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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應變計畫〔28〕

4.5 強化靶場教育訓練〔28〕

4.5.4 緊急應變計畫〔28〕

(一)發生傷害事故

如果在靶場任何時間發生不幸事故或傷害時,程序如下:

1、教官或現場負責人員,立即責令停止射擊,放下武器並清槍後退 出射擊位置。

2、對於傷者作適當急救。

3、教官或現場負責人員應瞭解醫療及其他需緊急聯繫單位(如消防 單位)之電話號碼,並直接由電話(或個人手機)或無線電聯繫 醫療單位援助。

4、教官或現場負責人要指派一人前往門口處,指引醫療單位正確方 向及位置。

5、當所有受傷人員已被送離:

(1)教官或現場負責人儘速通知靶場管理人。

(2)靶場管理人應轉通知業務承辦人、當日警察單位值日主任。

(二)發生火災

1、發生火警時,立即疏散射擊場,離開房間,杜絕通風和關閉各種 大門。

2、手動啟動火災報警系統,並要求靶場管理人員核實報警,並確認 火災。

3、若火勢不大,可透過訓練有素的人員選擇使用滅火器,或靶場內 的室內消防栓,但要注意如果火勢過大絕對不要留置靶場滅火,

或重新進入靶場想撲滅火災,應讓專業消防人員撲滅火勢。

4、靶場管理人應在現場指揮,直至緊急事故處理人員到達。

5、若起火源不是靶場而是建築物內其他處所,應立即關閉靶場並離 開大廈。

(三)靶場管理人應負責現場事故調查,並取得現場證人提供之證詞,

儘速撰寫事故報告。

4.6 重視靶場廢料管理

4.6.1 靶場廢料分類與管制

不管是室內或室外靶場進行射擊,皆會產生射擊廢料,這些廢料不 但有害人體,更會因不當處理而造成環境二次污染,由於靶場產生之廢 料對環境影響久遠,雖不能完全防止,但可以降低程度及範圍,故必須 將靶場廢料列為重點管制。國內警察及環保單位現今對於靶場之廢料管 制極少,目前雖無相關法規加以管制,但國內環安衛單位並非能力不足,

係未能注意到此範疇,本研究建議參考美國環保署廢物分析處理指導手 冊〔29〕,研擬相關規範進行處理、管制與監測。

(一)初步評估

1、是否國內室內靶場環境及設施適合 RCRA 程序。

2、靶場危害物之識別與分類。

3、瞭解相關責任單位。

4、哪些廢物是所需要處理的。

5、廢棄物進行分析。

6、取樣與分析。

(二)制訂廢物分析計畫 1、進行記錄與廢物分析。

2、場所描述(包含運作流程與相關活動)。

3、相關管理單位廢物運作情形。

4、廢物量。

5、選取廢物參數分析。

6、採樣策略、過程及設備。

7、選取實驗室、實驗方法。

8、評估回收使用機率。

9、取得廢棄物特性、反應性相關資訊。

(三)建立其他相關影響分析之清單,包含相關單位權責、特性、環境 等等。

(四)廢物樣本建立,並作為後續使用參考。

4.6.2 使用另類彈藥

(Alternative Ammunition)

由於射擊會產生有害人體物質,在各界的研究下,尚未能完全有完 全對策,不過已大致朝兩方向進行:

(一)使用不含鉛彈藥(如塑膠子彈、色彈),使用這些替代常規彈藥,

應考慮作訓練用途。

(二)研發完全無鉛彈藥,能與含鉛彈藥具相同彈道及性能,在訓練及 操作上能完全取代。

4.7 管理人員專業訓練

4.7.1 健全靶場管理人員組織

就國內警察單位現行靶場管理人員組織而言,往往都是一人身兼數 職,造成靶場管理專業不足、效率不佳的情形,國外的靶場管理組織設 計的較為完善,包含設置訓練、醫療、環安、工業、職安等等管理人員,

而以國內警察現行靶場而言,設置靶場管理人、靶場業務承辦人、靶場 安全督導人員等應為最基本的架構,職責〔28〕敘述如下:

(一)靶場管理人

1、需熟知靶場各類法規及訊息,有能力面對靶場事故之處理。

2、需告知並確保使用靶場的人員了解各種安全規定及標準作業程 序。

3、確保靶場清理維護程序都合乎國際法規要求,並紀錄清掃維護人 員、時間、項目等記錄及維修事項。

4、保持和更新靶場相關資料。

5、使用者之紀錄(靶場日誌)至少應包括姓名、射擊日期、射擊時 間、彈藥類型及子彈數,並製作影本紀錄,以季為單位送職安單 位存查。

6、確認使用人員或單位係經批准後使用。

(二)靶場業務人員

1、管理靶場管理人員,並瞭解靶場相關運作訊息。

2、確認所有的靶場安全設備為安全可用狀況。

3、確保員警進行培訓之整體安全,並適當地使用該設施。

4、確保所有員警瞭解、熟悉指令、手勢、武器狀況及靶場安全規定。

5、有最新版本之緊急應變計畫並熟悉運作流程。

6、確認並排定人員訓練課程及使用時間。

7、確認靶場各區域有對講機或緊急聯絡電話可用。

8、確認所有的醫療支援適當可用。

9、實行風險管理,在各階段的培訓活動前完成評估,並交由靶場管 理人。

10、武器、彈藥及安全裝備之採購、汰換。

11、負責靶場建置及設備購置等相關事項。

12、根據培訓課程、可識別的危害和預防措施,為所有工作人員進 行有關職業健康程序的管理。

(三)靶場安全督導人員(國內可由授課教官擔任)

1、確認靶場內使用之武器、彈藥為合格授權。

2、確保所有工作人員都穿上適當護具,如護目鏡、耳罩等等。

3、掌握靶場內武器情形及相關人員的行動。

4、確保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離開射擊位置。

5、確保參與射擊人員瞭解射擊要領及發生故障時之動作,不得將槍 帶離靶位。

6、所有事故發生時,應立即通知靶場管理人及承辦人。

7、確保射擊時不得有人在靶場射擊區內走動。

8、瞭解核定之標準作業程序,確保武器在任何時刻都處於安全使用 範圍。

9、要求人員射擊完畢後進行清洗動作。

4.7.2 實施靶場管理人員訓練

國內警察靶場管理人員目前係由技工人員或員警擔任,但經由實地 訪查之結果,鮮少舉行靶場安全管理講習或是專業訓練課程,國內可參 考國外方式,透過與其他機關、民間團體(如中華民國射擊協會、中華 民國實用射擊運動安全發展協會)合作,研討辦理有關靶場安全管理系 列講習。本研究參考美國射擊協會靶場管理人課程資料〔30〕,擷取適合 國內管理人員訓練課程部分予以提出如下:

(一)靶場管理人課程限制 1、訓練合格核發證照。

2、要求全程出席參加上課。

3、需要參與討論和練習。

4、透過考試瞭解靶場管理人之知識、技巧和態度。

(二)靶場管理人培訓目的

1、管理並研發靶場相關業務。

2、訓練合格獲得認證後,工作滿一定年限可擔任講師,參與培訓輔 導新學員。

3、制訂標準作業程序。

4、制訂緊急應變計畫。

5、研訂靶場安全規則。

6、掌握靶場各類最新訊息並陳報。

(三)靶場各類法規與檢測課程

1、瞭解室內靶場各類基本法源與檢測程序。

2、瞭解室外靶場各類基本法源與檢測程序。

3、瞭解各類型靶場之射擊規則與處理方式以及所適用之槍枝。

(四)靶場安全簡報

1、瞭解年度各類射擊活動資訊,包含人員、時間及地點。

2、透過靶場事故案例研討分析。

3、各類靶場安全規則歸納分析。

4、學習各類靶場射擊口令。

5、學習制訂靶場緊急應變程序。

(五)槍枝及彈藥故障排除 1、人為和機械故障之區別。

2、安全地從射擊學員手邊接過槍枝並處理。

3、學習槍枝故障排除程序。

(六)靶場射擊安全評估

1、裝備(槍枝、彈藥、靶場硬體設備)。

2、人員(學員、授課及管理人員)。

3、安全保護措施(個人防護裝備)。

4、靶場標準作業程序(靶場規則與緊急應變)。

(七)結訓測驗

五、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

本研究以警察室內靶場為研究對象,實地調查範圍以北部地區 3 座 使用頻率及訓練人數較高的室內靶場為限,配合文獻分析,針對警察室 內靶場安全管理現況及所面臨之問題,做出以下結論:

(一)國內外室內靶場安全管理之現況與差異 1、設備配置未能完全符合國際標準

本研究所訪察的室內靶場中,所設置之安全設備與配置器材彼此間 有所差異,但與美國室內靶場所規範使用的器材標準比較起來,設計與 規劃上仍有改進空間,可見國內室內靶場安全管理在設備設施等方面仍 缺乏完善配置及規劃。

2、經營模式影響靶場安全管理成效

透過實地訪查與訪問發現,警察人員面對火力強大的歹徒,需要的 是更精密更完善的射擊訓練,而警察機關絕大多數的資源都將重心放在 射擊課程及訓練設備上,對訓練場地相關安全措施的要求程度,卻相對 的不是那麼重視,故對於靶場運行及維護,仍缺乏完善人力規劃及經費 投入。

3、警察勤務過於繁重影響靶場訓練品質及安全性

警察工作十分龐雜,在要求專業化與分工化的今日社會,警察在舊 有工作不減,新的工作一直往上增加的情況下,不斷地應付沉重的工作 負荷。儘管各行各業都面臨超時工作、作息日夜顛倒的情境,但警察工 作更多了一份工作量隨時往上增加而不減的苦楚。在時間與精力有限的 情況下,警察工作的核心內容勢必將無法兼顧,所以導致警察機關常常 會在上班時間內,排定常年教育訓練課程,可是又為避免耽誤龐雜的工 作,每個月一般只固定排定數小時左右的相關課程,很明顯的似乎不太 夠。但是,這也是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所採取不是辦法的辦法,而警 察射擊訓練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在工作繁忙之餘,射擊訓練

是否真能如預期般的達成效果,靶場安全管理是否能落實執行,實在值 得商榷。

(二)國內警察室內靶場安全管理實務上所面臨之問題與困境 1、缺乏專業管理人才

所謂專業管理人才,除需擁有基本的靶場安全維護技術與知能外,

尚須具備相關學歷與經驗,如此才能對各靶場不同的設備及訓練模式,

尚須具備相關學歷與經驗,如此才能對各靶場不同的設備及訓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