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管理人員專業訓練
4.7.2 實施靶場管理人員訓練
國內警察靶場管理人員目前係由技工人員或員警擔任,但經由實地 訪查之結果,鮮少舉行靶場安全管理講習或是專業訓練課程,國內可參 考國外方式,透過與其他機關、民間團體(如中華民國射擊協會、中華 民國實用射擊運動安全發展協會)合作,研討辦理有關靶場安全管理系 列講習。本研究參考美國射擊協會靶場管理人課程資料〔30〕,擷取適合 國內管理人員訓練課程部分予以提出如下:
(一)靶場管理人課程限制 1、訓練合格核發證照。
2、要求全程出席參加上課。
3、需要參與討論和練習。
4、透過考試瞭解靶場管理人之知識、技巧和態度。
(二)靶場管理人培訓目的
1、管理並研發靶場相關業務。
2、訓練合格獲得認證後,工作滿一定年限可擔任講師,參與培訓輔 導新學員。
3、制訂標準作業程序。
4、制訂緊急應變計畫。
5、研訂靶場安全規則。
6、掌握靶場各類最新訊息並陳報。
(三)靶場各類法規與檢測課程
1、瞭解室內靶場各類基本法源與檢測程序。
2、瞭解室外靶場各類基本法源與檢測程序。
3、瞭解各類型靶場之射擊規則與處理方式以及所適用之槍枝。
(四)靶場安全簡報
1、瞭解年度各類射擊活動資訊,包含人員、時間及地點。
2、透過靶場事故案例研討分析。
3、各類靶場安全規則歸納分析。
4、學習各類靶場射擊口令。
5、學習制訂靶場緊急應變程序。
(五)槍枝及彈藥故障排除 1、人為和機械故障之區別。
2、安全地從射擊學員手邊接過槍枝並處理。
3、學習槍枝故障排除程序。
(六)靶場射擊安全評估
1、裝備(槍枝、彈藥、靶場硬體設備)。
2、人員(學員、授課及管理人員)。
3、安全保護措施(個人防護裝備)。
4、靶場標準作業程序(靶場規則與緊急應變)。
(七)結訓測驗
五、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
本研究以警察室內靶場為研究對象,實地調查範圍以北部地區 3 座 使用頻率及訓練人數較高的室內靶場為限,配合文獻分析,針對警察室 內靶場安全管理現況及所面臨之問題,做出以下結論:
(一)國內外室內靶場安全管理之現況與差異 1、設備配置未能完全符合國際標準
本研究所訪察的室內靶場中,所設置之安全設備與配置器材彼此間 有所差異,但與美國室內靶場所規範使用的器材標準比較起來,設計與 規劃上仍有改進空間,可見國內室內靶場安全管理在設備設施等方面仍 缺乏完善配置及規劃。
2、經營模式影響靶場安全管理成效
透過實地訪查與訪問發現,警察人員面對火力強大的歹徒,需要的 是更精密更完善的射擊訓練,而警察機關絕大多數的資源都將重心放在 射擊課程及訓練設備上,對訓練場地相關安全措施的要求程度,卻相對 的不是那麼重視,故對於靶場運行及維護,仍缺乏完善人力規劃及經費 投入。
3、警察勤務過於繁重影響靶場訓練品質及安全性
警察工作十分龐雜,在要求專業化與分工化的今日社會,警察在舊 有工作不減,新的工作一直往上增加的情況下,不斷地應付沉重的工作 負荷。儘管各行各業都面臨超時工作、作息日夜顛倒的情境,但警察工 作更多了一份工作量隨時往上增加而不減的苦楚。在時間與精力有限的 情況下,警察工作的核心內容勢必將無法兼顧,所以導致警察機關常常 會在上班時間內,排定常年教育訓練課程,可是又為避免耽誤龐雜的工 作,每個月一般只固定排定數小時左右的相關課程,很明顯的似乎不太 夠。但是,這也是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所採取不是辦法的辦法,而警 察射擊訓練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在工作繁忙之餘,射擊訓練
是否真能如預期般的達成效果,靶場安全管理是否能落實執行,實在值 得商榷。
(二)國內警察室內靶場安全管理實務上所面臨之問題與困境 1、缺乏專業管理人才
所謂專業管理人才,除需擁有基本的靶場安全維護技術與知能外,
尚須具備相關學歷與經驗,如此才能對各靶場不同的設備及訓練模式,
進行適切的管理及規劃。從本研究文獻或訪談中發現,靶場安全管理若 缺乏專業的人才,將成為靶場安全管理執行上的一大阻礙因素,而國內 現行警察室內靶場的訓練師資與管理人員多由現職員警擔任,除未能符 合專業需求外,又需兼辦其他行政業務,實有亟需改善之必要。
2、現有法規不足
國內現有關於室內靶場的法規實在少之又少,現行有關靶場安全規 範的部分,僅針對槍枝彈藥及用槍安全訓練為主,對於現行室內靶場主 管或運行單位之責任權限無明確的劃分說明,違反規定的取締單位與懲 處方式也未訂定。在實際施行上仍有許多不適切與缺失之處,尚待主管 機關進行修改與訂定。此外,對於室內靶場管理人員組織編制與標準,
靶場各項設備的建造、驗收與後續定期檢查,國內目前也無適當的法規 規範。
3、欠缺靶場安全知能
一般警察機關對於射擊訓練首重的就是射擊課程的實用性與完整 性,也注意到了實彈進行的相關安全程序,而這在靶場安全管理的範圍 中,可歸納於個人防護的部分,但一般員警進入室內靶場活動時,經常 處於許多危害而不自知,如未穿戴好防護設備、或是使用乾式掃具掃地 而吸入火藥屑等等。因此若能透過專業人員進行教育宣導,使員警進入 室內靶場從事訓練活動時,具備基本的知識與技能,將可有效預防意外 的發生。
4、主管機關對於相關議題的重視與認知不足
民國 86 至 90 年間,警察室內靶場一連發生數件造成人員傷亡的事 故,當時對於室內靶場曾作全面性的檢測與改善要求,但室內靶場的經 營與維護卻未被列入重點項目,時至今日,室內靶場經營維護品質低落,
在警察人員實務操作上,各項設備老舊不堪,未見改善,且未制訂緊急 事故應變計畫,一旦發生意外可能將造成更大危害,主管機關對於靶場 經營維護是否仍未注意或未能訂定具體策略,抑或有其他窒礙難行的因 素,有待後續研究繼續追蹤探討。
5.2 建議
針對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具體建議,提供相關機關及人員參考。
(一)儘速研擬全面性室內靶場安全管理規範
國內室內靶場安全管理現有之規範尚未具備完整雛型,目前室內靶 場仍歸屬於特殊使用場所,其空間性質有別於一般辦公廳舍,且現行建 築技術規則並無相關設置規定,另關於目前建築物內有變更使用設置靶 場,應請權責機關加以檢視分類,並檢討建築物構造與設備安全。
目前靶場僅依照警政署警察機關常年訓練射擊訓練室內靶場設置 管理規定辦理,但經本研究發現,仍有許多需加強或改善的缺失,相關 單位應儘速進行評估並參照專業人士意見,比照國外研擬出一套適合國 內環境的室內靶場安全管理規範與設備準則,一套優良的管理規範,不 僅能有效提升靶場安全程度,更可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與訓練品質。
(二)落實警察室內靶場安全教育與注重管理人員專業發展
研究中發現,受訓學員、授課師資、承辦業務人及靶場管理人,對 於靶場安全的作業程序與管理規範瞭解程度確有不足,身處不安全的環 境及設備中卻渾然不知,因此可見過去對於靶場安全管理教育方面並未 徹底落實。各經營單位應摒除過去靶場安全僅限於〝射擊〞的狹義觀念,
進而重視靶場使用時應具備的認知與知識。此外並注重靶場管理人員、
承辦人員、授課師資等靶場相關專業能力的培養,才能有效的提升全面 性的射擊品質。
(三)建立室內靶場安全管理督導及檢測維護體系
如前面所述,警察室內靶場經營管理往往將焦點置於射擊訓練,對
於室內靶場安全管理人員及安全設備之著墨較少。然而靶場之安全管理 不僅是初期之設計與設置,更重要的是後續的督導、檢測、維護與管理,
為了做好持續控管監測的工作,就必須設置專業靶場管理人員,並且落 實進行各項設備的定期檢修維護,確保室內靶場各項設備保持在許可的 運作範圍內,將有效提升室內靶場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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