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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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張的關係,但並未產生具有制裁效力的制度化機制;因此,對於東協安全機制 的發展過程,筆者選擇以社會建構主義的理論模型進行解釋;從社會學的觀點研 究東協成員國的行為「偏好」,藉以理解因為不同歷史背景所產生的國家「身分」
以及區域內部國家在互動實踐下所形成的「認同」,進而形塑區域的「規範」(中 立區設計);而在後冷戰時期又因應結構變化與區域威脅的轉變,東協在結構與 國家間新的互動過程中凝聚了新的認同,因而產生對於區域中立化規範的調適,
對於後冷戰時期尋求區域安全共同體的發展則提出一套非西方式的建構理路
(Acharya, 2009a: 32; 鄭端耀,2001: 213-214)。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東協成立至今宣稱其長達40多年的和平與安全成就,6期間建構各式的安全 機制促進區域的和平發展;而作為冷戰期間區域第一個安全機制的設計7-東協
「區域中立化」的發展,提供了東協在安全規範與制度層面上重要的基礎與依據;
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聚焦在東協區域中立化的起源與發展,進而探討因應時代與 環境的變遷而產生的調適。對於東南亞國家來說,中立化概念的應用並透過國際 安排來落實於地區始於1970年代,其概念隱約浮現在東協的各種政治宣言與正式 文件之中;其中最經典的例子是1971年《自由、和平與中立區宣言》和1976年的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這兩份宣言與條約為早期區域中立化發展提供相關的 法制基礎。然而到了1970年代末期,特別是在1978年受到越南入侵柬埔寨事件的 影響,8東協中立區的發展受到在實務上執行的考驗;而在冷戰後時期,東亞區
6 自 1967 年東協成立以來,東南亞區域發生的戰爭包含 1978-1989 年的越南入侵柬埔寨、1986 年寮國與泰國的邊界戰爭,以及越南自入侵柬埔寨後與泰國接近戰爭的衝突狀態;但是在戰爭衝 突爆發的當時,越南、柬埔寨、寮國與泰國都尚未成為東協成員國,因此稱東協自成立以來至今,
成員國家從未發生過戰爭(Acharya, 2009a: 13)。
7 東協依據 1967 年的《曼谷宣言》而宣布成立,該宣言主要是訴求在經濟、社會與文化的合作 關係建立中促進區域的和平、繁榮與社會穩定,而未明確的表達安全層面的合作議題(ASEAN, 1967)。
8 1978 年越南在蘇聯的支持下入侵柬埔寨,扶持「橫山林」(Heng Samrin)魁儡政權。後經歷柬 埔寨持續的武裝反擊,東協、中國與聯合國共同發起輿論壓力和譴責,以及蘇聯的援助減少,越 南於1989 年被迫撤軍;在東協與國際社會的關注之下,於 1991 年 10 月,包含衝突當事國越南 與柬埔寨,東南亞區域國家泰國、寮國等與國際大國中國、蘇聯、美國、法國與日本在法國首都 巴黎召開會議,達成了《巴黎和平協定》,包含三份重要的文件《全面政治解決柬埔寨衝突協定》
(An Agreement on a Comprehensive Political Settlement of the Cambodia Conflict)、《關於柬埔寨主 權、獨立、領土完整不可侵犯、中立與國家統一協定》(An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Sovereignty, Independence, Territorial Integrity an Inviolability, Neutrality and National Unity of Cambodia)與《復 興與重建柬埔寨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ehabilit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Cambodia)作為柬 埔寨戰後和平重建的重要原則(Acharya, 2009a: 120; Goh, 2003: 1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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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權力結構與安全威脅型態的轉變影響東協的安全機制設計,儼然以多邊「合作 安全」(cooperative security)式的論壇機制-東協區域論壇取代「中立區」的設 計;但實際觀察在1995年第五屆東協高峰會議簽署的《東南亞無核區條約》
(Treaty on the Southeast Asia Nuclear Weapon Free Zone, SEANWFZ),其無核 區的建構乃作為中立區概念的補充;同時2000年代初期的區域安全體發展文件和 2007年的《東協憲章》都能發現中立區規範與概念的延伸。
因此,在區域中立化的研究上,本文從東南亞國際關係的建構主義學者 Amitav Acharya(2009b)的理論框架去描繪源自國際法的「中立法源」如何形 成東協區域的「中立化」規範與概念,產生具體的「中立區宣言」;藉由觀察東 協自冷戰區域整合以來到後冷戰時期的發展,整理相關官方文件及互動實踐的事 例,解釋「中立化」在各個階段賦予東協的「規範」為何?並依照此脈絡提出本 文的研究問題:
一、為何東協發展「區域中立化」?
雖然《曼谷宣言》中提出透過加速區域的經濟成長、社會進化與文化發展促 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但在當初東協仍未發展出具體的行為準則;且個別成員國 仍透過與大國的雙邊軍事合作關係取得安全的保障,在區域的整合與意識上仍偏 好鬆散的協商一致(consultation and consensus)與弱制度化(weak institutions)
的議程會議。9因此在東協成立之初,在成員國間存在政治制度與經濟發展的差 異下,研擬出一套「同中存異,異中求同」的互動模式,在共同的區域組織下,
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國家建立」過程;而在不同的國家發展過程中,凝聚共享的 行為規範。而為何東協發展區域中立化,乃東協因應內部需求與國際局勢所建構 的安全機制設計;首先藉由中立區的宣言,盡可能排除區域外大國對於東南亞和 平的干預影響,塑造內部穩定發展的環境,進而藉由後續的條約簽署、口頭承諾 與制度設計,對內形塑區域認同。因此在本文中,先以國際環境與區域需求探討 東協發展「中立區」的背景,再藉由「中立區」的相關建構過程中,歸納出延伸 而來行為準則,包含「不干預內政原則」(non interference)與「和平解決爭端 衝突原則」(peaceful settlement of disputes)等相關重要規範。
二、東協區域中立化概念的起源為何?如何形塑具體的區域規範?
9 東協高峰會乃東協機制的最高決策機關,但在發展初期會議的召開並未固定,且直到 1976 年 方進行第一次正式會議,隨後第二屆到第七屆都未能定期舉辦,直到第七屆開始才穩定的每年進 行會議,陸續發表東協重要的集體宣言與文件(TASC,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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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在1970年代發展出特有的「區域中立化」概念,探究其法制依據與規範 來源,可以追溯自國際戰爭法的變遷而來,從最初在戰爭時期的國家中立演變為 承平時期的區域中立化概念,對於東協引用國際法條至東南亞區域的安全機制設 計,筆者透過建構主義學者Acharya的規範流動的理論模型進行解釋,10區域在建 構地方的安全規範與制度時,會藉由引據國際習慣與國際法源,強化區域安全制 度的可信度,同時進行地方化的調整過程,符合區域的需求;東南亞國家在冷戰 時期,最需要的是不受外國干預的國家發展環境,因此嫁借國際中立法源,塑造 東協中立區規範,排除冷戰大國的干預行為,以推動國家的政治與經濟穩定發展 和區域安全合作。
早期東南亞區域規範的發展受到新興國家內部脆弱的特性與特有的東南亞 地方習慣影響,國家間的互信不足造成區域的合作偏好以「協商」與「非正式」
的方式進行,因此東協初期的安全規範多以「政治宣言」的方式代替具體的條約,
如1967年《曼谷宣言》、1971年東協《和平、自由與中立區宣言》和1976年《巴 里第一宣言》(Declaration of ASEAN Bali Concord I),而第一份具體的行為互 動準則條約乃1976年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但是即便條列出具體的行為規 範,該條約在執行其約束與制裁方面仍不具備強制力。由此探討東協形塑具體的 區域規範的方式乃藉由「非制度化」的宣言與條約反覆重申,累積其成員國互動 經驗與共識,進而凝聚共享的規範認同以約束成員國間的行為。
三、區域中立化概念的應用與實踐為何?
從戰爭法定義的「戰時中立」、馬來西亞從國家利益考量而產出的「國家中 立」政策,到東南亞區域進行協調而發展而來的「區域中立化」宣言,中立化規 範受到國際現實的影響不斷產生概念上的調整;例如在冷戰時期的區域中立化機 制設計採取「內向」式的,首要任務在於維護東南亞國家的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
排除任何外部的參與與干預行為;而在後冷戰時期,東協隨著內部成員國的擴張 以及主導區域議題的企圖,區域中立化的機制轉為「外向」式的,積極拉攏區域 外部國家的參與,成為一個涵蓋重要區域國家的區域論壇。因此在理解東協區域 中立化概念的應用與實踐之前,有必要先釐清(1)國家層次的「中立」主張與 區域層次的「中立化」主張之差異;(2)中立化概念中「內向性」與「外向性」
的安全觀差異,及其建構的不同型態的區域安全制度。進而比較冷戰時期中立區 規範的應用與實踐,以及後冷戰時期,規範因應環境改變而受到的挑戰與調適。
10 參照頁 33,圖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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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研究方法
壹、文獻分析法( literature analysis)
文獻分析法是藉由相關文獻的蒐集,如學術論文、報章、雜誌、網路內容等,
進行完整的分析與整理,提取筆者研究所需要的資料與印證相關論述的觀點;在 採取文獻分析法進行資料的研究時,需檢閱文獻的可靠性;其種類區分為正式記 錄、專題報告、側面管錐、統計數字、二手報導與非記錄性資料等。其優點在於 提昇研究的便利性,依據二手資料的獲得可以縮短研究時間與研究範疇;然而官 方資料可能會誇大成效,忽略與歪解事實,在採用時應理解官方的態度(葉至誠,
2000: 102; 鍾倫納,1993: 154-155)。對於「東協區域中立化概念的起源、發展 與調適」此一命題研究,筆者以建構主義的理論框架,探討東協國家的偏好、利 益取向對於其安全制度「區域中立化」的發展與影響;從東協安全機制的建構,
文件的積累,歸納出區域中立化發展而來規範與行為互動準則;最後,以近代南
文件的積累,歸納出區域中立化發展而來規範與行為互動準則;最後,以近代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