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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地區

本研究係以「臺中市九十三學年度各級學校概況表」中所列之 59 所市立小學為研 究對象。國立實驗國民小學、私立小學及特殊教育小學,不在本研究的範圍之內。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以臺中市市立國民小學校內組織成員,包括校長、行政人員(主 任、組長)及教師(級任、科任)為主,學生及家長等相關人員不在本研究對象涵蓋之 範圍內。

三、研究內容

本研究內容旨在探討臺中市國民小學組織成員,在現階段的九年一貫課程實施中,

校長、行政人員和教師們彼此間,在學校課程決定時有無回饋互動。從人的角度切入,

希望瞭解學校在校內課程決定的架構裡,如何將學校教育願景、課程目標、課程結構、

教材教法、教學評量等諸多重要課程面向,建構融入課程決定歷程中?藉由探討回饋機 制在學校組織成員彼此間之實際運作情形,包括有無回饋、回饋的頻率、回饋的方式、

訊息的傳輸、經驗的分享等。

研究者期望透過組織成員彼此間回饋機制運作情形,瞭解學校在課程決定時運用溝 通互動的方式,進而從教育人員現況觀察與專業觀感體認的影響因素探討中,根據文獻 資料及問卷調查結果,統計分析及討論後,歸納研究發現提出結論與建議,以作為學校 教師創新教學及提昇學校效能,主要配套措施及參照依據之一,希望提供教師、行政人 員及校長,在現階段課程改革時之學習成長策略及蛻變因應途徑,是為本研究主要目的 與內容。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樣本

本研究受限於時間與經費,在問卷調查的研究對象上,選擇臺中市 59 所市立國民 小學內部組織成員,包括校長、行政人員及教師,做為調查研究的樣本,因此如擬將研 究結果推論運用至其他地區縣市,應持較為審慎態度。本研究未考量各校學生及外部人 員在課程決定之回饋資料。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中市國民小學校內課程決定中,回饋機制運作之實際情況為研究 範圍。研究者以學校組織成員為研究對象,包括校長與行政人員之間、校長與教師之間、

行政人員與教師之間、教師與教師之間、行政人員與行政人員之間等五個組別類型,探 討學校在課程結構之目標、教材、教法、評量四個層面之互動回饋情形,藉以瞭解學校 在面對九年一貫課程執行時,組織成員間彼此間在課程決定時之溝通互動情形,不涉及 課程實施之教材發展、實際教學和教學活動設計等問題。

本研究係以問卷調查法實施,因為研究者無法對填答的情境加以控制,且當受試者 對問題不瞭解時,無法給予當面澄清解釋,是為本研究方法之限制之一。

三、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研究工具為研究者自編之「國民小學課程決定回饋機制運作之研究」調查 問卷,以專家效度檢驗,並以預試提昇問卷之內容效度,然後再修正調整,編擬成正式 問卷,施行正式問卷之調查研究,因為問卷內容無法涵蓋所有變項內的概念,因此研究 結果有其侷限性。本研究之研究工具在問卷題項的一致性上,將以事後信度分析,此為 本研究在研究工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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