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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東協區域中立化的起源與發展

第四節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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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國家擁有多樣化的人口,在種族、宗教和語言上的歧異與不同造成區域的敏 感性議題;而開始公開討論並試圖解決這些議題,將會導致東協長久以來所建構 的規範開始崩解(ASEAN, 1997b)。」(4)在金融危機發生後,東南亞國家的 內部政權呈現不穩定的狀態,而「靈活接觸」所提倡的西方式政策透明與公開性、

政治改革以及強化市民社會的權益更容易導致政權的危機(Acharya, 2009a:

126-133; ASEAN, 1997b, 1998b; Haacke, 2003: 171, 177-182)。

從「建設性干預」和「靈活接觸」的倡議到最終東協成員國拒絕採納,東協 又提出「增強互動」(enhanced interaction)的概念,尋求從區域的合作方式解 決跨國性的議題;而延續此概念產生的區域合作機制分別為在經濟議題上的「東 協監督程序」(ASEAN Surveillance Process, ASP),於1998年東協經濟部長會 議 中 提 出 並 簽 署 《 東 協 監 督 程 序 協 定 》 (Terms of Understanding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ASEAN Surveillance Process, 1998),東協各國透過提交內部 經濟資料與數據給「東協監控協調單位」(ASEAN Surveillance Coordinating Unit, ASCU),藉由分析這些資料,建立早期預警系統與同儕間評估機制以增加區域 經濟的穩定。另外在安全議題上的「三頭馬車」(ASEAN Troika)機制則是由 則是由東協常務委員會(ASEAN Standing Committee)前任、現任和下一任的主 席共同領導組成,建立區域緊急的安全與政治議題應變機制。然而在這兩者機制 的設計以及實踐上仍然具有強烈東協固有的區域規範,亦即對國家主權自主的維 護以及不干預內政的限制。在前者「東協監督程序」的設計中採取同儕評估的方 式,允許成員國對於各國的經濟議題提出相關的建議與評論,但在其決議上不具 有法律約束力,且各國是採取自願的方式提供相關的資料也有礙其資訊的透明程 度。而「三頭馬車」機制的建立屬於臨時性質而非常態性機制,在實踐的原則上 遵循《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的行為規範以及其核心概念「共識決」和「非干預 原則」,這將影響「三頭馬車」在適當議題成立的即時性和影響力(Acharya, 2009a:

134; ASEAN, 1998a; Haacke, 2003: 207-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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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000 年 9 月,由緬甸國家法律與秩序恢復委員會改組的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State  Pea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  SPDC)軟禁 Aung  San  Suu  Kyi 再度導致緬甸國內局勢緊張;此時聯合 國秘書長Kofi  Atta  Annan 與泰國倡議成立「三頭馬車」進行介入,但時任東協常設委員會主席 國越南卻拒絕此倡議(王子昌、郭又新,2005:  1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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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國家於冷戰期間展開了去殖民化的過程,在初期的國家利益與安全認 知上,關注在新興國家的政權穩定、領土的完整以及在兩極體系下建立與全球、

區域大國的正常交往關係。受到地理的鄰近因素,加上東南亞國家在新興建國過 程中相似的歷史背景,當存在著共同的外在威脅-中國共產意識型態的顛覆作為 的影響下,將促使個別國家在自身實力不足以自保的前提,興起以區域層級的整 合與安全合作來提升個別國家的影響力以保障國家生存;然而從安全共同體的理 論框架進行觀察,區域層級的安全化過程雖然以東協組織為基礎進行著,但在安 全、利益的考量與認知上,仍未擺脫以國家為中心的思考邏輯,進而建立區域的 共享認知;以冷戰時期東協所發展的區域中立化為例,東協一方面強調「不干預 原則」與「中立區」概念下的不結盟作為與撤除地區的外部勢力軍事基地,但卻 矛盾的存在著個別國家仰賴雙邊軍事結盟關係下所賦予的安全保障;對於東協成 員國此行動考量,可以理解為,由於國家本身的實力不足,因此利用冷戰期間美 國、蘇聯與中國之間相互矛盾的關係,透過區域設計的「中立區」概念,一方面 滿足各大國在東南亞的利益平衡,另一方面仍維繫符合國家利益的雙邊安全保障

(詹哲裕、韓台武,2005: 195)。

然而中立區的設計並非僅單方面作為服膺於國家利益需求的工具,而是如同 建構主義所假設,具有相互建構的作用。在本章節討論與觀察中,區域中立化的 發展首先經歷東協成員國之間相互協商與妥協的過程,簽署了1971年的《和平、

自由與中立區宣言》、1976年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1995年的《東南亞無 核區條約》作為中立區的主要文件,在反覆的議程討論、文件的重申與主席的聯 合聲明之下,建立出屬於「東協式」的中立區機制,涵蓋的安全規範為「不干預 原則」、「和平解決爭端衝突」與「區域韌性」等,在依循「東協模式」的安全 治理方式下,以非強制性的爭端解決機制、擱置敏感性的議題而採取私下協商以 及「共識決」的決策方式,促使成員國在此結構文化下擁有更頻繁與和平的互動 環境,藉由交往過程中的理解,培養出區域的認同,進而重新建構成員國在區域 發展中立化過程的行為偏好與認知。

最顯著的特徵為冷戰時期建構出具有「內向性」特質的中立區機制,東協初 期所面臨的安全挑戰促使區域的安全發展優先著重在國家政權的穩定性,培養人 民對國家的認同,在區域層級則以相對消極不作為的方式,透過非制度化的中立 安排排除外部勢力的存在,其最終目的在於塑造國家能夠在不受任何形式的干預 下,自主的成長;因此東協的「不干預原則」不僅限制了區域外部勢力的干預行 為,同時也展現在區域內部安全機制的制度與治理之中,如在《東南亞友好合作 條約》下所成立的高級委員會作為區域爭端衝突解決機制,必須擁有當事國的同 意前提方能介入調解;在緬甸的入會過程中,對於外部的制裁與干涉,反促使東 協果斷的納入新成員以維護區域國家的主權完整;而雖然在1990年代,東協面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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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與新進成員國間的政經差異、跨區域環境污染、金融危機等非傳統性安全的挑 戰而延伸出區域內部對於「不干預原則」的修正,提出「建設性干預」與「靈活 接觸」以及與東協先驗的規範折衝後形成「增強互動」等概念,但在機制的設計 上仍受限於東協模式的運作與「不干預原則」影響,亦即尊重國家主權的自主性、

弱制度化的機制以及在執行干預上仍需要國家的自願性和共識;這說明了東協成 員國於冷戰期間的區域中立化發展到1990年初組織的擴大化進程中,仍未凝聚足 夠的區域認同與信任,賦予東協作為區域組織主動的進行協調與解決內部安全爭 端的權力,而僅是被動的維護區域不被干預的「中立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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