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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的發生

在文檔中 《福爾摩斯探案》研究 (頁 111-117)

一、既存的偏見

偵探推理小說這個文類在兒童文學裡的地位,長久以來一直未被重視,也總 擠不進所謂的「主流」裡,但卻又較之那些世界名著易受小讀者接受喜愛,其中 有絕大的因素和主導兒童文學發展的成人對看待此文類的「眼光」有關。傳統的 典範標準和文學評鑑尺度也是一種文化產物,因為它是由特定的一群人,在特定 的情境下,依循特定的意識形態,為了服膺特定目的,依據特定的判準所建構形 成的。以致於這些標準和尺度,無形中漠視、壓抑了其他文類或文本,尤其是屬 於少數族群、非高階層的作品,於是就形成了「偏見」。

一般人對於理解事物或多或少都會存在某些先入為主的看法,過於根深柢固 就會形成觀念上的偏見,善解人意一點來說,偏見的形成是不可避免的歷史性所 決定,是可以理解的。再以樂觀的觀點來看,「偏見」不是一種有待克服的消極因 素,反而是促成真正理解的積極因素,它構成了使我們更加理解這個文體的前 提,也是我們理解的動力。可喜的是隨著時代潮流的改變,這樣的現象在兒童文 學界中確實有逐漸普遍的趨勢。若從這個角度出發,也許我們就可以發現更多關 於《福爾摩斯探案》吸引兒童的真實面,也藉此審視那些傳統的美學標準和「偏 見」,是否依然牢不可破?

德國闡釋學和哲學家伽達默爾(Hans George Gadamer,1900)曾說過:「不應把理 解設想為某種主觀性行為,理解就是使個人置於傳統之內,在這傳統中過去和現 在不斷地相互交融。140」對於理解《福爾摩斯探案》對少兒讀者的意義,似乎我 們也應抱持這樣的態度。我們所要做的並不是去克服歷史性所造成的「偏見」,去 順應、破譯文本,也不是由著「偏見」單向、武斷地去同化、判斷文本,而是

「偏見」與文本相互作用的過程,研究的人能讓「偏見」更有建設性地去解釋文 本,而同時「偏見」也受到檢驗、調整和修正,進而使文本的真理得到公平性的 發展。

正因如此,筆者也期盼,透過此次的研究後,能以更多視角來看待《福爾摩 斯探案》在兒童文學中所處的角色和地位,並進一步對長期以來的「偏見」加以

140朱立元,《接受美學導論》(合肥:安徽教育,2004),頁 6。

檢視、修正,使此文類和文本的價值獲得伸張和發展。

二、文本的力量

文學作品不會單純因其內在價值而自動變成經典,常是必須憑藉批評者(包 括閱讀大眾)和權力建制者(諸如學術機構)合力促成。早在接受美學尚未發展 之前,闡釋學對於藝術作品的存在方式,就已指出「觀賞者」所處的重要地位。

伽達默爾對於「藝術本體論」的論點,有下列的看法:

「指向觀者、為觀者而存在的特點,對藝術的存在來說就成了根本性的東 西。……藝術作為遊戲,只有由正在觀照者出發,而不是由作為該作品的 創造者而被稱為該作品真正作者的人(即藝術家)出發,遊戲才獲得了其 意義規定。……不涉及接受者,文學的概念根本就不存在,閱讀根本地是 從屬於文學的藝術作品的。」141

其思想主旨即在說明藝術作品(包括文學作品)只對於觀賞者才有意義,唯 有透過觀賞才獲得存在的意義。這樣的論點讓我們有理由認真的看待少兒讀者此 一主體,如何經由「觀賞」的行為發揮力量,使偵探推理小說在兒童文學產生意 義並建立地位。

少兒讀者並非是毫無目的和方向地選取所要閱讀的書籍,觸發小讀者去閱讀 去接受的動機是什麼?又接受的事實是如何發生的呢?方衞平在研究兒童閱讀的 接受動機後,提出下列看法:

兒童閱讀動機的發生學的探討告訴我們,兒童的「生理─心理」機能需 要在與外界的「物質─精神」有機融合的文化環境的能量交換過程中達 到 身 心 的 平 衡 和 發 展 。 因 此 , 交 流 便 成 為 兒 童 身 心 發 展 的 本 能 要 求。……。尋找一個有趣、自由的文學幻想世界,仍是推動兒童進入文 學閱讀位置的最基本的心理動力。142

在皮亞傑的認知發展論裡,將兒童的智能發展分成四個時期,並將十一歲以 上的兒童歸納於第四個階段──「形式運思期」。這個時期的兒童智能特徵是:思

141 朱立元,《接受美學導論》(合肥:安徽教育,2004),頁 8~9。

142 方衛平,《兒童文學接受之維》(湖北:湖北少年兒童,1995),頁 48~51。

考能力漸趨成熟,能運用概念的、抽象的、純屬形式邏輯的方式去推理143。理論 上來說,年紀大的兒童知識較廣,對實際的社會生活有較深入的了解,因此會喜 歡思考性的或寫實性的兒童文學作品。

兒童小說是專為高年級以上的少兒讀者編寫,乃是依據他們的心理需要和理 解能力,配合情節和環境的具體描繪,深入刻畫人物活動的故事。少兒讀者喜歡 的兒童文學作品,由於年齡的增加,知識的增進,喜歡的文體也會不一樣。就偵 探推理小說而言,乃是敘述運用智慧,根據事件的因果關係,判斷問題、揭開謎 底的小說,其中深具懸疑效果及鬥智的趣味性,確實十分吸引運思期的孩子來閱 讀。

偵探推理小說是情節為重的文體,它最叫人著迷而引人入勝之處,就是充滿 懸疑、驚險、恐怖、詭異的情節,或明示或暗示讀者將要發生什麼事情,使讀者 產生從中探求答案的欲望,不看到最後結局絕不罷休。除了緊湊精彩的情節發展 吸引少兒讀者外,偵探推理小說尤其強調邏輯性、科學性,在探索事件真相的同 時,也激發了讀者的想像力,不斷做腦力激盪,鍛鍊智慧,並且對人性善惡本質 做了深刻的反省和思考。

儘管偵探推理小說的情節,常是充滿了人性矛盾掙扎的犯罪事件,並反映出 現實冷酷的真實社會面貌,但其所營造的精神層面內涵,卻像是一個超現實的夢 幻世界。讀者們跟隨書中出現的偵探人物,共同去經歷一次又一次驚奇奧妙的心 靈旅程,逐步地抽絲剝繭人物裡的內心祕密,從閱讀中去體驗冒險犯難的英勇事 蹟,去享受偵察、推理、冒險、破案,甚至是恐懼的樂趣和快感滿足。

為了更了解兒童對《福爾摩斯探案》此書的感覺,筆者對七位看過《福爾摩 斯探案》的六年級學生做了一次簡單的訪談144。歸納訪問內容之後,筆者得到幾 點小讀者的想法:第一,多數看過一本後會想再看下一本;第二,即使是時空和 現在相差甚大的英國維多利亞時代,並不影響他們閱讀的興趣,表示吸引他們的 主因正是情節和敘事方式;第三,認為《福爾摩斯探案》最好看的部份是懸疑的 刺激性和精彩的推理情節;第四,均認為讀《福爾摩斯探案》有一種鬥智的快 感;第五,一致認為偵探推理小說要充份理性,不應牽扯到感情因素,而且正義 必定戰勝邪惡一方的結局是一定要的。

143 張春興、林清山,《教育心理學》(台北:東華,1996 年),頁 42。

144 訪問單列於附錄三。

《福爾摩斯探案》中的故事是取材於現實生活的虛擬故事,由於採取華生第 一人稱的觀點,使福爾摩斯的故事讀來有了貼切的真實感。這些未知的經驗,讓 少兒讀者能夠在故事中,自己當起故事的主角,去體驗當中冒險和恐懼的樂趣。

「冒險」就是這樣在少兒心中,使他感覺跟書中的主角經歷了同樣可怕的感覺,

也因此擴展了少兒的閱讀興趣,廣闊他們的視野,提供他們追求想像世界的路。

要少兒讀者能夠接受和領略其中的文學之美及內涵,文本本身必需具備讓人 願意閱讀的因子。所以方衞平說:

在兒童的文學接受活動中,文學文本的刺激只有適應兒童主體能力機制的 同化機能,其符號系統對於兒童才會產生意義,文本傳達的藝術信息才能 通過藝術符號的運送,納入兒童的主體結構中,成為對兒童有用的東西。

145

看《福爾摩斯探案》是需要動腦筋的,它的情節複雜度較高,重複性較低 且處處充滿著不確定性,就少兒讀者看來就具有許多新鮮、前所未料到的刺激 感,自然會激發讀者的閱讀快感,更甚而「食髓知味」後主動的去接觸閱讀,

就閱讀的層面來看,這當然是好事一件。方衞平還認為:「從文學接受環節來 看,一種良好的、充分的、建設性的文學對話關係的建立,其表徵就是讀者能 以一種主動的、積極的接受姿態參與同文本之間的文學對話過程。146」《福爾 摩斯探案》在兒童文學中的接受姿態不正是如此嗎?相信這也是每一位作家對 自己的作品企求所能達到的至高境界吧!

三、讀者的力量

姚斯認為:「在作家、作品和讀者的三角關係中,後者並不是被動的因素,不 是單純的做出反應的環節,它本身便是一種創造歷史的力量。147」《福爾摩斯探 案》並非一開始就是兒童文學家族的一員,它是後來被改寫後,才進入兒童文學 的世界。像這樣的情形,即兒童文學領域闖入來自成人世界的不速之客,方衛平 把這種情況稱為「錯位的接受」148

145方衛平,〈文學能力及其結構〉,《兒童文學接受之維》(湖北:湖北少年兒童,1995),頁 65~66。

146方衛平,《兒童文學接受之維》(湖北:湖北少年兒童,1995),頁 56。

147朱立元,《接受美學導論》(合肥:安徽教育,2004),頁 63。

148兒童文童領域闖入來自成人世界的不速之客,方衛平把這種情況稱為『錯位的接受』。(另一種

少兒讀者對文本的接受偏離和背叛,正是表現了他們獨特的審美眼光和和接 受興趣,接受偏離和背叛也意味著一種創造性的發現,它是以文本自身為依據,

少兒讀者對文本的接受偏離和背叛,正是表現了他們獨特的審美眼光和和接 受興趣,接受偏離和背叛也意味著一種創造性的發現,它是以文本自身為依據,

在文檔中 《福爾摩斯探案》研究 (頁 111-117)