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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與院會組成差異對法條修正程度之影響 …

在文檔中 院會與委員會的權力關係 (頁 53-60)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經驗分析

第二節 委員會與院會組成差異對法條修正程度之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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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委員會與院會組成差異對法條修正程度之影響

在開始針對委員會與院會組成差異對法條修正程度的影響進行說明之前,本 節在此將先對於第三屆與第六屆各會期與各委員會的政黨組成差異比例作一簡 單說明,希望可以讓讀者對於所有委員會在兩屆屆期之內與之間的政黨組成差異 比例的分佈情況有一初步瞭解。

在第三屆部分,由於委員會組成方式仍採取「自由登記,額滿抽籤」,在政 黨對於黨籍立委委員會選擇的干預與協調介入有限的情況下,可以發現各委員會 與各會期之間的變異程度都相當明顯,尤其在第二會期各委員會政黨組成差異比 例平均甚至高達 0.608,各會期政黨組成比例差異平均也有 0.343 之譜,顯示第 三屆委員會組成呈現相當不穩定的情況。在個別委員會方面,則是以財政以及司 法委員會與院會的組成落差最為明顯,兩者的差異比例皆超過四成(見表 4-6)。

表 4-6、第三屆各會期各委員會與院會政黨組成差異比例交叉表 第三屆

第一會期

第三屆 第二會期

第三屆 第三會期

第三屆 第四會期

第三屆 第五會期

第三屆

第六會期 平均 內政 0.148 0.915 0.230 0.331 0.348 0.237 0.368 外交 0.152 0.243 0.409 0.782 0.318 0.363 0.378 國防 0.085 0.256 0.080 0.279 0.177 0.217 0.182 經濟 0.194 0.305 0.307 0.290 0.132 0.318 0.258 財政 0.359 0.963 0.258 0.290 0.400 0.238 0.418 預算 0.152 0.530 0.378 0.426 0.268 0.330 0.347 教育 0.085 0.710 0.146 0.266 0.318 0.596 0.354 交通 0.145 0.915 0.196 0.276 0.156 0.349 0.340 司法 0.358 0.530 0.360 0.533 0.282 0.432 0.416 法制 0.138 0.710 0.449 0.281 0.429 0.207 0.369 平均 0.182 0.608 0.281 0.375 0.283 0.329 0.343

資料來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站,作者自行整理製表。

說 明:表格中數字為法條數,括號內為橫列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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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第六屆在委員會組成方式已改用「政黨比例分配」的情況下,各會期 與各委員會之間的政黨組成差異比例都不甚明顯,但仍然有像是司法委員會第二 會期政黨組成差異比例高達 0.424 的情況,法制委員會在第五會期和第六會期的 政黨組成差異比例也有 0.260 和 0.376 的水準。但整體上來說,第六屆平均的政 黨組成差異比例是 0.105,遠較第三屆的 0.343 低許多,顯示委員會與院會在第 六屆的政黨組成相似程度極高,各會期之間也呈現相當穩定的組成情況(見表 4-7)。然而在個別委員會中,司法委員會在第三屆與第六屆皆呈現較為突出的組 成差異,這點可能與該委員會的部分特質造成其冷門不受立委青睞之緣故有關。

表 4-7、第六屆各會期各委員會與院會政黨組成差異比例交叉表 第六屆

第一會期

第六屆 第二會期

第六屆 第三會期

第六屆 第四會期

第六屆 第五會期

第六屆

第六會期 平均 內政 0.067 0.067 0.075 0.059 0.128 0.085 0.080 外交 0.027 0.067 0.163 0.127 0.051 0.056 0.082 科技 0.082 0.082 0.271 0.109 0.253 0.258 0.176 國防 0.069 0.098 0.068 0.129 0.059 0.123 0.091 經濟 0.069 0.055 0.115 0.059 0.059 0.126 0.081 財政 0.055 0.055 0.032 0.070 0.062 0.037 0.052 預算 0.067 0.027 0.075 0.157 0.110 0.115 0.092 教育 0.055 0.123 0.115 0.120 0.062 0.168 0.107 交通 0.067 0.055 0.075 0.036 0.037 0.065 0.056 司法 0.102 0.424 0.099 0.127 0.260 0.172 0.197 法制 0.027 0.169 0.095 0.036 0.260 0.376 0.161 衛環 0.123 0.176 0.075 0.036 0.059 0.081 0.092 平均 0.068 0.117 0.105 0.089 0.117 0.139 0.105

資料來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站,作者自行整理製表。

說 明:表格中數字為法條數,括號內為橫列百分比。

在委員會組成採「自由登記,額滿抽籤」的第三屆中,委員會與院會的政黨 組成差異比例在各委員會與各會期之間皆有所變異,因此從政黨席次比例差異的 角度出發去觀察委員會與院會的權力關係,尌第三屆委員會組成的實際情況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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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其比較的空間存在;然而在第六屆,則是由於委員會組成方式改採「政黨比 例分配」,因而造成其政黨組成已無程度上的明顯差異,因此在進行分析比較時 必頇有所保留。

壹、政黨比例差異對法條修正程度之影響

在政黨差異比例對於法條修正程度的影響方面,由於第三屆委員會組成方式 仍採「自由登記、額滿抽籤」,因此委員會審查通過條文介於政黨組成差異比例 0.10 以內的未達一成,反而是政黨組成差異比例大於 0.20 的委員會審畢條文高 達四成以上,可以發現委員會與院會的政黨組成差異比例普遍呈現差異程度相對 較高的情況(見表 4-8)。而尌第三屆政黨組成差異比例與條文修正程度分佈的情 況來看,可以發現無修正法條比例隨著政黨組成差異比例的增加而漸次減少,顯 示出委員會與院會政黨組成越相近則法條修正程度越高的情況;而政黨組成差異 比例小於 0.05 一類除了補充性修正最低之外,其餘類別的修正情況均居各類之 冠,呈現與理論預期相反的情況。

Chi-square=37.11, df=4, p<0.001, N=3259

資料來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站,作者自行整理製表。

Chi-square=8.91, df=4, p=0.063, N=3264

資料來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站,作者自行整理製表。

Chi-square=38.31, df=4, p<0.001, N=3529

資料來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站,作者自行整理製表。

說 明:表格中數字為法條數,括號內為橫列百分比。

至於第六屆方面,從表 4-13 中可以發現除了補充性修正並未有明顯變化之 外,相對資深委員會通過的法條在院會遭到修正的程度大致呈現較相對資淺委員 會來得輕微的情況,這點則是與相對資深委員會其決議將受到院會修正較少的理

在文檔中 院會與委員會的權力關係 (頁 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