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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 、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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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 、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學生中心課程設計之探討

本研究尊重學生對於通識課程的各種聲音,但對於學生聲音的蒐集與實際課 程設計之間的處理,希望能透過學生中心(student-centered)課程設計的相關探 討,得到一些在課程理論與實務上面對學生聲音的判準或分析依據。

首先,若先廣義地來看一般的課程設計,無論是否以學生為中心,課程的形 成本當有其需遵循的課程設計基礎原則,在此以學者黃政傑於其著作《課程設計》

所闡述的十二項課程課設計原則作為課程設計的理解依據,分別如下(黃政傑,

1991):

(1)學生利益優先原則:課程需以促進學生的學習與發展為優先考量,課 程應是為學生的學習而存在的,避免因行政便利考量而本末倒置。

(2)明智抉擇原則:課程決定須充分瞭解其哲學、方法、優點與限制,應 在各種變通方案當中避免冒險與傷害至最小。

(3)權力分配原則:課程決定的每一層次和角色都擁有部分課程設計的權 力,避免中央集權式的課程設計,並能在特定情境中考量需求以採取行 動加以因應。

(4)整體原則:課程宜採整體性的觀點,將課程視為完整且各元素互相關 聯的整體,任一元素的改變都需全面盤視對整體的影響與變化。

(5)系統原則:課程設計需建立一套設計的程序,程序的運作亦需考慮各 種相關因素且保持彈性,以依據實際運作情形加以調整。

(6)合作原則:課程設計是需要透過團體成員互相貢獻專長角色、集思廣 益、提供諮詢、共同合作而成的,一人難成且一人也無法具備所有所需 的各方面能力。

(7)時代依存原則:課程需反映社會需求,每一社會時空的知識觀和需要

都會帶動課程的改變,並期待課程能夠符合並滿足社會的需求。

(8)改變必然原則:課程既然需具時代依存的功能,那麼時代是不斷演化 變動的,課程的演化與革新也有其必要性。

(9)時代促進原則:課程設計不僅需反映時代,更要帶動時代的變遷與發 展,作為社會與文化的引導者。

(10)持續原則:課程設計為連續不間斷的歷程,所謂的完成僅是階段性的 完成。任一新課程在設計並實施的同時,社會也同步在變遷中,而另一 波課程設計的循環也需開始,不間斷的課程設計才能反映並引導時代。

(11)各種改革並存原則:同一時代中,可以讓不同的課程改革共同存在,

每一改革的面向、思想、情況和反映皆不同,各種改革的並存原則將助 益於各種課程的實驗與比較。

(12)課程與人員並重原則:人員改變是課程改革中的關鍵之一,若僅重視 課程本身的改變,而忽略實施課程者在能力、態度等各方面的改變,那 麼將會影響到新課程的實施效果(黃政傑,1991)。

基於上述課程設計原則,再從 Goodlad(1979)的課程決定層次來看,學生 經驗也是其中一個層次,學生聲音究竟是否能夠納入課程設計,似乎已有肯定的 答案,將學生聲音納入教育事務的考量也相當合乎自然的邏輯道理。只是,學生 的心智成熟程度有別,學生對於教育與課程之理解與專業能力也有別,因此近年 頗為盛行的學生中心的課程設計當中,所面臨的困擾也多為既然學生聲音值得聆 聽,那麼聆聽後該如何處理這些聲音的問題。目前,本研究以及各方課程學者在 面對學生想法時,基本上皆出自於一種尊重與傾聽,此一傾聽並非全盤移植或民 意的自由放任,而是在處理學生聲音與課程設計的同時,確實需要課程設計原則 與教育價值規準來作為妥善組織或處理學生聲音的考量(黃政傑,1991)。

以學生為中心的課程,固然是希望由課程來適應學生興趣,但對於其所可能 面臨的困難也產生了一些評論。課程學者歐用生(2001)也指出依學生興趣來選

擇課程內容,所可能面臨的困難,像是鑑定學生興趣本非易事,且鑑定效標不明 確,學生對於興趣的思考可能僅徘徊於將來可以使用、考慮中的興趣、個人滿足 之層次,也可能展現出運用興趣來設計計劃或創造具發展性的活動之層次

(Renzulli, 1977),而後者是目前教育價值較為樂見的興趣層次。

面對處理學生聲音所可能預見的困難,學者 Pratt(1980)認為學生興趣不 宜作為課程內容的選擇標準,但課程內容需包含學生的需求,認為課程應是以學 生的需求來權衡學生的興趣。學者黃政傑於其著作《課程改革》當中也提到,學 者 Tankard 認為可有不同類型的學生聲音參與方式,如運用學生聲音作為資訊提 供角色,讓學生想法成為課程的資料來源,再由課程決定者依專業加以分析參 考,亦如運用學生聲音作為顧問角色,聽取學生對於課程的意見、感受與觀察,

在課程決定者的輔導下讓學生參與課程,倘若學生具適當成熟度則可試成為決定 角色之一。但目前在教育實務當中,學生參與課程決定的能力仍受懷疑,也鮮少 有正式參與課程決定的機會。由此可見,大多數課程學者認同學生聲音應屬於課 程決定的一個層次,但是較接受學生聲音作為資訊提供角色與顧問角色之層次

(黃政傑,1985)。

根據前述學生聲音與課程設計原則之處理,學者黃政傑提供了學生中心課程 設計的基本概念佐為參考:學生中心的精神在於看重學生是最瞭解自己的人,在 此前題下,讓學生為自己的學習做決定,指的是讓學生的興趣、需要、能力、性 向、發展來作為課程設計的核心,再搭配前述的課程設計原則,所為學生創造出 能夠引領學生潛能發展的課程與學習(黃政傑,1991)。研究者也認為:本研究 對於學生聲音的現況瞭解,是作為課程設計時理解學生興趣與需求的一個基礎與 起點,而非全部。教育工作者之所以為教育為課程,不但應站在以學生利益優先 原則上,參酌考量課程內容選擇是否包含並達成學生真正的需求,同時也要能將 學生真正的需求,透過課程設計原則加以篩選、組織、轉化、設計以成為足以成 為正式課程的學習內容,此方為權衡學生聲音與課程設計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