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利用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2014 年《陸資投資事業營運狀況調查表》
為基礎,以我國經濟部核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投資之事業,且資金到位者 為調查對象,針對其 2013 年在臺投資實況予以調查,調查總家數為 331 家,
有效樣本數計 187 家,減除 4 家陸資股權為零之廠商,實際樣本數計 183 家,
對於廠商填答之問卷內容來分析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決定因素。
前揭問卷中將陸資廠商 2013 年底之實收資本額分為中國大陸資本、外國 人資本與臺灣資本。為便於分析及聚焦於陸資股權結構的配置,本研究定義 股權結構配置為廠商中國大陸資本佔實收資本額的比例,為利於觀察來臺投 資之陸資廠商 2013 年底持有股權比例之傾向,本章以樣本的中國大陸資本比 例平均數(83.32%)為分類基準,分為陸資股權較高(128 家 / 69.95%)及 陸資股權較低(55 家 / 30.05%),溫芳宜(2014)分析陸資來臺現況,目前 受限於陸資來臺投資之業別及持股比例限制,股權結構大多以獨資(100%)
為主;若參股臺灣現有公司,則大多是少數股權(小於 50%),較少持有多數 股權(51%-99%)的陸資投資事業。
本研究搭配問卷內容並參考過去文獻及對外投資相關理論,將影響股權 結構配置之決定因素分為四大類:廠商因素、資源移轉因素、策略因素及政 策因素。以下將針對本次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四大類中各種可能的影響因素 與股權結構配置之關係。
一、 廠商因素:
(一)子公司獲利能力
如以子公司獲利能力之差異來觀察陸資廠商進入臺灣市場時可能採行之 股權結構配置,並以陸資廠商在臺子公司之稅後損益狀況衡量其獲利能力,
依表 3-1 顯示,虧損廠商的比例較獲利為高(58.79%),顯示陸資廠商目前 在臺經營之獲利狀況仍不穩定。
另外,在陸資股權較高的情況下,虧損者所佔比例(69.07%)較獲利者 所佔比例(67.65%)高;反之,在陸資股權較低的情況下,獲利者所佔比例
(32.35%)較虧損者所佔比例(30.93%)高,惟差異皆極小,顯示子公司獲利 能力對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影響不大。
表 3-1 子公司獲利能力與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關係
子公司獲利能力 陸資股權較高 陸資股權較低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獲利 46 67.65 22 32.35 68 41.21 虧損 67 69.07 30 30.93 97 58.79 合計 113 68.48 52 31.52 165 10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減除未填答等因素,實際樣本為 165 家。
(二)技術層次
受限於問券資料並參考高長與陳威如 1998 年之文獻,本研究以技術人員 密集度表示廠商之技術層次,且陸資廠商雇用臺籍員工的比例高達 93.95%,
故本研究以樣本的 2013 年底僱用臺籍人員結構中技術人員所佔比例為基礎分 析廠商之技術層次,為便於分析,以平均數(16.25%)分類其高低。為聚焦 於分析聘僱員工之技術密集度,本章減除在臺僱用員工總人數為零之廠商 29
家,實際樣本僅 154 家。由表 3-2 整理分析可得知,陸資廠商在臺僱用的臺 籍人員中,技術人員比例高於平均者僅佔 39.61%,低於平均者佔 60.39%,顯 示整體而言,技術人員比例偏低,可能與來臺投資之陸資廠商目前仍以批發 及零售業為多有關(溫芳宜,2014)。
此 外 , 當 陸 資 廠 商 持 有 股 權 較 高 時 , 技 術 層 次 低 的 廠 商 所 佔 比 例
(73.12%)較層次高者(63.93%)高;反之,當陸資廠商持有股權較低時,
技術層次較高的廠商所佔比例(36.07%)較層次較高者(26.88%)高,顯示技 術層次低的陸資廠商較層次高的廠商傾向持有較高股權。
表 3-2 技術層次與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關係
技術層次 陸資股權較高 陸資股權較低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技術層次高 39 63.93 22 36.07 61 39.61 技術層次低 68 73.12 25 26.88 93 60.39
合計 107 69.48 47 30.52 154 10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投資行業別
本研究將陸資來臺廠商之行業別依製造業及服務業加以區分,試圖觀察 其如何影響陸資的股權配置,由表 3-3 可得知在臺之陸資以服務業比例
(74.86%)較製造業(25.14%)為高,顯見目前在臺之陸資企業仍以服務業 為多數,其中批發零售業佔最多數,此行業分布可能與我國三階段開放陸資 來臺投資業別項目有關,服務業投資門檻及風險較低,於第一階段(2009 年 6 月 30 日)即開放 129 項,製造業直至第三階段(2012 年 3 月 30 日)才開 放較多項目,且針對關鍵性產業仍設有許多限制條件(劉柏定與溫芳宜,
2015)。
若 考 量 其 對 股 權 配 置 的 影 響 , 則 服 務 業 持 有 較 高 陸 資 股 權 的 比 例
(72.26%)較製造業(63.04%)為高;反之,製造業持有較低陸資股權的比 例(36.96%)較服務業(27.74%)為高,顯示來臺投資之服務業廠商較製造 業廠商傾向持有較高股權。
表 3-3 投資行業別與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關係 行業別
陸資股權較高 陸資股權較低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製造業 29 63.04 17 36.96 46 25.14 服務業 99 72.26 38 27.74 137 74.86 合計 128 69.95 55 30.05 183 10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資源移轉因素
(一) 投資規模
為利於分析陸資投資規模對股權結構配置的影響,本章以投資規模金額 之平均數為分類基礎,將樣本分為投資規模高及規模低,由表 3-4 所見,投 資規模低之陸資廠商比例(89.62%)較投資規模高之陸資廠商比例(10.38%)
為高,顯示陸資來臺投資仍以小規模為主,可能因我國對陸資來臺之規範較 僑外資嚴格許多,且陸資來臺投資初期目的主要為建立營業據點,配合大陸 母公司業務(劉柏定與溫芳宜,2015)。
然當陸資股權較高時,投資規模低者所佔比例(70.73%)較投資規模高 者所佔比例(63.16%)為高,可推論投資規模低者較規模高者傾向持有較高 股權。
表 3-4 投資規模與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關係
投資規模
陸資股權較高 陸資股權較低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投資規模高 12 63.16 7 36.84 19 10.38 投資規模低 116 70.73 48 29.27 164 89.62 合計 128 69.95 55 30.05 183 10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技術來源
本章依照問卷分類,將技術來源分為由大陸母公司研發、臺灣自行研發 及其他,表 3-5 所列之其他來源為委託外部機構研發、外包或自其他國家購 買技術等,佔 36.02%,較大陸母公司(35.55%)及臺灣自行研發(28.44%)
為高,顯示陸資廠商在臺投資傾向由外部取得技術,若採公司內部研發者,
則由母公司研發較子公司研發為多。
資料顯示技術來源為大陸母公司之廠商明顯傾向於持有較高股權,續為 其他來源者,最後才是由臺灣自行研發,惟後兩者比例相差不大,反之,技 術來源為大陸母公司者持有較低股權之比例亦遠低於其他兩者。
表 3-5 技術來源與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關係
技術來源 陸資股權較高 陸資股權較低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大陸母公司 67 89.33 8 10.67 75 35.54 臺灣自行研發 32 53.33 28 46.67 60 28.44 其他來源 42 55.26 34 44.74 76 36.02 合計 141 66.82 70 33.18 211 10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本題為複選題,故總數逾 183,達 211。
三、 策略因素
(一) 投資動機
本研究將研究動機分為兩類,分別是內銷市場動機及國際合作動機,首 先內銷市場動機是參考李文瑞(2000)、高長與陳威如(1998)及尹建橋與柳 愛民(2001)的分類,並以樣本中來臺投資的重要動機勾選拓展臺灣市場者 為對象,再者國際合作動機是參考 Lin and Jiang(2009)及尹建橋與柳愛民
(2001)的全球化概念,以樣本中來臺投資的重要動機勾選建構臺灣與大陸 兩地分工體系、成為全球布局的重要環節、配合客戶/上下游廠商及偕同於大 陸投資的臺商夥伴來臺投資者,上述選項皆與跨國間的合作相關。
由表 3-6 可看出整體而言,國際合作動機比例(59.59%)較內銷市場動 機(40.41%)為高,符合王敏(2015)提出陸資赴臺的最終市場應係鎖定國 際而非臺灣。再加入股權結構因素分析,來臺投資重要動機為內銷市場者,
持有較高股權之比例(75.42%)略高於國際合作動機者(71.26%),顯示陸 資廠商以內銷市場為投資動機者,傾向持有較高股權。
表 3-6 投資動機與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關係 投資動機
陸資股權較高 陸資股權較低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內銷市場動機 89 75.42 29 24.58 118 40.41 國際合作動機 124 71.26 50 28.74 174 59.59 合計 213 72.95 79 27.05 292 10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本題為複選題,故總數逾 183,達 292。
四、 政策因素
(一) 進入時間
由於政治因素,陸資進入臺灣僅六年時間,且不論是開放業別及投資股 權比例,皆由我國政府嚴格立法管制,因此本研究認為,參考經濟部投審會 各時期發布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以各階段開放日期為分 類基礎,更能合理分析陸資在臺六年間股權結構的變化,且隱含之政策因素 亦應為重要考量。如表 3-7 所示,以第三階段進入臺灣市場之廠商佔多數
(50.82%),應與我國開放投資業別逐漸增加,且投資環境日漸改善有關。
陸資三階段開放可代表進入臺灣市場之早晚,資料顯示於第一階段進入 臺灣之陸資廠商持有較高股權之比例最高,次為第二階段進入者,第三階段 進入者持有較高股權之比例最低,可推論較早進入臺灣之陸資廠商傾向持有 較高股權。
表 3-7 進入時間與陸資股權結構配置的關係 進入時間
陸資股權較高 陸資股權較低 合計
家數 % 家數 % 家數 %
第一階段開放 37 84.09 7 15.91 44 24.04 第二階段開放 34 73.91 12 26.09 46 25.14 第三階段開放 57 61.29 36 38.71 93 50.82 合計 128 69.95 55 30.05 183 10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註:1.第一階段開放為核准日期在 2009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1 年 3 月 7 日之廠商 2.第二階段開放為核准日期在 2011 年 3 月 7 日起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之廠商 3.第三階段開放為核准日期在 2012 年 3 月 30 日後之廠商
(二) 地主國政策限制
本研究參考 Lin and Jiang(2012)以廠商對地主國政策限制的感知程度 來衡量地主國政策限制變數,因此將樣本中勾選政策法規不夠彈性及希望政 府法令管制進一步鬆綁的廠商分類為地主國政策限制過於嚴格,反之,未勾 選者則視為地主國政策限制尚可接受,由表 3-8 可得知,認為地主國政策限 制過於嚴格者比例(35.52%)較認為尚可接受者(64.48%)少,而在陸資股
本研究參考 Lin and Jiang(2012)以廠商對地主國政策限制的感知程度 來衡量地主國政策限制變數,因此將樣本中勾選政策法規不夠彈性及希望政 府法令管制進一步鬆綁的廠商分類為地主國政策限制過於嚴格,反之,未勾 選者則視為地主國政策限制尚可接受,由表 3-8 可得知,認為地主國政策限 制過於嚴格者比例(35.52%)較認為尚可接受者(64.48%)少,而在陸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