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學童測驗分數差異比較
本研究
要探討學童在不同音樂學習經驗背景下,在電腦化音樂測驗上得分的差異情形。
壹、不同音樂學習經驗的學童在測驗上之差異情形與得分比較
本研究以臺中市國小五年級學童475人為施測對象,得到的有效樣本為471 人,其中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指的是除了在學校學的直笛之外,有在課餘時間
額外再學習其他樂器達一年以上的學童,屬於此類的人數共有75人;有參加音樂 性社團的學童指的是除了學校本來就有的兩節藝術與人文課程之外,還有參加合 唱團、節奏樂隊的學童,屬於此類的人數共有101人;而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 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則共有295人,把這三組學童在測驗得分上之差異情形採單 因子變異數分析來統計(表4-2-1),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平均數是63.68,有 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62.22,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 平均數是51.07,從數據中得知,在音樂測驗得分平均數中以有學習樂器的學童為 最高,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次之,沒有學習樂器的學童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 學童為最低。
表4-2-1
不同音樂學習經驗學童在測驗得分差異 CTT 描述統計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有學習樂器經驗 75 63.6800 11.9956 有參加音樂性社團 101 62.2178 11.5426 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 295 51.0671 11.3690
總和 471 55.1786 12.7841
根據表4-2-2顯示,在IRT的測驗分數比較上,有學習樂器的學童平均數為 0.71,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0.69,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 的學童平均數是0.66,從數據中得知,在音樂測驗得分平均數中還是以有學習樂 器的學童為最高,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次之,沒有學習樂器的學童和沒有參加音 樂性社團的學童為最低。
比較CTT與IRT的數值後發現IRT比較後的平均數與標準差都比CTT的數值差 距要小,因為在CTT上學童的分數是使用相同的測量誤差指標,並沒有考慮到能
力的個別差異,但IRT卻能讓學童有個別的測量誤差值,於是能更精準的比較受 試學童的分數。
表4-2-2
不同音樂學習經驗學童在測驗得分差異IRT描述統計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有學習樂器經驗 75 0.7102 0.0706 有參加音樂性社團 101 0.7005 0.0689 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 295 0.6696 0.0628
總和 471 0.6802 0.0669
為了解本變異數分析是否符合變異數同質性假設,乃進行Levene 之變異數 同質性F考驗,F值即是組間變異量與組內變異量的比例,F值越大越易達統計的 顯著水準。在變異數同質性檢定上,Levene統計量為.640,P=0.528>.05,故變異 數為同質,所以ANOVA成立且數據可用,其ANOVA數據在95%的信心水準下,
達到顯著差異水準,F(2,468)=60.395其P=.000<.05有達到.05的顯著水準
(表4-2-3),故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的學童和沒有 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在測驗得分上有達到顯著差異情形。
表4-2-3
不同音樂學習經驗學童測驗得分 CTT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平方和 自由度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15969.876 2 60.395*** .000 組內 66238.052 468
總和 82207.929 470
***P<.001
在IRT分析上為了解本變異數分析是否符合變異數同質性假設,乃進行 Levene 之變異數同質性F考驗,F值即是組間變異量與組內變異量的比例,F值越 大越易達統計的顯著水準。在變異數同質性檢定上,Levene統計量為1.324,
P=0.266>.05,故變異數為同質,所以ANOVA成立且數據可用,其ANOVA數據 在95%的信心水準下,達到顯著差異水準,F(2,468)=12.661其P=.000<.05有達 到.05的顯著水準(表4-2-4),故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 樂器的學童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在測驗得分上有達到顯著差異情形。
表4-2-4
不同音樂學習經驗學童測驗得分 IRT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平方和 自由度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0.108295 2 12.6613*** .000
組內 2.001465 468
總和 2.10976 470
***P<.001
以Scheffe法進行CTT事後比較(表4-2-5),有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 的學童在測驗得分上高於沒學習樂器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P=.000<.05 有達到顯著之差異。
表4-2-5
12.61293* 1.47170 .000 有學習樂器經驗 -1.46218 1.75267 .706 有 參 加 音 樂
性社團 無學習樂器經驗與 無參加音樂性社團
11.15075* 1.30848 .000 有學習樂器經驗 -12.61293* 1.47170 .000
0.01965 0.01012 0.153 有 學 習 樂 器
經驗 無學習樂器經驗與
無參加音樂性社團 0.04059* 0.00863 .000 有學習樂器經驗
-0.0196 0.01012 0.153 有 參 加 音 樂
性社團 無學習樂器經驗與
無參加音樂性社團 0.02094* 0.00752 0.021 有學習樂器經驗
-0.04060* 0.00863 .000 無 學 習 樂 器
經 驗 與 無 參 加 音 樂 性 社 團
有參加音樂性社團
-0.02094* 0.00752 0.021
*在.05 水準上的平均差異很顯著
上述研究結果得知,在古典測驗理論上的分析或在試題反應理論上的分析都 是有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在測驗得分上高於沒學習樂器和沒有 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音樂能力的培養原本就是一種長期的接觸與投資,學童如 果從小就有學習其他的樂器,例如鋼琴、小提琴或打擊樂器等,其在節奏感與音 感能力等各方面音樂能力一定會比沒接觸過樂器的學童優異,而參加音樂性社團 的學童,每天早上在多比其他同學多了一節音樂性社團的薰陶與接觸下,等於一 周多了其他學童五節的音樂課,自然而然也就會比一周只有兩節藝術與人文課的 學童要更熟悉與了解音樂的特質與內涵,在本研究中這些假設也都獲得了統計分 析的正向結果。
貳、不同音樂學習經驗的學童和沒有類似經驗的學童在音樂基本能力各面項分數 的差異情形比較
音樂能力在本研究中分為節奏、音感、欣賞、創作與認譜五大項,以下就這 五大面向分別對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無學習樂器 經驗和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作其音樂測驗得分的結果分析比較。
從表 4-2-7 與 4-2-8 得知:
一、節奏方面: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平均數是3.69,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 童平均數是3.46,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是2.8。
在變異數同質性檢驗上,P=0.187>.05,此變異數為同質,又因為同質,其 ANOVA成立且數據可用。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 器的學童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測驗得分在95%的信心水準下,
F(2,468)=20.756其P=0.000<.05有達到顯著水準之差異情形。
二、音感方面: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平均數是11.17,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 童平均數是11.03,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是 8.94。在變異數同質性檢驗上,P=0.954>.05,此變異數為同質,又因為同質,
其ANOVA成立且數據可用。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
樂器的學童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在測驗得分95%的信心水準下,
F(2,468)=45.552,其P=.000<.05有達到顯著水準之差異。
三、欣賞方面: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平均數是2.57,有參加音樂性社團學童 平均數是2.53,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是2.32。
在變異數同質性檢驗上,P=.762>.05此變異數為同質,又因為同質,其ANOVA 成立且數據可用。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的學童 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在測驗得分95%的信心水準下,
F(2,468)=23.251,其P=.040<.05有達到顯著之差異情形。
四、創作方面: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平均數是2.56,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 童平均數是2.33,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是1.59。
在變異數同質性檢驗上,P=0.054>.05表示在95%的信心水準下,變異數具同 質性,故ANOVA成立。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 的學童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在測驗得分在95%的信心水準下,
F(2,468)=23.598 其P=.000<.05 有達到.05的顯著水準,有顯著之差異。
五、認譜方面: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平均數是4.77,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 童平均數是4.69,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是3.98。
在變異數同質性檢驗上,P=0.236>.05,此變異數為同質,又因為同質,其 ANOVA成立且數據可用。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 的學童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在測驗得分95%的信心水準下,
F(2,468)=17.671,其P=0.000<.05 有達到顯著之差異情形。
經統計比較分析後,不管是在節奏、音感、欣賞、創作、認譜方面,結果都 是有學習樂器經驗的學童所獲得的平均數比較高,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是其 次,無學習樂器經驗與無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平均數為最低。而在各個音樂基 本能力面向中,這三組學童得分高低順序是一樣的,由高分到低分排列依序為音 感、認譜、節奏、欣賞、創作。
表4-2-7
*P<.05 ,**P<.01,***P<.001
在試題反應理論上從表4-2-9得知:
社團的學童在節奏、音感、欣賞、創作、認譜的CTT差異情形分析後,其F值有 達到.05的顯著差異,經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後發現如表4-2-10。
一、節奏方面
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 學童,經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後發現有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 在測驗得分上高於沒學習樂器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P=.000<.05),
有達到顯著差異水準。
二、音感方面
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 學童,經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後發現有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 在測驗得分上高於沒學習樂器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P=.000<.05),有 達到顯著差異水準。
三、欣賞方面
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
學習樂器和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童與沒學習樂器和沒有參加音樂性社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