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實習教師的相關研究
McCaughtry 等 ( 2005) 指 出 , 教 學 是 一 個 複 雜 又 專 業 的 挑 戰 , 而 教 學 上 的 要 求 對 新 進 教 師 而 言 又 特 別 地 無 法 承 受 。 新 進 教 師 面 對 很 多 立 刻 的 挑 戰 , 如 發 展 為 期 一 年 的 課 程 、 組 織 班 級 、 實 施 有 效 的 班 級 經 營 、 熟 悉 學 校 的 組 織 結 構 、 調 和 與 同 事 之 間 的 關 係 、 及 與 各 式 各 樣 的 學 生 和 家 長 從 事 教 學 。Podsen 與 Denmark( 2000) 也 指 出 , 像 教 學 如 此 複 雜 的 活 動 , 是 可 以 讓 新 投 入 教 學 工 作 的 新 進 教 師 所 退 縮 的 , 對 於 新 進 教 師 而 言 , 教 學 工 作 的 巨 大 責 任 最 後 會 帶 回 家 中 , 而 且 當 工 作 無 法 依 照 計 畫 進 行 的 時 候 , 就 必 須 承 受 極 大 的 壓 力 , 而 且 新 手 教 師 從 事 教 學 工 作 , 是 少 數 職 業 中 必 須 承 擔 和 有 經 驗 的 教 師 相 同 責 任 的 職 業。而 新 進 教 師 最 常 碰 到 的 問 題(Gordon, 1991)就是:常被指派擔任困難的工作、學校對新進教師成文與不成文不 明 確 的 期 待 、 不 充 分 的 教 學 資 源 、 新 進 教 師 感 覺 是 孤 立 的 及 現 實 情 況 對 新 進 教 師 的 震 驚 與 打 擊 。 而 以 上 的 情 況 大 都 有 經 驗 的 教 師 不 會 予 以 協 助 , 以 避 免 被 新 進 教 師 認 為 多 管 閒 事 , 但 在 這 種 情 形 下 , 卻 讓 新 進 教 師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愈 來 愈 嚴 重 , 實 際 上 , 實 習 教 師 在 教 學 的 現 場 也 碰 到 類 似 以 上 所 提 新 進 教 師 所 面 臨 的 情 況,讓 實 習 教 師 產 生 孤 立 與 無 助。Metzler(1990)也提 出 , 實 習 教 師 剛 步 入 教 學 工 作 時 , 對 學 校 的 不 滿 與 面 臨 學 習 如 何 成 為 一 位 優 秀 稱 職 教 師 的 困 境 , 是 實 習 教 師 們 最 後 離 開 教 育 工 作 的 主 因 。 所 以 , 實 習 教 師 在 初 入 學 校 教 學 的 時 候 , 有 必 要 透 過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高 度 的 關 懷 、 支 持 與 督 導 , 以 協 助 實 習 教 師 成 為 一 位 有 效 能 的 教 師 , 提 供 教 學 資 源 , 才 能 夠 讓 實 習 教 師 逐 漸 適 應 和 勝 任 教 學 工 作 , 成 為 終 身 的 職 業 。
民 國 八 十 三 年 師 資 培 育 法 正 式 公 布 實 施 後 , 教 育 實 習 有 了 極 大 的 轉 變 : 實 習 教 師 必 須 跟 隨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學 習 教 學 工 作 , 得 到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的 支 援 與 協 助 , 在 未 來 更 能 順 利 的 適 應 職 場 ;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因 而 也 肩 負 了 實 習 輔 導 成 效 的 重 責 大 任 。 由 於 實 習 不 再 是 單 打 獨 鬥 ,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是 實 習 教 師 的 最 重 要 、 也 是 最 親 密 的 伙 伴 , 也 會 給 予 實 習 教 師 在 實 習 階 段 的 各 方 面 的 支 援 與 協 助,所 以 實 習 教 師 在 實 習 階 段 的 相 關 探 討 是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的。
過 去 對 於 實 習 教 師 的 相 關 研 究 如 下 :
Randall( 1992) 認 為 實 習 教 師 在 從 事 體 育 教 學 時 要 習 得 的 能 力 為 架 構 , 及 實 習 教 師 在 擔 任 體 育 教 學 工 作 時 要 學 習 的 事 項 有 :
一 、 能 使 用 策 略 性 的 觀 察 和 調 查 以 訂 定 教 學 策 略 及 了 解 學 生 的 能 力
從 觀 察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的 教 學 中,獲 得 有 關 教 學 策 略、練 習、教 學 原 理 及 前 後 相 關 的 事 件 ; 確 實 記 錄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對 學 生 期 待 的 提 示 ; 系 統 的 記 錄 實 習 輔 導 教 師 增 強 期 待 行 為 、 以 及 明 確 的 口 語 回 饋 方 式 。
二 、 能 建 立 常 規 以 讓 學 生 的 行 為 有 所 規 範
在 平 時 的 行 為 中 確 認 令 人 滿 意 的 學 生 行 為;從 平 常 的 行 為 中 定 義 讓 人 討 厭 的 行 為 ; 訂 定 班 級 經 營 中 最 重 要 的 規 定 , 並 明 確 的 說 明 與 交 待 清 楚 , 以 能 控 制 你 的 班 級 ; 列 出 四 到 五 條 當 學 生 犯 錯 時 可 能 的 後 果 或 處 罰 方 式 ; 讓 所 有 學 生 都 知 道 這 些 規 定 、 獎 賞 及 後 果 。 三 、 能 傳 達 對 學 生 期 待 及 增 強 希 冀 的 行 為
實 習 教 師 應 獲 得 的 能 力 有:提 供 學 生 教 師 所 希 望 行 為 的 清 楚 提 示 ; 透 過 教 師 清 楚 的 口 語 回 饋 以 增 強 學 生 的 正 向 行 為 。
四 、 能 改 善 教 室 管 理 以 讓 教 學 時 間 作 最 有 效 的 運 用
計 畫 並 執 行 策 略,以 減 少 班 級 管 理 的 時 間,增 加 學 生 的 學 習 時 間;提 供 清 楚 且 明 確 的 指 示,讓 學 生 能 快 速 移 動,以 減 少 管 理 時 間 ; 計 畫 並 執 行 在 最 少 的 時 間 完 成 教 學 課 程 間 的 轉 換 ; 利 用 口 語 的 提 示 以 維 持 學 生 都 在 學 習 活 動 中 (Pangrazi, 1997); 準 時 的 上 、 下 課 ; 使 用 信 號 來 引 起 學 生 注 意 ; 利 用 觀 察 的 結 果 來 決 定 如 何 減 少 管 理 時 間 。
另 外 教 師 也 必 須 考 慮 因 教 學 環 境 的 改 變 而 影 響 教 學 的 因 素。所 以 教 師 必 須 能 發 展 出 雨 天 備 案 或 隨 機 改 變 教 學 計 畫 的 能 力 , 並 能 預 留 幾 個 室 內 的 教 學 計 畫 , 且 能 妥 善 的 利 用 有 限 的 空 間 和 設 備 。 五 、 能 建 立 一 個 積 極 的 班 級 氣 氛
以 教 師 積 極 的 行 為 典 範 來 帶 動 學 生 的 正 向 行 為;以 教 師 積 極 的 行 為 典 範 來 帶 動 學 生 在 動 作 技 能 的 嘗 試 ; 記 住 並 能 夠 叫 出 學 生 的 名 字 ; 利 用 錄 音 以 分 析 教 師 自 己 的 口 語 行 為 ; 詮 釋 觀 察 的 結 果 以 決 定 教 師 在 班 級 氣 氛 中 的 角 色 象 徵 。
六 、 能 協 助 學 生 發 展 最 終 的 行 為 目 標
能 夠 區 別 過 程 目 標 及 終 點 目 標;確 認 應 遵 守 的 行 為 以 產 出 所 渴 望 的 結 果 行 為 ; 協 助 學 生 發 展 目 標 行 為 ; 納 入 發 展 目 標 行 為 並 執 行 課 程 計 畫 。
七 、 能 分 析 動 作 技 巧 並 擬 定 教 學 提 示
在 教 學 計 畫 中 實 施 動 作 技 巧 的 分 析;確 定 可 以 加 強 動 作 技 能 的
教 學 提 示 ; 在 撰 寫 課 程 計 畫 時 納 入 動 作 分 析 及 教 學 提 示 ; 學 生 練 習 時 提 供 高 比 率 、 具 體 且 明 確 的 教 學 提 示 。
八 、 能 選 擇 一 個 難 度 適 當 的 課 程 活 動
選 擇 適 合 各 種 技 能 程 度 的 學 習 活 動,以 能 夠 讓 所 有 的 學 生 都 成 功 的 參 與 學 習 活 動 ; 可 把 Mosston 的包含式納入教學計畫,並執行 各 種 層 次 複 合 式 的 技 能 課 程 ; 估 計 學 生 嘗 試 練 習 的 機 會 及 學 習 高 成 就 與 低 成 就 學 生 的 成 功 比 率 。
九 、 能 讓 學 生 有 最 大 的 學 習 時 間
在 執 行 課 程 計 畫 時 能 讓 學 生 有 最 大 的 活 動 時 間 (Pangrazi, 1997);能 夠 保 証 學 生 都 能 參 與 各 種 非 技 術 層 面 的 活 動;採 樣 估 算 花 在 班 級 經 營 、 教 學 活 動 及 學 習 活 動 的 時 間 ; 決 定 指 標 性 學 生 在 學 習 動 作 技 能 時 所 要 花 費 的 時 間 ; 利 用 班 級 經 營 及 教 學 活 動 與 學 習 活 動 的 時 間 資 料 來 修 正 教 學 、 建 立 目 標 , 以 讓 學 生 能 獲 得 最 大 的 練 習 時 間 。
十 、 能 提 供 學 生 適 當 的 技 能 回 饋
在 學 生 嘗 試 練 習 時 提 供 高 比 率 清 楚 而 明 確、簡 短 及 動 作 導 向 的 回 饋 , 並 提 供 動 作 學 習 的 口 訣 (Pangrazi, 1997); 錄 下 口 語 的 教 學 回 饋 ; 著 眼 在 系 統 的 觀 察 方 法 以 紀 錄 教 學 回 饋 , 並 加 以 分 析 、 使 用 已 獲 得 的 數 據 做 為 調 整 口 語 回 饋 行 為 的 指 標 。
十 一 、 能 運 用 有 效 的 教 學 技 巧 並 加 以 歸 納 反 省
在 示 範 時 能 對 所 選 擇 的 動 作 技 能 做 有 效 的 標 準 及 適 當 的 定 義 ; 觀 看 教 學 錄 影 帶 並 用 檢 核 表 來 評 鑑 示 範 的 效 果 ; 檢 視 獲 得 的 資 料 , 並 記 錄 改 變 的 或 成 功 達 到 的 標 準 , 以 納 入 下 次 的 示 範 之 中 。 十 二 、 能 發 展 學 習 任 務 呈 現 的 技 巧
計 畫 並 執 行 課 程 的 主 要 成 效 以 促 進 認 知 的 學 習 ; 撰 寫 教 學 計 畫 ; 撰 寫 教 學 計 畫 時 納 入 教 學 活 動 的 綱 要 、 範 例 、 提 問 的 問 題 及 總 結;在 示 範 時 能 夠 有 效 的 誘 導 學 生 學 習;課 程 中 清 楚 的 四 個 方 向 為:
評 鑑 學 生 的 學 習 表 現 、 提 供 練 習 的 機 會 、 使 用 範 例 、 系 統 的 重 覆 教 學 重 點 。 而 學 習 任 務 的 呈 現 方 式 可 以 透 過 : 有 效 的 解 釋 說 明 及 動 作 技 能 的 示 範 二 種 方 式 。 促 進 解 釋 說 明 及 動 作 示 範 能 力 的 建 議 有 : 充 實 體 育 專 業 知 能 、 增 進 各 項 運 動 技 能 的 基 本 能 力 、 有 效 運 用 視 聽 媒 體 及 輔 助 器 材 、 培 養 教 學 反 省 能 力 與 習 慣 ( 陳 春 蓮 ,2004b)。
十 三 、 能 加 強 提 問 的 技 巧 以 激 勵 學 生 的 學 習
示 範 時 能 夠 提 問 高 階 和 低 階 的 問 題;使 用 試 探 和 增 強 的 行 為 來 幫 助 學 生 精 熟 及 延 伸 教 師 所 提 問 的 問 題 ; 在 提 問 後 能 提 供 充 足 的 等 待 時 間 : 能 夠 在 示 範 的 時 候 都 能 激 勵 低 表 現 或 是 高 表 現 的 同 學 , 並 做 出 公 平 的 互 動 (Borich, 2000)。
十 四 、 能 評 鑑 學 生 的 表 現 並 以 診 斷
確 認 評 鑑 學 生 動 作 技 能 的 標 準;在 評 鑑 學 生 的 技 能 表 現 後 提 供 實 質 上 的 分 析 ; 能 夠 對 學 生 的 動 作 技 能 做 臨 床 的 診 斷 及 發 現 錯 誤 。 林 靜 萍(1996)透過實習教師同儕觀察系統(Student Teacher Observing Peers, 簡稱 STOP)的研究:
就 教 學 型 態 而 言,實 習 教 師 注 重 教 學 指 導,少 給 回 饋、教 學 時 以 直 接 教 學 法 的 講 授 方 式 為 主 、 班 級 組 織 管 理 為 教 學 的 主 要 困 難 。 建 議 師 資 培 育 過 程 施 以 系 統 觀 察 法 的 訓 練 , 以 便 學 生 能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自 我 回 饋 、 同 儕 回 饋 , 以 增 加 試 教 輔 導 功 能 。
Husbands(1997)認為提供實習教師學習的事項有:提供練習的機會、
提 供 在 專 業 發 展 上 有 效 及 迅 速 的 回 饋 、 與 實 習 教 師 協 調 實 習 計 畫 、 協 助 實 習 教 師 反 省 的 能 力 、 共 同 訂 定 合 乎 現 實 的 實 習 目 標 目 標 、 提 供 機 會 讓 實 習 教 師 蒐 集 不 同 的 教 學 程 序 。
Podsen 與 Denmark( 2000) 認 為 , 實 習 教 師 在 實 習 的 學 期 結 束 時 應 要 學 習 的 課 程 有 :
一 、 主 題 課 程 。
二 、 區 別 自 己 對 呈 現 教 學 的 想 法 與 現 實 中 教 學 情 境 的 不 同 處 。 三 、 具 備 溝 通 的 技 巧 。
四 、 能 有 良 好 班 級 經 營 。
五 、 能 了 解 專 家 教 師 擬 定 及 安 排 課 程 計 畫 的 方 法 。
六 、 能 了 解 專 家 教 師 評 價 學 生 能 力 的 方 法 及 記 錄 的 方 式 。
七 、 能 夠 了 解 專 家 教 師 對 學 生 闡 明 問 題 的 能 力 及 提 供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法 (problem solving)
八 、 能 在 教 學 中 運 用 教 學 理 論 、 教 學 工 具 及 教 學 資 源 。 九 、 能 做 教 學 反 省 。
十 、 能 以 道 德 的 觀 點 從 事 教 學 工 作 。
蘇 慕 洵 (2002),實習教師最感困擾且需要協助的事項有:
一 、 教 學 技 能 的 困 擾 。 二 、 班 級 經 營 的 困 擾 。 三 、 人 際 互 動 的 困 擾 。 四 、 角 色 扮 演 的 困 擾 。
五 、 自 己 生 計 與 生 涯 發 展 的 困 擾 。
洪 玉 燕 (2002)對實習教師的研究分析:
一 、 實 習 教 師 的 身 份 定 位 及 權 責 宜 訂 定 全 國 統 一 明 確 立 標 準 。
二 、 實 習 教 師 的 實 習 重 點 為 教 學 , 尤 其 應 著 重 整 個 課 程 與 班 級 之 經 營 , 除 此 之 外 , 對 現 行 整 體 學 校 制 度 、 學 校 與 社 區 特 色 及 如 何 與 家 長 溝 通 聯 繫 , 亦 應 加 強 了 解 。
三 、 目 前 實 習 教 師 之 生 活 津 貼 應 適 度 調 整 , 以 安 定 實 習 教 師 之 生 活 , 提
三 、 目 前 實 習 教 師 之 生 活 津 貼 應 適 度 調 整 , 以 安 定 實 習 教 師 之 生 活 ,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