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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少兒而言的文學價值

在文檔中 《福爾摩斯探案》研究 (頁 117-123)

《福爾摩斯探案》雖然並不是柯南.道爾特地為少兒所寫,但因其所具備的 種種文體特質,亦能為少兒所喜歡接受,因而才會不斷有出版社予以改寫、重新 編譯,成為更適合讓少兒閱讀的故事。茲就改寫的東方版《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來討論此書對少兒讀者而言,所具備的文學價值。

在探究本節主題之前,筆者想要以《血字的研究》(遠流)和《深夜疑雲》

(東方)為例,就譯本和改寫本的忠實性、適合性、完整性三點,予以稍加比較 後,再正式切入主文。其用意在於說明,只要改寫本不要和原著精神相去太遠,

《福爾摩斯探案》在本質上,對少兒讀者是有其吸引力。

就忠實性而言。由於改寫無可避免地會刪減或更改原著的部份內容,因此,

如從情節和結構的角度來分析改寫本《福爾摩斯探案》,只能就原著被改寫本取用 或刪除的情形來考慮。《深夜疑雲》一開始先講述一段在美國西部拓荒時,摩門教 勢力發展的故事,接著才進入華生和福爾摩斯認識的過程。此段故事在譯著《血 字的研究》中,是當福爾摩斯逮到罪犯後,才由罪犯口中說出,以交待犯罪動機 和原委。

改寫者除了挪動此一情節的置放順序外,其餘被取用的情節,仍能保有原故 事的主要精神和面貌。像是福爾摩斯初見華生時,即一語道出華生是從阿富汗回 來的軍醫,讓華生馬上印象深刻。接著福爾摩斯又露了一手,從一個人的外貌判 斷出他的職業的推理技巧。這些內容雖和案件無關,但都是讓小讀者建構福爾摩 斯此一角色的性格和形象,所不可或缺的情節。

再來就是此故事的代表性情節:一男人的屍體在一棟荒廢的屋子裡被發現,

雖然屋內到處都是血,但是死者身上卻沒有傷口。但是為何他的臉上卻顯出十分 恐懼的表情?牆上血紅的字母潦草地拼著「RACHE」,死者身上還有一只女人的 結婚戒指。當福爾摩斯離開犯罪現場時,他已經能告訴警探兇手是個紅臉、長指 甲並穿方頭鞋子的高個子。

在比較譯本和改寫後發現,改寫者雖然刪掉一大段福爾摩斯向華生解釋關於

「演繹法」152的觀念的情節,並自行更改、加入角色們間的對話內容,或者去除 某些現代孩子不知道的事件、人物及過於深奧的哲理言論。但刪改後對於代表性 情節並沒有產生影響,也就是說故事的精髓依然被保留,仍能忠於原著的情節。

就適合性而言。東方出版社既然將此書其定位為「兒童讀物」,則改寫者必然 會考慮到是否適合兒童閱讀的問題。改寫者為了要把它改寫成適合二十世紀後的 少兒閱讀,把某些不合時代的材料153,少兒讀者無法理解的事情154,及會對心理 有不當影響的內容155,也都予以刪除或簡單帶過。並以淺白的文字重述原義,使 少兒讀者能夠容易理解故事。

在適合性的前提下,給少兒閱讀的讀物不宜卷帙過繁,否則會減少其興趣。

故改寫者亦刪除了許多關於情境、行為動機等過於細膩描繪的情節,畢竟少兒讀 者所感興趣和關心的是故事的發展。趣味性的問題對少兒讀者亦十分重要,故改 寫者甚至常常加入些譯本所沒有的發語詞、狀聲詞等來緩和角色間略為枯燥的對 話。

就完整性而言。小說的完整性可以從形式完整和內容完整兩部份來看。《血字 的研究》形式上可分為命案發生並勘察現場、犯案動機交待、破案並解釋推理過 程三個主要情節群。雖然在《深夜疑雲》中,犯案動機被挪至最前面,但此三個 情節群並未被刪除或重寫,故形式完整。

內容完整則以改寫後是否如同原作,前有伏筆,中有懸宕,後有呼應,形成 首尾一貫的原則來檢視。《深夜疑雲》中改寫者把摩門教那段故事放在開頭先講,

後以「這個故事從此以後,背景便移到英國倫敦,換新的角度講下去。住在倫敦 的醫生華生先生,寫下很精采的記錄,我們現在來讀讀它。156」這樣的轉換方 式,再進入福爾摩斯、華生出場,案件正式展開的描寫。筆者較之原著譯作,讀 來略顯突兀,在順時序的情節推進中被抽離而出,缺乏整體一貫的感覺。故內容 完整性較為不足。

綜合以上分析後,改寫本為了能更適合少兒閱讀,使其更易於接受,必要性 地須刪減更動其內容,尚能達到忠實性、適合性、完整性三點要求。立於這個基

152 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在 11-18 頁中大篇幅地描寫福爾摩斯對演繹法的心得感想,但《深 夜疑雲》中卻完全刪除。

153 像是對摩門教一夫多妻制及其他教規、惡行的詳細描述都予以淡化處理帶過。

154 福爾摩斯向華生解釋他的「演繹法」的理論。

155 例如福爾摩斯諷刺公家警探那一段。

156 廖清秀改寫,《深夜疑雲》(台北:臺灣東方,2005),頁 118。

礎之上,接著探究《福爾摩斯探案》對少兒讀者而言,具有哪些吸引他們的文學 價值呢?

關於文學作品如何與讀者發生價值關係,發生何種價值關係的問題,朱立元 指出主要取決於「讀者的選擇和發現」157。他的意思是說,讀者總是從自己的審 美需求和期待視界出發,然後做出選擇。只有符合讀者的特定需求的作品,才會 被讀者發現並選中,再進入讀者的審美視界,進而轉化為對他們有意義的文學價 值。

金元浦也認為:「既然文學就是我們在閱讀的時候所發生的東西,那麼文學的 價值就依賴於閱讀過程的價值。158」《福爾摩斯探案》改寫後的對象既然是少兒讀 者,自然應該符合少兒閱讀的「期待視界」。一旦少兒讀者以閱讀行動直接參與 後,若其期待視界中的審美心理需要、生理需要、社會性需要等能獲得滿足,那 麼就會形成一股創造《福爾摩斯探案》文學價值的內在泉源。

就《福爾摩斯探案》之外緣探究,筆者認為它具有下列幾項特質,因此能夠 獲得小讀者的青睞。

一、故事合乎少兒心理

《福爾摩斯探案》的鮮明特色是它的「神祕性」,案情撲朔迷離,罪犯行蹤不 明,結局變化莫測,作者和讀者似乎不斷地玩著設謎和解謎的遊戲。又由於少兒 具有好想像、喜愛新奇事物、愛冒險具正義感等種種心理特質。針對這些特質,

張清榮先生建議寫給少兒讀者看的小說,應該注意:

故事的「情節」勝於「說理」,故事的動作勝於描述,故事應動態的運 作,而非靜態的展示。也就是故事情節的發展,是一環緊扣一環,事件接 連出現,使小讀者有線索、脈絡可循。159

佛 斯 特 曾 說 :「 好 奇 心 是 人 類 最 低 層 的 一 種 能 力 。 … … 。 小 說 中 的 奇 詭

(surprise)或神祕成分──有時被人空泛的稱作推理(detective)成分。這種神 祕成分對情節的進展極為重要。它起於時間推移的懸宕(suspension),神祕就是

157朱立元,《接受美學導論》(合肥:安徽教育,2004),頁 320。

158金元浦,《接受反應文論》(山東:山東教育,2002),頁 210。

159 張清榮,《少年小說研究》(台北:萬卷樓,2002),頁 23-24。

時間的凹洞。160」對於正在探索世界的小讀者們而言,好奇心更是一種本能,一 種反射動作。

從《福爾摩斯探案》的文本結構來看,除了潛隱於案件背後的種種未知因素 能引起小讀者的探祕慾外,福爾摩斯透過何種方式去偵破案件同樣能激起他們的 探祕慾。在這種心理期望的支配下,少兒讀者的閱讀過程往往會變成一種不自覺 的參與偵破的過程,會與福爾摩斯一同尋找線索,分析案情,推斷嫌犯。這種能 夠挑起少兒讀者強烈好奇心的特色,也是《福爾摩斯探案》這種文體所具有的獨 特性。

二、典型人物易於投射

福爾摩斯除了具有觀察敏銳,精於推理,富有機智等性格外,他還是個敢於 衝鋒陷陣,不屈不撓對抗惡勢力的勇者。就佛斯特對小說人物的分類方式,福爾 摩斯是「扁平人物」,他是「在最純粹的形式中,依循著一個單純的理念或性質而 被創造出來。161

而這樣一個一成不變且容易為讀者記憶的典型人物,往往是可以成為少兒讀 者仿效的偶像人物。張清榮先生甚至認為,典型人物往往可以經由積極光明的主 題,正面向上的情節,達到少年小說的教育功能162。像福爾摩斯這樣的典型人 物,即使經歷各種不同的環境也依然不會改變,這是一種讓讀者回想起來會感到 安心的特質,也使福爾摩斯這個角色即使是在小說故事被人遺忘後,卻仍能長存 小讀者心中的原因。

三、情節趣味引人入勝

李利安說過:「兒童們會感興趣的是,作者所敘述的故事的動向,如果沒有好 的情節,縱使怎樣表現技巧,也無法長時間的吸引兒童的興趣。163」對少兒讀者 來說,好的偵探小說,要能令人精神昂奮,處處充滿危機四伏的事件,如此才能 緊緊吸引他們的興趣。如果耐得住一讀再讀的考驗,那麼此書就具有相當的文學 價值了。

160 佛斯特著,李文彬譯,《小說面面觀》(台北:志文,1993),頁 115-116。

161 同上,頁 92。

162 參見《少年小說研究》,頁 26。

163 李利安.H.史密斯著,傅林統編譯,《歡欣歲月》(永和市:富春,1999),頁 83。

《福爾摩斯探案》中的懸念設計是吸引小讀者對人物的命運,情節的發展,

事件的結果產生牽腸掛肚的重要手段。對少兒讀者而言,懸念能挑起好奇心、探 祕心和猜疑心等心理反應。於是也就強化了讀者探索的興趣和對弱者、善者命運 的關切,繼而產生期待的心理活動。這種種都是《福爾摩斯探案》本身所具的趣 味性之文學價值。

姚斯認為審美愉悅是審美經驗的核心內容164。娛樂性是《福爾摩斯探案》的

姚斯認為審美愉悅是審美經驗的核心內容164。娛樂性是《福爾摩斯探案》的

在文檔中 《福爾摩斯探案》研究 (頁 1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