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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理解他人意圖的先備基礎能力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嬰幼兒理解他人意圖的先備基礎能力

(Dunn, Brown, & Beardsall, 1991)。因此,Meltzoff 等人(1999)認為,嬰幼兒會在 日常生活之中,整合這些與手足及父母互動經驗的線索,以增進理解他人內在心智 狀態的能力。

除了 Meltzoff 等人(1999)提出的三種看法,Tomasello 等人(2005)也曾提到,

嬰幼兒要能與他人分享意圖性這樣的內在心智狀態,必須經過三個發展歷程:一、

二元交會(dyadic engagement)-在約 3 個月大時,嬰兒會直接與另一有生命的個 體相互回應,透過雙方不斷輪流來回的互動,彼此共享情緒與行為;二、三元交會

(triadic engagement)-約 9-12 個月大的嬰兒會開始與一個目標導向的能動者互 動,在互動的過程中,雙方皆能有知覺地監控彼此目標導向的行為,並同時知覺到 對方的參與,彼此共享目標與知覺;三、協同交會(collaborative engagement)-嬰 兒約 12-15 個月大時,在目標導向的能動者互動中,雙方能夠在動作計畫中擔任互 補的角色,不但可共享彼此的目標,更能主動地共享對方的注意力與意圖,並預測 對方的動作,以便必要時可交換彼此的角色或者給予協助。因此,Tomasello 等人

(2005)認為,12-15 個月大的嬰兒能夠在與人社會互動的過程中,透過此三項發 展歷程,展現出理解意圖及預測他人行為的能力。

第三節、嬰幼兒理解他人意圖的先備基礎能力

統整上述對於意圖的說明及嬰幼兒理解他人意圖之發展機制的運作,嬰幼兒並 非天生就能精確地推論他人行為的目的與意圖。Tomasello(1995)認為,嬰幼兒要 能解讀他人行為所隱含的意圖,必須要擁有一些先備的基礎能力(prerequisite),像 是要能看向他人正在注視的物品(跟隨眼神注視)、覺察他人對於某些新奇物品的情 緒反應(社會參照)、像成人一樣對某物做動作(模仿學習)等,而這些社會性能力 皆具有一個潛在的「共同性(commonality)」-將他人視為一個「有意圖的能動者

(intentional agent)」。據此,嬰幼兒才可根據過去與他人互動的經驗,以及對外在 世界的知識,逐漸學習分析並掌握能動者的動作本身以外之訊息與知識,包括:他 人動作當下情境中的其他線索、觀察者先前(prior)對於意圖能動者(inten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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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t)的知識、意圖能動者動作中的腳本(script)等。當嬰幼兒可以敏銳覺察並使 用這些額外的動作特徵時,才可藉由複雜的推論歷程去找出動作與意圖之間的連 結,進而理解他人動作中所伴隨的意圖性(Tomasello, 1995;Malle, Moses, & Baldwin, 2004)。

此外,嬰幼兒還必須要具有可參與相互注意力情境的能力,才能理解他人的意 圖(Tomasello, 2000)。因為當意圖溝通者在傳達意圖訊息時,總會以外在的某些事 物作為意圖的指涉對象(referent),意圖解讀者必須能含有許多外在實體的物理環 境中,跟隨溝通者的注意力行為(attentional behaviors),並區辨此行為的溝通意圖 所欲指涉的某一特定實體為何,才能將溝通者與外在事物形成特定的聯結,進而理 解他人行為所隱含的意圖性目標(Carpenter, Nagell, & Tomasello, 1998)。

綜合以上,嬰幼兒在理解他人的意圖之前,必須擁有三項先備基礎能力:「視他 人為有意圖的能動者」、「理解意圖動作」及「區辨他人意圖的指涉對象」,接著才能 以此為基礎去推論並理解他人行為的意圖性。以下根據此三項先備基礎能力做說明:

一、視他人為有意圖的能動者

Tomasello(2000)認為,嬰兒在 8-9 個月大前,便可將他人理解為「有生命的 個體(animate beings)」,意思是指人類本身就是自我發動(self-propelled)力量的 來源,有能力去促使某些事情發生。這樣的理解不需要嬰兒去區辨他人與自我,或 是歸因他人行為的意圖性,因為自我發動的動作是可以直接被嬰兒知覺到的,且很 容易便能與外力發動的動作做出區別。但是,要能理解他人是「有意圖的個體

(intentional beings)」,嬰兒就必須要理解個體是具有目標的,且會在行為與知覺策 略當中,做出選擇以達成此目標。是故,「有意圖的能動者」指的是一個「具有意圖 的生命個體」,會根據自己當時所處的環境作判斷,主動選擇某種可達成自己意圖目 標的行為方法(behavioral means)。

嬰兒若要將他人視為是有意圖的能動者,在看到他人做出某項動作時,就必須 要區分出動作「在物理概念上的移動(movement)方式」,以及「他人在做此項動 作時的潛在意圖目標」。換句話說,嬰兒必須要知覺到他人的外顯(overt)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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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一個「內在目標」與一個「達成此內在目標的行為方法」所組成的(Tomasello, 1995)。舉例來說:妹妹打開糖果盒(外顯動作),是因為想要拿糖果(內在目標),

所以才用雙手使力將盒蓋掀開(行為方法)。

Gergely、Nadasdy、Csibra 和 Biro(1995)的研究中,以視覺習慣化派典(visual habituation paradigm)探討嬰兒以此方式知覺他人動作的能力。在實驗一開始的習 慣化階段中,Gergely 等人讓 12 個月大的嬰兒看一個圓形運動(movement)的腳本:

小圓形跳躍過一個屏障(barrier)去接近大圓形;接著在測驗階段中,實驗者會拿 掉屏障並呈現兩種事件:(1)理性(rational)事件:小圓形以直線的方式去接近大 圓形;(2)非理性(nonrational)事件:小圓形以跳躍過屏障的方式去接近大圓形。

結果發現,雖然非理性事件中,小圓呈現的移動路徑和習慣化階段一樣,但嬰兒卻 在測驗階段中,對於非理性事件產生「去習慣化(dishabituation)」的反應(有較長 的注視時間),顯示 12 個月大的嬰兒,在習慣化階段便以意圖的觀點(stance)去知 覺小圓的運動,並評估此運動的合理性(rationality);意即嬰兒將小圓視為「有意 圖的能動者」,內在目標是要接近大圓,因此在屏障移除以後,應該會以直線路徑作 為達成目標的行為方法。顯示嬰兒可在小圓運動的外顯行為中,區分出「物理概念 的時空狀態改變」以及「內在意圖目標」,因此才會在小圓出現非理性的移動路徑時,

表現去習慣化的新奇反應。

Csibra、Gergely、Biro、Koos 和 Brockbank(1999)進一步重製 Gergely 等人的 實驗,結果發現在 9 個月大時,嬰兒就已經能將運動的個體視為有意圖的能動者,

並認為小圓的運動是一個可達到目標狀態的「工具性動作(instrumental action)」,

而 6 個月大的嬰兒則尚未能以此「目的論(teleological)」的方式去詮釋物體的運動 狀態。另外,Phillips 與 Wellman(2005)將 Gergely 等人實驗中的小圓,改為「人 類的手」,結果發現 12 個月大的嬰兒就會以意圖的觀點理解人類的手勢動作。綜合 以上研究結果,嬰兒在約 9-12 個月大左右,即可將他人視為有意圖的能動者,以意 圖性的觀點理解他人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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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解意圖動作

在嬰兒能理解他人是有意圖的能動者的同時,也出現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所 有能動者呈現的動作,都具有意圖性嗎?在觀察日常生活中所有人類的動作後,我 們可清楚的了解,此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舉例來說,我們在找東西時可能會因動 作太大而不小心打翻水杯、走路時因踢到東西而絆倒等,雖然這些都是人類的動作,

但卻不是我們經由「主動選擇」而呈現出來以達成某項意圖目標的行為。

Tomasello 等人(2005)區分了嬰兒從出生到 1 歲左右,理解人類動作的三個發 展進程:一、有生命地動作(acting animately)-約 3 個月大時,嬰兒可理解有生 命的能動者與無生命物體間,自我產生動作(self-produced action)與無生命動作

(inanimate motion)的區別;二、追求目標(pursuing goals)-約 9 個月大時,嬰 兒可理解能動者的動作具有目標,且會持續動作直到外在事物的狀態與此目標相符 為止,即嬰兒可理解動作是否成功達成目標,因而在某些熟悉的情境中,預測動作 者接下來可能的行為;三、選擇計畫(choosing plans)-約 14 個月大時,嬰兒可知 覺並理解動作者在意圖動作中,會以與實在有關的某些原因,去選擇某種動作計畫 以達成目標,並能在多數新的情境脈絡中,預測動作者未來可能的行為。Tomasello 等人認為,當嬰兒可理解他人行為中這三種層次後,便具備了理解人類意圖動作的 能力。

Wellman 與 Phillips(2004)更具體提出在人類的意圖動作中,具備的兩項特徵:

「物品導向性(object directedness)」和「動作連接性(action connectedness)」。Wellman 與 Phillips 認為,當嬰兒能知覺到人類動作具有這兩個特徵時,便可區辨意圖動作 與非意圖動作的差異。以下分別說明嬰兒理解這兩種意圖動作特徵的相關研究:

1. 物品導向性

如同前述,「意圖」指的是他人希望使外在物體或狀態有所改變,便會主動選擇 做出一連串動作以達成此目的,因此即使是以最簡單的意圖動作(如:伸手拿東西)

去滿足某些慾望或目標時,動作者的所有姿勢動作(gestures)都涉及了「對某特定 物品做動作」的特徵,因而有朝向物品的動作軌跡,可反映出動作者意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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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向性(goal-directedness)」,也就是說,在知覺上意圖動作會產生一種可辨識的「物 品導向性」,其特徵是人類可使用有彈性的途徑(routes)去朝向目標物,並非只有 單一種方法(Meltzoff & Brooks, 2004)。Bruner(1973)在說明人類呈現意圖動作的 幾個步驟時,也提到同樣的想法:當我們有意圖使他人了解自己所注意到的目標物 時,會持續以姿勢動作或眼神注視去朝向目標,直到我們的意圖達成為止,因此,

意圖動作總是包含著「朝向某目標」的概念。

在 Woodward 一系列的研究中,探討了嬰兒是從何時開始知覺到意圖動作中物 品導向性的特徵。Woodward(1998)以視覺習慣化派典研究 6 和 9 個月大的嬰兒,

面對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抓握(grasp)動作時,是否能注意到動作者行為的潛在目標 意圖。實驗中,桌面上兩側皆會放一個玩具,Woodward 事先將兩年齡層的嬰兒都 分為兩組,在習慣化階段中,對一組嬰兒呈現以人類的手抓握其中一側玩具,另一 組嬰兒則是看到以無生命(inanimate)物品(如:桿子)去碰觸同一側的玩具。在

面對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抓握(grasp)動作時,是否能注意到動作者行為的潛在目標 意圖。實驗中,桌面上兩側皆會放一個玩具,Woodward 事先將兩年齡層的嬰兒都 分為兩組,在習慣化階段中,對一組嬰兒呈現以人類的手抓握其中一側玩具,另一 組嬰兒則是看到以無生命(inanimate)物品(如:桿子)去碰觸同一側的玩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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