結婚的男性,也就是社經地位較低,收入不正常,或者身 心有所殘疾的男性,因受到女性意識的抬頭,找不到適合的對象,退而求其次的 尋求外籍配偶,這也是造成外籍配偶的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

根據上述的研究,對於跨國婚姻的形成與演進研究者歸納出以下幾個因素:

1、全球化的趨勢:西方國家全球化的經濟影響,資本主義的發展,產生商

品化的婚姻。

2、政府的南向政策:政府開放了東南亞國家的投資,使得與東南亞國家的 往來密切,互動交流頻繁,以致開啟了跨國通婚,甚至仲介。

3、經濟因素:經濟全球化的趨勢,資本主義當道。世界財富不均,各國的 財力懸殊造成拉力及推力,促使跨國婚姻產生。另外投資貿易和開放觀 光也是造就跨國婚姻的因素之一。

4、文化因素:西方文化的迅速傳播,受到西方思潮的影響,而改變婚姻與 家庭的觀念,也是跨國婚姻形成的要素。

5、國內男女比例不均:國內性別的比率不均,社會的資本結構改變, 女 性都有能力謀職求生,對於男性的依賴減少,導致婚姻市場供需不均,

起而向外尋求配偶。

二、外籍配偶人口成長與分布情形

(一)外籍配偶在台灣的現況

根據內政部 2007 年國人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統計資料,國人與外 籍、大陸人民結婚登記計 24,700 對,占全年總結婚對數之 18.3%,分別較 2006 年增加 3.2%及 1.5 個百分點,其中以大陸、港澳地區配偶人數近 15000 人最多,

東南亞地區配偶約 7000 人次之,兩者合占外籍及大陸配偶約九成。按歷年觀察,

為有效遏止假結婚來臺,內政部及外交部分別於 2003 年底及 2004 年起實施大陸 配偶入境面談及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制度,致外籍及大陸配偶占總結婚對數比重由 2003 年之 31.9%驟減至 2006 年之 16.8%,2007 年則微增至 18.3%。截至 2007 年 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近 40 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 籍者)占 34.2%,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 65.8%。而從 1998 年到 2006 年 7 月止並 已生育將近 24 萬的跨國婚姻婚姻子女,國人慣稱「新臺灣之子女」。外籍配偶的 引入雖解決了國內部分中高齡或社會經濟、身心弱勢者的婚姻與家庭照顧問題,

但也引發人口販運、子女教育、健康照顧、就業、文化適應、治安、認同等爭議。

由表 2-1-3 所示,歷年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大陸配偶人數,按國籍(地區) 分如表:2007 年國人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分布地區,以大陸與港澳地區人士 15,146 人占 61.32%較多,為外國人者占 38.68%(主要集中於東南亞地區達 6,952 人,占外籍配偶之 72.77%。若按其國籍別觀察,以越南 4,795 人最多,日本 1,031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http://www.moi.gov.tw/stat/week.aspx)

由上表可以得知,在這六年當中,外籍配偶的結婚比例從原本的 27.1%下降

配偶的結婚比率較高的縣市,屬較偏鄉落後的地區,如台東縣。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http://www.moi.gov.tw/stat/week.aspx)

由表 2-1-4 可以得知東南亞外籍配偶在各縣市的分布情形,並歸納出下列幾 點:

1.東南亞外籍配偶結婚比例最高的縣市為台東縣。

2.前三個比例較高的縣市依序為台東縣、嘉義縣及苗栗縣,這些縣市若依

北、南、東部的地區發展情況,皆屬發展較慢且較為落後之地區。 145,976 對,東南亞地區聯姻對數占總結婚對數比率為 7.16%。1999 年台灣總結 婚對數為 173,209 對,東南亞地區聯姻所占比率為 8.47%。2000 年總結婚登記對 數有 181,642 對,東南亞地區聯姻所占比率為 11.75%。2001 年總結婚登記對數有 170,515 對,東南亞地區聯姻所占比率為 11.38%。2002 年總結婚登記對數有 172,655 對,東南亞地區聯姻所占比率為 11.65%。2003 年總結婚登記對數有 171,483 對,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西元

圖 2-2-1 顯示東南亞地區予台灣聯姻的登記比率,從 1998 年攀升直到 2004 年最高峰,2005 年到 2007 年之間驟降並趨緩。期間因為政府境外訪談,為了有 效遏止假結婚來臺,所以從 2005 年開始驟減豋記對數,而於 2007 年又恢復水準。

由內政部統計處(2008)資料顯示從 1998 年到 2007 年外籍婚生子女的人數如 下:1998 年外籍婚生子女有 13,904 人,佔總出生率約 5.12%。1999 年有 17,156 人,佔總出生率約 6.05%。2000 年外籍婚生子女數有 23,239 人,佔總出生率約 7.61%。2001 年有 27,746 人,佔總出生率約 10.66%。2003 年有 30,833 人出生,佔 總出生率約 12.46%。2003 年有 30,348 人出生,站總出生率約 13.37%。此為最高 峰的一年,一直到 2007 年才趨於平緩,但仍維持約 10%的出生比率,整理如表 2-1-5 所示。

表 2-1-5 1998-2007 大陸與外籍配偶婚生子女佔出生比率

年度 總出生數 大陸與外籍婚生子女出人數 外籍配偶子女占初生比率(%)

年度 總出生數 大陸與外籍婚生子女出人數 外籍配偶子女占初生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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