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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於「分數應用問題測驗」之表現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學童於「分數應用問題測驗」之表現

本節先探究小六學童在分數應用問題測驗的表現,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 驗表徵形式不同以及運算方式的不同,學童作答是否會有顯著差異。

壹、 小六學童分數應用問題測驗的表現

由表 4-2-1 得知,整份測驗答對率介於.54~.92 之間,第 3、7、10、13、16、

20、21、23、26 題的平均答對率高於.90,表示學生大多均能選出正確的列式。

其中,第 3、13、23 題為除法中的等分除類型,第 10、16、26 題為加減法中的 改變類型,第 7、20 題為除法中包含除分數除以分數的部分,而同類型第 30 題 的答對率亦高達.85,第 8、19、21 題為加減法中的併加類型,答對率均高於.88,

表示學生等分除、改變、包含除分數除以分數的部分,這些類型能充分理解。因 此,無論是文字表徵、線段圖表徵、文字加線段圖表徵,學生均能正確作答。

由表 4-2-1 得知,這份試卷中答對率不到七成的題目共有七題,分別是第 4、

9、14、15、17、24、28 題,這七題除了第 15 題為乘法中的倍型類型外,其他六 題均為除法的當量除類型,當量除部分的整體答對率約為.60,表示有四成的學 生對於當量除這種問題類型,無法充分理解,當量除在分數應用問題中,仍是學 生感到較困難的部分。另外,乘法中的倍型類型為第 6、15、22 題,第 6 題文字 表徵以及第 22 題文字加線段圖表徵的答對率皆為.86、第 15 題線段圖表徵答對 率為.63,第 15 題答對率明顯低於第 6 題及第 22 題,造成此結果的原因可能是 倍型問題為學生平時常接觸的題目,因此對其文字表徵相當熟悉,而倍型關係的 線段圖表徵對學生而言比較陌生,因此第 22 題,當有文字表徵輔助時,學生可 藉由文字表徵做判斷,但第 15 題單獨線段圖表徵時,學生就無法掌握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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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1國小六年級分數測驗正式施測各題答對率 分數四則運算類型

文字表徵 線段圖表徵 文字加線段圖表徵 題號 答對率 題號 答對率 題號 答對率

加減法

比較類型 1 .77 12 .88 29 .85 併加類型 8 .88 19 .88 21 .91 改變類型 10 .92 16 .91 26 .91 乘法

等組型 5 .80 11 .76 25 .75 倍型 6 .86 15 .63 22 .86

除法

包含除 分數÷整數 2 .80 18 .88 27 .88 分數÷分數 7 .90 20 .91 30 .85 等分除 3 .91 13 .90 23 .90 當量除

整數÷分數 4 .54 14 .59 24 .66 分數÷整數 9 .62 17 .62 28 .55

貳、 不同表徵方式小六學童分數應用問題表現情形

由表 4-2-2 可以得知,小六學童在分數應用問題測驗的文字表徵、線段圖表 徵、文字加線段圖表徵的平均得分分別為 8.00、7.97、8.13,表示學生在這三種 表徵方式下的得分僅有些微差異,進一步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得到 F 值顯著性 為.732>.05,沒有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表示小六學童在三個分測驗上的表現未 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線段圖表徵對學生的解題表現並沒有明顯的助益,這部分的研究結果和蔣治 邦(2000)、古明峰(1998)的研究結果相符,和林文彥(2007)、何明瑾(2007)、

楊馥如(2012)、林施君(2013)、張淵揚(2014)的研究結果不相符,推測可 能原因是研究者在施測前,並未特別進行線段圖表徵教學,若教師平時在進行教 學時,又較少使用線段圖表徵教學策略,學生在對線段圖不熟悉的情況下,要將 線段圖所欲呈現的數量關係與文字題相連結,進而理解題意,並列出正確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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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有很高的難度。相較對線段圖的不熟悉,學生對文字表徵就熟悉許多,但文 字表徵的解題表現亦未明顯優於線段圖表徵,可見分數應用問題對學生而言是比 較困難的。較令研究者驚訝的是,原先預測學生在文字加線段圖表徵的解題表現 應會是三種表徵方式中最好的一種,因它結合了兩種表徵,對題意的表達應更加 清楚才是,但結果並非如此,推測是文字加線段圖表徵的題目呈現過長,學生可 能缺乏耐性詳加判讀,或者是訊息太多,反而不知從何抓取重點,類似情況出現 在陳啟明(2000)、徐黎婷(2010)的研究所提及的,學生在短語題解題表現明 顯優於文字題。

表 4-2-2 學生分數應用問題測驗不同表徵方式之表現

文字表徵 線段圖表徵 文字加線段圖表徵

F 檢定 顯著性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8.00 2.006 7.97 2.031 8.13 2.214 .313 .732

由表 4-2-3 可以得知,分數四則加減法部分,以線段圖表徵得分最高,文字加 線段圖表徵次之,文字表徵得分最低,以單因子變異數加以分析,F 值顯著性為.011

<.05,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進一步用 Scheffe's 法事後比較分析,發現小六學童 在分數加減法部分,線段圖表徵的表現優於文字表徵的表現;分數四則乘法部分,

以文字表徵得分最高,文字加線段圖表徵次之,線段圖表徵得分最低,以單因子 變異數加以分析,F 值顯著性為.000<.05,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進一步用 Scheffe's 法事後比較分析,發現小六學童在乘法部分,文字表徵的表現優於線段圖表徵的 表現,文字加線段圖表徵的表現亦優於線段圖表徵的表現;分數四則除法部分,

以線段圖表徵得分最高,文字加線段圖表徵次之,文字表徵得分最低,以單因子 變異數加以分析,F 值顯著性為.581>.05,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表示小六學 童在除法部分,文字表徵、線段圖表徵、文字加線段圖表徵三種表徵的表現,並 沒有明顯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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