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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眠藥物使用頻率軌跡型態的概述與探討

第五章 綜合討論

第二節 安眠藥物使用頻率軌跡型態的概述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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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綜合討論

第一節 研究受試者的樣本類型

本研究結果以使用安眠藥的144 位受試者在 18 個月內 6 個時間點(第 0、1、3、6、

12、18 個月)的安眠藥使用頻率追蹤資料為基礎,探討安眠藥使用行為的個別差異。受 試者不包含超過 65 歲的年長者,平均年齡約 45 歲,女性佔總人數的七成,曾接受至少 6 年的基礎教育。受試者的收案來源一半來自醫院門診,一半來自社區,平均安眠藥使 用總月份為 49.86 個月。超過一半的受試者使用 BZD 類藥物,而其餘的安眠藥類型還包 含 BzRA、抗憂鬱劑、以及抗精神病劑等,但比例不高,使用目的皆為治療失眠。此外,

約七成受試者只服用一種安眠藥類型,而其他受試者有服用最高至 4 種安眠藥類型的情 況。

第二節 安眠藥物使用頻率軌跡型態的概述與探討

根據群體基礎軌跡模型分析的結果,144 位受試者在 18 個月時間裡的安眠藥使用頻 率可劃分成稀有使用、穩定低頻使用、快速降頻使用、慢速降頻使用、以及穩定高頻使 用,共五種安眠藥的使用頻率軌跡型態。若單從 M0 來看,穩定高頻使用、慢速降頻使 用、以及快速降頻使用這三種用藥型態的用藥頻率較相似,而穩定低頻使用與稀有使用 則在相同擁有相較低的用藥頻率,然而,本研究結果亦顯示,相似的安眠藥使用頻率可 能會有不同的發展軌跡。

五種安眠藥使用頻率軌跡型態中,有三種軌跡型態的用藥頻率相較不會隨著時間而 變化,用藥頻率維持一致18 個月,分別為稀有使用、穩定低頻使用、以及穩定高頻使用。

雖這三種的藥物使用行為都具有跨時間穩定性,但他們會因使用頻率的差異而劃分成不 同型態,當中稀有使用的使用頻率非常低;穩定低頻使用則維持每月 5-10 的安眠藥使用 頻率;而高頻率使用有最高的用藥頻率,呈現幾乎每晚都使用的現象。另外,其餘兩組 的安眠藥使用頻率會隨著時間而降低,分別為快速降頻與慢速降頻兩種軌跡型態。快速 降頻使用的用藥頻率會在開始追蹤的前面三個月快速從幾乎每晚使用的頻率降低至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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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與使用的狀態,同時其幾乎沒有使用的狀態可以維持到追蹤的最後一個月。慢速降頻 則呈現相較緩慢的安眠藥使用頻率下降現象。上述結果指出,即使同為安眠藥使用者,

也可能會有不同的用藥頻率發展軌跡,故,本研究認同過去文獻在探討安眠藥使用行為 時,強調不可忽略用藥行為的個別差異之論證(Chen et al., 2016)。同時,本研究結果呈 現了相當豐富的用藥頻率之軌跡的多樣性,認為探討安眠藥使用行為的個別差異時,以 具有時間性資訊的軌跡數據作為基礎,是不錯的切入角度。

五種不同安眠藥使用頻率軌跡型態,呈現出安眠藥使用者之間在18 個月期間的不同 使用狀況。其中,穩定高頻使用為一群被臨床關注的安眠藥使用者,組內成員幾乎每晚 都使用安眠藥,為最可能面臨長期使用安眠藥延伸問題的典型。單純就研究追蹤範圍時 間內,穩定高頻使用者的安眠藥物使用行為已遠超臨床安眠藥使用規範的建議範圍

(Sateia et al., 2017),且這群人的比例是所有用藥型態中最高的,佔總人數約五分之二,

因此,穩定高頻使用者是一群相當令人擔憂和關注的人。這個發現與 Estivil 等人(2002)

的回顧性研究整理類似,其回顧表示 58%,並可預測長期使用。上述整理再次強調了了 解其使用行為機制的必要性,以利擬定策略以減少安眠藥使用者以穩定高頻使用的人數。

而相較之下,穩定低頻使用則是另外一種研究發現的安眠藥使用軌跡型態。可能因 其相較低的平均用藥頻率,顯得比穩定高頻使用安全,故常常被過往研究所忽略,然而,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群人的安眠藥使用行為也超出臨床建議範圍(Sateia et al., 2017),

與降頻或停藥相較,有較高的比例受到長期用藥副作用與成癮的困擾。其長期使用行為 的不同,可能源自不同的因素,加上這群安眠藥使用型態的成員比例不低,仍佔有 12.4%左右的人數,因此,不應該被忽略。

稀有使用是一群非常低頻使用、甚至是停藥的安眠藥使用者。本研究結果呈現的稀 有使用軌跡型態安眠藥使用者的用藥頻率與Chen 等人(2016)描述的過渡情態安眠藥使 用類型很相似,根據Chen 等人的訪談資料,過渡情態類型的長期安眠藥使用者通常的用 藥頻率為每個月少於一次,認為安眠藥是一種睡眠急救品。同樣的概念或許也可以與 Estivill 等人(2002)整理的回顧研究做呼應,研究指出 1515 名安眠藥使用者中,約有 12%的人的使用策略為顯次數的需時服用,人數比例與本研究發現的 14.7%相當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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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這種安眠藥使用軌跡型態將受到的用藥副作用或成癮風險最低,也是被認為最能停藥 的一種軌跡型態(停藥),因此,若要使用安眠藥治療睡眠,在急性期以外,稀有使用 軌跡型態是最值得被鼓勵的安眠藥使用型態。

除了上述三種使用頻率相較穩定的安眠藥使用型態以外,快速降頻使用與慢速降頻 使用為兩組用藥頻率會隨著時間降低的安眠藥使用者,差別在於降低使用頻率的速度不 同。快速降頻使用比較符合臨床上對安眠藥使用行為的期待,建議安眠藥使用者可於3 個月內降頻使用,且效果可維持至第18 個月。而相對的,慢速降頻使用則耗費相較久 的時間降低安眠藥使用頻率,不排除其降頻速度較慢可能是受到生活中一些因素的影 響。然而,這兩種降頻使用軌跡都相當值得被關注,因為他們都是成功從高頻率的安眠 藥使用範圍降低使用的案例,且無明顯反彈效果,若透過與其他軌跡型態比較,或許就 可以找出動搖安眠藥使用者堅持持續或下降用藥頻率的原因。

綜合上述,本研究以長期電話追蹤安眠藥使用頻率18 個月的資料為基礎,分析出 安眠藥使用者間存在五種不同的發展軌跡,以不同角度詮釋安眠藥使用行為的個別差異 現象。在各種安眠藥使用軌跡型態有其獨特的臨床意義的條件下,且軌跡型態人數皆高 於建議的最低人數比例範圍(Nagin & Tremblay, 2005)時,表示目前模型所包含的安眠 藥使用頻率軌跡型態都具有代表性,可合理反應目前臨床上的安眠藥使用現象。故,探 討安眠藥使用行為時不應只簡易劃分為“使用與不使用”、“依賴與不依賴”、亦或是“短期 與長期”使用而已(Omvik et al., 2010; Morin et al., 2004; Morin et al., 2006; Fang et al., 2009),反而應考量更多個別差異的部分,而根據此研究結果,可提議從安眠藥使用頻 率的軌跡型態切入或許是其中一個相當不錯的選擇。

不過,不可忽略的是,部分患者曾於訪談研究中曾提及其用藥歷史中有上升使用頻 率的歷程,但未對其歷程細節進行詳述(Chen et al., 2016)。雖然研究結果呈現的最終模 型不包含安眠藥使用頻率上升軌跡,但上述結果並不意味著上升軌跡個別差異不存在於 安眠藥使用軌跡中。相對的,在安眠藥使用頻率的群體基礎軌跡模型分析過程中,當將 軌跡類型劃分成6 種時,仍可發現有先下降再上升的軌跡型態(軌跡模型 C:軌跡 4),

而因考量其軌跡形狀不明顯、穩定性不高等原因,呈現描述限制,暫不納入最終軌跡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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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但是,若參考Cheung 等人(2019)的研究摘要報告,其對天然安眠藥與非處方藥 的群體基礎軌跡分析結果是包含上升與反彈軌跡的,由於該結果只以研究摘要呈現,故 未詳述。然而,若進一步觀察其研究設計時,可發現其軌跡樣貌建立於追蹤時間長達5 年7 個追蹤點,與本研究的 1 年半 6 個追蹤點長許多。因此,推測上升軌跡是很存在 的,只是限於本研究設計困難捕捉,或許在待有更長時間的追蹤資料後,便可鑑別出相 較完整或穩定的安眠藥使用頻率的上升或反彈軌跡型態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