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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敘事所反映的社會風俗習尚

在文檔中 立 政 治 大 學 (頁 151-182)

第四章 敦煌講唱文學中女性角色的類型與社會風尚

第三節 女性敘事所反映的社會風俗習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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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講唱文學中,以女兒形象呈現的角色有魔王之女與波斯王女,其階級 都是上層社會的女性。學者認為這些女性:「從出生到出嫁之前,應是其一生 中的黃金時期,特別是女性地位較高的唐代。只要出身不是十分貧寒,未嫁女 的生活一般都會是無憂無慮的」86

面對父母的照拂,身為未出嫁的女兒,最重要的便是恪盡孝道,為父母分 憂解勞,或是不要造成父母的煩惱。因此〈破魔變文〉中,魔王三女,見父王 不樂,便殷殷詢問;在〈醜女緣起〉中,金剛醜女面對父王因恥見國朝臣,將 其鎖閉深宮門戶,也沒有任何一句怨言,只是將此情況歸咎於自己前生的惡 業,由此可以照見當時未出嫁的女子順從父親的一面,部分符合了傳統「在家 從父」的社會倫理。

女兒在父母的呵護下成長及笄後,最後仍要走上傳統的女性道路──出 嫁。歐麗娟提到:「『女有歸』乃是女性一生最意義重大的終極價值所在,是 父母對女兒所擔負的最後一件親責。故對女兒婚事的耿耿於懷絕不亞於兒子的 娶親成家。」87可見在當時這些女兒的最終目標仍是嫁人,故〈醜女緣起〉中父 母最擔心的便是金剛醜女的歸宿──「夫人宿夜[憂]愁,恐大王不肯發 遣」。又〈破魔變文〉中,魔王三女在誘惑佛陀,欲亂其修行時,並不只是如 唐傳奇中的部分女性角色那樣僅僅是自薦枕席88,反而重複提及自己願意成為佛 陀的妻子,魔王第三女也提到「帝釋梵王頻來問,父母嫌卑不許人」。顯見女 兒的角色,終將在成年之後走向另一個家庭,進行妻子與媳婦的身分轉換。

第三節 女性敘事所反映的社會風俗習尚

一、家庭生活與家庭倫理

一般女性,其人生歷程大致可以區分為女兒、媳婦、婆婆這三個角色與階 段,其中「家庭」,便是女性最核心的活動場所,因此敦煌講唱文學在提到女 性人物時,時常出現與家庭相關的情景描述。

張國剛提到:「『家庭』不僅僅是一個血緣和姻緣關系結合的生活單元,

86 程薔、董乃斌:〈婦女生活與習俗篇〉,《唐帝國的精神文明》(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6),頁 239。

87 歐麗娟:〈唐詩中的女兒形象與女性教育觀〉,《清華學報》,新37 卷 1 期,1997 年 6 月,頁 227-274。

88 如唐傳奇中的〈任氏傳〉。見劉苑如、高桂惠等選注,《歷代短篇小說選注》(臺北市:里 仁,2003 年),頁 23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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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個承擔著廣泛社會職能的基層社會組織」89,綜此以觀,家庭不僅僅是女 性的生活場域,同時是促成社會運作的最小組織。透過文本的分析,可以隱約 看見當時女性的生活樣貌,與其背後所反映的社會風俗習尚。以下擬從家庭生 活與家庭倫理兩部分切入:

(一)家庭生活

關於當時女性的一生,從敦煌曲〈百歲篇˙女人〉的一部分便可以略窺全 貌:

一十花枝兩斯兼,優柔婀娜複嬮孅。父娘憐似瑤臺月,尋常不許出朱 簾。二十笄年花蕊春,父娘娉許事功勳。香車暮逐隨夫婿,如同蕭史曉 從雲。三十朱顏美少年,紗窗攬鏡整花鈿。牡丹時節邀歌伴,撥棹乘船 采碧蓮。四十當家主計深,三男五女惱人心。秦箏不理貪機織,只恐陽 烏昏復沉。五十連夫怕被嫌,強相迎接事嬮孅。尋思二八多輕薄,不愁 姑嫂阿家嚴。六十面皺髮如絲,行步龍鍾少語詞。愁兒未得婚新婦,憂 女隨夫別異居。90

女性在未出嫁時,看似無憂無慮,但有些女性也會因家庭生計的需要,走出家 門,如在〈伍子胥變文〉中的打紗女,便是因為家貧而在穎水傍以打紗為業。

其邀伍子胥一食時,提到「雖即家中不被(備)」、「兒有貧家一惠」,後來 更自敘身世:「兒家本住南陽縣,二八容光如皎練。泊沙(拍紗)潭下照紅 妝,水上荷花不如面。……三十不與丈夫言,與母同居住鄰里。」顯現打紗女 性情貞烈,這樣的有德女子已屆婚齡卻仍未婚聘,與母同住,可能和當時白居 易〈議婚〉91一詩中所論及的「貧女難嫁」社會實況遙相呼應。

至於上層社會的待嫁女性,平常泰半端居家中,物質生活無虞,也多有人 服侍,如〈破魔變文〉中魔王三女的登場畫面:

魔王聞說斯計,歡喜非常:「庫內綾羅,任奴妝束。」側抽蟬鬢,斜插 鳳釵;身掛綺羅,臂纏瓔珞……仙娥從後,持寶蓋以後隨;織女引前,

扇香風而塞路。召六宮彩女,發在左邊;命一國夫人,分居右面。

此段描述與金剛醜女的登場極為相似──「淚女嬪妃左右擁,前頭掌扇鬧芬

89 張國剛:〈唐代家庭型態的複合型特徵〉,《歷史研究》,2005 年第 4 期,(北京:北京中國社 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2005),頁 91-92。

90 任半塘:《敦煌歌辭總編(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頁 1315-1316。

91 因非論述重心,故僅摘錄原詩於此:「天下無正聲,悅耳即為娛。人間無正色,悅目即為 姝。顏色非相遠,貧富則有殊。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紅樓富家女,金縷繡羅襦。見人不 斂手,嬌癡二八初。母兄未開口,已嫁不須臾。綠窗貧家女,寂寞二十餘。荊釵不直錢,衣上 無真珠。幾迴人欲娉,臨日又踟躕。主人會良媒,置酒滿玉壺。四座且勿飲,聽我歌兩途。富 家女易嫁,嫁早輕其夫。貧家女難嫁,嫁晚孝於姑。聞君欲娶婦,娶婦意何如。」參見清‧彭 定求等編:《全唐詩》(北京:中華書局,1960),卷四二五,頁 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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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金釵玉釧滿頭妝,錦繡羅衣複鼻香」,可見女性未嫁時,若為高門,在家 中的生活應只需要梳妝打扮、打理自己,「奴家愛著綺羅裳,不勳(薰)沉麝 自然香」,隨時有婢女服侍92

不過這些貴族女性在家中仍要學習女工之事,並孝順雙親,為父母分憂。

如〈醜女緣起〉中「妹子雖不端嚴,手頭裁縫最巧」,可知金剛醜女雖然幽居 深閨,但也受到良好的技藝教育,滿足了時人對「婦功」的期待。

至於女性在嫁人之後,則被「委以家事」,除了侍奉丈夫、孝養公婆、生 兒育女外,還要負擔起家中大部分的工作,如桑蠶紡織,為家人供給衣物;主 中饋,為家人烹治飲食;此外有祭祀先祖、取水灑掃、看家守舍等家事。有時 若丈夫遠行,亦需肩負起家中的經濟重擔,從事農務;又若為宦門婦女,則需 備饌設筵,與其他官家夫人周旋93

本小節擬以家事工作為主,侍奉丈夫、孝養公婆、生兒育女的部分將置於 下段──家庭倫理中論述,祭祀與設齋布施留待下一小節討論。

在桑蠶紡織、供給衣物方面,如本章第一節所述,女性在未嫁時,便已習 此技能;嫁人之後,〈秋胡變文〉中提到秋胡妻「獨在桑間采葉……金鉤弊

(蔽)採桑。眉黛條間發,羅襦葉裏藏……其婦下樹」,此段描述呈現了當時 女性採桑的場景──上樹以金鉤採集桑葉,並置桑葉於羅襦之內。採桑之後,

在其他文本亦可見已婚婦女的紡織過程──〈伍子胥變文〉中有「欲織殘機情 不喜」、〈韓朋賦〉也有「遂下金機,謝(卸)其玉梭,千秋萬歲,不當複 織」,其中貞夫在外客到訪時,仍埋首於紡織工作。紡織製衣一事,應為當時 婦女的生活常態,並可能佔據了大部分的家庭時光。

而當時的已婚婦女除了為家人縫製衣裳外,有時還要為遠行戍邊的丈夫寄 送征衣。實行府兵制的唐代初期,士兵的生活用品等行軍用具須自行備辦,士 兵的被服,也都需要家人縫製94。在〈孟姜女曲子詞〉中,孟姜女千里迢迢到邊 塞,親自為丈夫送寒衣──「造得寒衣無人送,不免自家送征衣」,而〈孟姜 女變文〉亦可以看見丈夫答謝孟姜女為自己親送寒衣的描述:「[勞]貴珍重 送寒衣,未委將何可報得?」應是反映了唐代府兵制度下特有的社會風俗。

92 羅宗濤提到:「奴婢在當時社會是不可或缺的,上至宮廷,下至道觀,都有奴婢。在當時人 的想像中,只有淨土天堂才沒有奴婢。」見氏著:《敦煌變文社會風俗事物考》(臺北:文史哲 出版社,1974),頁 80。

93 〈金剛醜女因緣〉中,有一段敘述提及官家夫人間的互動往來,茲引錄原文如下:「貧仕既 蒙駙馬,與高品知聞,書題往來,以相邀會。遂赴朝官之宴,同拜玉階,侍禦郎中,共相出 入。州官縣宰,相伴駙馬之筵,[僕射]尚書,同歡一座。已前諸官,密計相宜,要[看]公 主。遞互傳局,流行屈到家中,事須妻出勸酒。既無形跡,例皆見女出妻,盡接座筵[同 歡]。……『每日將身赴會筵,家家妻女作周旋。玉貌細看花一朵,蟬鬢窈窕似神仙。朝官次第 相邀會,飲食朝朝數千般。後日我家備酒饌,也須娘子見朝官』」。

94 蘇詩雅認為「送寒衣」的情節是唐代府兵制度下特有的社會現象反映。見氏著:〈敦煌寫本

〈孟姜女變文〉敘事探析〉,《東方人文學誌》第 9 卷第 1 期,2010 年 3 月,頁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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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灑掃庭除、烹治飲食的部分,〈韓朋賦〉中「井水湛湛,何時取汝?

釜灶尫尫(汪汪),何時吹(炊)汝?……庭前蕩蕩,何時掃汝?園菜青青,

何時拾汝?」與〈破魔變文〉裡魔女誘佛時,說自己可以「誓將纖手掃金 床」、「掃地焚香取水」,都有女性出嫁後,要取水、掃地、拾菜、烹飪等家 事敘述。其中「主中饋」的工作,更是已婚女性家庭生活的核心,〈舜子變〉

中「家裏苦無供備。阿孃見後園果子非常,最好紅桃先(鮮)味。我若嘀

(摘)得桃來,豈不是於家了事」間接呈現主婦需時時刻刻注意家中飲食供應 的情境。而〈齖䶗新婦文〉則鋪敘了一項負面案例──「入廚惡發,翻粥撲 羹,轟盆打甑,雹釜打鐺」,齖䶗新婦大鬧廚房,不僅打翻食物,也刻意破壞 盆甑釜鐺,藉此惡婦的反面刻劃,映照出女性婚後為家人備辦飲食的重要。不 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操持家務的女性,多為上層婦女,家中應有僕役婢女可 以幫忙打理95,卻依然事必躬親,高世瑜提到:「上層貴族婦女已不須自家紡織 縫紉,但有些人為了表示自己不忘勤儉、恪守婦道,也常做這一類勞動」96。關 於家事工作的鋪陳,罕見於前代的佛經與史傳傳說,顯見此為講唱者增補的手

(摘)得桃來,豈不是於家了事」間接呈現主婦需時時刻刻注意家中飲食供應 的情境。而〈齖䶗新婦文〉則鋪敘了一項負面案例──「入廚惡發,翻粥撲 羹,轟盆打甑,雹釜打鐺」,齖䶗新婦大鬧廚房,不僅打翻食物,也刻意破壞 盆甑釜鐺,藉此惡婦的反面刻劃,映照出女性婚後為家人備辦飲食的重要。不 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操持家務的女性,多為上層婦女,家中應有僕役婢女可 以幫忙打理95,卻依然事必躬親,高世瑜提到:「上層貴族婦女已不須自家紡織 縫紉,但有些人為了表示自己不忘勤儉、恪守婦道,也常做這一類勞動」96。關 於家事工作的鋪陳,罕見於前代的佛經與史傳傳說,顯見此為講唱者增補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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