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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實證分析

第三節 實證結果分析(二)

本研究於第二章曾特別強調,陸資來臺僅開放 6 年餘,且設有許多較僑 外資嚴格許多的限制,如持股比例上限及產業限制等,爰臺灣之政策限制應 為陸資來臺股權策略的重要影響因素。且過去許多文獻皆證實,地主國的政 策規範是影響投資股權策略的重要因素,另本研究參考 Lin and Jiang(2012)

及 Pan et al.(2014)將母國政府持股比例因素納入投資廠商對地主國政策感 知程度考量,套用至本研究,即國有企業陸資廠商對臺灣政策限制感受強烈 與否,將影響其股權結構配置。考量政策因素對於陸資在臺股權結構配置之 重要性,本節將第一部分模型再加入「地主國政策限制」及「國有企業×地主 國政策限制」兩變數進行第二部分的實證分析。

為避免解釋變數間有共線性問題影響實證結果,進行實證分析前,先對 各解釋變數進行相關係數分析,並將結果彙整如表 5-4,觀察表 5-4 相關係數 矩陣資料,與第一部分結果相同,僅「技術來源(TECH)」與「內銷市場動 機(MKET)」間相關係數 0.34,「第一階段進入(TIME_1)」與「第二階段 進入(TIME_2)」間相關係數-0.35,略高於 0.3,屬中度相關,餘相關係數皆 低。為驗証本研究迴歸模型結果的穩定性,將選取上述變數做為剔除對象,

因進入時間相關變數不須分開討論,故將「第一階段進入(TIME_1)」與「第 二階段進入(TIME_2)」兩變數共同剔除,另外分別剔除「技術來源(TECH)」

與「內銷市場動機(MKET)」兩變數,彙整出本研究第二部分之實證結果。

表 5-4 各解釋變數相關係數矩陣表(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PROF 1.00

2.SKILL -0.04 1.00

3.INDU 0.07 -0.20 1.00

4.SCALE -0.02 0.09 -0.09 1.00 5.TECH -0.09 -0.04 0.03 -0.09 1.00 6.MKET 0.04 -0.05 0.17 -0.06 0.34 1.00 7.GLOB -0.08 0.00 -0.07 0.07 0.18 0.05 1.00

8.TIME_1 -0.08 0.03 0.12 -0.04 0.18 0.02 -0.07 1.00 9.TIME_2 0.14 -0.06 0.04 -0.03 0.06 0.03 -0.01 -0.35 1.00 10.HCGR -0.06 -0.04 0.06 -0.05 0.13 0.14 0.09 0.12 -0.19 1.00 11.SOE*HCGR -0.03 -0.10 0.19 0.07 0.17 0.23 -0.01 0.08 0.01 0.40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首先模型 5 將模型 1 之 9 個解釋變數加入「地主國政策限制」,模型 6 再 納入「國有企業×地主國政策限制」,再分別剔除進入時間相關變數「第一階 段進入(TIME_1)」及「第二階段進入(TIME_2)」後建立模型 7,另外分別 剔除「技術來源(TECH)」及「內銷市場動機(MKET)」,以建立模型 8 及 模型 9,並將第二部分的實證結果彙整如下表 5-5。

觀察表 5-5 可發現,模型 5 及模型 6 的「技術來源」、「投資規模」、「第 一階段進入」及「第二階段進入」四項解釋變數具顯著性,與第一部分結論 完全相同,可判斷不論政策因素是否存在,此四項變數皆為影響在臺陸資廠 商股權結構配置的重要決定因素,且各變數的估計係數方向亦均與第一部分 一致,再次證明本實證模型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以下僅針對新增「地主國政 策限制」及「國有企業×地主國政策限制」兩變數之實證結果與前章所預期之 變動方向提出比較及分析。

一、 地主國政策限制

過去文獻皆證實地主國的政策規範是影響投資股權策略的重要因素,

Gatignon and Anderson(1988)、Cuypers and Martin (2010)、Bowe et al.(2014)

及李文瑞(2000)提出廠商投資地主國政策不確定性越高的國家,越傾向持 有較低股權,依談判力量理論,亦認為政策限制為地主國可利用之談判優勢,

故地主國限制越嚴格,外資廠商持股比例應越低,本研究於第四章亦參考文 獻將預期方向設為負,模型 5 至模型 9 實證結果本項變數之估計係數皆為負 數,與過去文獻實證結果相符,即臺灣政策限制越嚴格,陸資廠商持有股權 比例越低,惟本項變數未能通過顯著性檢定。

本研究係參考 Lin and Jiang(2012)以廠商對地主國政策限制的感知程度 來衡量政策限制變數,惟受限於問卷資料,僅能將樣本中勾選政策法規不夠 彈性及希望政府法令管制進一步鬆綁的廠商分類至認為臺灣政策限制過於嚴 格,餘皆視作認為尚可接受,無法區分未勾選之廠商是否對臺灣政策限制有 其他看法,爰未能如預期證實臺灣之政策限制為影響陸資廠商股權結構配置 的重要因素,亦有可能本研究調查對象為已在臺投資之陸資廠商,其克服臺 灣政策限制之意願較高,爰對政策限制之感受實非其考量股權結構配置時之 重要因素。

二、 國有企業×地主國政策限制

Lin and Jiang(2012)實證提出母國政府持有股權越多之投資廠商,越易 受地主國制度及規範壓力影響,傾向持有較低股權,套用本問卷資料,即當 國有企業陸資對我國政策限制感受較強烈,傾向持有較低股權。但 Pan et al.

(2014)卻認為母國政府持股越高的投資廠商越不易受地主國制度環境的影 響,爰地主國政策限制非決定此類廠商投資股權的影響因素。因於過去文獻

模型 6 之實證結果本項變數未達顯著性,可驗證 Pan et al.(2014)之結

最後分析剔除「進入時間」的模型 7 、剔除「技術來源」的模型 8 與剔 除「內銷市場動機」的模型 9 之結論,模型 7 及模型 9 實證結果與模型 6 完 全相同,各變數的估計係數方向與達顯著性的變數均前後一致,惟當模型 8 排除「技術來源」變數時,原未達顯著性之「內銷市場動機」轉為顯著,且 估計係數仍為正,可推論當不考慮廠商技術來源時,內銷市場動機才會成為 在臺陸資廠商股權結構配置的重要因素,且投資動機為內銷市場之廠商傾向 持有較高股權,與第一部分之結論相同。

於本章之最後將本研究為探究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影響因素所進行之 9 個模型實證結果(包含估計係數方向與顯著性)列於下表 5-6 進行比較。觀 察表 5-6 可知,不論是否加入「地主國政策限制」及「國有企業×地主國政策 限制」兩政策因素,及是否剔除相關係數較高之「進入時間」、「技術來源」

及「內銷市場動機」變數,「技術來源」、「投資規模」、「第一階段進入」及「第 二階段進入」四項解釋變數皆具有顯著性而不受影響,可得知此四項解釋變 數實為影響在臺陸資股權結構配置之重要決定因素,亦可驗證本實證模型具 有相當的穩定性,惟由模型 3 及模型 8 之實證結果可得知,「內銷市場動機」

變數須不考量廠商之技術來源時,方為陸資來臺股權結構配置之影響因素。

表 5-6 各模型實證結果與預期結果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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