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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制定研究的方法;以時間和地理位置作為依據,界定研究的範疇,並 提出研究上的限制;安排章節的分配與內容。

第二章為文獻探討與理論架構:著眼在國際關係第三次大辯論:實證主義 與後實證主義的辯論,社會建構論的發展的緣起與背景,以Wendt和Katzenstein 等社會建構論學者的理論框架連結東協發展區域中立化、政治-安全共同體和安 全機制轉變的相關文獻進行分析;引用東南亞區域社會建構論學者Acharya對於 規範、理念流動的理論模型作為分析架構,整理出東協成立以來國際規範、區域 規範和區域安全機制相互構成的示意圖。

第三章為區域中立化概念的起源與發展:主要聚焦在國際「中立」概念 的發展與東協在1970年代「中立」概念的引進,兩者進行內容的比較,並探討東 南亞區域國家是如何從國際規範中嫁借理念,以東協和平、自由和中立區的起源 和發展為本章重心;面臨後冷戰的新的區域結構與非傳統性的安全議題,對於中 立區規範「不干預原則」與東協模式進行挑戰而造成區域規範的調整。

第四章為區域中立化概念因應後冷戰時期的調適與制度化發展:從和 平、自由與中立區到政治-安全共同體的發展,中立區機制安排的消逝在東協多 邊的議程討論中,但其概念進行調適,隱含在東協區域論壇、東協政治-安全共 同體的建構以及《東協憲章》的規範建構當中。

第五章案例分析:以南海爭端議題作為案例分析,自1980年代南海各聲索 國間的爭端衝突與和解過程中,觀察東協所扮演的角色;聚焦在2000年後南海緊 張局勢的升高以及東協與中國簽署涵蓋中立區規範意涵的2002年《南海各方行為 宣言》後續的爭端解決過程。

第六章結論:整合本文的研究發現,從理論層面再次檢視東協的發展過程,

評估區域中立化的規範對於東協安全機制的發展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包含安全機 制的內化-外向化的轉變、由排除外部干預到區域多重平衡的操作手法以及制度 化與整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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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從建構主義探討區域安全發展

第一節 建構主義

壹、建構主義的發展的背景與濫觴

建構主義的發展背景自1980年代,在國際關係學門產生至今,國際社會歷經 了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和冷戰的洗禮,對於和平與安全的渴望反應在學界於 國際關係理論的激烈討論中,試圖尋求一種可解釋和預測戰爭行為的理論架構,

因此產生了三次的國際關係理論大辯論(Great Debate)(包宗和主編,2011: 359)。

在第三次大辯論中以Kenneth Waltz出版的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1979)

所代表的「新現實主義」成為1970年代末期的國際關係理論主流,其高度簡約理 論的概念,著墨在國際的無政府秩序、國家的利己假設、國家自助的理性抉擇和 國際的權力分配等核心概念,並聚焦在體系的結構因素上,因而被稱為「結構現 實 主 義 」 ; 同 時 期Robert Keohane 與 Joseph Nye 在 1977 年 合 著 的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World Politic in Transition 和 1984 年 Keohane 出 版 的 After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等著作,強調超 越國界的相互依存關係,透過國際的建制與制度解釋國家的行動,形成的「新制 度自由主義」。在這「新-新」辯論中衍伸出「模式之間的爭論」(inter-paradigm debate),在1980年代形成一股以現實主義、多元主義和全球主義為主軸的「三 角的模式爭論」。然而不論是以簡約現實主義概念演變而來的新現實主義、代表 多元複合互賴的新自由制度主義或是以新馬克思主義為基本理論的全球主義,共 同接受了國家理性主義、物質本體論與科學實證的研究方法,因此被統稱為實證 主義(Positivism)(Bank, 1985: 9-11; Keohane, 1988: 381-382,轉引自倪世雄,

2003: 229-231);其主流理論的趨同引起非主流學派的挑戰,例如Robert Cox為 代表的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Richard Ashley的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sim)

與Alexander Wendt的建構主義等,共同被合稱為後實證主義(Post-Positivism),

挑戰主流學派在本體論與認識論中的假設,試圖解構主流學派的話語霸權;不承 認理性主義的基礎,強調理論的詮釋性、能動者與結構的建構作用,強調國際社 會乃規範與理念的結構而非純粹的物質經濟結構;認為社會事實是社會和歷史的 發展過程,充滿觀念建構,因此不存在價值中立客觀的假設(秦亞青主編,2006:

66)。而冷戰結束後至今,尤以建構主義學派的發展最為卓越,除了對新現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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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與新自由制度主義的立論提出反思挑戰,更進一步建構理論架構,形成近代國 際關係理論中新的第三方理論模式(Walt, 1998; 倪世雄,2003: 234, 287)。

1989年Nicholas Onuf首將「建構主義」用語帶入國際關係理論中,而至1999 年Wendt的著作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完整的提出建構主義的理論 系統;建構主義因為對於冷戰結束的有效的解釋力而蓬勃發展,發展至今派別林 立,許多學者試圖將其分類如Peter J. Katzenstein、Robert O. Keohane和Stephen Krasner嘗試依據不同的學派將建構主義區分為-傳統建構主義(Convetional Constructivism)、批判建構主義(Critical Constructivism)和後現代建構主義

(Postmodernism)(Katzenstein, Keohane, Krasner, 1999: 36);而John Ruggie則 是依據社會科學化的標準將建構主義區分為新古典建構主義(Neo-Classical Constructivism)-支持社會科學、自然論建構主義(Naturalistic Constructivism)

-主張科學實存論和後現代建構主義(Postmodernist Constructivism)-全然否 定社會科學(Ruggie, 1998: 880-882)。本文主要引用秦亞青所分類的「主流」

建構主義學派,16涵蓋Wendt與Onuf等學者的假說,既強調國際社會中的「社會 意義」,同時也承認理性主義的部份假設,如國際政治處於無政府狀態、物質因 素的存在以及以國家作為國際社會分析的主要單位,但重申任何的物質因素的如 權力、國家利益,仍須透過行為者的認知與觀念才會產生意義與影響力(Adler &

Barnett, 1998: 12-13; Wendt, 1999: ch. 4; 秦亞青,2006: 22)。

在本章節中,將先綜述建構主義理論中,與東協區域安全理論相關的探討,

如Onuf的言說行止理論、Wendt的結構文化轉變和Kazenstein對於國家認同、利 益與結構文化、制度的建構關係討論,確立由建構主義觀察東協安全制度發展的 基礎;再由區域層次的理論框架如Buzan的區域複合體理論和Deutsch、Adler與 Barnett等人的安全共同體討論,探討東協作為區域層級的安全機制發展,在不 同時期的安全特徵以及區域和外部的安全關連;最後,透過Acharya將國際規範、

組織與區域進行連結,討論理念的在地化構成作用來解釋東協區域規範的轉變和 機制的調適。

貳、主流建構主義

一、 Nicholas Onuf的規則建構主義

                                                                                                               

16   秦亞青提出所謂的「主流」建構主義是指可以透過理論解釋社會事實和理解社會意義的理論;

亦即理論本身承認基本的物質因素具有說明與解釋的作用;在Katzenstein、Keohane 和 Krasner 的分類中,則是指傳統的建構主義分類而排除批判性建構主義與後現代建構主義,因為批判性建 構主義目的在於改造世界而非解釋或說明;而後現代建構主義則否認一切的物質因素(秦亞青,

200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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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uf於1941年出生於美國,在1989年出版的World of Our Making一書,正式 引入社會建構論的觀點於國際關係研究中,乃建構主義研究的濫觴,在當時新現 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的論戰中提出社會學的觀點進行反思與討論;同年Friedrich V. Kratochwil的著作Rules, Norms, and Decisions和Onuf的建構主義觀點,以社會 關係、規則和語言作為理論基礎,稱之為規則建構主義。其主要論點包含:

(一)人類與社會的關係

Ounf在本體論上挑戰了實證主義的假設「客觀存在的世界」,提出人類與社 會是相互建構的關係,亦即「客觀的世界」中所涵蓋科學知識和物質現實也存在 著相當程度的社會建構;同時強調物質內容與社會內容是相互作用與存在的論點 同實證主義進行對話。在人類(或稱為能動者)與社會的相互構成關係中,提出 重要的鏈結-規則。規則來自於人類的言語行為並導致實踐,人類藉由接受或是 不遵守規則的實踐行為而產生社會意義,在此「能動者-規則-實踐」模型中能 形塑一個理性的「制度」環境,提供能動者理性的行為選擇。能動者遵循規則則 產生規則的強化,促使社會結構的發展;若能動者拒絕遵守規則,規則則被弱化,

產生對社會結構的改變;Onuf認為規則同時包含「構成性」與「限制性」的特點,

能動者藉由對於構成性規則的認同與遵守形塑社會的意義,進而產生限制性規則,

限制能動者既有的行為實踐(Onuf, 1998: 58-63)。17

(二)言說行止理論(Speech Act Theory)

Onuf的建構主義強調以人作為能動者,進行微觀的觀察,透過語言與行動勾 勒出規範與規則進而建構社會秩序;其言說行止理論乃藉由「說者」透過對於存 在事實的言語陳述、要求或命令,使「聽者」(或一起)進行實踐,其言說行止 的形成端看聽者的反應;當聽者聽從說者的語言而有所行為,其反覆話語的陳述 將產生了行動的實踐,形成一個(總是如此做)「慣例」,當說者與聽者持續這 個行為時,慣例就形成了規則(弱性的、規範性的);當這個慣例變成兩者認同

「應該要一直作下去的時候」,就變成強性的規則。而聽者也變成了能動者,與 說者(能動者)彼此互動實踐(Onuf, 1998: 59-60)。

(三)規則與治理

                                                                                                               

17   Ruggie 以國家體系為例,在中古世紀發展到西伐利亞體系的過程中,能動者(體系的單位)

認同與遵從主權獨立、領土完整的「構成性規則」,然後才得以發展成現代國家體系;並透過制 度、國際法等「限制性規則」約束國家行為(Ruggie,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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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uf將言說行止理論實踐區分為三種,並且演繹出三種不同的規則而產生不 同的治理文化:(1)斷言式的言說行止(assertive speech act)演繹出命令式規

Onuf將言說行止理論實踐區分為三種,並且演繹出三種不同的規則而產生不 同的治理文化:(1)斷言式的言說行止(assertive speech act)演繹出命令式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