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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實施程序

本研究採調查問卷研究法,係以臺中市國民小學校長、行政人員(主任、組長)、 老師(級任、科任)為問卷調查對象,瞭解學校組織成員在課程決定時回饋機制之運作 情形。因此,本研究之實施步驟流程,如圖 3-4。

圖 3-4 本研究之實施程序流程

在準備就緒經指導教授互動允諾後,擬先在臺中市外圍之臺中縣,抽取六所學校先 行預試,如表 3-8 所示,預試對象脫離母群體之理由如下:

一、本研究對象之母群體只有 59 所,為合乎全面普查之精神,所以預試對象跳離母群 體,可避免重測效應影響調查結果。

二、預試對象採立意取樣,以鄰近臺中市郊之 6 所學校為研究對象,在地理界面上屬同 準備階段(教授互動)

編擬階段(專業回饋)

預試階段(6 所學校)

正式施測(59 所學校)

資料分析(統計軟體)

整理總結(教授指導)

一區塊,可避免造成樣本與母群體悖離現象。

三、問卷編製內容係以教育部公佈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核心,開放式的課程決定是現 階段所有小學教師必須面對的共同挑戰,所以,答題時之現場情境及面臨問題,應 該沒有差異。

表 3-8 問卷預試學校

編號 選取學校 發出問卷 收回問卷 可用問卷

1 台中縣大雅鄉文雅國民小學 10 10 10

2 台中縣大雅鄉汝鎏國民小學 10 10 10

3 台中縣太平市建平國民小學 10 10 9

4 台中縣龍井鄉龍峰國民小學 10 10 10

5 台中縣沙鹿鎮竹林國民小學 10 10 7

6 台中縣烏日鄉九德國民小學 10 10 8

合 計 60 60 54

回收率﹪ 100﹪ 100﹪ 90﹪

註:1.本表是以隨機取樣方式,選出鄰近臺中市郊之臺中縣學校為預試對象。

2.共選取 6 所學校,每校發出問卷 10 份,懇請校長或主任協助幫忙。

本研究之預試工作於 2004 年 12 月底前,煩請各校聯絡人協助收回後,再請指導教 授、論文計畫口試委員協助修正,調整問卷內容和題次,編製成正式問卷。

預試問卷與正式問卷,主要內容調整部分,說明如下(詳如附錄): 一、問卷簡函部分

首先,將稱呼您好前,增加敬愛的教育夥伴,以拉近研究者與受訪者彼此之間的距 離。文辭內容再修飾後,將指導教授署名移至問卷上方。問卷回收時程與方式,不限定 一週,透過教育局交換信箱回收問卷,既經濟又有效率。簡函內加註年月日及研究者的 e-mail 帳號,方便聯絡。為使問卷封面簡單清爽,將下方之填答說明移至內頁,更方便 填答者使用。

回饋機制意涵說明中,確立問卷旨在訊息傳達互動之普遍現象,跳脫語詞意義之無

謂爭議,將單向回饋改為單向傳訊,以符回饋精神;且為克服二分法疑慮,將小組討論 從雙向回饋中剔除,增加填答者的自由空間。

二、基本資料部分

因應預試對象與正式施測對象的可能差異,調整情形如下:

(一)最高學歷變項部分,三個選項改為五個選項,將師大、師院與一般大學(師 資班或教育學程)分隔開來,就連師專也獨樹一格,可以含蓋所有研究對象 的學歷背景。

(二)擔任職務變項方面,維持三個選項,但將行政人員與教師選項之文字用詞修 正,使其與問卷內容敘述取得一致。

(三)班級數變項部份,跳脫一般研究區分方法,以臺中市實際現況之大班大校為 劃分依據,自成四組選項可縮小研究樣本的差距。

(四)將創校年數改為學校校齡,並將五個選項依實務工作者及學者專家意見,改 為四個選項並加大年數組距,與學校組織文化取得連線。

(五)學校地區背景變項部份,將原先符合臺中縣的三個選項改為臺中市的六個教 學輔導區,符合實際地域現況。

三、問卷內容部分

(一)第 1-20 題之回饋頻率,將總是有、時常有、普遍有、不常有到幾乎沒有的 五個層級,逕改為總是有到幾乎沒有,提供給填答者更寬廣的拿捏區間。

(二)預試第 25 與 30 題相同,第 30 為測謊題,正式問卷時刪除;第 25 題移至第 28 題。

(三)配合第 28 題增列第 29 題,企圖瞭解教育人員對於課程決定回饋機制運作 時,在實然與應然之間的關係情形。

(四)在影響課程決定回饋機制運作中的個人因素中,選項維持不變,只調整順序 而已;學校因素中,將選項「學校組織文化的影響」改為「組織成員互動分

享的習慣」,並增列「校內意見團體的運作」一項。

(五)預試第 28 題中之外在因素一項,為措辭一致,改為校外因素。並將選項中 模糊的課程目標改為教育局的行政措施,教材選擇項包括教科書,教師成長 研習限定為校外,選項增列「政治意識形態」一項。

正式問卷編製完成後,為求歸類統計分析方便,校長、行政人員及教師,分別以黃 色、藍色及白色區分問卷,然後依據台中市政府 93 學年度各級學校概況表之資料,將 問卷以學校為單位,每校 10 份(校長 1 份、行政人員 3 份和教師 6 份),分別裝妥後並 隨函附上回郵信封,煩請本校職工同仁將調查問卷資料,2005 年 1 月 5 日直接放置於臺 中市政府教育局交換信箱,商請各校認識之教育夥伴(校長或主任)代收,問卷送出後 復以電話請託,請各校負責人協助幫忙。問卷發出之後二週即截止回收,未寄(送)回 者視為無效問卷,整個問卷回收工作,於 2005 年 1 月 19 日前順利完成,回收情形如表 3-9。

本研究調查問卷,旨在瞭解在現階段九年一貫課程教育改革中,臺中市國民小學課 程決定時,組織成員彼此間回饋機制運作之實際狀況,並藉以瞭解是否回會影響學校辦 學績效。所以,為配合實際研究之需要,將臺中市市立國民小學 91 學年度下學期開始,

教育局辦理的四個梯次之校務評鑑結果,一併提列,以做為本研究對照印證之另一策 略。如表 3-9,等第後面之阿拉伯數字代表梯次。例如:優 1,表示在第一梯次的校務 評鑑中,評鑑結果為優等。

表 3-9 研究問卷回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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