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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族群區分:種族須共存,避免劃地自限。保有各文化的脈絡傳承,

非一脈的予以標籤化或排斥異己,多元文化教育應傾向各民族間彼此相容及相 互尊重,而非造成隔閡和分化。

第二節 多元文化教育理論

多元文化論是源自美、加、英、澳、紐等地的不同種族及族群文化自覺意 識興起,是一種態度、概念、價值、策略等逐步推展的革命過程,包括種族、

性別、和次文化的,探討自我認同和社會制度、資源分配、教育方向、媒體再 現及其內涵等問題(Banks & Banks, 1993 ; Banks, 1994 ; 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多元文化論的主旨在於「探究一個社會中存在數個歧異的文化群體。例如:

族群、語言、宗教信仰、及社會習俗等,建立群體間能對等關係的論述」(蕭 高彥,1996:3)。本研究以 Kincheloe 與 Steinberg 之分類,依次說明以下五種 多元文化觀點:

一、保守多元文化論(Conservative multiculturalism)

保守的多元文化論延承白人、男性的優越感及主流優勢觀點,埋著種族主 義、性別主義、階級歧視等伏筆,是典型二元論者。雖主張不歧視其他族群,

但卻會譴責非主流族群,例如:主張自由市場經濟,卻認為政府不應施以福利 措施去幫助邊緣團體,會助長他們的依賴性;表面崇尚傳統家庭價值,但卻認 為非白人家庭的孩子與窮人其家庭功能不彰、教養方式不當,所以無法獲致高 教育成就,發展出所謂的文化剝奪(cultural deprivation)論。區分優秀的我群,低 劣的他群,認為少數族群學生為次級文化,並設法以文化教育改變學生(俞智 敏等譯,1998)。追求並趨向優勢主流文化(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主張要

「追求共識」及「共同文化」卻行「同化」之實;而非主流族群卻視為影響經 濟發展之絆腳石,允許資本家傷害非白人和窮人等邊緣團體的利益,對非主流 的意見卻充耳不聞(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二、自由主義式的多元文化論(Liberal multiculturalism)

此派觀點認為不同種族皆享有法律和形式上「個體」間的平等權利,人人 具有平等的競爭機會與資源(洪泉湖,2005)。強調個體在「公領域」中享有

「生而自由平等」的權利,忽略各族群的差異性;族群差異則歸為「私領域」

;此派論述如同去文化、去政治化、去脈絡化,有如文化的色盲,忽略社會上 權利所造成的不平等(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三、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論(pluralist multiculturalism)

所謂「複合論多元主義」國內有學者將此一派別翻譯成「多元主義」是從 個人的差異性出發,而「多元文化主義」受自由主義傳統的影響,從社群或某 個文化族群間的差異出發(簡成熙,2000)。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論,尊重個 體的差異,強調文化多元性,在教育及文本皆強調多元文化的兼容並蓄。不再 強調「共識」的單一價值,較能包容弱勢邊緣族群 (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在教育上鼓勵學生多元化的學習、放棄偏見,學習來自不同族群的知識及價 值(Kinchele & Steinberg, 1997)。

此派支持論點優缺點如下:優點為(一)宣揚族群文化的風俗習慣及價值 信仰;(二)鼓勵族群恢復文化傳統尊嚴;(三)體驗不同文化的食品,舉辦 各種文化節日活動。缺點為(一)無法建構各族群間的認同與文化再現;(二

)忽略基本人權;(三)族群差異被視異國風,其文化產品流於物化及商品化

。此優缺點成為去政治化和保守派的相對論點,卻無人質疑或肯挑戰優勢的白 人和歐洲的優勢文化(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四、左派本質論主義(Left–essentialist multiculturalism)

「本質論」主張特質、特定類屬與其他社會類屬等事物之間的差異是部分 造成無法更改的因素,為一種複雜的概念。例如:性別和種族在生理上的差異

,其特質不容抹滅(蘇永明,2000)。此論述強調只有「被壓迫者」才足以發 聲(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被譏諷僅關心自身的權益而非建構社會正義

,無法透過有效的策略聯盟發展成務實的行動;所持偏狹的論點以及排他的心 態,亦造成族群間的對立(Kincheloe & Steinberg, 1997)。

五、批判觀點(Critical multiculturalism)

思想核心為「教學政治化」(to make pedagogical political),讓學習者從社會 結構性的觀點,考量權力的重新配置、追求社會正義及抗爭等議題的分析(譚 光鼎等,2001)。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論結合了當代的批判理論和文化研究,認 為傳統自由主義的「公領域」排除或貶抑了非主流族群。批判觀點的多元文化 論最根本的兩個觀點分別是Iris M. Young所提出的「差異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和Charles Taylor所主張的「肯認政治」(Politics of recognition)(

Young, 1990)。

加拿大的多元文化論學者C. Taylor 在《肯認政治》中(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1994)指出:以個人為道德主體,在社會族群中才能發展理性。多

元文化論應深究社會權力的霸權現象,主張主流族群要肯定及認同弱群體的文 化特質,如貶抑弱勢社群文化,即歧視了族群內個人的價值認同,違反社會正 義。 綜合來說,多元文化之主義與觀點之論述,均依其各國時代背景之下而有 所牽引。例如,對於不公平的發聲和追求自身的權利產生抗爭。就其論點來說

,尊重及攸關非主流族群、弱勢團體權益、追求社會正義及重視人民權利等,

皆為現今所關注的議題。

本研究趨近於多元論觀點的多元文化論,廣為教師實施多元文化教育之策 略、教學技巧與佈置多元文化之環境於教學場域,實因教師對非主流文化族群 的關注與對待,教導幼兒尊重及傳承本族文化,欣賞及包容異文化,除拓展其 文化視野並培養世界觀的民族情懷;尊重與性別平等教育、落實身心障礙幼兒 之融合教育及尊重及接納個人的宗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