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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家長參與教學

子女是否專心向學,是父母親最為關心的話題,引導孩子學習的 技巧是很重要的。父母親必須以身作則,與孩子分享喜樂,分擔憂慮,

建立彼此互動機制。引導孩子做好學習的準備,自信心提高時,學習 自然又好又快。然而,激發好奇心,產生持續的學習動力,必須掌握 的原則:(1)仔細聆聽孩子的發問;(2)避免直接給孩子答案;(3)給

機會讓他想想;(4)帶著孩子做一些經驗和學習。孩子是否能專心向 學,受父母影響很大,父母的主動學習、少看電視、多看書,孩子也 會養成主動學習的基本習慣,因而打下良好的學習基礎。隨著孩子年 齡的成長,父母對於孩子的學習,必須更加注意孩子心情變化,以調 整教養態度(家長學苑,2007)。

林鴻儒、楊志能(2002)與吳彣雪(2003)提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 老師,是子女的重要他人,也是孩子行為、品德、學習影響最大的人,

因此,不僅對孩子富有養的責任,也應重視教的天職,父母的言教、

身教是會深深影響孩子的一生,對子女的影響極大;家長不得推卸駕 馭子女的天職,應與學校共同負起教育的責任。

「家長參與」的英文是「parent participation」或「parent involvement」;parent participation 譯為父母參與或父母投入;

即指在子女的學習活動或教育歷程中,父母直接或間接參與的情形 (周新富,1998)。

近年來,由於家長的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加上少子化等社會趨 勢,家長對教育投注之角色,由以往「教育旁觀者」轉變為「教育的 參與者」(林新發、王秀玲,2003;教育部,2005)。從政策與立法制 度角度觀之,1996 年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所提出之「教育改 革總諮議報告書」中,明列「父母教育權」(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會,

1996:16)的觀念與學生學習權之保障,首見新一波教育改革中,家 長參與教育議題白熱化現象。

盧美貴(2000)「家長參與」就是開放學校,使學校和家長的關係 密切,並且增加學校的人力資源。更是希望透過家長與教師間的共同 合作,來提升兒童的學習成效並增進學校效能(陳良益,1996)。

「家長是教育合夥人」之觀念,促使教育人員投入家長參與之經 營,其對執行現況之滿意度值得加以檢視,隨著新思潮的引入,許多 家長已開始對教育運作有所主張,並試圖影響學校。而教育參與者主 要為校長、各級行政者、老師與學生;其餘尚包括教育專家、甚至一 般社會大眾,教育行政的運作,必須要各參與者互動並影響後才完 整,任何參與者的獨占,都可能造成其他成員的不滿,因而影響團體 的和諧(秦夢群,1999)。

「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原文係為「parents involvement in schooling」或「parents participation in schooling」(許瑛珍,

2002),而其仍有程度上的差異,involvement 指支持學校計畫或學 校所舉辦的各類型活動,而 participation 含有參與、企圖影響學 校決定的權力(Goldring & Shapira, 1993)。美國「沒有落後的孩子」

法案(The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簡稱 NCLB),更首度將

「parental involvement」一詞予以明確定義:家長以正式、雙向而

有意義的溝通方式,參與有關學生的學習及其他一切學校活動(U.S.

Department Education, 2004)。面對新的教育體制、政府與績效責 任制,學校無法靠自己創造所有被期待的需求,必須結合家庭、私人 企業、社區團體等,共同創造任何對孩子有助益的學習情境(Fendler, 2004; Rubin, 2002)。因此,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之意義受到相當正向 積極的肯定,大致可分為五個層面(林明地,1999;楊振昇,2006):

(一)目的層面:家長參與的目的,在協助學校提高效能,幫助學生 提升自我概念,增進學生的學習發展與學習效果;

透過家長的參與以獲得家庭及社區豐富的資源與 支持,使課程及計畫方面有較佳之決定,提升學校 效能,促進教育改革持續進行。

(二)人員層面:家長參與的人員,包括學生的父母、養父母或法定 監護人、學校教育人員,可增進學校與家庭之相互 瞭解,促進親師溝通與互動。

(三)場所層面:家長參與的場所不限定於學校內,還包括在家庭中 和社區內,主要為增進學校與社區之聯絡與協調,

協助學校建立良好的公共關係。

(四)方式層面:家長參與的方式很多,如提供意見、決定、親師溝 通、參與學校會議與擔任義工等。

(五)內容層面:家長參與的內容包括校內或校外,其層面包含教學 工作、訓導與輔導、總務工作、人事決定、社區關 係等,亦或有關親職教育的參與、親師溝通、支持 學校的參與、在家指導子女學習活動等。

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一切相關活動,不論是直接參與教學或間接 的參與其他活動,從協助學前兒童做好就學準備到參與學校計劃或決 策,皆屬於家長參與的範疇,主要目的是提升子女學習成就、促進親 師合作及加強學校行政效率等(丁一顧、張德銳,2005;李淑芬,2002;

許水和,2002;林明地,1998)。

陳良益(1996)提出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就基礎而言,是以家長意 願為基礎;就歷程而言,是一種合作的過程;就目的而言,是在促進 兒童的學習與發展;就內容而言,則遍及了整個兒童的教育歷程。盧 焜煌(2002)指出家長在參與的動機是為促進學生的學習成長。參與的 成員則是以家長為主,參與的項目是包括正式及非正式的等多元化的 活動,參與的內容則涵蓋靜態、動態,也可以是庶務性的工作,或是 專業性的教學及決策。

侯世昌(2004)提出家長基於對教育事務的關心,以個人方式或結 合社區、團體,於學校或家庭中參與的所有與自我成長或學生學習有 關的教育活動,亦即只要家長關心自己子女的教育所採取的ㄧ切行

動,都屬於家長參與。

郭靜晃(2005)指出父母積極參與孩子的活動不僅可增加孩子認 知能力、學業成就、考試分數及自我概念皆有正增強的效果;也增加 父母對孩子的瞭解及對教育感到有興趣及發展自我效能感(sense of self-efficacy)。並且,適度地讓家長參與孩子的學習,將會對孩 子、家長本身、教師、甚至是學校等具有正面的助益(洪福財,2002)。

Epstein(2001)提出的「重疊的影響範疇」(overlapping spheres of influence),也主張當學校與家庭、社區的互動愈頻繁時,三者對 於學生發展的重疊影響力就愈大;相反地,如果學校不積極主動與家 庭及社區互動或溝通,則三者對學生發展的影響立即無法緊密結合 (引自吳壁如,2006)。

現今社會狀況,家長參與的角色多重且多元,扮演的角色如子女 的至親、長輩、監護人,教師教學的夥伴,學校的義工等。張明泉(2006)

問卷調查高雄市國小家長參與班級事務,以參與班級家長會或親師座 談會為主,而貢獻專長並參與部分教學活動,如晨光教學、讀經教學 為次,再者是配合子女學習的需要,適時協助子女蒐集相關的資料,

或是按時檢查子女的作業,督導子女及時訂正。也因為各校對家長參 與的編組不同,而有不同的編配方式,如晨光教學組、品格教育組、

圖書支援組、導護支援組等。

然而,近年來,因為教育思潮的改變,家長參與教育的方式由消 極至過度關心,讓教師深感家長對教師缺乏信任。就目前教育現況來 瞭解,親師溝通的管道多以班級親師座談會及親師聯絡簿為主,做為 溝通彼此的想法之橋樑。本研究成立的數學讀書會,藉著郭靜晃(2005) 提出父母積極參與孩子的活動不僅可增加孩子認知能力、自我概念;

也增加父母對孩子的瞭解及對教育感到有興趣及發展自我效能感

(sense of self-efficacy)的看法,進而瞭解家長在家擔任教師教 學的夥伴對子女的教育或學習活動會發生的親子互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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