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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坊及專家座談

第二節 專家座談

壹、 專家深入訪談

一、專家基本資料

本研究團隊,擬定問卷前,先與專家深入訪談,聽取專家建議修正本研 究團隊之問卷,作為問卷擬定的效度,三位了解失智症之專家分別為許雅青 主任、黃文珊組長和沈明德職能治療師,其相關基本資料與訪談時間如下。

表 4-8 專家基本資料表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訪談時間

許雅青 臺北市私立萬芳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主任 105/3/15 黃文珊 信義老人服務中心 組長 105/3/16 沈明德 國泰綜合醫院汐止分院 職能治療師 105/3/2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訪談要點及回應

1.與家屬/長輩相處的過程中,發現家屬/長輩遇到最大的困難為何?

政府目前對於失智症相關宣導還是稍顯不足,因此家屬對長輩的退化所 造成的行為能極為不適應,導致失智症患者與家屬有衝突的狀況。

沈明德(職能治療師)表示:家屬對長輩的退化無法適應導致衝突。

許雅青(主任)表示:主要為照顧跟如何找到能協助他的們資源。

黃文珊(組長)表示:失智長者常有反覆的行為與遺忘東西及照顧人力的 不足。

2.目前政府提供的資源是否能解決家屬/長輩的困難?

政府雖然有推動日間照顧、推動小規模多機能,但在照顧員有相關失智 症的訓練課程訓練仍稍顯不足,因此無法針對失智症患者提供適合的活 動刺激。

沈明德(職能治療師)表示:目前政府提供的樂齡活動、日照中心還停留 在治標不治本的狀態,應該針對失智症患者提供適合的活動刺激。

許雅青(主任)表示:政府的訓練著重於失能照顧,失智症與失能有一定 的差別。

黃文珊(組長)表示:雖然政府有提供日間照顧與推動小規模多機能,長 輩再轉換機構照顧的時候,政府尚無配套的銜接系統。

3.政府還需要提供哪些資源可解決家屬/長輩的困難?

目前政府政策仍著重在機構上的照顧,但仍有部分家屬希望失智症患者 在家照顧,因此專家建議政府能提供到家評估,不僅能將失智症患者列 為需要照顧的長輩,也可以建立家屬正面的觀念,減少與失智症患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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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衝突。

沈明德(職能治療師)表示:針對居家失智症患者的社區服務,專業評估 到家評估,可以列入各管,由專業人士提供適合的活動。

許雅青(主任)表示:政府對於金錢補助應有更明確的條例。

黃文珊(組長)表示:目前政府提供的機構,空間上及人力上的不足。

4.目前社區中有哪些資源對於家屬及長輩是重要的?

在社區中雖有建立無障礙設施,但仍有許多地方對於失智症患者是不夠 友善的,因此需要重新探討無障礙設施的友善程度,並且改善社區中熟 悉的場育不友善之處,促進鄰里之間的友誼、提供友善商店的網絡,能 讓安心地失智症在社區中活動,達到在地老化。

沈明德(職能治療師)表示:提供熟悉的場地,建立鄰里與友誼之間連結 的加強。

許雅青(主任)表示:社區中無障礙設施不足,例如:騎樓的高低差。

黃文珊(組長)表示:需要建立友善商店的社區互助網絡。

5.您認為在社區中提供哪些空間改善,對於長輩是有幫助的(少子化關係,改 善想學閒置教室提供園藝治療、音樂治療等)?

在社區中仍有許多閒置空間可以提供給失智症患者做為活動使用,並且 在閒置空間的規定上應適當的放寬,例如:租約過短導致民間單位不願 意進駐等等。在閒置的國有土地應開放給民間單位設置,並提出閒置空 間的友善設施的改善。

沈明德(職能治療師)表示:里民活動中心、學校…等等的公有土地閒置 空間的改善。例如:材質(玻璃)與動線及交通接送的改善。

許雅青(主任)表示:校園閒置空間租約限制過短,校園安全等問題。

黃文珊(組長)表示:國有財產土地,提供開放給民間單位做設置。

三、小結

開放式問題中,三位專家針對台灣高齡失智者的議題給予專業意見,

其中專家與罹患失智症之長者與家屬相處過程中均能發現,失智症並無明 顯之徵兆,在前期家屬無法理解失智症長者一些問題行為,因此往往錯失 減緩失智症病程的良好時機。因此,政府應加強宣導失智症相關之重要議 題,提升民眾對於失智症的認識,並有效建立失智症適合的活動與提升護 理人員對於失智症的專業課程訓練。另外,應重新檢討我國社區環境中的 友善程度,例如:鋪面的設計、無障礙設施與閒置空間能放寬法令之標 準,使閒置空間能夠更有效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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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他的失智程度……他如果 CDR=0.5~1,他其實活動範圍無限大,

他可以去哪裡就去哪裡。……在都會區跟在鄉村區是不一樣的,那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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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列進去之後,有心的人他可以照著我們的設計的原則去一點一點做一 些創意,那之後的話如果還有更好的想法,或是更可以符合一些法規,

那再訂法規上。」(劉建良主任)

「這個政府的認定他是失智症到怎麼樣的程度,那用這程度,依照這程 度,再來分配他必須要去,比如說將來有失智症中心或 group home,或 者居家在家裡都可以,用這種方式,來可能比較……距離。」(謝志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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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可以討論。」(劉慕恩醫生)

「我覺得安全的那個部分其實真的是一個最重要的思考。」(陳俊佑主任) (2)設計者的基本準則

「那當然最重要的,安全性的事情,其實我覺得那個是每個設計者的基 本準則啦,基本動作啦喔,那這有相關的法令去做規範,也是好的事情。」

(林嘉慧建築師)

三、小結

從專家之經驗與了解,目前最缺乏的是對失智症的認識,透過宣導與教 育讓大眾能接納高齡失智者,在硬體方面,高齡失智友善社區應針對輕度失 智非失能之使用者,根據不同環境特性,例如:城鄉差異,而訂定適宜的社 區範圍,並在社區內設置符合失智者活動的設施,尤其是日間照顧的相關設 施,有安全友善的日間照顧活動,有助於克服最困難的夜間照顧問題。社區 中應設置失智者專屬之生活路徑,以達到安全之基本要求、有意義的活動與 有效的環境刺激。

本研究提出之設計準則經專家座談會由 13 位專家評估,5 票以上 認為 不該保留之設計準則即刪除,並採用專家所建議之設計準則,遭刪除之內容 分述如下:

(一) 街道布局 2.安全性

街道以丁字形路為佳,可減少交岔口行車造成高齡者通行時的不安全 感(6 票)。

3.可及性

服務單位和機能場所距離住宅 10 分鐘步行 200 公尺內可抵達之距離 (5 票)。

(二) 建築型態 1.辨識性

特色建築物是顯而易見的(5 票)。

6.熟悉性

新建築的色彩、窗戶樣式、屋頂設計應確保多樣性突顯建築特色(6 票)。

(三) 環境線索 1.辨識性

環境中具有提供失智者知覺上的刺激。如聽覺:兒童嬉笑聲、人們交 談聲;嗅覺:夜市煮菜味道等(5 票)。

詳細內容將說明於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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