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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產前健康檢查醫療利用情形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孕婦產前健康檢查醫療利用情形

根據衛生署統計,孕婦產前健康檢查的利用人次(見表 2-7)自 1999 年的2,430,694 人次,逐年遞減至 2005 年的 1,794,057 人次。若細看不 同妊娠期之健康檢查使用人次,以妊娠初期的檢查利用人次為最多,

隨著妊娠的時間越長則利用的人次有相對減少,其中於妊娠第三期第 六次的人次減少最多(衛生署,2008)。就孕婦產前檢查的利用情形來看 (見表 2-8),孕婦產前檢查的費用平均每年約花費八億兩千多萬元,而 近年來因為少子化效應,孕婦產前檢查的申報件數由1999 年之後有逐 年下降的情形,然而利用率則呈現成長的趨勢,1999 年時孕婦產前檢 查的利用率為 95.2%,在 2000 年與 2001 年有些許降低至 90%左右,

然而在 2002 年之後又逐年回升,至去年 2006 年為止,孕婦產前檢查 的利用率已達到97.8% (衛生署,2007)。

表2-7、孕婦產前檢查執行情形(人次)

年度

項目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總計 2,430,694 2,478,589 2,129,061 2,152,721 1,986,572 1,881,023 1,794,057 2,196,685 妊娠I 期-1 282,781 273,005 243,379 246,094 221,246 229,808 212,873 252,370 妊娠I 期-2 251,756 250,049 219,327 228,725 212,811 212,722 195,026 228,966 妊娠II 期-1 263,920 263,574 229,997 232,599 240,424 206,390 209,449 237,290 妊娠II 期-2 251,673 257,761 219,028 221,681 280,032 200,486 195,023 228,154 妊娠III 期-1 262,235 268,707 229,265 225,765 208,042 213,726 199,569 239,452 妊娠III 期-2 257,968 266,250 226,533 224,264 196,140 214,028 208,364 239,635 妊娠III 期-3 248,826 258,924 219,387 219,271 192,463 197,511 187,598 228,273 妊娠III 期-4 233,963 244,858 207,336 208,822 182,735 183,141 172,216 213,803 妊娠III 期-5 208,292 218,764 185,375 189,202 163,202 158,496 146,722 186,050 妊娠III 期-6 169,280 176,697 149,434 156,298 89,477 64,715 67,217 142,692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表2-8、1999-2006 年孕婦產前檢查利用情形

年度 申報件數 金 額(元) 合格人次 利用率 1999 2,430,694 825,965,461 2,552,949 95.2%

2000 2,478,589 844,427,191 2,747,808 90.2%

2001 2,129,061 730,971,795 2,343,186 90.9%

2002 2,152,721 760,086,797 2,227,770 96.6%

2003 1,986,572 1,190,817,058 2,043,630 97.2%

2004 1,881,023 812,757,556 1,947,771 96.6%

2005 1,794,057 695,905,217 1,852,686 96.8%

2006 2,196,685 725,344,455 1,840,131 97.8%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統計資訊網、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本研究自行整理,2007。

註:孕婦產前檢查合格人次=嬰兒出生人數(視為孕婦人數)*9。

此標準為參照過去健保局公佈之統計資料計算方法

二、其他國家孕婦產前健康檢查利用情形

孕婦產前檢查服務之利用受許多因素的影響,例如孕婦年齡、是 否有保險、健康行為(抽煙、喝酒及服用藥物)、都市化程度,婚姻狀況、

家庭收入和教育程度等均是影響因素(Rittenhouse et al,2002;Marcelo et al,2004;Alexandre et al,2005;黃月桂、林勤豐,2000)。

根據2000 年的一項研究指出,位於拉丁美洲的海地(Haiti)的平均 孕婦產檢率,在偏遠地區為77.16% 較低於都市地區的 85.83%。而平 均產檢次數,偏遠地區之孕婦為3.78 次而都市地區之孕婦為 5.06 次 (Alexandre et al,2005)。

人保險的孕婦其懷孕第一階段產檢率(80%)高於擁有政府保險之孕婦 (74%);而在平均產檢次數方面,這兩者保險下的孕婦皆差不多在 15 次左右;從1989 年至 1992 年,擁有私人保險的孕婦其接受足夠的產 檢提升了10.5%,而擁有政府保險的孕婦則只提升了 3.9%的足夠使用 率。

Rittenhouse 等人(2002)針對加州 1980 年至 1999 年所有孕婦所做的 研究調查中發現,因為加州政府在1990 年起開始提供或補助孕婦醫療 保險,因此孕婦延遲就醫確定懷孕的機率下降,準時在第一時間進行 懷孕檢查的比率由1980 年的 72.5%上升至 1999 年的 83.6%,而孕婦擁 有足夠的產檢次數之比例,則由1980 年的 69.5%上升至 1999 年的 82.5%。而在這兩方面,教育程度較低、未成年少女、未婚女性、黑人 及外籍之孕婦為提升最顯著的族群。

日本厚生勞動省2007 年調查結果發現,全國平均提供免費產檢次 數為2.8 次。各縣市政府的平均免費健檢次數以秋田的 10 次最高,其 次為福島5.8 次,接著是石川和山梨的 5 次;而免費產檢負擔次數最少 的是大阪(1.2 次),其次為兵庫(1.4 次)和奈良(1.6 次),且也因少子化和 費用的負擔問題造成產檢利用率下降。

土耳其政府規定,孕婦在懷孕24週之前至少要有一次的產檢,24-36 週每四星期一次產檢,在36週之後也至少要有一次的產檢。土耳其政 府訂定足夠的產檢次數為六次,但並未定義產檢的時間。2000年,在 土耳其有研究利用Adequacy of Prenatal Care Utilization Index進行245位 孕婦產檢利用率之衡量,發現孕婦平均產檢次數為9次,在懷孕第一階 段則進行產檢的比率為90.2%,64.9%之孕婦擁有足夠的產檢次數,但 只有25.9% 有足夠的產檢項目(至少六次的孕婦體重、血壓心跳測量,

及孕婦生活方式諮詢,至少一次的尿液檢查及破傷風疫苗注射)

(Meltem et al,2005)。

在巴西也有研究指出,巴西孕婦產檢使用率由1978-1979的39.4%

上升至1994年的64.0%。孕婦年紀小於20歲、第四胎以上之孕婦、單身 孕婦、抽煙、小於12年教育年以及擁有政府保險的孕婦有較低的孕婦 產檢使用率(Marcelo et al,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